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
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296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遂宁市财政局采监科:0825-231382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联系方式:0825-239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3层2号(奥城花园南区五彩缤纷路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0825-262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0825-2624088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相关附件:
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121101).rar
结果确认函.jpg
项目名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296招标文件(服务类)四川·遂宁采购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4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7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9第七章评标办法....................................73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85附件一质疑函范本..................................90附件二投诉书范本..................................92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N5109012023000296二、招标项目: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入口-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投标人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所引起的相关行为无效责任自负。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3层2号(奥城花园南区五彩缤纷路商业街三楼)。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25-239151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3层2号(奥城花园南区五彩缤纷路商业街三楼)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825-26240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65.6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65.6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报价扣除(实质性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中小企业)报价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条不适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认定。(3)参加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解释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9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如涉及)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节能清单中“★”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品目内的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3)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3.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中尽量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1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1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14投标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壹份)。15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16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0825-2624088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3层2号(奥城花园南区五彩缤纷路商业街三楼)。17投标人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18投标人质疑采购人负责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服务要求部分及评分办法部分的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服务要求部分、评分办法以外的质疑答复。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在法定时间内可通过现场、邮 寄(或快递)、邮箱(1915262947@qq.com)、在线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 注:①采用现场提交的,质疑函提起日期为现场提交当日计算,质疑函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当日签收的为准;②采用邮寄或快递形式提交,质疑函提起日期应当以邮寄的寄出邮戳记日期或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起计算,质疑函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③采用邮箱、在线形式提交的,质疑函提起日期以发出当日计算,质疑函受理日期则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当日计算。联系人:俞女士。联系电话:0825-2624088。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栖霞路2号奥城玫瑰花园商业5栋3层2号(奥城花园南区五彩缤纷路商业街三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9投标人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遂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2313824。地址: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邮编:629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552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高新支行。银行账号:5105 0167 0042 0000 0968。22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以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3.4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分包号必须与报名投标人名称、分包号一致。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除非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5.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6.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6.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5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7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投标文件的组成(服务选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15.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5.2第二部分: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15.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5.2.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服务方案;(2)服务应答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5.2.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4)商务应答表;(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5.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15.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6.投标文件格式16.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18.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3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编制的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应当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容(实质性要求)。18.4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9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编码。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19.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19.4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资格性审查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2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9.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29.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投标邀请)。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条不适用)30.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30.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0.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注:允许分包的项目,应明确可以分包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2.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6.履行合同36.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7.验收37.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7.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七、投标纪律要求39.投标纪律要求39.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39.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一、二)。九、其他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3.1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3.1.1资格性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3.1.2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3.1.3相关证明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活动,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内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1.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授权书。2.应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内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1.4承诺函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良好履约!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单位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本单位愿就该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9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①②③④任意一项均可:①可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或公司章程(格式自拟);④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1.10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电子回单或完税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可任选其一,具有同等效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11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现承诺: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1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现承诺: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1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现承诺:本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1.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3.1.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证明文件。3.1.1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1.18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3.2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3.2.1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3.2.2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3.2.3投标函投标函(实质性要求)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文档1份。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七、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2.4承诺函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五、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投标产品有属于CCC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八、我单位和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期限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管理服务费用、获取非自有知识产权的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6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目名称服务期限数量(单位)单项价格(万元)备注(一)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基础建设1正版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2正版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3视频解码矩阵4监控终端(国产)5数据备份设备(二)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部署服务(三)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数据接入服务(四)视频接入中心数据对接服务(五)物联网接入中心对接服务(六)驻场运维服务(七)网络安全服务分项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 。我单位属于 (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和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7条依据。3.2.9服务应答表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目名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服务应答备注(一)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基础建设1正版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二)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部署服务1操作系统安装…………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项目名称”一栏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条目号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0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目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备注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注: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依序作出应答,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备注里可注明“响应”、“负偏离”、“正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2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格式)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正规厂家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其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3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投标人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4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本单位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现郑重承诺: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3.2.15服务/技术方案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12.......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2)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①②③④任意一项均可:①可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或公司章程(格式自拟);④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电子回单或完税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可任选其一,具有同等效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是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注:投标人至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三者中任一种。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2)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3.投标人如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系指获得本项目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4.关于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投标人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二、建设依据(1)《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3)《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4)《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5)《******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6)《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7)《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8)《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9)《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意见》;(11)《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12)《四川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13)《四川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参考指南》;(14)《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接入政务外网的局域网安全技术规范》;(15)《四川省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建设技术要求(试行)》;(16)《四川省固定污染源用电监控建设技术要求(试行)》;(17)《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协议(试行)》;(18)《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视频接入中心、物联网接入中心建设的通知》(川环办发〔2022〕10号);(19)其他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等。三、建设目标依托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开发的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平台,建立遂宁市生态环境系统统一的前端视频接入及物联网接入平台,打通分散建立的各业务系统,汇聚并共享各业务系统建设的视频及前端物联网感知设备资源,对视频、物联网感知数据进行统一接入、转发、处理等,充分释放视频及物联网数据资源价值,减少重复建设,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视频及物联网数据统一接入及管理,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持,实现数据充分共享。实现数据治理、分析智能化,支撑环境质量分析、突发事件应急、污染源精细化监管等业务应用场景,提升生态环境管理和业务协同方面的信息化支撑能力,增强环境管理决策水平。为污染防治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基础建设序号条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1正版国产数据库操作系统(1)需完全支持省厅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平台部署。(2)支持国产硬件体系,支持飞腾系列、龙芯 系列、鲲鹏系列、海光系列等不同CPU架构的服务器;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平台(UOS、麒麟、凝思80/100、中科方德、深度等),在不同操作系统和硬件平台之间移植时,应用程序无需修改。(3)具备数据存储、访问控制、身份鉴别和数据备份恢复等功能。管理员及用户可通过图形化或命令行工具实现对数据库对象的管理,开发人员可通过标准化接口开发基于数据库的应用和软件。(4)支持索引完整性检查,可以发现索引结构错误、未索引数据等;支持调用percentile_cont函数和percentile_disc函数时带over子句。(5)高可用要求:数据库集群支持十六个以上 物理节点的组件,同构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同步;支持使用kronosnet作为集群内通信网络支持;数据库集群鲁棒性强,集群中断服务,在服务器启动顺序不可预估的场景下可保证数据库主备不发生切换;主备集群支持基于备机的主机数据坏块修复,当主机数据块损坏时,可以自动从备机复制对应数据块对损坏的主机数据块进行实时修复。(6)高性能要求:单机单实例TPC-C性能测试,在3000仓3000并发下,且持续运行60分钟,测试数据库性能指标可达到200万tpmC以上;集群事务处理能力TPC-C性能: 8节点1000仓数1000终端并发60分钟执行结果tpmC值大于350万。(7)高安全要求:支持日志加密,支持对敏感 数据的动态脱敏功能,包括默认脱敏、随机脱敏、部分脱敏、邮件脱敏等。(8)易迁移要求:提供配套迁移评估工具,支持无侵入JAVA应用实现应用SQL的采集支持。2套2正版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1)需完全支持省厅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平台部署。(2)国产操作系统,支持龙芯、兆芯、飞腾、鲲鹏、海光等CPU。(3)系统提供文件管理、用户帐户管理、用户组管理、设备管理、日志管理、硬盘管理、资源管理、应用程序和进程管理、网络管理等功能。(4)系统支持双内核,同源异构方式支持龙芯、鲲鹏、兆芯、海光、飞腾、申威等芯片处理器。(5)支持国内数据库产品,包括达梦、人大金仓、神通、南大通用、虚谷等;支持国外数据库产品,包括Oracle RAC 19c、Oracle RAC 12c、MySQL5.7、MySQL8.0、SAP Adaptive Server Enterprise 16.0、IBM Informix 12、IBM Db2 Database11等。(6)支持国内中间件产品,包括东方通、宝兰德、金蝶等;支持国外中间件产品,包括IBM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9.0、IBM WebSphere MQ9.1、IBM HTTP Server 9.0、Oracle Tuxedo 12c、Oracle Weblogic Server 12c等。(7)支持KVM、Xen、Hyper-V、ESXi虚拟机;内置单机虚拟化管理程序;支持作为Guest OS运行于虚拟化平台。4套3视频解码矩阵(1)支持不低于9个屏的任意拼接显示,每屏支持1/4/6/8/9/16/25/36固定分割支持M*N自定义分割,M*N≤36;(2)支持视频标准MPEG2/MPEG4/H.264/H.265/SVAC/MJPEG等。(3)可通过HDMI接口同时将≥6路分辨率为≥3840×2160的视频图像和≥3路分辨率为≥2560×1600的视频图像显示输出至9台分辨率为≥3840×2160的显示终端上。(4)同时支持不少于4路视频本地信号输入(支持的分辨率包括3840×2160、1920×1080、1600×1200、1680×1050、1440×900、1400×1050、1366×768、1280×1024、1280×960、1280×800、1280×720、1152×864、1024×768、800×600等),其中包括不少于2路HDMI接口视频同时输入,不少于2路DVI-I(包括DVI-D和VGA)接口视频同时输入。(5)每个输出口支持任意开窗、漫游;每个输出口支持≥36路开窗;任意一路信号可在整屏的任意位置上与其他信号源拼接漫游缩放叠加显示,图层≥38层。(6)支持智能模式,可对前端智能设备的码流进行解码显示,当前端设备触发绊线、区域入侵等多种智能行为时进行屏幕提示。(7)提供10条≥5米的高清HDMI线材。1套4监控终端(国产)CPU主频≥2.86GHZ,≥8核;内存≥8GB;硬盘:USF3.0 容量≥256GB;显示器≥23.8寸,预装正版国产桌面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4台5数据备份设备机架式数据备份设备;内存≥2GB;CPU主频≥2.6GHZ;提供一体化备份平台,集中备份终端、物理/虚拟服务器和云端数据;随机配置不少于4块≥6TB硬盘。1台(二)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部署服务1、操作系统安装:在已有政务云平台中安装操作系统,并完成操作系统基本配置如计算机名1、时区2、NTP3、配置用户帐户4、配置网络5、安装ssh6、路由跟踪7、必要的软件8(如:文本编辑器、压缩软件、网络调试工具)等;完成操作系统安全基线防护配置,如防火墙管理9、危险端口禁止10、安装杀毒软件11、系统日志配置12、密码策略13、登录策略14等。2、数据库安装和部署:安装国产数据库系统,完成数据库密码策略配置15、配置用户权限16、配置数据库备份策略17、开启数据库审计和日志记录18等。3、视频接入平台软件部署:完成平台软件部署,记录安装过程、所使用的中间件、所使用的计算机端口、应用软件存放地址、数据库存放地址、备份存放地址、平台访问地址等;完成平台用户管理、平台基础资料录入等。4、物联网接入平台软件部署:完成平台软件部署,记录安装过程、所使用的中间件、所使用的计算机端口、应用软件存放地址、数据库存放地址、备份存放地址、平台访问地址等;完成平台用户管理、平台基础资料录入等。(三)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数据接入服务1、视频:接入现有重点排污单位、高空应急、水质/空气站点等视频监控点位约615路(最终接入数以实际情况为准)。视频数据接入实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视频监控设备及各类环保监管企业的IPC(网络摄像机)、DVR(数字硬盘录像机)和NVR(网络录像机)等数字视频编码设备和存储设备接入市(州)视频接入平台。视频接入平台通过国标GB/T28181进行上下级域的方式进行互联对接省统一视频接入平台,功能满足包括GB/T28181协议中规定的注册、实时视音频点播、设备控制、设备信息查询、状态信息报送、历史视音频文件检索、历史视音频回放、历史视音频文件下载、网络校时、订阅和通知等。2、物联网:接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项目;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系统;颗粒物激光雷达数据;遥感数据;环境质量水、气、噪声以及其他委办局相关物联网设备。(四)视频接入中心数据对接服务生态环境业务应用的整合共享对接包括了与省厅视频中心、中台、4A等多个系统以及本项目相关平台的对接。与市级数据中心以及其它委办局对接,实现数据共享。1、与省厅视频中心对接服务:市局视频接入中心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实现省级平台对遂宁市视频数据的实时调用能力,包括视频统一接入中心的音视频处理、设备控制管理、故障诊断等能力;获取市(州)级视频统一接入中心已部署监控点位的实时视频数据及相关点位信息;实时获取市(州)级视频统一接入中心视频报警数据信息等。2、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系统和设备的对接工作和视频数据的实时调用能力。3、4A认证服务:市局视频接入平台可与省厅基础支撑4A系统的统一安全认证与统一身份管理进行集成,用户管理模块需要实现用户权限信息修改、分组管理、有效期管理等功能。市局视频接入平台可与省厅基础支撑4A系统的统一授权进行集成,各个模块都需要按照用户、用户组进行权限区分与管理,使不同的用户、用户组查看使用不同的模块与内容。4、GIS地理信息服务:视频接入中心实现与市局地理信息服务进行对接,获取地理信息和各类环境要素的展示能力。5、与技术支撑层能力系统及上层业务应用系统对接服务:通过与技术支撑层智能系统的对接。如,将视频数据信息提供给智能语音、图像识别技术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能力;提供给以人脸识别、烟雾识别、水污染识别、语音识别技术系统,构建污染监控视频智能分析能力;提供给智能语音、智能识别系统,实现构建智能监控的支撑能力。并将这些能力通过接口提供给上层业务应用系统。(五)物联网接入中心对接服务与省厅物联网接入中心、中台、4A等多个系统以及本项目相关平台的对接。与市级数据中心以及其它委办局对接,实现数据共享。1、与省厅物联网中心对接服务:市局物联网接入中心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实现省级平台对遂宁市物联网接入中心数据的管理能力。市局物联网接入中心实现市内的系统和设备的对接工作和视频数据的实时调用能力。2、4A认证服务:市局物联网接入中心平台可与省厅基础支撑4A系统的统一安全认证与统一身份管理进行集成,用户管理模块需要实现用户权限信息修改、分组管理、有效期管理等功能。市局物联网接入中心可与省厅基础支撑4A系统的统一授权进行集成,各个模块都需要按照用户、用户组进行权限区分与管理,使不同的用户、用户组查看使用不同的模块与内容。3、GIS地理信息服务:市局物联网接入中心实现与市局地理信息服务进行对接,获取地理信息和各类环境要素的展示能力。4、与技术支撑层能力系统及上层业务应用系统对接服务:通过与技术支撑层智能系统的对接。如,将物联网数据信息提供给其他生态环境业务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能力。5、与市级数据中心以及其他委办局对接服务:实现与市级数据中心以及其他委办局相关业务系统对接,按照需求实时推送相关物联网数据资源,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六)驻场运维服务1、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派驻不少于1名运维工程师进行现场驻场运维服务,并安排专业团队提供远程技术支持。(2)驻场运维工程师应具备接入中心的运维能力,能够及时解决数据接口的相关问题。运维工作由驻场运维工程师与远程技术支持人员配合完成,且每周需形成相应的报表上交。(3)投标人必须保证驻场运维工程师的稳定性,如服务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个星期的跟班熟悉时间,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3)驻场人员服务行为规范:①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采购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②遵守保密原则,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③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故障解决后,要详细记录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提出人和问题描述,并形成书面文档,必要时应向采购人单位介绍故障出现的原因及预防方法和解决技巧。2、工作要求:(1)系统巡检:对本次项目建设的各个业务系统进行系统巡检,查看平台软件服务是否启用、链接是否可用,操作系统CPU、内存是否正常,硬盘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并对关键数据、程序及日志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并记录到巡检报告。(2)前端设备巡检:对前端数据采集设备(包括视频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无人机、移动执法记录仪、单兵设备、数采仪等)连接以及运行状况进行定期远程巡检,发现设备离线、故障等情况通知设备运维人员,并记录到巡检报告。(3)网络质量评估:采用运行自定义脚本评估网络服务质量,并提供分析报告及进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评估和优化指标至少包含:网络结构、网络吞吐量、网络流量、网络延迟。(4)对前端设备接入故障排查:对调试失败的设备给出明确的故障原因和指导解决方案。要求帮助所有需要接入的企业完成接入,提供排障、指导等服务,无任何理由拒绝企业的接入。(5)系统平台优化:配合省厅完成系统负载能力优化、用户界面优化、平台系统兼容性优化等。(6)软件功能升级:有新版本时,配合完成系统升级,并提交升级后新版本介质、升级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管理手册等。(7)系统环境改变:当承载系统运行的基础环境改变,如硬件、系统软件版本升级、补丁更新等,运维工程师须完成相应系统的升级工作,并与应用系统进行集成测试,确保系统在新环境下运行稳定。(8)新建设施设备接入:及时接入新建水、气、土、声等环境质量前端视频/物联网设备。接入其它委办局视频/物联网设备。(9)性能评估:定期采用工具评估系统的性能,并提供分析报告及进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评估和优化的范围包括网络设备、应用系统等。评估和优化的指标至少包含:响应时间、吞吐量、资源使用率、并发用户数。(10)安全评估:定期从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物理安全、主机安全等方面对系统平台的运行环境进行评估。(11)安全管理:对系统所处基础硬件环境的网络安全设备管理及升级维护;网络安全设备的运行管理,主要包括访问策略的制定、修改、配置更改等维护,安全级别的设定和调整,安全日志保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对于不同共享平台中产生的大量信息,按照其重要性或保密性要求,进行信息分级,并采取不同的数据备份措施和数据恢复措施。(12)应急服务: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以下几类突发性问题——系统瘫痪、设备损坏、线路故障、系统错误、操作失误、病毒破坏及非法入侵等,提供相应的紧急情况技术支持。(13)系统管理及维护:维护系统的稳定运行,包括运行环境、数据库系统、平台等的配置、运行维护、故障检测、升级、恢复等。(14)数据管理与维护:系统平台数据库备份、APP数据备份、设备及系统主要配置文件备份、备份数据的有效性检查等;按可行数据恢复计划对关键数据进行恢复。(15)运维工单管理:实现运维工单管理功能,支持派单、催单、自动催办、跟踪、结单等功能。(16)数据资产管理:构建数据资产视图,掌握监控点位数据资产情况,包括监控点位基本信息、数据总量、上下架情况、位置信息、数据质量信息、数据对外服务情况、数据统计情况等。(17)培训服务:根据项目涉及的系统使用说明书和系统维护说明书等内容,需要对运行管理人员、终端用户等工作人员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培训。(18)运维报告:按时规范提交运维周报、运维月报、故障记录、半年总结报告和年度报告等运维资料。(19)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七)网络安全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政务云网络安全服务,对生态环境局流入流出的系统流量进行安全防护。要求如下:1、配置云安全网关服务,防护互联网及专网网络区域,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防护。2、配合采购人完成等保测评、日常维护、安全预警、安全检查等工作。3、提供7*24h本地响应能力,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对安全事件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通报采购人。4、安全服务基于遂宁市电子政务云部署,投标人需保障安全服务与政务云架构的兼容性,在遂宁政务云上部署实施。5、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每季度提供书面安全运维报告。6、服务期内至少开展2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模拟本单位系统遭受攻击后紧急响应恢复流程,并形成纸质演练报告。注: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1)“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基础建设、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部署服务、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数据接入服务、视频接入中心数据对接服务、物联网接入中心对接服务”的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相关建设与服务。(2)“驻场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服务”的服务期限为视频接入中心和物联网接入中心基础建设与部署完成后2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全部建设与接入任务且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付款条件说明:“驻场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服务”的服务期满且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后续服务要求:(1)后续服务周期:验收合格后2年。(2)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响应,响应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故障处理、漏洞修复、补丁更新、软件升级、应急处置等,若发生故障,原则上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漏洞整改。(3)终验后陆续上线的应用系统在运行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投标人也必须更换产品或按采购人同意的方式升级产品。(4)后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处理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重大活动保障、应急处置、系统运行及安全保障要求、故障响应处理要求、文档记录要求、电话热线支持(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故障)、数据处理、规章制度建立。5.培训要求:(1)培训方式:提供不低于2次的集中技术培训。具体培训人数、培训天数和授课讲师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2)培训资料:包括操作手册、运维手册、数据对接规范等资料。6.知识产权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不得将属于采购人知识产权部分成果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3)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7.其他要求:(1)此项目如有涉及第三方对接费用的由投标人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所涉及的对接协调工作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但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视情况协助处理。(2)保密要求: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投标人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信息资料披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上报项目进度报告,包括完成的工作量、进度差异、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等。(4)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视频解码矩阵”、“监控终端(国产)”、“数据备份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且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其包装和运输由投标人负责,如因包装或运输不利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维修或更换。服务期满后,前述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5)投标人须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投标人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6)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投入、安装(含线材、辅材等)费、人工费、系统开发、数据对接、调试、培训、后续服务、知识产权、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必须遵守本项目合同并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在合同中约定。8.验收要求:(1)验收方式:由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2)验收程序:①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②验收时,验收小组要做验收记录。③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中标人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④验收结束后,验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注:1.本项目的商务要求为本次招标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的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应当在第四章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第四章规定的为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4.2审查已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1.4.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1.4.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1.4.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2.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1.2.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1.2.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3.1.2.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1.2.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3.1.2.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3.1.2.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符合性检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2.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的;3.2.2.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2.2.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2.2.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3.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2.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2.3.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2.3.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3.2.3.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3.2.3.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3.2.3.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2.3.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5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得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投标人均属于或部分属于或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注:少数民族地区指投标人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6.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6.3评标方法和标准;3.6.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6.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表;3.6.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3.6.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8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8.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8.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8.3.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8.3.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3.8.3.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8.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8.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8.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8.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出现3.8.4.4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0.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0.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10.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10.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0.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10.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10.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3.10.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10.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3.11评标细则及标准3.11.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3.11.3综合评分明细表3.11.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11.3.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审项编号一级评审项二级评审项详细要求分值客观评审项1价格分价格分经评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25.0是2详细评审实施方案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实施方案包含:(1)项目实施策略及重难点分析;(2)实施人员配备及详细任务分配;(3)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4)技术标准、技术执行保障方案;(5)运行安全保障方案;(6)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符合项目实际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1)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2)以评标小组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30.0是3详细评审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管理制度包含:(1)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2)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制度;(3)项目监督管理制度;(4)安全保密制度。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1)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2)以评标小组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16.0是4详细评审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服务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后续服务保障方案包含:(1)后续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详细工作安排;(2)后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3)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实施方案;(4)应急响应流程及应急保障措施。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1)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逻辑前后矛盾、原理错误等情形。(2)以评标小组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独立评审为准。16.0是5详细评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本条最多得4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有效的网络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或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本条最多得3分。注:1.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2.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0是6详细评审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从事过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0是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废标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定标5.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2定标程序5.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5.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根据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原则,自主公平、择优的选择中标人(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指投标人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5.2.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6.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6.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6.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7.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7.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7.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7.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7.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合同期限三、服务地点及方式四、服务内容1、XXXX;2、XXXX;3、XXXX。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完成全部建设与接入任务且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驻场运维服务、网络安全服务”的服务期满且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时间:采购人在乙方工作完后XXX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内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每一项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八、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支付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费用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X份、乙方X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X份、采购代理机构X份。十五、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结果确认函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我单位现确认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296)废标。项目负责人:谭文市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8.1县0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接入和物联网接入中心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