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招标公告(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022023000148
项目名称: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3,277.6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测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老年公寓1单元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老年公寓1单元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214号
联系方式:1980839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京颂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老年公寓1单元401。
联系方式: 15283957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15283957769

四川京颂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国土局.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为切实做好利州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利州区实际,完成利州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二)技术标准及精度要求一)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土地调查条例》;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6、《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范(暂行)》(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8]3号);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认定细则》;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过程稿)》;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管理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19〕17号);1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1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1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9号)。二)数学基础1、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投影方式: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相关技术指标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保持一致。三)调查分类及精度要求调查分类、精度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执行。(三)工作任务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按照《四川省国土日常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试行)》(川自然资办函〔2023〕115号)要求,持续开展2023年日常变更调查。利用最新遥感影像,对2023年1—10月日常变更调查省级核查锁定图斑开展监测复核,对过程性、临时性图斑进行核实,分类形成可直接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需再次调查核实的日常变更监测复核成果;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相关管理成果数据,在日常变更监测复核成果基础上,提取省级监测未涉及的部下发监测图斑,形成全省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县级利用掌握的遥感影像,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在省级下发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基础上,补充提取区域内国土变化图斑,制作外业调查底图,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成果内外业核查、数据库更新、分析评价等工作,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四)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管理数据领取调查基础数据后,要在汇总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管理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整理县(区)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数据资料包括:遥感影像、国家监测图斑、省级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其他变化信息图斑、各类管理信息数据等。二)变化图斑补充提取利用国家下发的正射影像图,充分收集调查时点前后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比对省、市下发的相关管理数据,结合自行掌握的相关变化线索,在部、省提取的监测图斑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与上一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判读提取本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图斑。三)调查底图制作以县级单元为单位,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3年度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县级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用于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一是2023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省级及以下2023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图斑(包括耕地卫片监督、林草湿调查监测,及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督察执法等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二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3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等矢量数据。涉及日常变更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用地管理信息,按季度及时更新下发;用地审批信息根据地方报备进度分批次下发,最晚一批于2024年1月20日前下发。三是其他数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收集尚未报部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四是2022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以往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十”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五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日常变更图斑。六是地方自主发现的其他变更图斑。四)外业调查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和调查。依据实际调查成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城镇村范围、“推〈堆)土区”“光伏板区”“拆除未尽区”等单独图层范围,形成2023年度相关单独图层。2023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方式、主要用途、经营特点和覆被特征等因素认定地类,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五)“天府调查云”外业举证省级利用“天府调查云”平台开发了“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模块,用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地外业举证。各县级调查单元在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全省统一的举证平台。县级可采用实地举证(含无人机举证)、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遥感影像举证等方式开展图斑举证工作。六)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城镇内部国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国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国土利用现状二级地类调查更新工作。各地应及时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发现的城镇内部国土利用变化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七)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县级调查单元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按照统一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变更调查。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要求,保持年度变更调查的所有权权属边界与确权登记成果一致。八)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做好2023年已验收且在部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新增耕地田坎系数上图入库工作,保证新增耕地的田坎系数与报备的田坎系数一致。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归并田块、削减田坎新增耕地地块,以整理前后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重新计算和更新田坎系数,并提交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田坎系数计算方法和计算表。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备案范围内的耕地田坎系数不得修改。九)更新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县级调查单元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统一标准要求、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等,基于逐级地类核查成果、日常变更图斑中无需举证的图斑,结合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等工作成果,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十)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负责成果的全面自查,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限期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确保全区调出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十一)调查成果分析评价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后即可开展分析评价工作。县(区)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市、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报市级审核汇总。十二)开展调查成果整理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开展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县(区)级调查成果并上交市级进行检查。十三)开展2024年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工作在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适时开展日常变更。部根据报送情况及时开展成果核查〈核查结果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通过“国土调查国家核查进度查询系统”反馈),并在年底组织开展日常变更复核工作。各地根据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工作需要,开展日常变更结果核实与报送工作,经地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部。各地应根据当地国土利用特点,梳理总结纳入日常变更的图斑类型,对于水田临时改作旱地等不能反映全年度变化情况,以及年底前地类可能出现新变化的,一般不纳入日常变更。部将组织汇聚集成2023年度日常变更成果,分发遥感监测生产单位进行卫星影像复核,避免监测重复提驭。对于复核发现影像特征与日常变更结果不一致的,纳入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注:若国家、省、市对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内容有新要求,则按最新要求完成。十四)开展2024年耕地进出平衡技术指导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块举证工作按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求开展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技术指导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块举证工作。(五)成果要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采取分阶段控制模式上报,包括变化图斑数据成果和增量数据库成果报送两个阶段,最终成果须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核查与国家自然资源部核查。一)变化图斑数据成果2023年度变更调查参照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成果提交格式采取单图斑建库,先开展变化图斑变更符合性审查。成果包括:1.外业调查成果: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2.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日常变更矢量数据(gdb格式)。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填写图斑变更情况。4.其他资料:(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xx区县情况说明表(水旱轮种,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等)、(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xx区县跟踪图斑列表。二)增量数据库成果变化图斑审查锁定后,以此为基础开展增量数据库成果提交,省级组织开展增量数据库质检工作。增量数据库成果包括:1.外业调查成果: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2.数据库成果: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UPD格式(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跟踪图斑列表。4.相关证明材料: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灾毁图斑材料(矢量与相关媒体报道材料);水旱轮作说明材料;药材年内种植收获证明材料等。5.文字成果:主要包括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专题报告、情况说明等。相关业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对2023年度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变化,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陡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还草、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以及稳定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实施状况,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实施状况进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六)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利州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要求以国家、省关于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具体要求为准。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调查成果通过省级技术核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全部调查工作,且调查成果经自然资源部确认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四)验收方法和标准(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方法和标准执行。(2)采购人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