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运输招标公告(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3)


竞价编号:YSJJ560202312255524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河南永锦能源公路电煤运输竞价
开始报价时间:2023-12-29 14:58:55
报价截至时间:2023-12-31 10:00:00
采购数量 (吨):2
发布人:邱春洋
发布单位: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运输方式:汽运
保证金(元):
运输起点: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
运输终点: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煤场
执行起止时间:2024-01-01 00:00:00至2024-12-31 23:59:59
运输能力:
装载要求:
标段信息附件
永锦能源运输竞价计划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永锦自提煤运输服务合同2023.12.29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永锦自提煤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4.12.29
备注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河南永锦能源电煤运输竞价需求计划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河南永锦能源电煤运输竞价需求计划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河南永锦能源电煤运输竞价需求计划申请单位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需求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运输量2万吨决标方式最低价决标品种煤炭及副产品煤炭及副产品煤炭及副产品起运地点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场运达地点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受载起始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受载终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联系人邱春洋邱春洋邱春洋联系电话186395071281863950712818639507128报价单位元/吨元/吨元/吨附件1: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项目技术规范附件1: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项目技术规范附件1: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项目技术规范附件2: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合同范本附件2: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合同范本附件2:华电漯河2024年永锦能源电煤运输合同范本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5日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5日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5日项目所在部门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财务部3373年2月3373年2月3373年2月计划营销部227年月2227年月2227年月2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Cing23年1月2Cing23年1月2Cing23年1月2扫描全能王创建1.1.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自提煤运输服务合同甲方: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甲方采购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炭及副产品,现需乙方负责相关运输业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概况1.乙方承运的货物为甲方指定运输的河南永锦电煤。2.根据主合同规定的甲方煤炭采购计划和数量,甲方将规定数量的煤炭按计划交付乙方运输等事宜。3.煤炭质量:原则上依据主合同约定质量确定。4.乙方承运的货物数量为2万吨,可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调整。5.一个发货周期时间过半时,煤炭发运量不得低于周期内发运量40%。6.货物起运地点: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场;货物目的地: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从起运地点装载电煤后送至目的地并卸载到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方为完成运输义务。7.电煤送至目的地并卸载到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前,风险由乙方承担;送至目的地并卸载到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后,风险转移。8.收货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9.运输方式:公路运输10.运距:约120公里。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国华电燃料管理系统竞价结果;3.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补充协议;4.技术规范书;5.乙方的报价文件;6.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7.其他有关文件。合同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双方应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但不应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经协商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请争议解决。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1.含税基准运费单价为元/吨(含税率9%)。本合同不含税基准运费单价不变,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含税基准运费价格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算。2.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汽车运费、车辆绑扎加固、抑尘、防冻、装卸费、保价运输费、清扫费、因甲方指定路线而产生的高速公路过路费、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司机工资、税费、原煤破碎、协调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3.煤炭及副产品运输质量以到厂验收热值为准,按每月到厂量为一批次加权平均,加权平均热值与矿发热值对比偏差±200大卡视为正常,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200大卡以上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拒绝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200大卡以上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200)(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当期结算运费单价(结算周期内拉运所有煤种到厂平均运费单价,不计算当次热值考核、途耗考核,含量奖,元/吨)}/到厂热值*100”。若乙方所拉运煤炭合同,矿方不提供矿发热值,按每月到厂量为一批次加权平均,加权热值低于甲方与河南永锦合同约定热值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拒绝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到厂加权热值低于甲方与河南永锦合同约定热值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当期结算运费单价(结算周期内拉运所有煤种到厂平均运费单价,不计算当次热值考核、途耗考核,含量奖,元/吨)}/到厂热值*100。4.运费结算4.1数量检验确认:以甲方汽车衡计量煤量作为运费结算标准,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4.2数量损耗:合理损耗率为1.0%,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途耗在1.0%以内时不考核,超过1.0%时,甲方就超出部分扣罚乙方运费(扣罚金额=超出部分的吨数*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到厂价格),当批次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4.3质量检验确认:以收货单位检验结果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4.4运输费用=运输价格×收货单位电厂进厂验收数量。4.6运费结算与煤款结算同周期;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向甲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发票后次月月底前支付乙方运输款。结算数量以甲方或收货单位实际到厂验收量为准(有异议另行协商解决)。4.7乙方逾期未结算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甲方将顺延次月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8违约扣款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4.9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4.10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以上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该账户付款,视为已经履行付款义务。如乙方账户被注销,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新的合法有效的收款账户。4.11每批次运费结算时,甲方按照与当批次结算款10%同等价值的潞安化工集团润滑油抵付给乙方。第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提前1日将月、日运输计划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组织运输车辆。1.2甲方负责制定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1.3对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运输车辆及人员按规定公平严格管理,科学指挥调度,维护正常装车运输秩序。1.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起运煤炭的起运时间、行车路线,对乙方延误正常运输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运输任务时,甲方可调运第三方车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乙方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1.6甲方要求乙方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损坏或未安装车辆停止运输,安装及年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随时关注车辆的运行线路,确保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达到运输目的地。1.7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拒付或逾期支付的罚款、违约金等各项应付费用。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的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必须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资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向甲方提供本车队车辆号牌及驾驶人姓名明细表,配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协助甲方管理车队(含统计员、现场管理员、调度员及详细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将人员明细及联系方式交付甲方)。2.2乙方提供具备的汽车总数不少于20辆每日,不得使用无牌照、无手续或改装车辆,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齐全,车型、标吨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环保规定。乙方组织汽车,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标准,或者使用新能源车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就上述事项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2.3乙方负责司机的招聘、培训、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全面工作;乙方负责派遣经验丰富且有相应资质的车队长管理车队,确保甲方生产运输工作顺利进行;乙方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驾驶技术娴熟、全面安全驾驶。2.4乙方运输车辆应缴纳当年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并由乙方负责驾驶员及运输车辆在甲方场地违章及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损失赔偿,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2.5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煤炭安全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输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洗、维护,并符合甲方企业形象建设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输,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6乙方负责协调路政、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保证车辆具备在甲方市场范围内通行条件,并负责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涉及环保、水保、社会关系事宜无条件处理。2.7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必须接受甲方统一调度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并提出管理主张,乙方应予以接受并落实。在收货人地点必须严格遵守收货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收货单位对运输车辆的调度指挥,因不服从收货单位的管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影响了收货单位与矿企的合作关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运输合同。2.8如乙方认为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时,则乙方应在甲方逾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履行要求。逾期乙方未提出履行要求的,则视为甲方已经完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主张责任或作为乙方未能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2.9乙方车辆在煤矿区内必接受矿企统一调度管理,不服从矿企管理人员指挥,造成车辆堵塞,影响装车由此产生的逾期运输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10乙方严格按煤矿的装车计划,安排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车辆提前抵达煤矿待装,因违反环保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运力未到位导致交货期限延迟造成影响的,无法满足甲方生产用煤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2.11乙方在装货期间,乙方需派专人全程监督煤车装卸情况;乙方拉煤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确保煤炭安全运输到发运站台或收货单位指定场地。2.12乙方接到甲方或收货单位运输计划后,应及时组织汽车运输,做好发运事宜,并承担完成本合同内容需要的矿方装车费(如有)、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负责,整个承运过程中煤炭所有权始终属于甲方,乙方无权处置。2.13乙方负责对所属车辆进行厂外运输道路秩序维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特殊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执行,并承担因防控不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2.14乙方承诺遵守厂外道路等区域的卫生和环保管理,遵守国家及地**府运输、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管理费用。2.15若因乙方车辆违章、违法导致煤炭被卸,乙方除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与被卸煤炭等值的损失,并按照被卸煤炭总值的全额赔偿甲方。该约定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2.16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有电动篷布或手动篷布,手动篷布要求必须可苫到车厢0.5米以下,篷布不允许有破洞。乙方运输车辆承运甲方货物必须保持篷布苫盖严实,并保持车辆箱板完全闭合,不得造成遗洒渗漏,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2.17乙方承担煤炭运输至目的地并卸载到收货单位工作人员指定的场地前,风险由乙方承担。2.18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按期交货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月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运计划做好发运事宜,乙方负责提供矿发计量单等相关资料,甲方进行数量对比,如发运量低于坑口提货量的80%时,甲方视情况考核,且停发提货单。第六条运输安全要求1.乙方运输货物至收货人收货前,若有货物丢失、受损、被盗、被抢、非自燃原因造成燃烧毁灭、交通肇事损坏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损失自行承担;乙方在运输途中交通肇事、其他事故或因违反交通、环保管理法规[或路政、运管规定]受到处罚以及其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损失数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50万时,乙方应主动在五日内补足,如乙方不续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输任务,无违约、违章等行为,合同终止后五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上述指定账户。3.在完成双方合同签订并收到提煤单后,根据甲方需求3天内确保启动发车。如非不可抗力原因,3天内如未发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6天未发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并解除合同。当天发车的车数不得低于甲方安排的车数,如当天发运车数不满足甲方安排的车数,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遇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甲方,双方视情况协商解决。第八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当月或当日分配量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已发生的运费中扣除未完成量的运费(运费按合同价执行)。2.因乙方原因将货物错误拉运卸货地点的运费不予结算,造成甲方煤炭损失的,乙方按甲方与矿企之间的合同销售价格赔偿甲方损失。3.车辆计量称重时,严禁驾驶室内留人、车辆回空时水箱放水、丢弃石块、非煤炭杂物等,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整。超重(欠重)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卸(装)车,严禁随地乱卸(装),如有违反,每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4.乙方有以下任一条款行为,除约定的处罚金额之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乙方下期投标资格。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1乙方拉运周期内,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情况及甲方计划安排,若完不成甲方计划量的8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若完不成甲方计划量的7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若完不成甲方计划量的6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40%;若完不成甲方计划量的50%(含)以上运量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乙方下期投标资格。且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2由于乙方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货物或非法物品的;4.3乙方运输过程中出现车辆换煤掺杂、加水、过磅单弄虚作假等现象,每发现一车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依据甲方异常煤处理扣罚吨位折算金额;4.4乙方车辆与甲方签约的其他各车队串换,或乙方车辆不听指挥、无理取闹、强行插队、造成堵路或压磅现象的,如有发现将该车辆拉入黑名单,并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元;4.5乙方不服从甲方运输计划或乙方进出厂车辆、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元;若乙方出现停运、罢运、聚众闹事等事件的,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0元;4.6乙方将煤炭赠予他人或者私自出售的,按每车次矿发煤炭价值即矿发量*合同价向甲方进行赔付,并支付违约金每车次10000元;4.7乙方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发生扬尘污染等环保事件,每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扣罚乙方200-10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4.8乙方自备带编号封签,在汽车装车完成后,厢车两侧每个侧门必须有1个封签。短倒至发运站台后,发现每缺少一个封签扣减乙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违约或赔偿损失、误工费、鉴定费、损失的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全部损失。甲方生产损失为甲方上年度每日平均营业额*受损天数。6.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不按照约定遵守安全、环保、文明规范或甲方管理制度等造成的罚款属于违约金范围,乙方应在通知的时限内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违约金。逾期不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未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亦有权从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除。7.乙方知悉并确认,本合同所涉全部违约金均为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放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调整降低的权利。8.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就其所受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9.因乙方拒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下期竞价资格,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由上述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3.若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在进行诉讼期间,本合同仍继续履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通常情况下甲方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2.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对违反或拒绝事项做出修正。3.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4.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5.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第十一条保密双方保证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账单等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递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若以邮箱方式发出并被接收,24小时之后即视为送达。2.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地址。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下预留地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若发生诉讼,法院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等合法方式向本合同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若无接收或拒收导致文本被退回的,文本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未经书面通知,合同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预留地址。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时间以签章日期较晚者为准。第十四条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第十五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的协商确定。以下无正文1.21.3签字页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传真:传真:邮箱: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永锦自提煤运输服务项目技术规范1.总则1.1服务项目名称: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永锦自提煤运输服务。1.2服务地点: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1.3项目简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甲方)采购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电煤,现需委托乙方负责相关运输业务,起运地: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矿点、煤场;目的地:河南省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漯上路东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运距约120公里。1.4本期规模:2万吨(可根据甲方实际电煤采购需求调整)。1.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1.6结算与付款:数量以甲方汽车衡计量煤量作为运费结算标准,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验收无异议,煤款结算后,进行运费结算,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算金额确定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付款。每批次运费结算时,甲方按照与当批次结算款10%同等价值的潞安化工集团润滑油抵付给乙方。1.7服务期限:暂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8报价说明: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工作内容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工器具)等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及一定风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内容而需发生的交通、食宿、培训、劳动保护、消耗性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和办公用品等费用以及承包方人员的人身保险、承包方的财产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包括承包方承担所控范围内一切环境保护、安全责任及费用;包括由于承包方所控范围内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各种赔款事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包括在合同实施期间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矿方装车费、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1.9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1.9.1营业执照内包含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国家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道路运输相关资质。1.9.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竞价发起日,至少具有1项电煤运输项目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以及该业绩合同的结算发票扫描件。1.9.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1.9.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价期间尚未解除的);1.9.5供应商必须具备运用电子手段追踪运输车辆的行程轨迹的能力,实现运输全过程监督,并提供相关账户供甲方无偿使用。1.9.6供应商按“附件1.响应性文件资料清单”格式要求上传电子版响应材料(含签字盖章)后方视为有效响应。2.工作范围、内容、要求及管理2.1乙方自备塑料或者钢丝带编号专用封签,对车厢进行密封。2.2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途耗在1.0%以内时不考核,超过1.0%时,甲方就超出部分扣罚乙方运费(扣罚金额=超出部分的吨数*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到厂价格),当批次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2.4乙方应确保运煤司机身体状况良好,具有与驾驶车辆匹配的驾驶资格;运煤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况良好,运煤车辆应证件齐全及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如违反以上条款所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5运煤车辆运输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如违反以上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6乙方应根据甲方计划通知组织电煤运输,运输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并确保所组织车辆的环保措施满足甲方及其所在地政府环保要求(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并承担因违反环保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2.7乙方负责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涉及环保、水保、社会关系事宜无条件处理;乙方承担完成本合同内容需要的矿方装车费(如有)、到厂卸车及清扫费等一切费用。2.8若因乙方车辆违章、违法导致煤炭(包含煤泥、中煤)被卸,乙方除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与被卸煤炭等值的损失,并按照被卸煤炭总值的全额赔偿甲方。该约定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2.9乙方负责驾驶员及运输车辆在甲方场地违章及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损失赔偿,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2.10如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甲方计划发运量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月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运计划做好发运事宜,乙方负责提供矿发计量单等相关资料。3.经济考核3.1煤炭及副产品运输质量以到厂验收热值为准,按每月到厂量为一批次加权平均,加权平均热值与矿发热值对比偏差±200大卡视为正常,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200大卡以上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拒绝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热值200大卡以上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200)(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当期结算运费单价(结算周期内拉运所有煤种到厂平均运费单价,不计算当次热值考核、途耗考核,含量奖,元/吨)}/到厂热值*100”。若乙方所拉运煤炭合同,矿方不提供矿发热值,按每月到厂量为一批次加权平均,加权热值低于甲方与河南永锦合同约定热值时,由乙方配合甲方及时向矿方提出异议,若矿方拒绝赔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到厂加权热值低于甲方与河南永锦合同约定热值时,扣款计算公式为:扣款=甲方汽车衡当月计量吨数×加权平均Qnet,ar差(大卡)/100×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百大卡到厂价={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出矿价(元/吨)+当期结算运费单价(结算周期内拉运所有煤种到厂平均运费单价,不计算当次热值考核、途耗考核,含量奖,元/吨)}/到厂热值*100。3.2合理损耗率为1.0%,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途耗在1.0%以内时不考核,超过1.0%时,甲方就超出部分扣罚乙方运费(扣罚金额=超出部分的吨数*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到厂价格),当批次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数量损耗率=(出矿数量-入厂数量)/出矿数量。3.3到厂验收煤炭,发现掺矸使假、装车分层等异常情况时,每发现一车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依据甲方异常煤处理扣罚吨位折算金额。甲方有权在结算当月运费中直接扣除该笔扣罚金额,当月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结转扣罚下月运费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4乙方掺矸使假数量占日批次的10%以上(含10%)或承运煤质与矿装煤质不符等情形时,甲方对当次各车运费不予结算,并扣罚全部煤款(扣罚金额=当次全部车辆运送全部煤炭的总矿发量*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价格),甲方有权在结算当月运费中直接扣除该笔扣罚金额,当月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结转扣罚下月运费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5乙方承运煤质与矿装煤质不符时,甲方对当天到厂各车运费不予结算,并扣罚履约保证金(扣罚金额=当天全部车辆运送全部煤炭的总矿发量*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价格),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6乙方承运队伍管理不当,存在徇私舞弊现象,例如:重车过磅时车内留人、车辆回空时水箱放水、丢弃石块、非煤炭杂物等;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吨处理,扣罚吨数所对应的运费不予结算,扣吨对应煤款金额(扣罚金额=扣罚吨数*当期甲方采购该矿点煤炭价格)在结算当批次运费时扣除,当批次运费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7乙方自备带编号封签,在汽车装车完成后,厢车两侧每个侧门必须有1个封签。到厂后,发现每缺少一个封签扣减乙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8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指挥或者乙方车辆造成甲方交通拥堵,影响车辆出入及道路通行,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9若发现乙方进、出厂车辆、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情况,每发生一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10乙方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发生扬尘污染等环保事件,每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扣罚乙方200-10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11乙方因车辆组织不力,造成无法满足甲方生产用煤需求,每发生1次,甲方扣减乙方运费5000元,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扣罚金额;3.12未详尽事宜,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处理。4.经济考核4.1为保证合同履行,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50万元。若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则扣罚履约保证金2000元/日,同时,乙方应在次月10日前将扣罚的履约保证金补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整改或逾期10日未将履约保证金补齐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运输合同,并扣罚100%保证金;若合同履行完毕,甲方扣除应扣罚款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返还给乙方。4.2乙方应保证拉运车辆48小时以内进厂(以过衡时间为准),若超过48小时没有到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附件1.响应性文件资料清单顺序序号名 称说明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5*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和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煤运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