重庆光电探测器等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2023)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国重实验室申购光电探测器等设备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对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国重实验室申购光电探测器等设备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8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实验耗材、标物、器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480,000.00
1(批)
¥48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2-29 14: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2-29 15: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招标书要求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见招标书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见招标书

(四)报价要求:

见招标书

(五)付款方式:

见招标书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见招标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

陈静

联系电话:

023-6037840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60378407

生工进口询价文件(48万)(定稿)2023.12.22.docx

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国重实验室申购光电探测器等设备询价文件一、项目说明(一)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自主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第三条要求,本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本项目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内控制度及《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的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下,以保障学校科研及教学高质量为前提,合理设置采购需求,同步做好预算、合同、资产、支付等内控管理工作。(三)本项目要求设备采购带安装调试,必须满足所有参数及使用要求,欢迎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项目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总价(元)备注1超声波脉冲发生接收器1台3800038000经批准,超声波脉冲发生接收器、光电探测器、温度数据采集卡、温度传感器(热电偶)、压电陶瓷超声换能器、5682型超声前置放大器、卡尺式式换能器、空化检测前置放大器、PVDF薄膜空化检测器可以采购进口设备2光电探测器1台500050003温度数据采集卡2个200040004温度传感器(热电偶)2个300060005压电陶瓷超声换能器2个70001400065682型超声前置放大器2个11000220007卡尺式式换能器1套2150002150008空化检测前置放大器1个78000780009PVDF薄膜空化检测器1个9800098000合计(元)480000(二)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1超声波脉冲发生接收器脉冲类型: 负尖波脉冲;上升时间:5ns(10%-90%);脉冲电压:100V-475V;最大带宽:35MHz。2光电探测器可调增益,350-1100nm,带宽12MHz。3温度数据采集卡单通道热电偶测量器件4温度传感器(热电偶)K型热电偶5压电陶瓷超声换能器焦距120mm65682型超声前置放大器30dB7卡尺式式换能器卡尺式换能器:覆盖频率范围:1.5-11.5MHz,位移测量精度:0.013mm。8空化检测前置放大器电压增益20dB,工作频率100kHz-15MHz,可浸没于水9PVDF薄膜空化检测器频响范围10kHz-15MHz,球面聚焦,全身防水。三、资质要求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我校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二)递交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医科大学开户行:建行重庆高新区分行账号:50001033600050008726备注: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三)电子票据获取方式1、联系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推送电子发票,电话68486151,地址第二教学楼110室;2、缴费绑定的手机号微信关注“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我的票据”→“我的”,获取电子发票;3、缴费绑定的手机号微信关注“电子票夹”小程序获取电子发票。五、供货期及供货地点(一)供货期: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所投产品若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供货期以中标结果公示之日开始计算,不等待合同签订时间)。注:中标人应按本条规定的时间供货及完成安装调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将视为中标人违反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款项,并没履约保证金。(二)供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评审时以项目总价参与评审,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若为进口设备,其投标报价为免税价(免关税及增值税),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0.95%外贸服务费(其中包含外贸代理费、报关、银行、货运仓储、商检、保险等所有外贸费用)、投标人需自行考虑政策原因影响,所导致增加的税款,该税款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若为国产设备,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七、付款方式(一)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二)进口产品: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内贸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采购人通过外贸公司向中标人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按内贸合同金额的100%),中标人指定的外贸合同供货方凭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信用证项下90%的价款,凭《信用证货物验收单》等议付信用证项下10%的价款。(三)国产货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八、项目实施和验收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所报产品提供原厂质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故障响应时间要求在质保期内,属质量问题者无条件保修。要求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专用设备,拥有属其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售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28小时内修好。(四)维修配件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均为免费维修,质保期后的维保采用先维修后付款的方式,终身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或耗材成本费。十、其他说明(一)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二)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项目联系人(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0378407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5号楼招标采购中心2.使用部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联系人:冉老师电话:023-68485021十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一)投标时扫描上传营业执照。(二)扫描上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参考“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项目一览表”的基础上,自行添加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国别信息。(三)扫描上传询价文件中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特定资料(如果有)。(四)产品投标时不需要上传产品资料(除要求上传的特定资料外),但中标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需提供所有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其他产品参数证明文件(产品生产厂家盖鲜章)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审核,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资料或提供的产品资料不能证明产品满足本询价文件的参数要求,将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提交资料前,可联系使用部门联系人。十三、成交及废标原则(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二)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重庆医科大学采购黑名单”。(三)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根据采购人需求视情进行重新采购:1、因采购人需求做了变更,又无法补遗的情况下;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开标后,采购人需求做出改变,与询价需求严重不符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询价采购,并说明原因。(四)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情况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挂网招标。十四、采购合同条款及模版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合同格式附页: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正本副本重庆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赠与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其它典型合同合同甲方:重庆医科大学合同乙方:合同金额:人民币元经费项目:签订时间:年月日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监制经济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采购人):__重庆医科大学__计价单位:_人民币:元__乙方(供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经济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不变价)总价交货时间(履行时间)交货地点(履行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货款、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所有税费。乙方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所有费用,甲方后续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 本合同商务参数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甲方用户单位已逐页确认,符合其采购需求。3. 税率:乙方承诺,严格依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并依法纳税。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乙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一)质保期限:年。自验收合格且通过安装调试之日起计算。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乙方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乙方实际承诺执行。(二)保修范围:上述列表所示的所有货物均属保修范围。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对甲方正常使用中、非人为原因、基于不可抗力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货物,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服务措施:1. 质保期限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以下第 (1) 类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 质保期限内,乙方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并承担所有费用:(1)电话或网络在线咨询:甲方用户单位求助时,乙方应当立即响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单位迅速解决问题。(2)上门服务:当不能解决产品问题时,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置,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到达后,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且确保正常工作的备用品,协助甲方用户单位正常开展科研教学工作。(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和制造商应对甲方进行升级服务。(四)质保期后服务: 1. 继续提供或网络在线咨询;乙方接到甲方的求助后应当立即响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 继续提供上门服务:在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当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置。若为甲方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零配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当按成本价及最惠价据实收取原厂零配件费、服务费;若甲方需要添购,乙方应当依法与甲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3. 继续提供技术升级: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所附随的所有软件,乙方终身提供免费维护、升级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货物所附的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配套工具应当随货物主体一次性交付至甲方,由甲方用户单位统一保管。三、交提货方式:(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乙方应当在内(履行时间),将货物交付至甲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四、验收标准、方法:(一)交付货物时,乙方应与甲方用户单位人员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当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二)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资料。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三)乙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指标不得低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乙方承诺的质量指标或有关国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高标准计);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出的检测费用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乙方所交货物若未达到采购文件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四)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五)甲方需要制造商对乙方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六)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接受被全市通报、被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处理结果。(七)甲方对乙方交付货物的验收仅为表面验收,验收合格不视为乙方对质量问题免责;甲方验收时未提出异议不视为对乙方货物质量合格之认定。若乙方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五、付款方式:(一)甲方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1. 银行转账。2. 现金支票。 (二)付款方法:全部到货、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按本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款项。(三)履约担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款项,且不承担任何延迟履行责任。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当补足,逾期未补足的视为违约。涉及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六、合同争议及违约责任:(一)乙方在投标时未明确提出异议,视为完全响应甲方在本合同内的各项要求。(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提供货物。若乙方超过7个自然日未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履行服务承诺的,甲方有权自行联系其他单位提供维保服务,涉及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维保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行补足。乙方应当按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按时交付合格货物。若乙方逾期,每延期1个自然日应当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若乙方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三)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列明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全面履行义务。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不延长交付时间,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若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除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要求乙方降低货物价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乙方超越权限行使代理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履约保证金减少的,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 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并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六)因台风、地震、水灾、政府政策变化、传染性疾病以及其它非一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承诺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有履行本经济合同所需合法、有效资质,否则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已交付的费用乙方须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八)甲乙双方若不能按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九)甲方或乙方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据此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十)本合同项下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七、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承诺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经济合同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签订后达成的有关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本经济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由甲乙双方共商解决。(二)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三)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包装材料清运离开甲方所在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应当按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且不承担任何延迟履行的责任。(五)本经济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一方通知对方、以及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时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应当真实有效。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地址有误、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而导致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应当自行承担后果。(六)本经济合同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调整,须经甲方、乙方共同书面确认。补充协议与本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七)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八)本经济合同自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需方):重庆医科大学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450401805G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分行账号:50001033600050008726法定代表人:黄爱龙(签章)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请备注用户单位联系人电话)乙方(供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备注:生效时间:年月日(财务处)签约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以下无正文)附件1商务参数明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不变价)(元)总价(元)合计附件2技术参数明细序号商品名称投标应答1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电探测器等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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