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码头船舶服务招标公告(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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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2026年度码头船舶服务年度协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OES/202312/SG128)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本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2026年度码头船舶服务年度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自有上海外高桥码头及横沙码头两处码头,分别有设备物资仓库及堆场,为确保在项目施工筹备过程中提高设备装船及转运的灵活机动性,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按年度租赁三艘不同规格的浮吊船,以提高项目施工筹备阶段的施工效率,投标人需能够提供以下规格的三艘浮吊船:1:SWL1000吨浮吊船,1艘;2:SWL80~150吨浮吊船,1艘;3:SWL50~80吨浮吊船工程船,1艘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2026年度码头船舶服务年度协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2026年度码头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的浮吊船组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规格要求,且具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参与投标前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网站截图加盖公章)7.需从代理机构处正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8.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5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下同),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公司证明文件及汇款凭证扫描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发送,逾期无法购买。代理机构指定银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中国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账号:11093744651080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3.购买文件时需签署《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邮寄方式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七、其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自有上海外高桥码头及横沙码头两处码头,分别有设备物资仓库及堆场,为确保在项目施工筹备过程中提高设备装船及转运的灵活机动性,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按年度租赁三艘不同规格的浮吊船,以提高项目施工筹备阶段的施工效率,投标人需能够提供以下规格的三艘浮吊船:1:SWL1000吨浮吊船,1艘,最高日租费限价:8.17万元/天,含油水,不含税,规格要求:船舶规格SWL≥1000t,甲板载荷强度≥10t/㎡,航区限制沿海及以上航区,船舶作业能力满足4点锚泊抛锚能力,能在6级风和2节流以下海况24小时连续作业,航行能力非自航船舶需自行配备拖轮,不另行计费;2:SWL80~150吨浮吊船,1艘,最高日租费限价3.27万元/天,含油水,不含税,规格要求:船舶规格SWL≥80t,作业甲板有效作业面积≥200㎡,甲板可焊接固定设备,甲板载荷强度≥5t/㎡,航区限制沿海及以上航区,船舶作业能力满足4点锚泊抛锚能力,能在6级风和2节流以下海况24小时连续作业,航行能力非自航船舶需自行配备拖轮,不另行计费;3:SWL50~80吨浮吊船工程船,1艘,最高日租费限价:2.72万元/天,含油水,不含税,规格要求:船舶规格SWL≥50t,作业甲板有效作业面积≥100㎡,甲板可焊接固定设备,甲板载荷强度≥5t/㎡,航区限制沿海及以上航区,船舶作业能力满足4点锚泊抛锚能力,能在6级风和2节流以下海况24小时连续作业,航行能力非自航船舶需自行配备拖轮,不另行计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两年内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联系人:蔡颀成电话:021-65200626电子邮件:caiqc@coes.cn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联系人:王加鑫电话:13636327827电子邮件:jiaxinwang_coes@163.com,coes_1426_bidoc@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码头船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