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招标公告(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
TC23190DYR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320.0

最高限价(万元)
32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完成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追溯其内所有医疗保险理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供应商截图);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4)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集团或总公司授权或相应证明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02 至 2024-01-09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元)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1-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4-01-15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ai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注意: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2)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 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5.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磋商,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版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签到,签到时请正确填写授权委托人信息,委托人电话要保持畅通用于通知磋商时间及最后报价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前准备海南CA数字证书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进行签到、解密及磋商报价响应等操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系统操作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版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进行磋商应答及二次报价等情形,响应无效。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73529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项目联系人
张涵睿、陈思佳、蒋雪娜、邓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15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190DYR

项目名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

序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3,200,000.00
¥3,2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追溯其内所有医疗保险理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供应商截图);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4)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集团或总公司授权或相应证明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1-02 16:00:00至2024-01-09 23:59: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15 09: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五、开启

时间:2024-01-15 09: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ai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注意: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2)CA 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 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5.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磋商,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版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签到,签到时请正确填写授权委托人信息,委托人电话要保持畅通用于通知磋商时间及最后报价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前准备海南CA数字证书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进行签到、解密及磋商报价响应等操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系统操作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版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进行磋商应答及二次报价等情形,响应无效。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

联系方式:0898-66735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
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涵睿、陈思佳、蒋雪娜、邓嘉莹

电 话:
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

2024-01-02

附件: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打印本页】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15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3190DYR项目名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2023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3,200,000.00¥3,2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追溯其内所有医疗保险理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应商截图);(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4)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集团或总公司授权或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1-0216:00:00至2024-01-0923:5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15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五、开启时间:2024-01-150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3.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注意: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签到等需选择key签章,海南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及地址如下:(1)CA数字证书所需材料:登录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dca.com/CA/)“服务支持”中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用户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指南”下载。(可在线办理,也可现场办理)(2)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三路2号海南数据谷二号营地2层212室。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5.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磋商,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配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工具。投标人/供应商使用该工具打开从系统下载的招投标文件包【为wtbwj格式】,离线编辑完成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导入pdf格式签章,最终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为wenc格式】)。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投标工具使用手册及供应商使用手册等均可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77.183.212:8199/u/loginu/)-帮助中心下载。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版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签到,签到时请正确填写授权委托人信息,委托人电话要保持畅通用于通知磋商时间及最后报价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前准备海南CA数字证书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进行签到、解密及磋商报价响应等操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系统操作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签字盖章版响应文件、未通过系统进行磋商应答及二次报价等情形,响应无效。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31号,联系方式:0898-667352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联系方式: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涵睿、陈思佳、蒋雪娜、邓嘉莹,电话:010-61954122、61954121、619541202024-01-02第三章采购需求注:标记“★”条款:任意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无效。★一、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在技术标准要求偏离表中逐条响应)1、投保险种:医疗责任保险2、保险金额:620万元3、保险方案一、投保人名称和地址:一、投保人名称和地址:投保人名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投保人地址:海口市龙华路31号二、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二、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被保险人名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被保险人地址:海口市龙华路31号三、营业性质:医疗机构四、地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五、责任限额:(一)主险全年累计责任限额:6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万;每次每位患者赔偿责任限额:60万元;每位患者医疗美容整形诊疗赔偿限额:40万元;每位患者外请会诊医师费用赔偿限额:2万元;法律费用累计限额:20万元。(二)附加险1、医护人员新增自动承保障。兹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商议,在被保险人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全体投保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下,保险人同意自动承保被保险人新增的医务人员,但新增或变动人员数量不超过投保医务人员总数的10%。2、附加多点执业医务人员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内和保单明细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多点执业医师人员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保险人按照主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3、附加外请会诊医师特别费用,本附加险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为2万元,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4、附加外请会诊医师执业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担医疗损害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患者的人身损害,当超出被保险人医疗水平时,被保险人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相关规定,外请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本附加险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为50万元。5、附加外请会诊医师执业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担被保险人按照卫生部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中相关规定,外请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保险人本附加险每位患者赔偿限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六、保险责任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发生下列情形,患者或其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项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诊疗活动中,发生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或诊疗技术规范的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二)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向患者或其近亲属充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2、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3、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未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三)因药品(不含一类疫苗)、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四)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医学生、试用期医学毕业生进行诊疗活动,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五)患者在接受以治疗和功能恢复为目的医疗美容整形诊疗活动中。发生本项目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后,产生的合理、必要的外请会诊医师费用,保险人依照本项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发生可能引起本项目保险合同项下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依照本项目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七、免赔额:(一)主险:无免赔(二)附加险:无免赔。八、完成期间: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追溯其内已结案医疗纠纷案件的所有医疗保险理赔。九、承保基础:期内索赔式十、追溯期:首次投保追溯期设定:首次投保的医疗机构无追溯期,为首次合同生效日;连续投保追溯期设定;连续投保,本保险追溯期从首次投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三年。如有扩展追溯期为36月,追溯期为2021年1月31日零时至2024年1月30日二十四时。十一、发现期: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到期时,若投保人未续保,被保险人将自动获得自保险期间到期日第二天起120天的免费发现期。如投保人在本保险合同到期日第二天起30天内,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当于年保险费百分之五十的附加保险费,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获得自免费发现期到期日第二天起十二个月的缴费发现期。十二、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十三、其他约定:医疗机构在本项目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已经参与海南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示范共保产品的,在已投保的保险单到期之后,如医疗机构选择投保本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且其上一张医疗责任保险保单到期日与投保的本医疗责任保险合同起始日连续的,视为连续投保,适用赔付率调整因子、连续追溯期等相关约定。二、2023年保险费拟投标的保险公司,根据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基本情况,按照往年的费率机制测算保险费,参考我院总保费预算,分别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自主报价。★三、售后服务(一)简易程序约定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按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司法诉讼、行政调解、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保险人给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责任情况下,医患自行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的权限,每次赔偿金额不高于10000元,全年的赔付次数不超过5次(含5次),医患双方达成协商后签订医患自行结案协议书,保险公司认可并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赔偿金额大于10000元,则需按相关规定流程进行责任认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二)医务人员投保范围约定。是指在被保险人执业的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在本项目保险合同中,卫生技术人员也包括医疗管理人员、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务人员、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外请的会诊医务人员;在被保险医疗机构进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与被保险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来自同一医疗集团或同一医疗联合体在被保险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医务人员;在被保险医疗机构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指按照《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的要求,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的医务人员以及在被保险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其他医务人员。(三)本项目保险合同中诊疗活动范围约定。本项目保险合同中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本项目保险合同中诊疗活动包含护理工作,护理工作主要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下述行为: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本保险合同中诊疗活动同时包括医疗美容诊疗活动、健康体检诊疗活动以及被保险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其中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四)责任限额特别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的特别会诊费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特别会诊费用责任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保险人所承担的法律费用不超过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在累计责任限额以外计算。(五)法律依据特别约定。特此明确以下内容:1.若本项目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文件修订、废止或被其他法律所替代的,则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以新的法律法规为准。2.对于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关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六)赔偿处理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公正、自愿、高效原则下,经保险人同意认可下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民商事调解等具有专业调解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或主持调解下,被保险人与患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结案协议等。(七)风险管理服务。成交保险公司应组织专业的项目服务小组加强对承保项目的风险管理,提供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其中专职理赔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协助处理医疗责任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意见,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在被保险人允许的范围内,不定期地进行面商沟通,就承保项目运营提出服务意见。四、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二)完成期限及地点:2024年1月31日前,地点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