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棚户区改造EPC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棚户区改造EPC 室外配套工程 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
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室外配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 ZBRW-2023-005398
项目名称: 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晋
联系电话: 13039437327
截止时间:
正文内容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二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石首市山底湖西片区棚户区改造
EPC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约20142.83㎡(其中代征绿化面积约2311.73㎡、净用地面积约17831.1㎡),总建筑面积约70315.2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3557.1㎡,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758.18㎡),总户数约512户,容积率约3.0,建筑占地面积约1854.06㎡,建筑密度约10.4%,绿地率约为36%,总停车位约512辆(其中地上停车位约79辆、地下停车位约433辆)。
二、招标范围
分包工程范围: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财政评审预算等涉及所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铺装及园建、给排水工程、景观电气、乔灌木栽植工程施工。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室外配套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中标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
其中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
《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
24
个月。
乔灌木栽植
及养护要求
: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98%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招标前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要招标的工程的资质等级要求)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6、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及在五团沙河镇注册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十一师集采中心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改造EPC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棚户区改造EPC 室外配套工程 棚户区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