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2023)
项目概况
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5]MZZJ[CS]2023001、物业管理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5]MZZJ[CS]2023001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购包1(物业管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8,195.2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次)
否
见采购文件
420,000.00
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投标时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12-29 至 2024-01-0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0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球广场B座13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1-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球广场B座13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
联系方式:0591-83997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立燊、游秀敏
电话:0591-8767786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文件集.zip
附件1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5-00082[2023]00788项目编号:[350105]MZZJ[CS]2023001采购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2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2.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5-00082[2023]007883.项目编号:[350105]MZZJ[CS]2023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8,195.2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物业管理服务1.00420,000.00次物业管理否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投标时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邮编:350005联系人:王昊联系电话:0591-8399773314、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联系人:俞立燊、游秀敏联系电话:0591-87677863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投标时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磋商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以成交总金额为计算基准,按照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照1.5% 。 (2)其他:(1)本项目在线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如供应商采用远程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参加本次投标。(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1008010018150009287。(3)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本项目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供应商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将采购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涉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2)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30.0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5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服务要求符合情况26.00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中各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6分;带★符号的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1项),其余参数(共1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合计26分。管理方式及管理目标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管理方式及管理目标等方面拟采用的方式、作出的目标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内容完整全面、阐述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部分阐述详细或部分内容合理的得2.5分;内容阐述简短或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档案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物业档案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安防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防范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工作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水电维护维修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水电维护维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维护维修制度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绿化养护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厨房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厨房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物资装备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装备方案的针对性与合理性,针对本项目提供投入的设备或管理平台名称、数量、配置情况(列出物品的分类列表)。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安保人员3.00根据供应商拟派的安保人员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退伍军人证、持有保安员中级或以上证书任意一项,每一人得1分。须提供该人员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截图或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水电工2.00根据供应商拟派的水电工持有高中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备电气工程师证的得1分。须提供该人员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截图、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业绩3.00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接的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关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履约的项目提供阶段(或年度)验收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企业荣誉3.00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获得行政部门颁发奖项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员工权益保障3.00根据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保额情况进行评分,保额≥80万元/人的得3分:80万元/人>保额≥60万元/人的得2分;60万元/人>保额≥40万元/人的得1分,保额<40万元/人的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且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日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员工培训和考核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治安管理、停电停水、消防、台风地震洪涝应急处置预案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预案详实、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预案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5分;预案阐述简短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中有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技术参数项带“★”号负偏离,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属于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情形的,视为无效响应。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支付方式、验收方式、售后服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机关大楼一栋,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2136m2,主要用途为会议室、档案室、办公室、实验室、食堂等,除建筑用地外,其余用地为停车场、绿地、道路、消防通道等。2.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技术要求(一)物业服务总体内容(项号1)1.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2.做好物业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辖区内物业档案资料齐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4.物业人员应熟悉物业情况和本岗位的责任,身体健康、文明敬业、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人员的使用须报采购方认定备案。5.对采购人急事,分紧急程度,要求物业服务人员在1小时内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采购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1天内予以解决。6.遇有重大活动、检查等情况,成交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二)人员配置★1.具体人员及岗位要求(项号2)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备注通讯员11.负责业主方收发文件收取、送达,联合发文时负责对接发文单位完成会签印发文件工作;2.负责业主方信件、快递材料收寄;3.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局办公大楼文件材料相互传递;4.负责会议材料提前送达;5.完成业主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6.通讯员个人安全由物业公司负责。保安员31.政治面貌清白,无纹身,无劣迹,无犯罪前科,工作负责积极主动。2.机关范围内24小时值班巡逻,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引导工作,保护大楼内办公、财产安全,维护好环境安全秩序。3.负责信函、报刊、杂志的收取、分发,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4.负责大楼消防管理,建立并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水电工11.持证上岗,具备大楼配备设备操作技能,熟悉水电设施等设备维护、保养,网络、电话等维护。2.水电工个人安全由物业公司负责。3.水电维修维保产生的材料费由业主方按实结算。4.建立档案,所有设备均应有检查、维修档案。保洁员11.大楼及附属设施地面、门厅、楼道、过道、卫生间、会议室绿化保养(含浇水和修剪)等,同时做到随时随清洁,保持大楼内整洁干净。外围随时清扫,保持环境整洁。2.能够吃苦耐劳,要求配备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的保洁员负责重要场所的保洁工作。厨师11.合理安排菜单,协助食堂负责人制定原材料的品种、数量。2.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确保厨房工作正常进行。3.负责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4.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质量验收,对采购回的食品原材料认真检查数量及质量。5.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加工烹饪食品菜肴,保证口味和质量。配菜时要注意规格、质量、档次按照比例标准执行。帮厨11.做好个人卫生,上岗前着装整齐做到“四勤”。2.做好每天班次所需工作,协助配合菜品清洗工作,工作结束后及时打扫周边卫生,清理残渣。对于菜品清洗要确保菜中无污物,确保餐具清洁及消毒。绿植维护可兼职1.由物业方负责摆放局大厅、公共区域楼层拐角处绿植花卉;2.定期浇水除虫草等维护,及时更换枯萎的绿植花卉。2.物业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更换需经采购人备案同意,被更换的人员必须在新人员配齐且熟悉岗位后方可离岗。(项号3)(三)物业服务标准要求1.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要求(项号4)(1)保证建筑物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2)保证辖区内无违章装修,无乱搭建,无乱张贴悬挂等。(3)办公楼及公用设施保持完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4)办公楼完好率达100%,并坚持办公楼修缮制度,保持对业主提出的办公楼小修、急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维修质量达100%合格。(5)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小品完好无损。(6)保证通道照明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使用正常完好率达100%。(7)大楼内的所有照明(包括大厅、会议室、办公室、走廓、通道、卫生间、楼梯间、室外普通灯泡等)灯具更换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8)接到急修通知1小时到达现场,及时维修。2.安保管理要求(项号5)(1)保安人员做好出入人员、车辆管理,机关大楼区域安全保卫巡逻,防火,防盗,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夜间值班不能睡觉,实行坐班制。(2)认真执行门卫规章制度,做好值班记录。(3)夜间及公休日值班时,按要求加强对大楼巡查,及时消除现场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由物业负责人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报告。按要求锁好有关出入口大门,认真做好出入登记和值班记录,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情况。(4)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及周边人员动态,夜间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场或接近车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发现车辆异常或门窗未关及时联系车主。确保无出现违章行驶、停放及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现象,保持机关内部的道路畅通。(5)大楼内所有区域和大楼外部区域由保安负责监视和控制。该项服务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并做好记录,防止和预防任何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办公场所正常的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确保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财产及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创建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6)消防监控、安防监控:机关大楼实施24小时监控、值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7)遇紧急与特殊情况随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如防汛、消防等工作);(8)设立应急救助预案,实行救助。(9)保持畅通无阻的紧急疏散通道,其相关的指示照明灯具配备保持齐全,功能完好。3.后勤保洁管理要求(项号6)做好辖区日常保洁工作,保证辖区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保洁时间与机关办公时间错开,避免干扰正常办公。保洁设备、用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内容清洁要求楼内公共区域地板清扫、拖擦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保持无垃圾、无污物、无废弃物。墙面、天花板掸尘每日1次,做到无污迹、无蛛网。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梯级每天拖洗1次。做到楼梯墙面及窗台无污迹、无废弃物。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半周清洁1次,无明显的可见积尘,保持不锈钢面光亮。公共灯具每月清洁1次。办公室、活动室1、每日清洁两次,早上上班前和中午休息时间各清洁一次,每周湿拖1次,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随遇随清。2、玻璃内侧每月彻底清洁1次,日常做到玻璃无污渍、水渍。茶水间、洗手间每日清洁两次,便池面盆刷洗,纸篓倾倒,隔板、门窗、台面、墙面、镜子擦洗;上班前和中午休息时间各清洗一次;每周一次消毒,保持地砖无水渍、无污渍、无异味。排气扇面板每月拆洗一次。卫生间的地漏及厕所疏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会议室、洽谈室日常保持桌面、座椅整洁,地面干净。重要活动、会议前须全面清洁;协助做好会议室的布置工作。大楼内外门窗玻璃、飞檐等地面层的玻璃门及玻璃窗和各楼层办公室玻璃门、玻璃隔断墙内外两侧、二层起窗户玻璃内侧、轨道每周清洗一次,每日保洁,保持玻璃无污迹,必要时配备伸缩杆辅助清洗高度≥3米。垃圾收集及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各楼层的垃圾杂物,统一放置在地面层垃圾收集点。楼外公共区域空地、停车场、绿化带每日清扫1次,保持区域内无废弃物,地面无杂质、无树叶。垃圾桶每天清洁1次,每周消毒1次。垃圾无积压,日产日清。消毒灭害公共区域每季度定期“除四害”消杀1次。屋顶雨天排查积水、及时处理排水。每周打扫一次。(1)地面(1.1)保洁原则:每周六对办公楼各楼层地面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如需打蜡,费用另计)。(1.2)标准: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痰迹、水印、脚印,有光泽。(2)玻璃及不锈钢(2.1)工作前,准备好所有工具,如刮窗器、沾水毛刷、玻璃清洁剂、水桶等。(2.2)用活水毛刷将稀释后的清洁剂搅匀,来回涂在玻璃表面,用刮窗器按45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及时将水刮下,最后用干抹布将四周及地下的水抹干。(2.3)如玻璃胶脏,则在第二步操作前,先用水涂在玻璃上,用刀片轻轻挂去表面污垢。(2.4)不锈钢应用绒布及专用的不锈钢清洁剂清洁,并用不锈钢油每月一次定期上光。(2.5)清洁频次,地面层玻璃每月彻底清洁1次,并在每日随时检查、擦拭,雨天过后按标准对照及时擦拭。(2.6)不锈钢每日清洁、定期上光,经常有人手触摸的玻璃门、不锈钢把手、不锈钢扶手每日擦抹数次。(2.7)标准:玻璃目视干净、光亮,无灰尘、水渍、水印,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水印。(3)墙面、项棚及灯具(3.1)用鸡毛掸子或干净的抹布轻轻拂去墙面的灰尘。(3.2)用干毛巾轻擦乳胶漆墙面的污迹,擦不掉的用细砂纸轻轻磨掉。(3.3)灯具、顶棚的擦抹由护卫员协助进行。(3.4)频次:每月清洁1次。(3.5)标准: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灯具完好,表面光亮。(4)卫生间(4.1)先用清洁剂清洗小便池,并及时更换避味球。(4.2)按顺序擦拭面盆、水龙头、台面、镜面。(4.3)用清洁剂清洗墙面,地面用拖把拖干。配备好卷筒纸、洗手液或香皂。(4.4)检查烘手器、擦手纸盒是否完好,喷洒空气清香剂。(4.5)频次;每日2次。(4.6)标准: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头发、异味,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杂物;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水迹、绣斑;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空气清新。(5)会议室、办公室、活动室、值班室(5.1)按顺序擦拭窗台、窗框、门、扶手。(5.2)依次清洁墙面、护墙板、踢脚线。(5.3)擦拭茶几、桌子,皮桌椅清洁定期用皮革清洁剂保养、清洁。(5.4)清洁地面,喷洒适当的空气清剂。(5.5)值班室床上用品及时更换。(5.6)频次:值班室每天清洗一次;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需要实时清洁,并于结束后立即打扫;局领导办公室每日保洁一次(文件柜内、抽屉等不在保洁范围内)。(5.7)标准:保持室内窗、窗框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按要求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空气清新。(6)垃圾清运(6.1)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垃圾的收集、集中放置在地面层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分类收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者应使用手套、口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类垃圾(含食堂非油污、非泔水垃圾)清运至规定存放地点,防止污染。要求垃圾袋坚韧耐用,不漏水,所有垃圾均必须装入相应垃圾袋,收集垃圾时,垃圾袋口必须打十字结,避免垃圾暴露在空气中。垃圾袋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2/3,注意及时收集、更换垃圾袋。(6.2)每日清运1次并保证垃圾堆放点当日清空,如遇迎检等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增加运次。(6.3)损坏垃圾桶及时更换,并定时清洗。(6.4)后续涉及到垃圾分类的,按采购人要求或者政策要求进行垃圾分类。(7)其他(7.1)工作牌、标: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7.2)绿地:每日清扫1次,做到草坪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7.3)环境道路:每日清扫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7.4)公共环境墙面每月彻底擦拭1次,做到目视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画和破损。(7.5)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7.6)生活水池每年清洗4次。(7.7)虫害消杀:每季度各消杀1次,做到楼内无鼠迹,环境基本无蚊蝇、蟑螂。(7.8)大楼外的绿化、植被、花卉、树木修剪、养护;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4、日常维修和维护要求(项号7)(1)水电工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有水电、宽带网络、会务音控调试、水电线路的敷设或安装等综合安装、维修维护、调试技能,有工作经验,操作熟练规范。(2)有专业的工作计划,建立房屋及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大、中修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3)有高度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分项做好所有设备的日、周、月运行状况记录,人员在岗在位,维修及时有效、做到随坏随修,确保机电配套设施运转完好,保障公共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4)有明确的巡检、维修、保养、节能制度,每周至少全范围巡检一次,维护好大楼配备的所有水电系统设备,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做好用水用电的抄表工作和水、电节能工作。(5)水、电设备保养、维修所需的配件、耗材由采购人提供。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设施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会务接待管理要求(项号8)(1)通讯员接到通知后,应妥善安排,尽量利用工余时间,紧急情况时应暂停手头工作,简单清理一下个人卫生,按照通知内容,认真做好机关内会议、用餐、来访接待时的茶水准备、倒茶及清理等工作,会后茶具应当天清理消毒,摆放整齐。(2)注意自己的仪表,穿好工作服,于会议、接待开始前15分钟将茶水准备到位。人员到场后,应举止大方的为他们递上茶水,并及时添加茶水。结束后,应及时收拾、清理一遍,所有设备恢复原状,如果桌面、地面较脏,应及时清理,将灯、空调、窗户关好。(3)服务工作要细致周到,做到三轻(走路轻、讲话轻、动作轻)。5、厨房服务要求(项号9)(1)成交供应商须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五常法”管理技术指导》,不烹饪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2)成交供应商须能确保每日午餐的正常供应。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每日午餐向每位就餐人员提供一荤两素一汤,菜品总量为:荤菜≥80-120g、素菜≥90-120g,米饭≥220g、汤≥200g。(3)供餐餐标准:午餐每人每餐15元。(4)为采购人临时性增加用餐任务提供加餐服务或接待提供服务。(5)合理搭配本单位职工工作餐,定期更新菜品,根据员工的满意度来制定新的菜品。(6)每日厨房清洁,保证厨房的干净整洁,每三日一次大扫除,保证厨房、餐厅卫生干净、整洁。(7)掌握每天的食品用量,严格掌控液化气、卫生清洁用品等餐饮运营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抓好成本核算,严格管理,减少浪费。(8)洗碗严格按照“四过关”(1刷2洗3清4消毒),保证餐具的卫生质量,并将消毒后的餐具贮存在专用消毒柜内,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保护好餐具,减少损耗。6、其他要求(项号10-1)(1)物业的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并随响应文件一起向采购人提供完整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接管方案。(项号10-2)(2)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采购人部门的监管。(项号10-3)(3)遇有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骚乱等,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防御、抢险、救灾等工作。(项号11)(4)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接受接受采购人监督:定期向采购人公开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如工种人员履行职责能力不足、服务态度差,采购人有权要求替换该工种人员,成交供应商需在7天内替换。(项号12)(5)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录用员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及雇主责任险。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所有物业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的责任及费用。(项号13-1)(6)中标后,采购人提供场所,供供应商日常办公及存放设备使用。(项号13-2)(7)物业服务所需各类设备和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包括物业办公用品、机电设备的维修、维护工具;卫生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项号14)(8)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了解或外传大楼内部设施和办公等情况。遵守业主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业主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着装佩胸牌出入大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各办公室。成交供应商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地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2★交货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4★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分期逐一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3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服务期满半年,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人的半年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按每月结算金额=成交金额×考核比率×30%(以此为准),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成交人的半年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按每月结算金额=成交金额×考核比率×40%(以此为准),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7.1、物业服务费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30%,按进度付30%,验收合格后付40%。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每半年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分数与履约责任相挂钩,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实际物业服务费。合同金额包含成交人提供物业服务所包含的全部费用以及成交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及人力成本(含工资、福利、保险、劳保等)、人员服装、加班费用等;(2)卫生保洁所需工具;绿化养护及消杀所需的工具;(3)物业自用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7.2、考核评定与支付比例;(1)当期考核分数F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按100%核算当期服务费;(2)当期考核分数F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合格,按F/100×100%的比例核算当期服务费;(3)当期考核分数F在70分(含70分)以上至8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按F/100×100%的比例核算当期服务费,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4)当期考核分数F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核算支付当期服务费;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考核一票否决行为的,不予核算支付当期服务费,同时成交人在采购人下达书面警告书后3日内整改到位,并要求下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服务期内若有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7.3、成交人开具实际金额(根据实际考评核算的金额)的正式发票和双方确认的考评成绩表递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于15日内支付物业服务费。因财政原因或节假日期间导致无法正常在15日内完成支付的可延期支付。8.保密和安全要求8.1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涉及采购人所有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制度进行保密。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了解或外传大楼内部设施和办公等情况。若因泄露采购人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8.2成交人应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及相关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采购人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各办公室。成交人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疫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及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9.保安人员管理的其他要求9.1成交人与招聘的人员之间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期内应保证不降低员工工资待遇标准,应按国家、省、市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劳保费、降温费等)。成交人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益。成交人应保证投入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不得低于福州市现行相关标准。9.2成交人在管理所投入的所有人员时,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劳动权和休息权,办理个人意外保险,给予员工工作安全、人身安全等保障。每月工资开列情况表(包括工资册),须报采购人备查,不得克扣员工工资。合同履约期间内若成交人聘请的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辞退,采购人不承担该违纪违法的任何法律责任。9.3合同履约期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所派遣人员在上班期间或其它时间发生工伤、疾病、其它意外伤残事故、治安、交通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对以上条款如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支付相应赔偿。9.4成交人须保持所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若所派遣人员的在合同履约期内需要变更的,接替的人员也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岗位要求,调换岗位缺员不应超过3天且不影响采购人办公生活运转,所有人员的变更必须报采购人同意以后方能更换。9.5成交人应对聘请的人员直接管理,不得劳务转包或委托他人管理,成交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内部相关规定,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若违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应责任。10.知识产权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成交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11.违约责任11.1、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的,成交人应照价赔偿或按采购人指定期限恢复原状。11.2、如发现成交人利用采购人场地或以采购人名义参与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3、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失职引发火灾、食物中毒等之类安全事故,造成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自身人身安全受损,或者造成采购人单位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责任全部由成交人承担,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赔偿。立即合同终止,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11.4、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给予另一方赔偿。11.5、在服务期内成交人连续出现两次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可以要求成交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11.6、采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服务费,但因财政原因、节假日延期等因素影响,或者成交人未提供以及提供的发票或凭证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合同进度款逾期支付的除外。附:马尾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考核表(20年第季度)序号项目内容分值评分参考得分1制度管理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业主反馈意见进行完善。10制度不健全,扣2分。未及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业主反馈意见进行完善、未按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2档案管理建立完整档案,物业档案资料齐全,更新及时。10物业档案不齐全,更新不及时,每次扣1分。3人员管理服从采购人管理,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仪容仪表整洁、大方、得体,举止文明,服务热情。10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不整、在办公区喧哗、抽烟、玩手机、未按规定上下班等,每次扣1分。脱岗每次扣3分。违反保密相关规定的,每次扣2分,并追究责任。4安全保卫全面做好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信函、报刊、杂志收取分发和临时性搬运杂物工作。10未落实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关于安保管理要求,例如未按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因私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未按要求巡查、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设备设施被损坏等失职等行为,每次扣1分。违规收取停车费,每次扣3分。发生重大安全保卫事故本项不得分,并追究责任。5水电维护及时有效做好水电等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及时率达和维修质量。每季度开展水电设备安全隐患排查。10未落实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关于水电维修保养管理要求,例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和解决日常水电维修工作、施工过程中未进行安全管控、设备维护记录不齐全不准确、未开展每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等,每次扣1分。6卫生保洁做好大楼、附属设施、外围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做好四害消杀等。做好卫生用品更换、垃圾清运等工作。10未落实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关于卫生保洁管理要求,保洁范围、频次和质量不达标,每次扣1分。7厨房管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确保合理安排菜单,严把菜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做好食堂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10未落实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关于厨房服务管理要求,例如未按时制作菜单、菜品出现质量问题、厨具餐具未落实清洗规定、厨房卫生脏乱差等,每次扣1分。因未落实每日厨房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未落实食品安全管控等原因导致厨房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件,本项不得分,并追究相关责任。8应急处置遇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骚乱等,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维稳、抢险、救灾等工作。10在岗员工不熟悉突发性事件处置流程、不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械和设备、不能正确处置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供应商未能配合采购人根据情况及时增派应急人员协助维稳、抢险、救灾等工作,每次扣1分。9绿植维护合理摆放局大厅、公共区域等处绿植花卉,确保美观;定期浇水除虫草等维护,及时更换枯萎的绿植花卉。10未对楼顶、院内等处绿植每季度进行修剪、未按绿植生活习性进行日常浇水除虫草等维护、枯萎的绿植花卉未及时更换,每次扣1分。10其他供应商落实员工权益保障,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根据业主考核情况和意见落实员工奖惩措施,督促员工整改。根据业主要求7天内更换不适应岗位员工。定期向采购人公开工作情况、工作规划。10未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脱保、未根据业主考核情况和意见落实问题整改和员工奖惩、未定期向采购人公开工作情况、工作规划等,每次扣1分。未在7天内更换不适应岗位员工,每次扣5分,未在15天内更换的,该项不得分。合计(分值)100/四、其他事项无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 ......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由磋商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附件3-10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2.成员方:2.1(成员1的全称)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供应商人代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