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2023)



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8804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保定市-徐水县
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

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水发改【2023】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六各庄排干按原设计标准进行恢复,即20立方米每秒过流能力对穿村段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河岸防护。其中河道清淤长度约1.3千米,渠道、岸坡防护修复及钢筋混凝土挡墙段河道约1.93千米,恢复重建浆砌石塌岸段护坡长100米,重建桥梁1座。 2.1.4质量要求:勘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施工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勘测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含以上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含以上级);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含以上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资质(含以上级);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测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任意3个月缴费社保的证明。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可通过以下措施进行: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比例不低于60%);②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以材料采购合同授予方式给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材料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9:00 至 2024-01-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蕴藏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中路64号
地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电谷源盛广场B座

邮编:
0725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刘文德
联系人:
赵晨霞、郝思佳

电话:
0312-8683210
电话:
0312-315566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更多资讯报价请点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