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招标公告(汝城县人民医院2023)



汝城县人民医院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概况
汝城县人民医院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郴江路交汇处神憩商住楼10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YCG-CZ2023-013
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医院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5个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郴江路交汇处神憩商住楼1010)
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2(确认通知)、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到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郴江路交汇处神憩商住楼1010)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13973518693        
联系方式:欧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林邑星城1栋14楼1401-1405室            
联系方式:刘英18607357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  139735186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汝城县人民医院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竞争性磋商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汝城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汝城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10: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预算金额
¥4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973518693

采购单位
汝城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139735186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欧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林邑星城1栋14楼1401-1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英18607357183

附件:

附件1
附件1、2、3.docx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附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5G+智慧专科远程诊疗系统客户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