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保障社会化招标公告(2024)



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40-F101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备注

1
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详见公告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房山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024年3月1日起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67.17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为响应相关政策,供应商参加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请各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详情请查询2023年3月13日于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除须提供投标(报价)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投标(报价)供应商已完成注册的相关证明,否则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1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y18618295347@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梅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4605
移动电话:19526268982、13018136603
传 真: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盛先生
办公电话:010-66779973
移动电话:15351027759

DEC_附件.docx

附件(一)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此条无需投标供应商响应)通过公开招标选取1家餐饮服务管理供应商,提供我单位餐饮保障服务,合同期限1年。本项目共包含两个营区综合食堂的餐饮服务和管理工作,两个食堂基本情况为:海淀区食堂分两层,保障模式主要为窗口售卖和自助餐相结合;房山区食堂分两层,保障模式为窗口售卖和自助餐。服务内容为食堂的原材料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遴选优秀的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全流程协助我单位餐饮保障工作,负责完成食堂日常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工作餐及相关餐饮保障,餐后餐具的洗消工作,工作场所(后厨、餐厅)及相关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采购单位交办的与饮食保障有关的各项工作等,采购单位负责日常监管。所派团队需按照采购单位有关规定运行管理,并接受采购单位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等。(二)应当执行的标准或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4.《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6.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7.GB31651-2021《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三)餐饮标准及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人员类别特点,实行分类保障)1.餐饮标准(1)中标供应商(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为采购单位(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及时调整花样品种,做到饭菜新鲜可口,服务做到礼貌周到。(2)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3)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4)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无水浸现象。(5)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6)任何食物加工前必须清洗干净、去杂,严禁不清洗加工。蔬菜均按择菜、洗净、浸泡30分钟后再切配的程序进行,切配好的半成品要放在干净的器具内,不允许倒在操作台上直接加工,且不得直接落地放置。2.海淀区食堂供餐标准要求(1)自助餐类就餐人数:每餐约XXX人。保障工作人员和家属人数:每餐约XXX人。(2)保障模式:食堂一楼全年实行工作餐保障(早、中、晚三餐)、食堂二楼工作日实行工作餐保障(早、中、晚三餐)、售卖窗口全年保障(早、中、晚三餐)。保障模式如有调整,按照甲方明确要求执行。(3)工作餐供餐标准早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2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必须提供牛奶、鸡蛋;现场制作不少于1种。午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6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水果不少于1种;现场制作不少于1种。晚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4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4)窗口售卖供餐标准早餐主食不少于4种、奶类1种、粥类2种、蛋类1种、西点2种、热菜主食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午餐热菜秋冬季不少于8种、春夏季热菜不少于8种(其中主荤菜不少于2种;半荤菜不少于3种;素菜3种),主食不少于5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1种。晚餐热菜秋冬季不少于8种、春夏季热菜不少于8种;主食不少于5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5)膳食供应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1:30-12:50、晚餐17:30-19:00(6)窗口供应时间:早餐6:30-8:00、午餐11:30-12:50、晚餐17:30-19:00(7)小吃窗口售卖种类:早餐小吃种类不少于6种(馄饨、面条、烤肠、煎饼、豆腐脑等其它小吃),午餐和晚餐种类:烧烤类不少于8种、砂锅类1种、面条类1种、烤鱼1种、小炒类8种。3.房山区食堂要求(1)每日就餐员额:每餐约XXX人。(2)保障模式:食堂一楼、二楼工作日实行工作餐保障(早、中、晚三餐)、周末及节假日实行窗口售卖。(3)供餐标准早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2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必须提供牛奶、鸡蛋;现场制作不少于1种。午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6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水果不少于1种;现场制作不少于1种。晚餐凉菜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热菜不少于4种;主食不少于3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腌制菜不少于2种。(4)窗口售卖供餐标准:在满足正常供餐情况下,还应开设不少于3个主副食供应窗口。早餐:主食不少于4种、奶类1种、粥类2种、蛋类1种、西点2种、热菜主食秋冬季不少于2种,春夏季不少于4种。午餐:热菜秋冬季不少于8种、春夏季热菜不少于8种(其中主荤菜不少于2种,半荤菜不少于3种,素菜3种),主食不少于5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1种。晚餐:热菜秋冬季不少于8种、春夏季热菜不少于8种;主食不少于5种;点心不少于1种;汤粥不少于2种。(5)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2:50、晚餐17:30-18:30(6)窗口供应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2:50、晚餐17:30-18:30(7)其他节假日会餐标准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制定,中国传统节假日期间,制作或采购相应节日特色食品。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提前或延后用餐时间。4.食堂保障人员资格及人数要求序号岗位执业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工作职责及服务内容需求人数工作地点1项目经理无男性、要求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餐饮管理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3年(含)以上。代表中标供应商全面配合采购单位海淀区和房山区食堂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采购单位对接食堂全面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调配、厨房各部门管理、组织保障人员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餐饮保障任务等。1名海淀区食堂。2厨师长★高级技师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种类:中式烹调师。男性、要求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厨师长工作3年(含)以上。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烹饪制作食品、公司与采购单位对接食堂全面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调配、厨房各部门管理、组织保障人员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餐饮保障任务等。1名房山区食堂。3炒菜厨师★技师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不得少于3人,种类:中式烹调师(其中至少2名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至少1名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年龄不超过50周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岗位人员素质业务须全面,业务有交叉性,确保人员休假情况保障质量不降低。(面点厨师中需含经验丰富的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各2名,海淀区食堂和房山区食堂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各1名)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食堂所有烹调制作,包括窗口售卖小吃和招待客饭,负责每周食谱制定,虚心听取伙食意见,研究改善伙食措施。6名其中4名炒菜厨师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2名炒菜厨师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4面点厨师★高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不得少于4人,其中技师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不得少于1人(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种类:中式面点师或西式面点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岗位人员素质业务须全面,业务有交叉性,确保人员休假情况保障质量不降低。(面点厨师中需含经验丰富的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各2名,海淀区食堂和房山区食堂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各1名)中式面点师熟练掌握各中面团的性质及各种制作技巧,包括但不限于油条、包子、饺子、烙饼、手工馒头、麻团、肉龙、烧麦、驴打滚、枣糕、发糕、桃酥、手擀面、拉面、刀削面、酱香饼、手抓饼、发面饼、葱油饼、千丝饼、肉饼等,其中具备西点制作能力的员工不少于2人,熟练掌握面包、蛋糕、蛋挞、桃酥等西式面点制作。7名其中5名面点厨师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2名面点厨师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5凉菜厨师★高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不得少于2人,种类:中式烹调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岗位人员素质业务须全面,业务有交叉性,确保人员休假情况保障质量不降低。(面点厨师中需含经验丰富的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各2名,海淀区食堂和房山区食堂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各1名)包括但不限于熟练掌握各种凉菜、熟食的加工、制作、改刀、装盘,熟练掌握拌菜技巧,掌握各类凉菜投料标准。3名其中2名凉菜厨师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1名凉菜厨师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6风味厨师★高级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不得少于1人,种类:中式烹调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岗位人员素质业务须全面,业务有交叉性,确保人员休假情况保障质量不降低。(面点厨师中需含经验丰富的西式面点师、中式面点师各2名,海淀区食堂和房山区食堂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各1名)包括但不限于掌握各地方风味小吃种类不少于10种,具备一定的菜品开发能力。2名2名风味厨师工作地点均在海淀区食堂。7切配厨师无无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原料的切配加工半成品及成品工作;负责菜品的提前腌制改刀工作;负责本岗位原料保管及验货工作;按菜单和标准的要求来组织切配菜肴等。5名其中2名切配厨师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3名切配厨师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8服务员无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微笑服务、举止端庄、有礼有节、服从管理,受过饮食服务技能培训,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具摆放、卫生保洁、对接服务等保障工作等。3名3名服务员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9洗消工无无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负责每日两食堂总共XX余副(双)碗碟筷等清洗等。4名其中2名洗消工工作地点在海淀区食堂、2名洗消工工作地点在房山区食堂。备注★1.所有保障人员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且不得超过55周岁。人数最低配置不得少于32人。2.投标和进场的主要人员名单和资质要一致,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在本公司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本单位近1年缴纳社保证明。保障人员中需2人兼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员,2人兼任卫生防疫监督检查员(海淀区食堂、房山区食堂食品均需质量安全检验员和卫生防疫监督检查员各1名)。3.实际就餐人数每增加或减少25人,增加或减少厨工1人。(四)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具体包括工作餐及饮食保障,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配餐间、餐厅、洗碗间等区域达到卫生规范;卫生清洁区包干到人,符合采购单位卫生标准,垃圾当餐处理(严格遵守北京市垃圾分类要求);有“三防”设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老鼠;主动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的检查、评价与监督。2.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的管理。餐厅、操作间的物品、厨具放置有序,干净整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用具严格分开、不落地使用,机械使用后,清洗干净、消毒、摆放整齐。3.相关工作区域内的设施设备需要日常保养,如设备损坏需维修,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4.中标供应商须认真执行饭菜留样备案制度,派专人负责收集每日饭菜样品封存,妥善保管48小时,单品留样不少于125克。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乃至食物中毒现象或对就餐人员身体造成损害等,经有关部门检验确定是由中标人员工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后果严重,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5.保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配备工服,工作期间穿戴统一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喷甩鼻涕。6.中标供应商需合理制定每周食谱,按照季节变化和不同地域饮食特点搞好伙食品种搭配和口味调剂,周食谱每月重复率不超过25%,中标供应商每周一前将下周食谱制定并进行成本核算,菜谱交采购单位审定后中标供应商实施,中标供应商应定期推出新品菜肴,做到新鲜可口、营养健康。7.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反馈餐饮保障意见建议,并要求提高保障质量。规定每三个月组织一次伙食满意度调查,每月饭菜口味和品质的满意率需达到80%以上。连续2个月就餐者对饮食满意率未达到80%,或者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未达到80%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部队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8.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预算及时调节、控制食堂饮食标准,不得出现超支的情况。9.中标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单位完成采购验收,主要负责菜品质量检验。10.采购单位如有加餐或客饭临时性任务,属于正常保障范围。11.中标供应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行业卫生标准等。(五)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单位对其餐饮服务的全程监管;2.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单位审议和监督中标供应商拟定的服务与管理制度(考勤、监督、考核、绩效、评价、安全管理、经营管理、人员管理、主副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过程、服务质量、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根据实时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应的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等)。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中标供应商不得因其保障人员的纠纷影响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并且一切纠纷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3.中标供应商保障人员需政治背景清白,任职前统一组织政治审查,合格者方可上岗。4.根据采购单位保密规定,中标供应商须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5.中标供应商保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等,等级厨师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未经证审、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中标供应商负责保障人员的体检,及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6.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各岗位保障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岗位、人数要求、人员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并且建立保障人员政审、健康、薪酬档案,提供所有保障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7.为保证饮食保障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每天在位人数不得少于32人。如无故缺勤3天及以上,公司必须及时补充人员力量。招人空档(如工人辞职等造成岗位人员空档)期限为3天,在招人空档期限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对所缺岗位人员进行补充,采购单位有权对缺岗行为进行惩罚。(惩罚金额=空档时间*岗位报价*2)8.中标供应商调整重要岗位保障人员必须与采购单位协商,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或更换。中标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保障,应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限期(5个工作日)整改,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9.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发生事故,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10.食堂保障人员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期进行轮岗。1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定期对餐厅、后厨等区域,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落实下班或无人值守时水、电、气、门窗等安全检查,设立安全员。12.企业应当建立与军队饮食保障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不得因任何理由提供、断供。13.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军队形象的行为。14.岗位专岗专用,不得安排采购单位认定岗位以外的岗位。15.每周一列出下周菜单和每天采购清单,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采购半成品(菜单和采购清单),擅自采购半成品累计三次进行罚款。16.服从采购单位疫情管理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管理。17.保持厨房的卫生清洁。用于处理、制备和盛放食物的炊具、设备、砧板、抹布和餐具等在使用前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和消毒。18.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新冠肺炎防控的法律法规要求。19.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疫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20.食品经营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该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新冠肺炎防控指引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通过对所有用于食品制备的表面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良好的手部卫生,来确保顾客的饮食安全。(六)其他要求1.保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标供应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留存、扣押、外带各种食品、食材,一经发现私自留存、扣押、外带各种食品、食材,按食品、食材价格的五倍进行罚款处理。2.节约水电气,管理处罚措施格式自拟,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处罚。3.采购单位免费向中标供应商保障人员提供住宿,提供保障人员饮食(中标供应商负责缴纳15元/人天)。4.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5.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力保障大项任务需求。6.采购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含部队军事建设需要或政策法规调整,以及政府部门行为等),需提前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7.饮食保障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指定规定实施,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8.中标供应商实际进场保障人员需与其投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保障人员名单和资质一致,中标供应商若有保障人员更换,需经过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保障人员,每次则扣除履约保障金的2%,并及时(3个工作日内)整改。(七)验收标准、方法采购单位每三个月组织一次伙食满意度调查,每次饭菜口味和品质的满意率需达到80%以上。连续2次就餐者对饮食满意率未达到80%,或者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未达到80%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部队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食保障社会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