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24)
一、项目介绍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二、报价须知
请按询价书报价,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如存在上传数据或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将视为串通投标并否决其投标,认定为不良供应商,并进行处罚。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3001
工程项目编号
GA-487023003.5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1-04 16:21:27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1-07 16:21:27
答疑/澄清时间
2024-01-04 16:21:29 至 2024-01-06 16:21:27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_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_伊春
F0101012
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_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_伊春
1.000
每一个
2023-12-14
2023-12-29
2023-12-29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
2
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务_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
F0101012
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务_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
1.000
每一个
2023-12-11
2023-12-15
2023-12-18
2023-12-22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司菲
询价单位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59-6532272
传真
邮编
163000
siffeeii@126.com
手机
13019072629
联系地址
七、附件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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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XC20231248000016采购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4.1 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1一、项目介绍1二、报价须知1四、报价要求2五、联系人信息2六、附件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适用范围52.定义53.询价费用54.现场踏勘55.采购文件的构成5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7.编制基本要求68.语言和计量单位79.报价710.报价货币711.响应保证金812.采购有效期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8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915.询价小组916.开启响应文件917.评审方法918.确定成交供应商919.采购结果公告920.成交通知921.签订合同9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0第三章评审办法11一、总则11二、评审方法11三、评审程序11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五章采购需求1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9一、授权委托书22二、报价部分23三、商务部分24五、偏差表27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华能黑龙江风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务项目,承担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施工阶段和调试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控制管理和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期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2.服务地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3.采购内容: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技术服务项目。4.服务期:约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1.1.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等类似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面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黑龙江风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采购项目类别服务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华能黑龙江风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1.2.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答疑/澄清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准1.3.五、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询价单位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51-58568086传真\邮编151000Email\手机\联系地址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1.4.六、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邮 编:151000电 话:0451-58568086电子邮箱:\联 系 人:司先生2.1项目单位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电 话:0459-6532286联 系 人:吴女士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þ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þ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þ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þ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þ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þ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þ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若各供应商报价税率不一致,则按照净单价最低为推荐原则。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6.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7.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8.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9.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11.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2.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1.13.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4.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6.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7.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20.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1.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22.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3.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5.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6.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7.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8第三章评审办法1.29.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0.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31.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2.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委托XXXX负责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XXXX项目工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第一条甲方委托服务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详见技术规范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提供相应的基础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时,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进入现场;甲方应安排专人配合服务方搜集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在适当的条件下,提供乙方相应的交通便利。3.其他:按本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合同固定总价款合计: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元,税率:X%)。2.技术服务报酬在服务方满足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并经专业验收合格,开具税额为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委托方一次性支付服务方。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最新标准执行。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无4、泄密责任:无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委托方同意,服务方不得将此项目工作成果透露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无3、保密期限:保密责任应至本合同终止两年后或任何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4、泄密责任: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服务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项目联系人验收。2、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满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即可验收,验收地点在甲方办公室。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八条联系人及责任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成为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在工作中及时沟通、联系、传递信息;2、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等工作;3、负责督促检查自己方对合同执行情况。4、甲方有权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华能集团公司、省公司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管,按照相关条款落实考核。5、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接受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内容条款。第九条不可抗力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惩罚性违约金。2.因技术服务成果的缺陷造成委托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或返还缺陷部分技术服务成果所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拒力: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之外,还要承担守约方维权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共同遵照执行。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方存四份、服务方存二份。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XXXXXXXXX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大庆建行让胡路支行开户行:账号:2300 1669 0510 5988 8999 账号:税号:91 2306 0059 2716 2634税号: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地址:电话:0459-6532250电话:第五章采购需求1.总则1.1本规范书适用于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工作。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技术监理工作期间,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1.5投标方对提供的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安装和调试工作负有监理全责,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整及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1.6技术协议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标准执行并需由招标方确认。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合同文本有矛盾时,以合同文本为准。1.7技术监理工作不代替施工方按照合同规定应实施的质量控制管理和应履行的质量保证职责。1.8受托方实施技术监理过程中,应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且有责任对被监理单位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2.工程概况2.1本次改造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新建尿素水解系统:采用母管制,全厂公用3台设计氨出力为200kg/h的尿素水解反应器,2运1备,产品气输送采用双母管制,1运1备。水解反应器:水解反应器筒体直径约1.3m,筒体长度约5.1m(不含封头);水解反应器BMCR工况下反应温度不大于160℃,反应压力不大于0.6MPa。(本次改在预留催化剂给料装置安装空间)。(2)稀释风系统改造:稀释风温度需维持在160℃以上,单台机组所需稀释风量为4600m3/h。(3)氨喷射系统改造:氨空混合器更换为316L材质,喷氨支管材质采用304,喷氨格栅及喷嘴材质采用Q345B,喷氨管道采取保温措施,使混合气体的温度不低于150℃。2.2新建尿素水解系统改造详细介绍(1)新建尿素水解系统:含尿素存储、输送系统、尿素溶解、尿素溶液存储系统、尿素水解系统、减温减压加热蒸汽系统、废水系统、氨的计量系统、尿素溶解车间和水解车间等及相应配套的管道、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场地硬化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作。(2)稀释风系统改造:本项目改造后每台机组所需冷稀释风量约4600m3/h,稀释风加热后温度不低于160℃。目前1~2号机组脱硝稀释风机均为1运1备,压头均不足。本次改造投标方需拆除原有稀释风机,安装全新稀释风机(风量≥6000m3/h,全压≥8000Pa),稀释风机1运1备,采用成熟可靠产品,联轴器采用永磁连接。(3)氨喷射系统改造:本次改造氨空混合器更换为316L材质,每台炉2套。并预留三通接口,既可连接原有液氨管道,也可连接新水解产品气管道,实现供氨系统在线切换。另外,对喷氨支管和喷氨格栅进行整体更换,材质均采用304。喷氨支管就地孔板流量计以及U型差压计需全部更换,节流件材质不低于2205,NOx分析仪需要更换以满足新的工艺条件,取样装置及探头需要根据改造后的喷氨格栅进行重新设计和布置,新布置的取样测点每台反应器应不少于4点,整体以满足精准喷氨的测量要求为准。2.4建设进度工程项目工期:约18个月。上述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2.5本项目拟任总监要求: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两项担任过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组织协调能力。3.承包范围及内容3.1工作范围:本次监理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承担2×350MW机组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施工阶段和调试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控制管理和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期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设计监理、初设评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监理、试运并移交生产,调试及试运后移交生产后的两个分项的全部工程监理,以及质量保证期的监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相关文件、制度、材料等进行审核,对工程建设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关系,协助业主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根据工程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各项改造工作。3.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监理范围为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土建(包括道路及热网路由周边地形地貌测量复核)、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按照“小业主、大监理”和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项目监理部要制定本工程的监理规划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总监理师要组织各专业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报项目法人工程部备案,各专业按实施细则进行监理。主要工作服务内容如下:3.2.1核查施工图方案是否进行优化。3.2.2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负责编制有关招标文件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3.2.3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3.2.4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3.2.5审核设计变更。3.2.6督促勘测设计单位对各设计分包单位图纸、接口配合确认工作。3.2.7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3.2.8组织现场各种协调会,包括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到项目现场质量监督工作。3.2.9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2.10协助委托人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制定文明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3.2.11根据委托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编制的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承包商编制的年、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2.12审批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3.2.13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3.2.14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3.2.15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3.2.16主持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负责现场施工调度。3.2.17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3.2.18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配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3.2.19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3.2.20组织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3.2.21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以合同中标价为准,对项目的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即投资控制目标)进行比较,对两者的偏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最终将实现投资控制在预定的投资目标内。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掌握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设计变更、竣工与结算、争议、违约和索赔等有关条款.对实际的投资支出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分析。对完成整个项目以后所需的投资进行预测。通过比较,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的偏离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审核签署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材料预付款支付证书、月工程款支付证书、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支付证书。按月做出投资控制报告,提出分析意见,发挥投资效益。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并提出审核报告。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3.2.22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3.2.23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进度、投资的控制。3.2.24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3.2.25严格执行调试验收制度。3.2.26参与协调接入系统调试、投运和风机试运行工作。3.2.27主持审查调试报告。3.2.28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整改。3.2.29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文件或终止时交给委托人,并确保其完整性。3.2.30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参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受监督检验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监督检验工作,并应承担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责任(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的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应做到: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安全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和提供的材料、设备、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b.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并妥善保存必要的施工记录及见证文件;c.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d.配合监督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验工作,为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监督检验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进入现场检查,及时通知监督检验人员作业施工进度等;e.压力管道施工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向地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3.2.31工程建设监理的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1)预制保温管道及预制保温管件质量监督、数量监督,材质、保温密度、钢管壁厚、聚乙烯外套管厚度及保温厚度。2)阀门及管道附件质量监督、数量监督,材质、保温厚度。3)热量仪安装、调试的监理。4)土建监理:首站土建、抽汽管安装土建、计量站土建、沟槽开挖、沟底处理、阀门井、固定支镦垫层、钢筋绑扎、砼标号核对、管沟回填等。5)焊口焊接质量监理。6)保温补口、密实度及严密性,管道埋深、焊口焊接、补偿器安装。7)特殊穿越穿管施工监理。8)首站内电气、控制设备安装。4.编制依据4.1《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可研报告》;4.2《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可研评审报告》审查纪要;4.4标准和规范本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4.4.1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4.4.2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确认;4.4.3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4.4.4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交本工程设计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招标方确认。4.4.5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4.4.6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4.4.7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设备标识等均应有中文,当中文和英文表述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241-201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105-2005《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81-2013《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00《钢制对焊无缝钢管》GB12459-2005《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2008《钢板制对焊管件》GBT13401-2005《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23257-2009《城镇供热预制直埋保温管道技术指标检测方法》GBT29046-20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给排水管道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3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GB/T5578-2007《特种用途工业汽轮机技术条件》JBT6765-9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011-199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T5190.3-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DL/T5210.3-20095.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对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招标方与工程建设合作对象所签订的合同,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招标方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5.1监理目标监理服务的总体目标: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为达供热改造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奠定良好基础。5.2监理范围监理单位受招标方委托服务范围及监理要求如下:5.2.1.一般要求:1.在施工前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2.协助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3.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发布开工通知。4.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实施。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施工方案,技术、工艺方案及工程验收方案(包括安全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6.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7.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建设单位批准。8.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进度报告,核查竣工结算报告。9.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5.2.1.10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实施预控措施。5.2.1.11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及检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5.2.1.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5.2.1.13调解合同纠纷和处理索赔事宜。5.2.1.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5.2.1.1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5.2.1.16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招标方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5.2.1.17监理单位自行准备交通住宿、办公场所及所含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5.2.1.18监理单位负责自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过失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一旦引起纠纷由监理单位承担全部责任。5.2.1.19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资质情况,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资质情况。5.2.1.20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书)。5.2.1.21工程信息整理报送(日报、周报、月报)及竣工资料。5.3施工的监理要求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2.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3.审查施工方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4.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编制监理计划并组织实施。6.审查施工开工申请报告。7.审查施工方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9.负责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10.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11.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12.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招标方,协助招标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13.监理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招标方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14.经招标方书面专门授权(以每次为准),可参与涉及工程价格变动与调整、费用增减变化的文件证明;否则,为第三者出具的任何涉及价格及费用调整的证明,均视为对招标方的违约,其签证视为无效签证。5.4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5.4.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1.在土建混凝土结构施工时,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土建做好管道的预留孔洞、预埋件、预埋管的工作。2.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检查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3.安装开工前,对土建的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以及尺寸、大小、位置、标高、坡度进行复验,并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直到合格。4.对施工方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鉴证取样的方式进行抽检,检查合格并履行手续后方可使用。5.对射线探伤的焊缝需与探伤方、施工方、招标方共同确定射线探伤部位,做好标记。6.审查射线探伤检测单位的资质,审查设备、仪器、人员的资质,其各资质应符合本工程的设计标准规程要求。7.土方开挖、回填:8.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水系统。9.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道路、机械的准备及技术措施。10.在基坑边缘堆放的土方、建筑材料、管材、构配件或监控挖方边缘移动运输机具,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载荷值,在垂直的坑壁边,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应禁止在基坑边堆置弃土,应随挖随运,杜绝弃土。11.施工机具停放应平稳,大、中型设备、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对机械行走的上下坡道应加固,在基顶周边应设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设警示灯,严禁从基坑顶乱扔物体、工具入基坑内。12.做好基坑内排水、基壁脱层或变形、基坑底部隆起等事故的预防措施,如在雨季等恶劣季节开挖,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13.基坑开挖遵循“由上至下、分层开挖”。如在塌方软土层,应“先撑后挖”的基本原则,严禁先挖后撑或超挖等做法,开挖支撑部位,应快挖快撑,并先挖支撑部位土方,待支撑完好后,再开挖其它土方。14.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挖土机械类型,在基坑底部保留150mm-300mm,土层不用机械开挖,由人工开挖修整,以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15.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开挖过程中严禁碰撞损坏围护结构、支撑、工程桩、降排水设施、警示标志,对周围及地下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而造成事故。16.施工现场应加强现场巡视,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对地面控制桩、水准点、标高、基坑平面位置、坡度、边坡土坡度等进行复测检查。17.如有局部超挖时,不得用素土回填。18.混凝土结构施工:19.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制度,应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20.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标准和相关规定标准等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21.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22.模板的根部及顶部应设标高标记,确保标高尺寸准确。23.使用管道、构配件、阀门、聚乙烯硬质塑料、伸缩器、聚氨酯保温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塑料制品的二次复试报告。24.管道坡度的测量记录、试压记录、探伤报告、进场检验并形成记录。25.管道施工等各类隐蔽工程记录。26.阀门的严密性,强制试验,并做好记录。27.管道支墩处不得有环向裂缝,管道任何位置不能有十字焊缝。28.当阀门与管道焊接时,管道及管件焊接及焊缝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29.管道焊接用焊条、焊剂应根据母材选用,焊条、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焊条使用前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干燥,焊条药皮应无脱落和显著裂缝。30.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31.焊缝及热影响,原表面应无裂纹,未溶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32.保护套管不得妨碍管道伸缩,不得损坏保温层及保护层。33.接头施工采取的工艺应有合格的检验报告。34.接头外观不应有溶胶溢出、过浇、鼓包、翘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接头质量。35.管道的接头密封应进行100%的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1.2MPa,用肥皂水检查密封处,无气泡为合格。36.直埋保温管道、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J/T114,《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CT/T15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T/T129规定。37.管网设置的排气和泄水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38.管道埋设前,射线探伤必须合格。39.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倒坡。5.5调试的监理要求:1.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2.协调工程的分部试运行工作。3.参与工程整套试运行工作。5.6试生产期监理要求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5.7监理资料的整理要求1.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招标方。2.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招标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实现取得招标方的同意。3.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招标方报告。4.所有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用相机拍照)。5.日、周、月监理资料、施工进度控制、竣工等资料整理。6.竣工资料装订成册,共4套,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4套。5.8监理内容5.8.1安全管理5.8.2协助招标方根据国家、招标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参与招标方组织的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参加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参与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5.8.3监督承包协议的履行,招标方与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总监理师应参与协调。5.8.4监理应定期向招标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还要就工程施工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5.8.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协议完成或终止时交给项目法人,并同时提供电子版。5.8.6监理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工作时间按实际需要调整,招标方不提供加班费用。5.9质量管理5.9.1质量的事前控制。5.9.1.1结合确定的目标,监理于项目开工前10天提出监理工作规划递交招标方审核确认。5.9.1.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方案,对施工作业方案中的关键点进行核实确认,发现有不合适的地方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完善。5.9.1.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技术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以确保上述措施的可行性,进而保证烟囱的运行。5.9.1.4负责对供热改造前重要部位质量的检查,并出具书面结论性意见。5.9.2五质量的事中控制5.9.2.1对项目质量进行过程检查验收,在供热改造过程中关键点全面监督验收(包括制造阶段);对材料及主要施工工序要有平行检验记录。5.9.2.2在供热改造过程中如出现较大结构缺陷时,需要专业监理人员与招标方专业人员核对后,与招标方专业人员共同出具书面意见确认;5.9.2.3对材料质量及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进行监督;5.9.2.4实施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5.9.2.5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处理技术措施,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经招标方审核后监督施工单位实施。5.9.2.6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故处理:参与质量事故分析会;界定质量的原因及责任,审核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监督、检查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5.9.3质量的事后控制5.9.3.1参与供热改造的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5.9.3.2参与对全部实施项目进行质量评定;5.9.3.3审核项目竣工技术文件资料;5.9.3.4参与投入运行一周内出现的烟囱改造缺陷分析原因。5.9.3.5供热改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投标方应及时提交监理工作总结。5.10进度管理5.10.1审核并监督施工单位编制的供热改造进度计划及施工网络图,核对施工网络图编制的合理性,确保在计划工期内全面完成全厂节水和废水综合治理的全部项目。5.10.2根据供热改造实际工期进展情况,对工期有变动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更新的进度计划及施工网络图。5.10.3负责项目的审核及验收资料归档。5.11造价管理5.1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收集造价控制方面的基础资料,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设计及施工文件,对工程造价进行风险分析,并向招标方提出防范性对策和建议。5.11.2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和签认,报招标方审批。5.11.3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报价和设计图纸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施工程计量,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签认。5.11.4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公司《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完成工程量及付款申请,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报招标方审批。5.11.5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查要点包括审查申报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为已报监理质量验收合格;审查工程量统计是否准确,工程款计算是否正确;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不予计量;未经监理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监理应拒绝计量和拒绝签认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5.11.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规范和招标方的相关制度审查工程设计变更:5.11.6.1依据施工合同及在招标方授权范围内,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对《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变更原因、变更费用预算进行审查。5.11.6.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编制工程变更预算书,报送监理审核,经招标方认可后,方可进入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5.11.6.3依据工程变更文件,审查《工程变更执行报验单》,对工程量实施计量,该工程变更项目完成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限期内,招标方、施工单位和监理三方共同会签《工程量签证单》。逾期办理的《工程量签证单》,监理不得予以计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不得予以计量。5.11.6.4在招标方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监理可以协调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招标方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5.11.7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监理审核管理办法》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审表》,提出监理书面意见和建议,报招标方审批。5.11.8检查与考核5.11.8.1招标方督促、检查监理的造价控制工作,保障造价控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5.11.8.2招标方依据《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对监理项目的造价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5.12设备物资管理5.12.1设备物资是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5.12.2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工程设备物资管理制度;5.12.3负责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设备物资计划、采购、监造、运输等工作;5.12.4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设备物资验收、保管、统计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5.12.5监督施工单位建立设备物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物资管理中的各环节质量责任制,把好采购、运输、验收等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设备物资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技术引进的新产品、新设备、新系统的质量监测,加强质量跟踪追溯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5.12.6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所生产的设备物资,应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并具有质量验收标准。未经鉴定或无质量验收标准的,不得采用。5.12.7监理必须按规定对进场设备物资进行检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5.12.8施工单位只能使用检验合格的设备物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5.12.9监理单位负责设备监造,并依据审批的“设备监造大纲”编制监造细则,并组织实施。5.12.10设备监造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5.12.11负责书面设备监造资料和监造工作总结。5.12.12重要设备物资的出厂验收,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招标方以及监造、调试等单位应派遣相关技术人员赴制造厂见证确认。5.12.13物资的现场验收,由监理组织招标方、中标单位、代保管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在工程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对设备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种、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对设备物资质量进行抽检;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检查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物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13技术管理5.13.1开工前期技术准备学习合同和标准规范、审图、交底、开工技术条件审查。5.13.2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工程材料进场监理、工程设备及配件进场监理、工序质量控制、设计变更、现场质量问题处理、旁站、巡视、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5.13.3工程验收技术管理执行制度的原则、监理验收工作分类、组织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工程验收、组织单位(单项)工程预验收、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5.13.4监理文件编制要求监理规划编写、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监理周(月)报的编写、监理日志的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5.14施工总平面的管理5.14.1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参照厂区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等,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用地、交叉配合、文明有序、紧凑合理的要求完成场地的划分,各种临建及功能设施的布设。5.14.2要根据该工程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等情况制定各种可能发生的危及现场施工安全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14.3应加强现场各专业、工序间的配合,充分利用时间、空间交叉做好场地的功能转换。5.14.4应及时将各种材料的下脚料、废弃料清理出现场,提高现场使用率。5.14.5应严格按工程材料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材料的仓储管理,严禁材料长期占用场地。同时要尽量做到设备到货与安装和施工场地的协调一致,减少二次转运。5.14.6进入施工现场前,在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内,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绘制切实可行的总平面图,做好场地的施工全过程以及过程阶段性的场地使用规划。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独)报监理审核,招标方批准后实施。5.14.7应在施工场地各功能区,设备做出标示,严格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平面布置图构建临时建筑,不得随意乱建、乱拆、移动、堆放材料等,更不能占用道路施工。5.14.8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根据情况重新调配使用。5.14.9要严格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工作。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同时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5.14.10在施工时严禁私自断路、断电、断汽。确实需要中断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招标方批准后执行。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其他工作(作业)时,其后果由当事方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必要的罚款。5.14.11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做好对道路的保护,由于保护措施不利造成的路面及地下设施的破坏,由承包商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5.14.12使用招标方提供的水源、电源、汽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联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向招标方交纳相应费用。5.14.13现场车辆应限速15公里/小时,特殊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飞溅物要进行覆盖,散落的砂土等杂物要有专人及时清理。5.14.14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志,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5.14.15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迅速撤离施工现场,并及时拆除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临时设施,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5.14.16监理、招标方均设专人管理施工总平面,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等的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督与管理。5.14.17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安排专人对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时刻保持区域内的安全文明局面处于良好状态。5.14.18统一对施工区域内的“五牌两图”进行规划,“五牌两图”布置必须符合招标方规划的要求。5.14.19未明确的总平面管理事宜,由招标方和监理视现场情况研究解决。5.14.20应结合各自单位的情况与特点,根据制定实施细则。5.15试运行期的监理试运行监理工作情况、初验整改意见整改情况认证、工程缺陷整修工程量和质量认证、治理效果监测及其成果应用情况认证、对试运行期工程文件的审查意见、对施工单位试运行施工报告的审查意见、对工程整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6.监理人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6.1定期信息文件材料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内容包括:6.1.1工程形象进度;6.1.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6.1.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6.1.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6.1.5监理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6.1.6监理服务情况;6.1.7工程建设大事记;6.1.8其他。监理人应使用P3或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监理服务,有关工程项目的数据文件材料提供给发包人共享。6.2根据监理服务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6.2.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6.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6.2.3发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6.2.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服务报告。6.3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6.3.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6.3.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6.3.3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6.3.4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6.3.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7.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整理7.1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是监理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具有保存价值。7.2监理服务文件材料除上述条款第3条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监A—0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A—02工程开工报审表监A—0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监A—04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监A—05安装材料报审表监A—06复工申请表监A—07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监A—08延长工期报审表监A—09整改复查报审表监A—10技术核定报审表监A—11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监A—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监A—13工程报验单监A—14施工备忘录监B—01工程停工通知单监B—02监理备忘录监B—03监理通知单监B—04会议记录监B—05专题报告监C—01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监C—02外观项目评分表监C—0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C—04监理日记以及旁站纪录监C—05监理月报监C—06工程初验报告监C—0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6.3监理人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件材料,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编制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移交。8.招标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服务住房:监理人自理。用餐:监理人自理。通讯:监理人自理。办公用房: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条件具备后,免费向监理方提供现场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设施、仪器等由监理人自行负责解决。9.投标方需知的入厂安全要求9.1承包商合格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9.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年检记录齐全,其营业范围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9.1.2资质证书有效、年检记录齐全,其施工能力、资质等级符合工程项目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9.1.3法人资格证书有效,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登记的法人一致,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9.1.4法人委托书有效,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9.1.5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简历及业绩材料应真实有效。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所提供的施工业绩资料中应有近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9.1.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许可证(如电力建设、维修许可证)有效。9.2承包商入厂时须提供以下材料:9.2.1人员清单(含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9.2.2特种人员资质证明、安全管理资格证;9.2.3体检证明;9.2.4承包商自我培训证明,附人员成绩清单;9.2.5工伤保险证明;9.2.6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清单及其检验证明;9.2.7制定“三措两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9.2.8承包单位人员与承包商的劳务合同复印件;9.2.9工程分包的须提供经审批的分包单位资质和相关资料。10.人员要求及其素质10.1监理人员配备10.1.1本工程专业监理人员应配齐、配足,人数和专业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1.监理专业工程师配置至少应满足下列人数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的到场、退场时间,应根据实际工期计划详细制定,监理员人数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以满足现场需要为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常驻现场,直至工程结束)工艺监理工程师1人(施工高峰期应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不得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不得兼职)电控监理工程师1人(不得兼职)焊接(防腐)专业工程师1人(不得兼职)档案管理1人(可以兼职)2.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两项担任过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组织协调能力。10.2人员素质要求10.2.1总监:要求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应具有5年以上建筑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至少两项担任过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组织协调能力。10.2.2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建设部或行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应具有担任过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及同类工程监理的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能胜任本项目技术规范服务范围内的工作;10.2.3资料员:具有资料员资格证书,应具有担任过电力行业基建工程。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能胜任本项目技术规范服务范围内的工作。10.3安全要求10.3.1出具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证照齐全、有效,符合要求;安全、质量、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同时审查体系文件,保证体系在工程项目中适用。10.3.2出具监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男员工不得超过65周岁,女员工不得超过60周岁,文化程度中专以上;人员健康及职业病体检证明,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监理及监造人员资格证保证证照有效。10.3.3成立项目安全组织机构,要符合工程要求,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宜变化。10.3.4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监理证书及安全培训上岗证书。10.3.5在总体开工前和每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监理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每日召开工前工后会,每周一下午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活动日,所有监理人员均参加安全活动,并有安全活动记录。10.3.6在施工作业期间,监理不能离开施工现场。10.3.7监理必须遵守招标方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意见。10.3.8开工前需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违反安全要求现象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发生事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日常管理按集团公司“四个一”罚则执行。10.3.9具体安全事项详见HSE部提供的入厂办理手续要求及安全合同。11.考核11.1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招标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监理违约金,扣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费用的15%,并且监理方须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11.2工程不能一次通过质量验收,扣监理费500元(依次类推)。11.3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拖延,月施工进度未能完成月计划的70%,监理未能提前预警并制定相应工期保证的调整措施,扣总监当月200元。11.4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材料用于施工,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500元。11.5监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事务,每发现一人次,扣监理费100元。11.6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人次,扣监理费100元/次。11.7对监理人员考核中,每发现一人次记录不及时、不真实,实测记录没有达到《工序控制一览表》中的要求,扣监理费100元。11.8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3%;若出现国家规定的任何严重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则每次扣监理费5%。11.9对工程质量通病(缺陷)、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现象不能有效控制,在下次检查中重复出现时,扣责任监理费300元。11.10因非招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阶段性工期延误,若监理工作失职或不当,每延误一天扣监理费500元,最高扣除首付监理费用的5%,视工期挽回程度,在下次支付时部分或全额返还;若造成关键节点工期(以总包施工合同界定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招标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11.1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方通知不能得到及时整改的,扣除首次支付监理费用的3%,视整改情况在下次支付时返还;连续三次以上监理方因此被扣除监理费用的,扣除的监理费用不予返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接到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停工令的,扣除监理方监理合同总费用的5%;若发生以上两种情况招标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11.12监理必须对现场签证、承建商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招标方为加快进度和现场文明而签发的指令等的实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超出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超出实际工程量,将对监理方处以超出部分费用两倍的违约金;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结果少于工程实际工作内容或少于实际工程量,减少部分费用不能冲减超出部分费用。11.13工程管网、浇筑混凝土、主设备安装、调试、焊口检验等重要时段监理人员必须全程旁站,脱岗按500元/小时扣罚监理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凡涉及工程量计算的测量(包括施工单位原始地形测量)监理人员必须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仪器读数,委托人有权提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测量结果进行复查,若测量结果与实物的误差超过3%,按超出3%的百分点×该实物造价扣罚监理费用。12.其他12.1每月向招标方提交监理月报。12.2招标方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全面监理。因现场监理未尽到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损失总价的2%。12.3因监理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监理报酬不增加,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损失,每延期一天,承担总酬金1‰罚款。12.4由于现场监理人员未尽到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重伤、死亡),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情节轻重向招标方承担总酬金5%的违约金。12.5需要取得招标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权、签证权、支付工程款的权力、更换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的权力、违约罚款权、主体结构和隐蔽工程验收权、主要材料设备确认权。12.6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后1个月内,经招标方检查发现所派现场的监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要求,须调换的,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及时调换。若招标方在此期限内认为监理人未尽到监理责任或不能胜任此工程的,可有权将监理人清退出场,所发生的监理费用也不计取。12.7合同中应附有该项目监理单位常驻施工现场所有组成人员名单,要求该人员名单中的主要成员(总监及总监代表等)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部常驻施工现场。12.8为确保项目监理队伍的连续和稳定,该项目监理单位的组成人员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后至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未经招标方同意,监理单位其主要组成人员的调整总人数不得超过两人,否则,扣除监理报酬总额的10%。12.9招标方对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有考核监督权,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坚守岗位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每人超过3次者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人员。12.10招标方有权对支付的监理报酬根据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核减掉的监理报酬不再支付。12.11监理组成人员,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和变相消费,不得利用工作岗位权利之便假公济私、收受贿赂,严禁向施工单位拿、卡、要的行为发生,如发现有上述行为,每人次罚款10000元,每次递增10000元,累计超过三人次,扣除监理报酬总额的10%,并将此类人员清除出场。12.12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主要的分项工程),监理人必须通知招标方,否则,第一次监理人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监理人向招标方支付5000元,第三次监理人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总监。自第三次以后监理人仍存在以上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按次承担违约金。12.13监理人员如有擅自越权行为,第一次监理人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监理人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三次招标方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总监。自第三次以后监理人仍存在以上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2.14监理人的罚没和违约金从当期支付的监理报酬中直接扣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华能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采购编号:XC20231248000016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偏差表1.33.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1.34.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响应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含税总价增值税发票类型1□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1.35.三、商务部分1.商务部分摘要表商务部分摘要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股权结构XX:A%;YY:B%;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类似业绩列表备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2.法人营业执照3.近3年内财务状况4.付款条件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四、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36.五、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3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4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六、廉洁自律书致: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我单位在参与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填写项目名称),询价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廉洁自律:1.不伪造、不借用、不盗用业绩材料或资质(格)材料。2.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3.不向采购人、评委和贵公司人员行贿或变相给与好处;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评委和贵公司人员施加压力。4.主动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服从贵公司组织安排。5.如对项目存在质疑,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向贵单位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实名反映,不组织、不参与群访群诉事件。以上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公司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询价文件采购编号:XC20231248000016采购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4年1月 使用说明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1第一章采购邀请函(邀请方式)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1.适用范围72.定义73.询价费用74.现场踏勘75.采购文件的构成7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87.编制基本要求88.语言和计量单位99.报价910.报价货币911.响应保证金912.采购有效期10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0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15.询价小组1116.开启响应文件1117.评审方法1118.确定成交供应商1119.采购结果公告1120.成交通知1121.签订合同11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2第三章评审办法13一、总则13二、评审方法13三、评审程序13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采购需求1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一、授权委托书41二、报价部分42三、商务部分43四、技术部分45五、偏差表46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2×350MW(1、2号机组)机组SCR装置还原剂采用液氨,现有液氨站属于重大危险源,液氨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21号)要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工作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为2×350MW机组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主要技术方案是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制氨工艺。2.服务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3.采购内容: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4.服务期:本工程第暂定2023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通过168小时运行。具体工期以实际改造工期为准,监理工期以完成本次改造的所有监理工作为准。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1.1.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液氨改尿素、脱硝系统建设或氨区建设等类似工程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面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1.2.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1.3.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为准答疑/澄清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为准5.采购需求信息见第五章1.4.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询价单位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51-58568086传真\邮编151000Email\手机\联系地址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1.5.七、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邮 编:151000电 话:0451-58568086电子邮箱:\联 系 人:司先生2.1项目单位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地 址:伊春市乌翠区邮 编:153000电 话:0458-8782323联 系 人:霍女士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无4.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R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R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R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R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R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R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7.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8.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9.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11.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2.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1.13.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4.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6.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7.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20.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1.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22.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3.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5.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6.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7.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1.28.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9.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30.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1.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2.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工程内容: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群体工程应附附件工程承包范围: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6.内容较多应附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五、工程款结算1.本合同为,税率为6%增值税。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调整合同价格,2.支付时间和方式:施工竣工结束后,支付85%进度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完成后(包括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移交等),支付剩余15%结算款,乙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100%。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及附件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6.1专用合同条款;6.2通用合同条款;6.3现场条件、工程范围及发包人要求;6.4图纸;6.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7.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7.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7.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采购需求23技术规范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包括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工程的工艺方案制定、初设评审、设计、采购、供货、安装和试验、土建工程、调试、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竣工验收、最终达标交付投产等方面的监理项目。2.本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要求和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3.如未对本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能够完成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投标方在本项目中所设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5.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或为满足现场实际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个要求。二.工程概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2×350MW(1、2号机组)机组SCR装置还原剂采用液氨,现有液氨站属于重大危险源,液氨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21号)要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工作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为2×350MW机组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主要技术方案是将液氨制氨工艺改为尿素制氨工艺。三.承包工期及方式本工程第暂定2023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通过168小时运行。具体工期以实际改造工期为准,监理工期以完成本次改造的所有监理工作为准。四.工作范围本次监理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对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设计监理、初设评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监理、试运并移交生产,调试及试运后移交生产后的两个分项的全部工程监理,以及质量保证期的监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相关文件、制度、材料等进行审核,对工程建设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关系,协助业主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根据工程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各项改造工作。五.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本项目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工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1、一套完整的2×350MW机组尿素水解制氨工艺系统的热机、电气、仪控测量、报警等系统及接口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制造、包装、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组织验收、试运行等;2、一套完整的2×350MW机组尿素水解制氨工艺系统的配套附属系统:土建(构)筑物、四周道路、绿化、暖通、油漆、保温伴热、消防、给排水、支吊架、起重设备及接口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试运行等;3、一套完整的2×350MW机组尿素水解制氨工艺系统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技术指导、现场安装指导及配合监理对所有工序节点的验收、调试、试验(试运期间尿素由投标方提供)、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招标人投入运行、培训和售后服务等。4、2×350MW机组原有液氨蒸发工艺系统设备、厂房拆除及拆后地面恢复(硬/绿化)、两套还原剂供应系统的切换的过渡(包括方案编写)、配合投标人设备利旧及处理等所有工作。六.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方应根据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文件材料监理1.1组织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会审。1.2督促、审查施工图供应计划,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1.3督促设计单位按设计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材料。1.4督促设计单位对各设计图纸接口进行确认。1.5检查设计文件材料(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察设计合同规定。1.6核查设计文件材料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1.7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也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及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协议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材料。2施工监理2.1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第三方开工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设备材料到厂验收工作。2.2审批第三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工艺试验评定、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2.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2.4组织施工图会审;参与施工图交底;负责对现场使用的每份施工图纸审查、确认并签字。2.5工程进度控制:2.5.1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第三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2.5.2督促第三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招标方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招标方批准后调整。2.6施工质量控制:2.6.1协助招标方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转,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2.6.2编制有关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制度。2.6.3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2.6.4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2.6.5定期对工程质量统计分析并汇报招标方相关负责人,完成招标方授权的有关质量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事项。2.6.6完成招标方授权的有关质量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2.6.7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2.6.8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配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参与招标方供货的现场开箱检验;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检验资料的报审。2.6.9审批承包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6.10审查承包单位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2.6.11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2.6.12组织现场协调会,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起草、发放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2.6.13主持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6.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施工、安装开工前,对土建的预留孔洞、预埋件(管)以及尺寸、大小、位置、标高、坡度进行复检,并符合设计要求。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合格;及时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2.6.15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重要程序要督促承包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对施工过程中需要射线探伤的焊缝,与探伤方、施工方、招标方共同确定探伤部位,做好标记。2.6.16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2.6.17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2.6.18为了实现全面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合格等级的目标,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做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6.19审核确认设计变更。2.6.20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2.6.21根据承包单位的报验,及时参加三级和四级检验项目、所有隐蔽工程的检验工作,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直至符合规定要求。2.6.22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安全、质量工作例会和专题会。2.6.23按国家现行施工验评标准的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2.6.24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2.6.25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2.6.26协调解决调期间试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2.6.27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对调试、试生产期、考核期监理出现的设计问题、施工质量问题、设备问题提出监理意见。2.6.28主持审查调试报告。2.6.29负责竣工图的审查与确认签字,并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2.6.30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结算书,制定控制造价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费用控制在执行概算范围内,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2.7施工安全控制:2.7.1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2.7.2审查施工安全、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以及汛期防洪渡汛等各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2.7.3负责常规安全检查,参加或者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2.7.4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仪器仪表的安全许可及校验手续,确保人员资格满足要求、机具检验合格有效。2.7.5协助招标方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2.7.6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2.7.7下达对承包单位的违章、违制扣罚通知单。2.7.8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缓施工”的通知,并及时通知项目法人。2.7.9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资质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扫描件,24小时无缝现场安全监督管理。2.7.10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2.8工程造价控制:2.8.1审核第三方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招标方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2.8.2负责组织工程量验收和签证。2.8.3审核施工方竣工结算款并提出审查意见,协助招标方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2.8.4组织工程量验收和签证,进行工程计量。2.8.5定期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统计分析并汇报招标方。2.9督促和检查各承包单位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招标方发布的各项制度.2.10信息管理:2.10.1使用以网络为支撑的管理信息系统(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2.10.2运用P3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进度、投资的控制。2.10.3监督承包单位和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录入、修改MIS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并负责其真实性。2.10.4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2.10.5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3监理资料整理编制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合同终结时移交招标方。4合同管理监督第三方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的约定,及时协调解决招标方与第三方存在的合同争议问题,并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5.会议管理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安全、质量工作例会和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七.对监理人员的要求及监理技术资料1.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3投标单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和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及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参加该项目工作人员清单,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正式员工(无固定期限员工),并提供正式员工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否则将其取消投标资格。4监理单位人员的配备应保证施工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全程现场监理总人数不少于3-4人,施工高峰期各专业至少补充1-2人),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在25-55岁之间,工作经验丰富;除非项目法人提出,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总监代表与主要监理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岗位人数要求备注总监1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机务专业建筑工程不少于1人专业工程师,全过程监理机务专业不少于1人专业工程师,全过程监理电仪专业不少于1人专业工程师,电仪设备开始到货进场安全、文档管理不少于1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全过程监理5.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明确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从业经历要求原件扫描件),所有监理人员不能兼职本项目之外的项目监理工作。6.监理公司要控制参与本项目监理人员的更替,合同履约期内更替人员不超过2人,每超出1人次扣罚1万元。7.监理公司应提供用于本项目的办公器材及监理工器具。至少应包括台式电脑1套、移动电脑1套、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录音笔1套、手电筒7套。并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个人安全工器具,生产现场质量检验相关工器具,如测厚仪、火花仪、测距仪等。8.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人从事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计划进度管理。9.对常驻现场人员基本要求9.1在施工期间,总监应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时,须提前3天申请,征得招标方同意并明确一名由招标方认可的总监代表代行其职后方可离开。9.2其他人员离场也必须提前2天向招标方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9.3所有监理人员入厂须提供监理公司正式用工合同及保险、身体健康证明、个人工作经历简介。9.4施工现场夜班有施工任务时,监理必须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跟班监理。10.工程项目监理规范及目标10.1所有经监理人员签字验收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保证不因为该项目的质量问题而发生设备缺陷及返工、不因监理问题而发生停机事故。10.2华能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氨区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工程项目监理相关安全质量目标: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施工机械及设施损坏、脚手架倒塌、起重机械倒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设备一次再鉴定合格率≥96%,最终合格率100%。改造后主要设备无异常,连续运行100天。11.其他要求11.1投标方应当严格按本监理合同的规定提供监理服务,如果在其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由于其作为或不作为、过失、疏忽导致招标方蒙受任何损失,投标方均应向招标方赔偿。11.2投标方在监理服务期内实施监理服务都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程及管理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凡因投标方违章或过失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11.3无论本监理协议其他条款如何规定,投标方均应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在工程项目现场保持相应的技术力量,以保证各项建设工作不因投标方不足而延期,该项责任应为投标方在本监理合同项下的主要责任之一。11.4投标方在实施本监理服务时编制的任何文件材料,其所有权均属于招标方,该文件材料所含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同拥有。对于招标方按本监理合同规定向投标方提供的任何文件,投标方仅拥有使用权,并在监理合同终止后如数归还招标方。11.5除非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否则投标方不得将其专为本工程项目编制的文件材料及招标方提供的文件材料用于本监理合同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也不得在招标方提供的文件材料的基础上为其他工程项目编制任何文件材料。11.6监理费用为投标方提供监理服务而收取的唯一报酬。投标方在履行本监理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任何佣金、回扣或其他费用,也不得向第三方报销其任何费用。11.7投标方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与本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接受招标方监督和考核。2.监理技术资料1定期信息文件材料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招标方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容包括:1.1工程形象进度。1.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1.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1.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1.5监理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1.6监理服务情况。1.7工程建设大事记。1.8其他材料。监理人应使用P3或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监理服务,有关工程项目的数据文件材料提供给招标方共享。2根据监理服务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2.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2.3招标方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2.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服务报告。3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3.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3.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3.3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3.4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3.5安全事故处理文件材料。3.6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4.投标方应根据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4.1定期提供监理周报、月报等监理资料:4.1.1工程进度情况。4.1.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4.1.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4.1.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4.1.5监理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4.1.6监理服务情况。4.1.7工程建设大事记。4.1.8其他资料。4.2根据监理服务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4.2.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4.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4.2.3招标方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4.2.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服务报告。4.3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4.3.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4.3.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4.3.3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4.3.4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4.3.5安全事故处理文件材料。4.3.6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4.4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整理4.4.1监理服务文件材料是监理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具有保存价值。4.4.2监理服务文件材料除上述条款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监A—0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A—02工程开工报审表监A—0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监A—04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监A—05安装材料报审表监A—06复工申请表监A—07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监A—08延长工期报审表监A—09整改复查报审表监A—10技术核定报审表监A—11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监A—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监A—13工程报验单监A—14施工备忘录监B—01工程停工通知单监B—02监理备忘录监B—03监理通知单监B—04会议记录监B—05专题报告监C—01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监C—02外观项目评分表监C—0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监C—04监理日记监C—05监理月报监C—06工程初验报告监C—0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C—08安全违章处罚单4.4.3投标方应设专人收集、管理监理文件材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导则及招标方更新改造管理标准、档案管理规定等要求,及时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在项目竣工后30天内移交招标方(纸版材料5套、电子光盘3套)。4.4.4竣工文件资料收集范围、编制整理、文件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方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八.违约责任在整个施工期间,招标方有权对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人员进行对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招标方提出调换,监理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如监理单位违反国家、地方及招标方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时,按相关条款进行考核。8.1人员组织方面8.1.1投标方应按照投标文件配置总监,并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应立即纠正,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或业绩与事实不符的,扣罚5000元,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仍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1.2投标方应按照投标文件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并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应立即纠正,监理工程师资质与事实不符的,按不符的人数,每次扣减投标方合同款2000~10000元。并更换监理工程师,更换后的监理工程师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危险源治理EPC改造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