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



广德市通
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德市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CG-GK-2023023
项目名称:广德市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通用机场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关报告编制和所需批文获取;选址阶段完成地勘与测绘,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可研阶段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及本阶段的航行服务分析报告等各项专业报告,并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机场可研审查意见、协调获取省发改委同意通用机场立项的批复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及安徽省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18个月完成;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通用机场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关报告编制和所需批文获取;选址阶段完成地勘与测绘,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可研阶段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及本阶段的航行服务分析报告等各项专业报告,并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机场可研审查意见、协调获取省发改委同意通用机场立项的批复,该类企业较少,包含中小企业及大型企业。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民航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民航”。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广德市行政便民中心3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822669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新城区广建兰馨大厦1501室
邮 箱:3195189603@qq.com
联系方式:1595630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15956308028
八、附件:采购需求.pdf

四、采购需求(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一)项目介绍:工程项目规模及主要设施:新建A1类通用机场。其中:新建硬化跑道1200*30米;满足机场公司、驻场公司等日常办公及开展相关服务需要新建综合航站楼;按停放通用飞机规模建设停机坪;按停放通用飞机使用需要新建机库;满足机场运行需要,配套指挥塔台、空管、气象、油料等保障设施及配套用房等。工程项目主要功能需求:按照通用机场设计标准规范,满足保障固定翼、直升机等通用飞机开展短途客货运输、通勤飞行、应急救援、农林作业、试验试飞、飞行培训、航空作业、低空旅游、高空跳伞,航空科普及中小学研学等需要;满足机场未来开展军方、民航融合项目的安全保密等特殊需要,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二)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1、服务需求一览表阶段序号主要工作内容选址13地勘(场内初步勘察)、测绘(以场址为中心半径5km人工障碍物测量、场内1:1000地形图)编制选址报告、场址航行服务分析报告阶段2电磁环境测量报告阶段4协调军方、民航实地勘查,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签订军方协议6编制完成飞行程序设计报告、飞机性能分析报告7完成节地报告、土地预审相关材料及审查意见8完成环评报告书及审批9完成节能报告书(表)及审查协议可研阶段5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10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11完成社会稳定风险与评估报告书及批复12完成电台频率报批、气象台址报备13完成其它项目立项审批所需支持性报告,取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注:以上工作内容包含选址、可研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审批需要,如有上述成果以外的其他报告(审批等)需要提供,全部(含相配套工作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服务要求广德市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括通用机场项目机场选址、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关报告编制和所需批文的获取。选址阶段完成地勘与测绘,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可研阶段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及本阶段的航行服务分析报告等各项专业报告,并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机场可研审查意见、协调获取省发改委同意通用机场立项的批复。本次招标需报军方、民航审批核准的文本及成果文件,全部由中标人负责报审并拿到批复意见,采购人给予支持配合;需要政府部门批复的,中标人须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2.1服务内容:2.1.1地勘与测绘按《民用机场勘测规范》(MHT5025-2011)执行工程地质勘察(初勘)、编制地质勘察测量报告,能够正确反映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提出可靠的勘察数据和相应深度的分析评价成果,为机场总平面规划及场道、供电、供水、排水、道路广场、房屋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为地基设计、处理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2.2选址报告和选址阶段飞行程序设计报告根据项目采购人相关产业规划,按照行业规范,在广德市区域内勘察选址,编制选址报告、飞行程序设计报告,成果获得政府、军方、民航等认可和相关核准批复。2.3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最新标准,并完全满足行业审查要求,项目成果获得省级发改部门的批复。2.4可研阶段航行服务研究报告编制可研阶段机场飞行程序和飞机性能研究报告,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需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最新标准,并完全满足行业审查要求,项目成果获得行业的批复。2.5通信台址报告、电磁环境测量报告全面测试预选站址的电磁环境,确定各类干扰源的干扰信号强度,选择合适的通信台址,编制通信台址报告、电磁环境测量报告,报告需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最新标准,并完全满足行业审查要求,项目成果获得行业的批复。2.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期报批、资料收集整理、项目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估、公众参与、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及报批等工作,以及协助配合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报告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通过。2.7水土保持方案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水土保持最新标准编制通用机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协调、协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2.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社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报建审批直至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等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的所有内容。3、服务标准:3.1各项设计成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3.2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凡涉及须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图及审查的,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设计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手续,采购人仅提供手续办理过程中,需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证件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3.3因不具备非主体专业资质的,中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相应服务、完成优化设计,并加盖专业章。中标人对所有成果负总责。4、服务期限及提交成果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完成时限1地勘(场内初步勘察)、测绘(以场址为中心半径5km人工障碍物测量、场内1:1000地形图)1套电子版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2电磁环境测量报告1套电子版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3选址报告、场址航行服务分析报告10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4军方、民航场址勘察,取得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合同签订后15个月5取得军方场址核准意见/合同签订后15个月6节地报告、土地预审相关材料及审查意见10合同签订后14个月7环评报告书及审批10合同签订后14个月8节能报告书(表)及审查10合同签订后14个月9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10合同签订后14个月10社会稳定风险与评估报告书及批复10合同签订后14个月11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飞行程序设计报告、飞机性能分析报告10合同签订后17个月12完成电台频率报批、气象台址报备/合同签订后18个月13完成军方协议签署,取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合同签订后18个月5、服务团队配置要求:序号岗位人数(人)1项目负责人12建筑专业人员13结构专业人员14勘察专业人员15电气专业人员16暖通专业人员17造价专业人员18场道专业人员19通信工程专业人员112合计9人注: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注: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注: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6、其他要求6.1投标人须是所投方案的原创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若发生由于侵犯了其他人知识产权,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6.2签订合同后服务期内,中标人需指定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配合采购人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6.3中标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技术方案进行调整,中标人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修改方案,并提交给采购人且符合采购人的需要。6.4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且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前期各阶段所有设计和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中标人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采购人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等,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与其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注:中标人可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如地质勘察、测绘等非主体项目工作,但被中标人委托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经采购人认可),中标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因勘察、测绘等成果原因导致本工程无法按进度正常完工或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7、报价要求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必须进行相应编制、核准、审批及配套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7.1各项文件编制的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利润、税费等);7.2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保险费用;7.3为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本合同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后续服务工作自初步设计完成且经批复过程的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投标人资质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其他相关承诺、证书等(五)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2)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场址审查意见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3)取得东部战区空军场址审查意见并上报至空总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4)取得军方同意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的批复意见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5)取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2、履约保证金:2.1金额: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2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完成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2.3履约补偿:采购人如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采购人不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或补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或补偿。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成交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成交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裁决。(六)验收、检验或考核标准:中标人负责办理项目验收审批手续,成果文件须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执行,通用机场选址报告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可研阶段须通过省发改委组织评审立项报告,通过评审后批复立项。(七)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军方、民航场址核准意见及安徽省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18个月完成;(八)其他服务要求:1、中标人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支撑文件,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2、中标人须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3、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指定一名项目协调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协调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并配合设计技术服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4、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总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及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