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3)



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

 
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5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北路以北、丹桂路以东;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与孵化基地、办公,科技产业服务、展厅、相关配套服务等多类型、多功能组合业态项目,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示范窗口。本次招标方案设计阶段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1.3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45万元,其中: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43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200万元;初步设计费: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0万元;驻场及相关服务费:30万元)。
2.1.4 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方案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
2.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
2.2 招标范围: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9时30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11层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304-305室
联 系 人:邹工                                              联 系 人:   王璐                          
电    话:  0519-85658115                              电    话: 0519-82358596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开标直播。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3、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
(1)建设方名称: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 9-11 层
(3)电话: 0519-85658115 
4、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
(1)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302室
(3)电话:0519-82353528

附件:
招标公告-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3]5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北路以北、丹桂路以东;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与孵化基地、办公,科技产业服务、展厅、相关配套服务等多类型、多功能组合业态项目,打造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示范窗口。本次招标方案设计阶段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445万元,其中: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43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200万元;初步设计费: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0万元;驻场及相关服务费:30万元)。2.1.4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方案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2.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2.2招标范围: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3.3承担过类似工程/;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日前;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9时30分。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11层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304-305室联系人:邹工,联系人:王璐电话:0519-85658115,电话:0519-823585962023年12月29日友情提醒: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开标直播。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3、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1)建设方名称: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通讯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11层(3)电话:0519-856581154、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1)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302室(3)电话:0519-82353528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四)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材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七)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八)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四、资格后审需审查的材料及相关要求(一)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提供)3、拟派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提供)5、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如有)6、《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五);(如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二)对资格审查材料的相关要求:1、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并录入或上传到指定位置,未按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资格审查资料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1.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1.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如有)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2、以上第1.1款资审材料资审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动链接,未按要求作链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满足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且一次性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一)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并签到。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9:30。(二)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首页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录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三)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四)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录“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或签到信息有误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五)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也可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备注: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2.本次招标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的开标、资审时间及评标方法均以本工程公告为准。4.本工程投标人不满3家,则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5.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附件二:评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业绩、信用、价格等指标方面投标文件中的进行评审: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文规定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清标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清标程序)。一、技术方案:7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设计理念、规划及总平面图布置1、主要内容包含规划设计理念和建筑设计理念;突出科研主题;现代简约,有地标性、特色性、学术感。(5分)2、主要内容包含上位规划解读、场地现状调查、城市空间分析、规划布局、交通流线组织、地下空间利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主要内容均包括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约定的深度要求和设计条件,逻辑清晰,具有相关数据及分析。(20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总平面布置、场地竖向布置是否合理;交通、消防、建筑日照要求是否满足;绿化景观与环境是否协调统一。(5分)30分2建筑、结构、设备及使用效果1、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建筑效果是否符合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建筑与环境是否和谐,建筑与功能是否统一;建筑是否具有风格特色,建筑是否有创意;建筑色彩运用是否得当;建筑立面材料选用是否合理。(15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柱网间距是否合理;中间楼层刚度变化是否较大;建筑在非外力作用下是否产生倾覆力矩。(5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设备系统是否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设备系统是否经济合理。(5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建筑使用功能是否符合并满足使用要求;使用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相关组织行为联系是否顺畅;各功能房间空间配置是否符合标准;室内外空间的联系性、形式设计感。(5分)30分3环境保护与节能,成本、质量、进度、风险保障措施及合理化建议(1)对本项目的节能环保有很好的设计认识和解决方案,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5分)(2)根据投标人成本控制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进度方案及控制措施;风险管控制度的严密性、可操作性、效率等进行综合评审。(5分)(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是否符合规范和地方要求,进行综合对比评审。(5分)15分技术方案要求:本工程技术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工程设计方案采用暗标形式,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1)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2)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提供的设计方案等文件,评审专家根据具体情况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分,分别得本项的90%-100%、80%-90%、70%-80%、60%-70%。没有技术方案的不得分。(3)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二、拟配备的设计人员: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1)配备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2)配备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3)配备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4)配备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5)配备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且该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最高得0.6分。注:(1)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指省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2)以上人员职称以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为准;(3)投标人需将相应证书原件扫描(或电子证照)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不全均不得分。三、类似工程业绩(5分)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总建筑面积大于4.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居住工程除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或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2)时间、建筑面积、投标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所载内容为准。(3)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4)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业绩。特别提醒:①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作为计分依据。②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评标办法中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链接,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未有链接、未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将不作为计分依据。四、信用:10分1、综合荣誉:2分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获得国家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得2分;获得省级(或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得1分;获得市(地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得0.5分;本项限评1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2)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如两者时间不一致,以获奖文件所载时间为准;(3)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4)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荣誉为联合体主办方荣誉。2、获奖项目:8分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设计的民用建筑工程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有一个的得2分;获得省(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或直辖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有一个的得1.5分;获得市(或地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或地级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有一个得1分;本项限评4个项目,最高得8分。注:(1)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2)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计最高得分,不重复得分。(3)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所载时间为准,如两者时间不一致,以获奖文件所载时间为准;(4)提供的奖项应为设计项目的获奖。(5)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获奖项目须为联合体主办方获奖项目。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评标办法中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链接,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未有链接、未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将不作为计分依据。五、商务标:5分1、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445万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1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43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200万元;初步设计费: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0万元;驻场及相关服务费:30万元)】及以下(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设计费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数为基准价(若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若投标人为10家或10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凡报价与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即5分,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每高于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若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不到平均数的50%的,应剔除该报价并重新计算术平均数。六、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计算综合得分,计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综合得分最高者出现相同时,则取技术方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方案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根据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开标记录表顺序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评标细则使用说明: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形式评审);2)清标;3)技术标评审并汇总得分;4)其他评审;5)经济标评审;6)汇总得分;7)定标;注意事项: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评标办法中“拟配备的设计人员”,投标单位需列明所提供的人员明细(以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配置”所列明的项目为打分依据)。3、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投标单位需列明所提供的业绩明细(以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所列明的项目作为打分依据)。4、评标办法中“综合荣誉”,投标单位需列明所提供的综合荣誉(以投标文件中“综合荣誉”所列明的项目作为打分依据)。5、评标办法中“获奖项目”,投标单位需列明所提供的获奖明细(以投标文件中“获奖项目”所列明的项目作为打分依据)。6、由于模板设置原因,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如有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附件三: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本单位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三、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四、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五、正确履行法律法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六、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甲方:乙方:丙方(如有):为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各方关系各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作为主办单位,其他各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愿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规定,同时各方承诺不再以单独或其他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二、各方责权1、甲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2、乙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3、丙方负责(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4、若本项目中标,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各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合同违约的,各方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现场管理。6、主办单位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主办单位和联合成员单位各自开具发票并接受各自的合同款。7、各方在项目合作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各方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内容,承担各自负责内容的一切责任。8、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三、协议份数1、本协议一式柒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投标报名和投标文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注:联合体投标提供,若联合体由两方组成,则上述格式中“丙方”取消)附件五: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根据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符合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自愿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与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本单位如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行为的,本单位承诺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自愿接受如下处理,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并且自记录之日起至保证金兑付之日止,参与省内其他投标活动时,均以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标段编号:A3204821839000075001001招标人: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俊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陆明娣发放时间:2023年12月29日目录第Ⅰ卷投标须知第Ⅱ卷合同条件格式第Ⅲ卷投标文件格式第Ⅳ卷报价说明与报价表第Ⅴ卷评标办法第Ⅰ卷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11层联系人:邹工电话:0519-8565811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304-305号联系人:王璐电话:0519-823585963项目名称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4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长荡湖北路以北、丹桂路以东。5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6资金来源自筹7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招标范围和内容华罗庚科学城一期首开区项目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方案设计阶段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10设计周期详见招标公告11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报价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勘察费报价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设计费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45万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1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43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200万元;初步设计费:7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0万元;驻场及相关服务费:30万元)】;14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纪要、澄清、补正和说明等。1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17:00时17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8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方案设计(详见招标公告中技术方案要求)2、其他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9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45天20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及退还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函或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8万元。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方式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476772287788方式2.银行保函☑方式3.担保机构保函☑方式4.保险机构保单☑方式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方式6.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或投标保函(保单)实际提交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担保费应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纳。3.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人未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可选择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保单)或者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或信用承诺书内容不完整)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5.新入库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7.0主体库。6.未尽事宜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常住建〔2019〕231号《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保函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2339362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可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注1.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保单)。2.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流标、招标变更等招标失败项目,投标保函(保单)手续费可以退还。3.请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回执单”,如在开标时发生投标保函(保单)查询异常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该回执单作为查询投标保函(保单)的依据。为查询投标保函(保单)的依据。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上传。2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登录并签到。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6中标公示定标后,招标人于3日内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结束后/日内招标人向/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8投标人答辩/29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现金、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退还的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0未中标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方案设计无补偿费。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招标人清标程序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31.2无效标条款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执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7.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31.3友情提示: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自行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请勿参考他人的投标文件,避免雷同;请勿在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出自同一台电脑等情况。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等情况,均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的规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1.4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招标投标各环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如有异议或投诉,请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中规定的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投诉的权利。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1)建设方名称:江苏金坛滨湖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通讯地址: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11层(3)电话:0519-85658115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1)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302室(3)电话、传真、电子信箱:0519-82353528二、总则1.总说明1.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范围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委托招标方式。1.4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进度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要求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执行。2.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2.1招标人、发包人:指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者。2.2招标代理人:指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当事人。2.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2.4设计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设计合同的当事人;2.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2.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起讫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情况建筑面积备注注:投标人应列出最近五年内的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只需包括已完成项目,同时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请选择有代表性的,并且符合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标准、评分细则等规定要求的。综合荣誉获奖项目第Ⅳ卷报价说明与报价表第一章报价说明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⑴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设计工作的体现。包括设计服务期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费、各类设计接口协调、应甲方要求进行资料收集费、赶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增晒图纸费(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配合甲方进行招标工作(包括施工、材料设备等的招标)、向甲方提交招标用图纸和满足招标深度要求的工程量数量、设计技术交底、派赴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材料选定、设备订货、设计联络、系统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营配合等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工作的服务价格,并考虑了乙方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⑵设计费由设计人包干使用,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并按统一格式编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甲方,以及工程前期咨询、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服务)。⑶设计变更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任何形式、类型、规模的设计变更均不另行支付设计变更费用及相关图纸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⑷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4、设计变更费用(颠覆性调整除外)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的任何形式、类型、规模的设计变更均不另行支付设计变更费用及相关图纸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虑。(颠覆性调整:指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项目单体建筑整体方案或景观方案的全盘修改所带来的各设计分项施工图全部设计修改)。5、根据合同规定,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规费和税金,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6、投标书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按比例优惠等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7、招标人向中标人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应依法接受相关审计单位的审计。8、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第二章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报价表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总价:人民币;¥。勘察费:人民币;¥。设计费:人民币;¥。项目负责人设计周期质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分项表项目名称: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元)总价(元)勘察35000方案设计60000初步设计35000施工图设计35000驻场及相关服务35000注:以上建筑面积为暂估面积,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Ⅴ卷评标办法第一章前言1.1本项目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评标细则,实行评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1.2本评标办法仅适用本次设计招标。第二章评标机构2.1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商务专家组”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抽取(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原则、依据、纪律3.1评标原则⑴竞争择优;⑵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科学合理;⑶社会信誉高、价格合理、管理标准化。⑷反对不正当竞争。3.2评标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和评标的依据。主要资料和文件包括:⑴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答疑文件)、评标办法;⑵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书面资料;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3评标纪律⑴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委组成名单和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⑵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第四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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