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4)



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编号:HBCZ2024-01号。
2.项目名称: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
3.采购预算:397.45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5.采购需求及服务期:
5.1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5.2服务期:合同生效后20天。
6.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6.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6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
7.1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直接在下面规定的时间、网址下载磋商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提供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均在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7.2磋商文件下载:
7.2.1下载时间和网址:
网址:安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lu.gov.cn)→公示公告→打开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公告底部 “相关下载”。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点击底部“相关公告”或公示公告栏中相关公告的内容。
7.2.2打印公告。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在安陆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公告若干份备用。公告打印件的网址、打印时间、公告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合适比例)。
7.2.3供应商应将完整的公告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一份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告打印件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显示时间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公告内容不完整。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时间:自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止。
7.3磋商文件质疑和要求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时效以“文件下载”规定时间为准,逾期,采购人概不接受供应商质疑。符合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项目公告打印件。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
7.4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8.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时间:
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09:00整。
8.2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lu.gov.cn)。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99710555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陆市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712-5258998;15897717861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CZ2024-01号项目名称: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采购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7三磋商报价……………………………………………………………………8四响应文件…………………………………………………………………11五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密封、标记与提交…………………………12六磋商、最后报价与评审…………………………………………………16七确定成交…………………………………………………………………16八授予合同…………………………………………………………………16九质疑与投诉………………………………………………………………16十解释权……………………………………………………………………16十一成交服务费……………………………………………………………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8第五章合同格式……………………………………………………………………1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函………………………………………………………20二报价一览表………………………………………………………………21三首次报价明细表…………………………………………………………22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六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23七类似项目业绩表…………………………………………………………23八供应商信誉资料…………………………………………………………10九资格证明文件…………………………………………………………26十相关承诺………………………………………………………………2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1.项目编号:HBCZ2024-01号。2.项目名称: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3.采购预算:397.45万元。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5.采购需求及服务期:5.1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5.2服务期:合同生效后20天。6.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6.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6.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6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前(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7.1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直接在下面规定的时间、网址下载磋商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提供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均在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公告,否则,后果自负。7.2磋商文件下载:7.2.1下载时间和网址:网址:安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lu.gov.cn)→公示公告→打开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公告底部“相关下载”。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点击底部“相关公告”或公示公告栏中相关公告的内容。7.2.2打印公告。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在安陆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公告若干份备用。公告打印件的网址、打印时间、公告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合适比例)。7.2.3供应商应将完整的公告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一份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告打印件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显示时间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公告内容不完整。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时间:自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止。7.3磋商文件质疑和要求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时效以“文件下载”规定时间为准,逾期,采购人概不接受供应商质疑。符合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项目公告打印件。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7.4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8.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时间: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09:00整。8.2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9.发布公告的媒介:安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lu.gov.cn)。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9971055580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陆市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712-5258998;158977178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采 购 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 址: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997105558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陆市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联系人: 彭先生电话: 0712-5258998;158977178613供应商合格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承包人、乙方等的统称。4监管部门安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5本章所称书面形式的含义1.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采购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可选择上述任何一种形式。采购人还可以选择法定网上公告形式。3.例外情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更)正等不能选用上述的书面形式;质疑和投诉不能选用数据电文。6项目名称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6项目编号HBCZ2024-01号6建设地点安陆市城区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出资比例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工期合同生效后20天。7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8磋商预备会不召开。9采购需求安陆市新建5座限高架及城区原有限高架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9承包方式专业承包。10发施工图、技术资料等无11质量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标准。质保期:工程项目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其中设备及其他货物的质保期长于工程项目质保期的,从其规定。质保金: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 1.5%。12联合体不接受。13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六章。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首次报价为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15报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依据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清单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16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如有疑问需要采购人澄清,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QQ邮箱是419559421@qq.com17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的时间供应商在收到澄清、修改、答疑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18标段(包)划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一个标段。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19响应文件份数、签字、盖章、密封、标记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SB电子文件一份。2.密封:将正、副本和电子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必要时技术文件可单独密封并标明技术标)。3.编写、签字、盖章、标记符合供应商须知第13.2、14.1、14.2、15.1、15.2款的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无效。20磋商保证金 (不采用)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采购用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帐户汇出,汇至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万元整,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17:00时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陆支行营业室账 号:1812 0251 1920 0091 157用 途:21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月17日09:00时整。地点: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3采购人通知延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24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月17日09:00时整。地点: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25磋商程序1.核实磋商代表身份;2.响应文件密封、标记等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互检;3.磋商:提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4.最后报价;5.综合评审。2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定标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8履约担保履约 户。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29付款签订合同自行约定30信息公告同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总则1.定义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磋商文件所称“书面形式”的含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实质性条件和要求。3.适用法律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本次磋商主要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采购程序规定。本次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政策等强制性规定。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及标准(5)合同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7.1任何已领取或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没有查阅邮件或没有上网查阅公告等责任自负,并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7.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7.5当磋商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终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三、磋商报价8.磋商报价8.1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按照磋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8.2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8.3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8.4供应商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实力和项目所在地以往工程信息价的实际情况自行报价,其报价应是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8.5本项目报价分两次报价,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成交价为最后报价。首次报价不得缺项少量,否则响应无效。8.6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即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否则,响应无效。8.7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一旦评审结束最终成交,总价不变。除非采购工程量或货物数量及服务内容增减变化,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格。成交供应商的结算价。结算综合单价按下面公式确定:结算综合单价=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首次报价总价*最后报价总价。(例如:挖土方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为8.0元/m3,首次报价总价为100万元,最后报价总价为95万元,则挖土方结算综合单价=8.0/100.0*95.0=7.60元/m3,砖基础首次报价的综合单价为330元/m3,则砖基础结算综合单价=330.0/100.0*95.0=313.50元/m3,以此类推。)8.8不符合下列报价编制要求之一的,响应无效:(1)本工程磋商报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2)本次报价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3)供应商不得改变不可竞争费用标准;(4)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8.9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公开。8.10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项目最高限价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9.1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首次报价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首次报价汇总表;②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③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④主要材料价格表;⑤其他报表;9.2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7)类似项目业绩表;(8)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9)拟委派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情况表;(10)供应商信誉资料;(11)资格证明文件;(12)相关承诺;(1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1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9.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1)主要施工方法;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交纳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0.2磋商保证金退付。未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联系电话:0712-5264021、0712-5258998。10.3供应商应将银行基本账户、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否则,保证金退还出现问题由供应商承担。10.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8)供应商其它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没收保证金的情形。11.磋商有效期11.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无磋商有效期或不足或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延长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须知第10条关于磋商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继续适用。五、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密封、标记与提交12.响应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12.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2.5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12.6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7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任何其他商品或服务。12.8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说明外,带★号的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在相应的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完全响应,否则,响应无效。12.9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13.1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磋商文件中资格格式、其他非常重要的格式均不能变动;其余格式应尽可能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统一格式(可以同格式扩展)和按本须知9的顺序编写;价格、商务、技术装订成一册(必要时技术文件可单独装订成一册并标明技术标),书脊涂有胶粘剂牢固装订,不可插页抽页;响应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连续。否则,造成评审工作困难,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3.2供应商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编制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关键字易于辨认;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3响应文件正本除不能打印的证明资料外,其他部分必须打印。副本的内容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由供应商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页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并已经盖章的除外),其他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的封面必须按正本的要求签字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只在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私章。否则,响应无效。14.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提交15.1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1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必要时技术文件可单独密封并标明技术标),封口处应用密封条密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在封包外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于年月日时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5.3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密封或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3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六、磋商、最后报价与评审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成员依法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和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7.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7.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7.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8.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审18.1磋商程序分别依次为磋商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初步评审、与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详细评审。18.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举行磋商会。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18.2.1供应商代表应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代表未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与其身份证原件不一致;供应商代表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磋商会,或参加但不签名报到等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或在评审时按无效响应处理。18.2.2磋商会程序为核实磋商代表身份、由磋商代表互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8.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所有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签字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8.2.4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初步评审18.3.1资格性检查:磋商会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响应只根据其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18.3.3供应商的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竞争性磋商资格。18.3.5对明显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8.4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详见本须知第2款“合格的供应商”、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详见本须知第10.1款);(3)提供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编写、签字、盖章、密封、标记的(详见本须知第13.2、14.1、14.2、15.1、15.2款的要求);(4)不符合磋商报价要求的(详见本须知第三条“磋商报价”8.5、8.6、8.8、8.10、18.3.5款);(5)无磋商有效期或不足或拒绝延长有效期的(详见本须知第11款);(6)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带★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没有在相应的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反映的(详见本须知第12.8款、磋商文件第三、五章技术、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7)有违法行为的(详见本须知第18.6.6(1)、(2)、(3)、(4)、(5)、(11)、18.6.7、18.6.8款);(8)没有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的(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的要求);(9)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详见本须知第18.2.1、18.3.4款);(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5磋商及最后报价18.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成交意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内容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采购、评审等无关的人员透露。18.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5.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5.4最后报价。(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不少于二家。磋商小组应拒绝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表不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最后报价无效的供应商,报价为零分并判定其响应无效。(2)最后报价如果只报总价,磋商小组则不得再要求或接受供应商对最后报价进行澄清或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修正,直接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报价进行评审。(3)最后报价应符合下列要求,有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最后报价无效:1)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最后报价格式填写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表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大小写一致并书写规范标准、签字盖章齐全;3)最后报价表应用封袋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代表签字;4)最后报价表的落款日期不能早于磋商时间;5)密封袋外应标记磋商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18.5.5经过磋商,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明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没有实质性变动,最后报价只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最后报价格式现场报总价,且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自身的首次总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如果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经磋商后有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总价可以高于自身的首次报价(磋商前),但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和首次明细报价中相同项目的单价,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时提供最后报价表和比照首次报价的要求同时提供报价明细表,否则,报价无效。18.5.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18.6详细评审18.6.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18.6.2评审方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8.6.3.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最后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2)整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3)技术响应及商务响应偏离情况;(4)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供应商的经营业绩;(6)优惠条件等。18.6.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8.6.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不少于二家”情形的,可以推荐不少于二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18.6.6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拒绝,保证金被没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报价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活动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11)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8.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依法取消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设定的最高限价;1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5除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不少于二家”的情形外,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1.4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1.5凡涉及评审的资料,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料,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认真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依法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报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21.6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7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九、质疑与投诉22.1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超过了规定的质疑时间,采购人概不受理。(3)对可质疑的磋商文件或成交结果,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人不接受多次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后,供应商应对质疑内容一次性提出,采购人不接受同一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采购人不接受相同内容的多次质疑。(4)质疑供应商应提供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5)质疑函格式和必须具备的内容参见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采购人不予受理。(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2.2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十、解释权23.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十一、成交服务费24.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本次项目的评审专家劳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2002】1980号计费依据确定的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评审专家劳务费属于本公司代收费用,用于在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后替采购人垫付给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因此,本公司不提供发票或收据。第三章采购需求重要提示:1.磋商文件中带▲号的属评分因素。2.磋商文件中带★号的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技术要求、商务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的建设能力、良好的信誉和拥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或经验;拟派管理机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工作业绩或经验或经历。2.工期:▲2.1供应商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缩短工期;★2.2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质量目标:★3.1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依下列顺序标准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3.2质量目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的综合能力和项目实际设定高于合格标准的质量目标。★4.质保期、质保金:4.1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2质保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保金可用工程款预交。期满后无异议,30日内退还。▲5.安全生产:供应商应制定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无安全事故。▲6.环境保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7.转包与分包:7.1转包: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给其他供应商。7.2分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采取分包的方式履行合同。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与分包供应商依法签订分包协议。7.3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8.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8.1竣工验收依据: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规范、标准、程序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8.2资料备案:成交供应商人应负责至少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将本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送安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9.合同价款支付:9.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9.2付款: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供应商应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出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分标准2.1本项目评审因素:报价、商务、技术。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本章第2.7款。所有的评审依据为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满足磋商文件中设定的带★号的要求,则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应判定响应无效。2.2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3评委对报价、商务、技术评分及汇总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4评分汇总时不得去掉评委评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报价、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相应评审项目的最终得分。2.5供应商的总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2.6磋商基准价及报价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2.7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商务部分(30分)磋商工期(4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相关承诺”1.工期比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缩短,按缩短5%的整倍数计算,每1整倍数加0.5分,本项最多加1.5分;2.根据工期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是否可行,酌情给1-2.5分。商务部分(30分)质量目标(8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相关承诺”1.有创优良工程目标给1分,有具体措施,酌情给1-2分;2.根据工程质量目标承诺及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是否可行,酌情给1-3分;3.根据工程保修承诺及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是否可行,酌情给1-3分。商务部分(30分)安全目标(8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相关承诺”1.根据文明施工目标承诺及措施是否合理,酌情给1-2分;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双零”目标承诺及目标分解和执行是否有考核办法,且合理可行,酌情给 1-3分;3.有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酌情给1-3分。商务部分(30分)业绩(10分)评审依据响应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五年(2019至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个给2分,本项最多 10分。技术部分(50分)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名称错误、基本内容缺项,技术标给0分;对下面每项评审内容有一处描述不是针对本项目,该项给0分;如果出现有3项评审内容的描述不是针对本项目,技术标给0分。2.评审依据响应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表”。技术部分(50分)1.根据主要技术施工方法是否具备科学、合理性,酌情给7- 13分;2.根据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是否满足项目需求,酌情给1- 3分;3.根据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是否能保证项目施工需要,酌情给1- 3分;4.根据劳动力安排计划是否合理,酌情给1- 3分;5.根据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酌情1- 4分;6.根据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酌情给1-4分;7.根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合理,酌情给1-4分;8.根据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合理,酌情给1-4分;9.根据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是否符合项目要求,酌情给1-4分;10.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科学、合理,酌情给1-4分;1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针对性是否强,酌情给1-4分。注:1.上述评审资料均以响应文件为依据。如果要求提供原件核查,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原件。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凡涉及评审的资料,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料,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认真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法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报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此处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此处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日期:评审要素索引表序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的章节、页码1报价评价2商务评价3技术评价注:此表应放在响应文件的目录前,填写页码与响应文件相对应,如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扣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目录(请在一级目录下根据具体情况分若干层级子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包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3.我方承诺:磋商后的最后报价无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有什么变化,采购人均不予调价。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力。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成交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日。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地址:2.网址:3.电话、邮箱:4.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序号项 目内 容1费 率 报 价(%)大写: 小写:¥ 2工程质量3工期(年/月/天)4质保期(年/月/天)5项目经理6备 注注:1.本表为首次报价表,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报价保留二位小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标段或包号:序号项 目内 容1费 率 报 价(%)大写: 小写:¥ 2项目经理3备 注注:1.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做出合理的解释,报价有可能会被拒绝。2.最后报价表不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在磋商完成后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3.最后报价表由供应商自己按表样提前准备,包括供应商盖章等。4.如果首次报价有清单明细报价,而最后报价只报总价,则成交供应商的结算综合单价按“供应商须知”磋商报价的规定确定。5.报价保留二位小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首次报价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第一次报价汇总表;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4.主要材料价格表;5.其他报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6.供应商名称:7.注册号:8.类型:9.住址:10.成立日期:年月日11.营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12.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13.特此证明。1415.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6.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17.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编号、标段或包号)的磋商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采购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说明:自然人参加的不得委六、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1.带★号的为实质性条件和要求,应全部在本表中反映。2.响应文件还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其他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是否偏离逐条进行说明。否则,对评审造成影响,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类似项目业绩表建设单 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合同价格(万元)质量等 级项目经 理建设单 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其他 规模开、竣工日 期合同价格(万元)质量等 级项目经 理注:1.如有,每个项目应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等的复印件。2.上述内容有可能是评审的内容,具体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信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1.银行资信资料;2.各种体系认证资料;3.客户的评价资料;4.各种荣誉;5.其他信誉资料。说明:1.上述内容有可能是评审的内容,具体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为准。2.上述证明资料应是能直观反映事物原貌的直接证明资料,而不是间接资料,否则,影响评审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资格证明文件1.说明1.1磋商文件中提供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式样的,应按完整的格式式样提供,内容齐全。否则,将会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会被拒绝。格式式样标明为“参考或自拟”的除外;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易于理解和审查,否则造成评审工作困难,并由此引起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资格证明文件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提供原件);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原件);2.4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原件);2.5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提供原件);2.6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提供原件);3.附件:相关格式式样供应商应按“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内容选用本附件中相应的格式(如有)。附件一、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3年,下同)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非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采购代理单位;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可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联合体协议书(甲公司名称)__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__以下简称乙方(甲公司名称)__、(乙公司名称)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项目磋商,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乙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磋商事宜,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分工原则: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成交,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本次磋商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七、分包意向协议书(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就(项目名称)与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1、在本次磋商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代理磋商事宜。2、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3、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2)若成交,乙方应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负责(乙方所报价格);(3)甲方负责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除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擅自提高或降低乙方所提供的报价;(4)若成交,甲方不得将乙方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以外的供应商。4、若成交,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则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成交,自本次磋商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成交,自合项目同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4.参照执行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释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所谓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所谓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所谓直接控股是指控股股东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所谓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所谓“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内容,亦即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5《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十、相关承诺(一)磋商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编号、标段或包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全部工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磋商资格并接受处罚。3.服从磋商安排,遵守磋商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磋商资格并接受处罚。4.保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磋商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若成交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成交资格,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5.保证成交之后不转包、不挂靠,若专业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保证成交之后密切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服从采购人驻现场代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相关承诺1.工程质量目标、质保期、付款、验收标准等承诺;2.工期承诺;3.安全、文明生产目标承诺;4.项目经理承诺:无在建设工程、驻现场天数、其他;5.其他承诺。注:上述内容有可能是评审的内容,具体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资格性检查一览表(参考)检查 依 据、标 准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名称检查 依 据、标 准序号序号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1符合“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1磋商文件中提供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式样的,应按完整的格式式样提供,内容齐全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提供原件);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原件);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5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原件);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6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提供原件);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7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提供原件);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格式十一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8没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无效的其他情形     初审结论     备 注     注:1.供应商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有一项不符合,结论填不合格。3.不合格的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如果不符合的情形较多可附页说明。 评委签字: 评委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符合性检查一览表(参考)检 查 依据、标准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名称 检 查 依据、标准序号序号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1响应文件的编写、签字、盖章、密封、标记符合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14.1、14.2、15.1、15.2款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2磋商报价符合要求(详见第二章第三条“供应商须知” “磋商报价”8.5、8.6、8.8、8.10、18.3.5款)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3磋商有效期符合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款)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4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带★号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相应的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反映的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8款和第三、五章技术、商务要求中带★号条款)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5无违法行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6.6(1)、(2)、(3)、(4)、(5)、(11)、18.6.7、18.6.8款)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6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符合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应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7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2.1、18.3.4款)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4款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8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初 审 结 论     备 注     注:1.供应商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有一项不符合,结论填不合格。3.不合格的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如果不符合的情形较多可附页说明。 评委签字: 评委编号: 年 月 日 最后报价符合性检查表(参考)检 查 依据、标准序号条款号检查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名称 检 查 依据、标准序号序号条款号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1最后报价表是否符合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代表签字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2密封袋外是否符合标记有磋商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3最后报价表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4最后报价表是否符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大小写一致并书写规范标准、签字盖章齐全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5最后报价表的落款日期是否符合磋商时间的要求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6没有实质性变动,最后报价是否符合不高于自身首次总报价的要求     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7有实质性变动:(1)最后报价是否符合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和首次报价中的明细报价中的单价的要求;(2)最后报价是否符合比照首次报价的要求另外提供报价明细表的要求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77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8.5.4、18.5.5款     结 论     备 注     注:1.供应商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有一项不符合,结论填报价无效。3.报价无效的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如果报价无效的情形较多可附页说明。4.最后报价无效的供应商,报价为零分并判定其响应无效。 评委签字: 评委编号: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架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