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道路建设工程 道路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606-04-01-550760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大良街道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新岗南路、中医院南侧 30 米路、村道 6 米路、临时路。
招标内容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3102060.97元。
工期(交货期)
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33102060.9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7月至2023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7.4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至少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400 万元(含)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打印件 (网址:https://izsc.mohurdgov.cn/home)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附有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 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4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招标人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
0757-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居委会石湖路8号318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661312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pdf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2024年1月3日目录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公章)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11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章致投标人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第二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3.资格审查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6.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8.发布公告的媒介9.其他10.联系方式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问题的澄清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附件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第一章工资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五章工资专户的撤销第六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八章其他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保证期间,下同)为以下第1种: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七、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五、保修费用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附件4:安全施工协议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五、具体措施有以下几项:(一)安全施工措施:(二)防止高空坠落(三)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四)防止触电事故附件5:廉政合同一、双方权利和义务二、发包人义务三、承包人义务四、违约责任五、双方约定六、合同法律效力七、合同生效八、合同份数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8: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有)五、资格审查其他材料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六、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如有)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注:1、格式自拟,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七、工程项目获奖情况(如有)工程项目获奖情况注:1、格式自拟,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九、售后服务能力(如有)售后服务能力十、资信标其他材料第二节经济标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扫描件,如有)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五、履约承诺书履约承诺书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经济标其他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有)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年月日十一、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技术标明标目录和正文格式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增加第[1.1.4]项:[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第[2.7.3.6]项修改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保单)的申请人(或投保人)为同一单位或个人]。增加第[2.7.3.7]项:[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标书特征码一致]。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1.2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1.1.3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未按规定签字;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8.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2.8.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导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文件创建标识码比对一致;2.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2.8.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8.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2.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10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11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明之处,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不记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或者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5.本工程技术标暗标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式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如无分包计划,则在拟分包的工程项目的第一栏中填“无”)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遵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及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本章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摘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人在应用殷雷、广联达、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时,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但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相关计价标准和规范明确要求填报的内容不得缺失。八、经济标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注: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投标人,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工程名称)施工的投标,如中标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十一、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致:(招标人)在此郑重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各种规范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如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且经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我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5%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2.发生较大事故的(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10%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3.发生重大事故的(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15%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承担中标金额的20%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我单位应予以补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合同未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我单位应予以交纳或同意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因扣减履约保证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的,我单位亦应予以补足。5.上述的数字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除愿意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外,自愿承担上述因发生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技术标明标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目录和正文格式目录和正文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制。)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305-440606-04-01-5507602305-440606-04-01-5507602305-440606-04-01-5507602305-440606-04-01-550760投资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标段(包)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告性质正常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大良街道财政资金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新岗南路、中医院南侧30米路、村道6米路、临时路。本项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新岗南路、中医院南侧30米路、村道6米路、临时路。本项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新岗南路、中医院南侧30米路、村道6米路、临时路。本项目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包含新岗南路、中医院南侧30米路、村道6米路、临时路。招标内容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3102060.97元。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3102060.97元。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3102060.97元。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3102060.97元。工期(交货期)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5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最高投标限价33102060.97(元)33102060.97(元)33102060.97(元)33102060.97(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否否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含)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izsc.mohurdgov.cn/home)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附有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含)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izsc.mohurdgov.cn/home)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附有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含)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注:(1)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打印件(网址:https://izsc.mohurdgov.cn/home)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反映项目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附有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月4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招标人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757-2993851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居委会石湖路8号318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小姐、彭小姐联系电话0757-26613121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道路建设工程 道路工程 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 交通工程 绿化工程 市政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