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隔离护栏维护招标公告(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4850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楼401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yKLjcdkoCPZyuKrAtK9Rag==&utm=app-announcement-front.51a506c7.0.0.6517fda0a94611eea1548da78ac7827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柯桥区笛扬路与人利路交汇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建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990216
    质疑联系人:叶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99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
    传 真:0575-85560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60088
    质疑联系人:冯青芝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33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联 系 人:王晖
    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25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定稿).doc678.3K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隔离护栏维护项目).pdf474.4K

招标文件: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定稿).doc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隔离护栏维护项目).pdf

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4850号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单位: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4850号项目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柯桥区隔离护栏维修维护、护栏的供货运输安装等备注:______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楼401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柯桥区笛扬路与人利路交汇处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建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990216质疑联系人:叶江质疑联系方式:0575-89990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柯桥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传真:0575-85560088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69077质疑联系人:冯青芝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33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传真:/联系人:王晖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2592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人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水电、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本次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折扣必须小于或者等于9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低于项目上限折扣50%的投标折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将被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 (2)所属行业:建筑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___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5)提供样品的时间:______;地点: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对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投标无效。7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视频演示。投标人根据交易中心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三: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____,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范例附件1,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10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不要求提交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3.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2.4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5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1.2投标声明函;1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1.1.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复印件)。11.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2.1投标函;11.2.2技术响应表;11.2.3商务响应表;11.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2.6项目组人员名单;11.2.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1.2.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1.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3.1投标(开标)一览表;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等。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鼓励采购人视情况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向另一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合同的实施,损害采购人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报采购监督部门处理。26.4鼓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合同,自动备案。27.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0.5%,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8.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九、履约验收29.履约验收29.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9.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9.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技术要求1.1护栏及相关配件技术参数要求: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第1页共1页第1页共1页第1页共1页第1页共1页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3000莲花桂榴120×10形立柱127*76×2.5坚杆40x40×1.2上楼杆65x38x1.5反先展高20发光轮惠标安装轮廊标的柱体0030010金属螺丝固定安装轮廊标的柱体预面S、2开孔46G反光片m螺丝16白发光反光体整杆能自发光体底座注:1.本图长度单位为2.螺栓、螺母优质碳素结构钢,护栏立柱贴钻石级反光膜,3、护栏均为钢材焊接后整体热没镀锌,表面采用纯聚脂电喷涂蓝灰色,颜色送样设计设计设计复核复核审核审核图号图号图号日期日期隔离护栏结构设计图员铁铁底座300×408×156下模杆65x3×1.521kg护栏484、立柱同属12m设置附着式轮廊标(机动丰道侧)路口30米适当加密,用金属形账螺丝固定地面工程白色反光肤5.反光膜、轮麻标和护栏成套购买,不再单独计量。立柱上下横杆6.自发光轮廊标支架采用热浸镀锌喷塑板,喷塑颜色同护栏颜色1、具体规格尺寸可由厂家根据现场及实际情况优化1.1.1隔离护栏技术参数要求护栏为钢材焊接后整体热浸镀锌,表面采用纯聚酯静电喷涂灰色。护栏片重34.75公斤,立柱重5.5公斤,底座21公斤,具体材料及尺寸详见图纸。图案“绍兴”字样,材料采用铝型材,激光镂空,其规格为280X664X1.5mm,产品大样详见图纸。11.1.2隔离墩技术参数要求Φ114*4.5*600114*4.5*600700俯视图A侧视图隔离墩正视图区域为反光功能区域,其表面有隔离墩铝板及反光膜组成,反光膜达到超强级及以上标准。1.2项目服务要求:1.2.1该项目需常年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维修工作,需要接到任务单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并需在当天完成维修。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或未按时完成维修工作,每次酌情扣除服务费用100-10000元。1.2.2要求供应商定期对柯桥区护栏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及时妥当处理。要求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采购人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如发现巡查不到位等情况将每次酌情扣除服务供应商100-10000元。1.2.3中标后场地要求:在柯桥区或越城区(柯桥主城区周边,从场地处到达区交警大队路程不得超过30分钟)须有一定面积的场地(不少于600平方米堆放场地),自有或租赁皆可,但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文件。1.2.4中标后人员要求:日常维修常备人员2人,实际根据维修任务情况酌情增加。合同签订前落实好人员配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需上墙,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1.2.5中标后车辆要求:皮卡或小货车1辆、3吨货车1辆,自有或租赁皆可,但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1.2.6任务分派及结算:本项目按任务单派发形式进行维修及设备材料供应,供应商完成任务单后需提供高清图片记录,图片中需明确任务单实施时间、地点、供应的设备材料、维修维护设备的前后对比情况等项目内容。完成任务单后由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由于本项目维修、供货数量无法确定,故本次仅对维修、供货设备单价作出限价,最终结算费用经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实际维修、供货数量进行据实结算。1.2.7质保期批量供货的护栏和经维修后的护栏质保期一年。1.2.8验收单个任务单完成后,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完成单个任务单的初验。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提供主要货物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完整技术档案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完整验收资料后10日内组织验收。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2.2结算原则隔离护栏维修结算标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采购人委托施工指导价)项目描述护栏维修更换结算标准(该费用均包括原护栏拆除运输以及货物供应、运输、安装直至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维修更换下的护栏需放置采购人指定地点,残值属于采购人所有)1护栏底座个1150元2护栏立柱根1140元3护栏片米1240元护栏维护标准:护栏脱节、脱落、位移等的维修维护,包括护栏扶正、隔离墩扶正、护栏整体各部件紧固等(包括所需紧固螺栓的供货),并确保护栏整体的完整性、整洁性,该费用已包含于该项目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费,请综合考虑。护栏整体拆、装、运输1护栏整体拆解米124元拆掉并放于指定地点2护栏整体安装米124元安装到指定地点,包括各类所需安装附件等各类费用3护栏整体短距离运输米10元放置于同一路段或路口旁边,相关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拆装费中4护栏整体长距离运输米12.4元柯桥区内运输至不同路段5隔离墩运输个1165元运输距离10米内不计费护栏整体反光膜更换:包括原反光膜的拆除及新反光膜的安装,清单所列为100米长度的护栏更换反光膜所需综合单价。1护栏整体反观膜、反光座警示标更换米1001100元钻石级反光膜护栏的批量供货安装:护栏的供货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护栏片及安装所需的一切附件。1护栏的批量供货安装米1286元其他设施维修更换结算标准(该费用均包括材料设备的拆除运输及处置以及货物供应、运输、安装直至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采购人委托施工指导价)项目描述1隔离墩个1650元2警示桩根1180元型号φ114*4.5*1000,超强级反光膜3警示桩根1380元型号φ168*4.5*1000,超强级反光膜4警示桩根1600元型号φ219*4.5*1000,超强级反光膜5警示桩根1400元型号φ219*4.5*500,超强级反光膜,内部填充混凝土6柔性警示桩根1125车辆重复碾压25次以上,可以复原至正常状态隔离墩维修结算标准1隔离墩表面修复刷漆个155元2隔离墩铝板及反光膜更换个180元7年级反光膜注:①综合单价(采购人委托施工指导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②维修更换下的护栏需放置采购人指定堆场(堆场有中标供应商提供,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严禁废料再次使用于本项目中,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费用10%-20%,视情节严重采购人可解除与供应商的合同。废弃护栏有采购人负责处置。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合理报价。(采购人明确需要再利用的除外)③维修工作相对零散且一年的项目量无法确定,望投标单位理性参加投标且合理确定报价。④其它类似型号护栏进行维修更换单价以投标单位中标单价为基础,通过高度比例进行等比例计算确定结算单价。⑤修复或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⑥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结算单价的确定:结算单价=综合单价(采购人委托施工指导价)×中标折扣;▲2.3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4付款方式2.4.1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均由采购人根据中标结算单价=综合单价(采购人委托施工指导价)×中标折扣进行结算支付,费用按月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服务费用需待该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之后支付。注: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按采购文件总则28预付款规定执行。2.4.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发票。注:因交通肇事引起的护栏损坏,由采购单位委托中标单位负责修复,相关费用也由采购人根据2.4.1条款进行结算支付,维修单位不得向交通肇事责任方赔付任何费用。▲2.5检查、考核软硬件配备需达到招标文件所列要求,检查发现未能达标采购人视情况严重与否做出100-1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严重采购人将取消与供应商的合同另行招标采购。具体考核细则以交警大队正式发出的文件为准。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7.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4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8.中标候选人推荐。8.1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折扣)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折扣)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例如:折扣85%<折扣87%,即折扣85%为折扣低者。9.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0.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2.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2.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2.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2.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2.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9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应当提供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内的节能产品或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12.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2.12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2.1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2.14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2.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16《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2.17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2.18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2.19对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12.2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2.2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2.2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2.2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2.2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2.2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2.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2.2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2.2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2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2.2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2.2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2.2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2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2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2.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22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5.重新开展采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5.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15.1-15.4规定处理。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6.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7.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复印件)…………………………………………………………………(页码)(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对应的划型标准作出声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除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4、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5、我方拟在中标后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___________________,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6.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6.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6.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6.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技术响应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服务期限结算原则数量调整付款方式检查、考核…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服务内容折扣备注12023年度柯桥区道路护栏维修维护项目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折扣小数点最多保留2位。例如85.12%(大写:佰分之捌拾伍点壹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样品(演示)授权委托书XXX(单位名称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兹委派先生/女士,身份证号:手机:,代表我公司前来递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样品或参加演示,并全权负责标后取回样品等其他处理事宜。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说明:本委托书在有样品或演示时由受委托人携带至指定地点。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_年__月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月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其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其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其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其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其他□项目分类服务☑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服务☑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服务☑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服务☑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服务☑货物□政府采购工程□采购人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联系人钱建强联系电话0575-899902160575-89990216经办人马跃负责人马学锋马学锋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跃联系电话0575-855600880575-85560088专家咨询意见(可选)(可附专家意见书)(可附专家意见书)(可附专家意见书)(可附专家意见书)公平性竞争评估公平性竞争评估一、是否违法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是否违法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1.未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1.未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1.未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是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否2.是否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如国有、独资、合资等2.是否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如国有、独资、合资等2.是否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如国有、独资、合资等否,─1─3.是否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限定企业法人、营利法人等,排除事业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否4.是否设置在特定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要求在特定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资格条件否5.是否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作为资格条件否6.是否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否7.是否设置特定金额的业绩等变相的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业绩规模是履约充要条件的特定项目除外)否8.是否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否9.是否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成立(经营)年限等门槛作为资格条件否10.采购中国境内制造货物的项目,是否将制造商授权、承诺、证明、背书文件设置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否11.是否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否12.是否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否13.是否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否14.是否设置项目人员从业年限、产品性能等非供应商本身具备的条件作为资格条件否15.是否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采购活动否16.对于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是否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否17.是否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资格条件否18.是否将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非政府部门(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水平评价证书、入围目录名单作为资格条件否19.是否将行政许可外的单位资质、资格、资信、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等作为资格条件;否20.是否将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内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否21.对项目采购需求不涉及或不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内容,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或认证证书作为资格条件(如在无涉密内容的项目中,要求提供涉密资质等)否22.是否将荣誉、奖项作为资格条件否23.是否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个人资格、资质、资信、备案、登记、评价证书等作为资格条件否24.是否设置审计报告、行政机关出具的社保证明、完税证明等作为资格证明材料否25.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超过2个否26.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是否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否27.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资格条件否二、是否违法违规设置评审方法、评审因素是/否1.是否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最低限价,包括通过报价区间、无效响应条件、履约风险条件等变相设置最低限价因素(国家或地方有强制最低价格标准的除外)否2.是否违规限制供应商定价或者干预供应商自主报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除外),否3.是否违规采用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外的评审方法进行价格评审,如评审区间法、入围制法、性价比法、合理低价法、二次平均价法等否4.价格评审权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采用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评审权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审权重不得低于10%)是5.是否违规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否6.是否将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与履约有关的除外)、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或财务指标作为评审因素否7.是否以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否8.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否9.是否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否10.是否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商务条件、资信、资质、从业人员技术职称及认证、荣誉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1.是否将与采购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否12.是否将市场占有率、第三方评价数据排名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3.是否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或者将资格条件提级作为评审因素(例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作为资格条件,同时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作为评审因素)否14.是否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否15.是否将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认证、目录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6.是否将行政许可清单外的单位资质、资格、资信、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无法律法规授权)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7.是否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个人资格、资质、资信、备案、登记、评价证书等作为评审因素否18.是否将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非政府部门(无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证书,或者颁发标准中有年限、规模等要求的证书,或者社会自行设定标准、自行评比颁发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否19.是否将非法定机构(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机构)颁发的资质、认证、从业人员技术职称及认证设定为评审因素否20.是否将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荣誉以外的荣誉、奖励设定为评审因素否21.是否将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内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作为评审因素否22.采购中国境内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将中国境外市场准入认证作为评审因素否23.要求提供样品的项目,评审因素是否未包含样品评分或设置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否24.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行政机关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机关出具证明的除外)否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业绩分,是否高于价格分的10%否26.是否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许可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否27.是否通过投标(响应)文件之间的比较进行打分否28.是否将服务满意程度、市场认可度、知名度、占有率、产品稳定性、先进性及优、良、中、差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因素否29.软件(系统)开发定制服务采购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对软件(系统)功能以成品方式进行演示并根据演示打分否30.要求供应商录制视频方式演示的项目,是否未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停止接收,或者要求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进行现场演示否31.是否将演示人员的语言水平、应变能力等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作为评审因素否32.是否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或违反法律法规定的政策设置加分项,如对本地企业、本地产品、本地纳税额、本地缴纳社保人员数等加分否33.是否将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质量、排版要求等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内容作为评审因素否34.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评审因素否三、是否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确定采购需求是/否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是否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否3.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否4.除单一来源采购外,是否要求或标明特定品牌、商标、商号、专利、版权、设计、型号、特定原产地、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规格等条件否5.是否在采购需求要素中设置“知名”、“一线”等模糊表述否6.售后服务要求,是否与采购项目无关、超出范围、明显不合理或指向特定对象否7.是否要求提供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指定检测日期出具的检测报告否8.采购中国境内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要求提供中国境外市场准入认证否9.是否将个别产品或服务满足的技术参数、不重要的技术参数,设置为实质性参数否10.设定的交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明显不合理否11.必须引用品牌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未在引用品牌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所引用的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不具有可替代性否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是否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或核心产品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否13.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进口货物以外)原厂质保服务承诺或授权证明材料否1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等活动否15.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是否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5─16.分标段采购的项目,是否限制供应商投标16.分标段采购的项目,是否限制供应商投标16.分标段采购的项目,是否限制供应商投标否17.是否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采购进口产品17.是否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采购进口产品17.是否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否18.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采购需求18.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采购需求18.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采购需求否四、是否违法违规设置投标或合同条款四、是否违法违规设置投标或合同条款四、是否违法违规设置投标或合同条款是/否1.是否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1.是否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1.是否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否2.是否将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转嫁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专家评审费用2.是否将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转嫁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专家评审费用2.是否将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转嫁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专家评审费用否3.是否超额收取履约保证金3.是否超额收取履约保证金3.是否超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否4.是否未按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4.是否未按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4.是否未按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否5.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是否授权评审小组进行(PPP项目、非招标项目除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是否未在采购代理协议中约定,并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5.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是否授权评审小组进行(PPP项目、非招标项目除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是否未在采购代理协议中约定,并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5.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是否授权评审小组进行(PPP项目、非招标项目除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的,是否未在采购代理协议中约定,并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否6.是否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是否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是否明示或暗示供应商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否7.是否强制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7.是否强制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7.是否强制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否8.是否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8.是否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8.是否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否9.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投标条件或合同条款9.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投标条件或合同条款9.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作为投标条件或合同条款否是否违反公平性竞争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否(可附相关报告)否(可附相关报告)否(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是□否☑是□否☑是□否☑适用例外规定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人审查意见具体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具体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具体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分管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月备注:本表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区国有企业采购目录的国企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负责填写。171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4850号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单位: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采[2023]4850号项目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柯桥区隔离护栏维修维护、护栏的供货运输安装等备注:______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4楼401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柯桥区笛扬路与人利路交汇处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建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990216质疑联系人:叶江质疑联系方式:0575-89990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柯桥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传真:0575-85560088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跃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69077质疑联系人:冯青芝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33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传真:/联系人:王晖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2592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人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水电、保险、利润、税金、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本次报价采用折扣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折扣必须小于或者等于9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低于项目上限折扣50%的投标折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的,将被视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2024年度柯桥区交警大队隔离护栏维护项目 (2)所属行业:建筑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___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5)提供样品的时间:______;地点: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对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投标无效。7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视频演示。投标人根据交易中心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三: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____,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范例附件1,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10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不要求提交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3.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2.4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5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隔离护栏维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