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招标公告(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2024)
项目需求详情
1.
项目编号:
GXCZ-C-24290008
2.
项目名称: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4.
预算金额
及最高限价
(万元):
19.1
5.采购范围
:
中选服务供应商对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各成员单位所有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各院区污泥池污泥清掏脱水后的危险废物。
6.服务地点:
易门县
人民医院、易门县中医医院、龙泉镇卫生院、六街镇卫生院、绿汁镇卫生院、浦贝乡卫生院、十街乡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易门县妇幼保健院、易门县疾控中心。
7.服务期要求
:
一年(全年至少
1次)。
9.质量要求:完成清掏后的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包括检查井等)无明显污泥和浮渣,处理后的污泥和浮渣达到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回收要求。
展开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门县人民医院、易门县中医医院、龙泉镇卫生院、六街镇卫生院、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10 17:00:00
发布时间:2024-01-05 14:10:24
采购编号:YNYXC04990100Z20241596971
采购单位: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处理的废弃物);(2)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医疗废弃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3)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后提交结果给询比小组)(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询比。【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GXTC询比文件项目编号:GXCZ-C-24290008项目名称: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项目采 购 人: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受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CZ-C-24290008)以询比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XCZ-C-242900082.项目名称: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19.15.采购范围:中选服务供应商对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所有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各院区污泥池污泥清掏脱水后的危险废物。6.服务地点:易门县人民医院、易门县中医医院、龙泉镇卫生院、六街镇卫生院、绿汁镇卫生院、浦贝乡卫生院、十街乡卫生院、铜厂乡卫生院、小街乡卫生院、易门县妇幼保健院、易门县疾控中心。7.服务期要求:一年(全年至少1次)。9.质量要求:完成清掏后的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包括检查井等)无明显污泥和浮渣,处理后的污泥和浮渣达到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回收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处理的废弃物);(2)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医疗废弃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3)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后提交结果给询比小组)(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询比。【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在八戒公采网(https://cg.zbj.com/)-玉溪市限额标准服务市场网站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2.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供应商登录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供应商按照本询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并非报名资料;(2)线下按时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在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上传电子,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4)请注意:在八戒网上填报的价格即为供应商的成交价格,请填写供应商自己的报价而不是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同时请注意填报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纸质)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0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和询比地点: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北院区(易门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本询比公告在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地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东和路391号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877-4969764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08联系方式:李珊珊王倩联系电话:010-886544330871-68311712138882279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内 容编 列 内 容1.7. 1踏勘现场不组织1.8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1.9分包不分包2.1 (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 2. 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8时00分2. 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确认的最晚时间:2024年1月10日19时00分3.2.2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10 % (注:数量增减幅度通常在10%以内。)3.2.3最髙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有, 19.1万元3.2.4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发包。报价已经包含完成本项目下所有服务内容的运输、保险、设备、质保、培训、人工费、税金、咨询费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任何理由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3. 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3.7.5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 (不需要副本)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文档壹份(介质:U盘;格式:word或PDF)4. 1.2装订要求①正本胶装,自成一册,不得活页装订。任何证明材料的原件请装订进入正本。②如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需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如图纸等),否则其投标无效。③任何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零散资料均视为无效资料。4. 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4. 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7.3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结束后14日内退还。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询比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1人;从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持以下文件:①法定代表人递交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②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异议渠道: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珊珊联系电话:0871-68311712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08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南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保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9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宣布有关注意事项;(4)开启会议结束。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比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2)继续询比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7.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7.3成交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所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2)成交供应商名称、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7.4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5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3%。7.6签订合同7.6.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6.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8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8异议8.1提出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异¥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2. 1. 1形式评审 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2. 1. 1形式评审 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 7. 2项及第3. 7. 3项的规定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 1.2资格评审 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 1.2资格评审 标准信誉情况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后提交结果给询比小组)2. 1.2资格评审 标准关联性承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询比。提供承诺书2. 1.2资格评审 标准经营资格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处理的废弃物)审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 1.2资格评审 标准经营资格供应商如自身运输医疗废弃物的,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运输方的有效合同、运输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方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证;按照供应商运输方式审查上述证件复印件2. 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询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1.3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2.1.3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采购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1.3响应性评审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1.3响应性评审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2.1.3响应性评审报价修正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2.1.3响应性评审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2.1.3响应性评审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2.1.3响应性评审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文件不允许分包时,供应商未分包2.1.3响应性评审技术响应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标记为“★”的内容无重大负偏差2.1.3响应性评审工期和建设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付款方式采购文件不允许偏差时,投标文件无负偏差。1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特殊情形处理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技术商务通过性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排序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服务由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2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且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4%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4%)注:①应标服务中有大中型企业承接的服务,则不享受以上优惠;②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④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根据财政部、批发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服务采购需符合下列条件: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依据上述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评标价(小微企业按照上述原则计算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3.4特殊情形处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未超过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合理且物有所值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上述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5.1初步评审5.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5.1.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1.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5.1.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大于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谈判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等于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时,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成交供应商。当询比采购公告第1.6款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约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且大于等于一家的,可以改为参照直接采购方式继续评审选择一部分成交供应商,或者终止全部采购,重新组织采购选择全部成交供应商。初步评审后,当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时,应重新组织采购。5.2转换采购方式5.2.1参照谈判采购方式评审(1)谈判。1)评审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或评审小组抽签确定的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评审标准或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公开开启最终报价。评审小组将在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3)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将按本章第3条规定对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报价进行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小组有权对本章第3.2项规定的评审基准价和第3.3(3)目规定的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评审小组应在谈判开始前向供应商公布,未公布的,视为评审基准价和报价评分标准不作调整;详细评审标准中除报价评审标准外的其他评审标准不作调整。通过谈判后,评审小组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仍然不合理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终止采购建议。(4)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按本章第4.2款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按本章第5.2.1(3)规定提出终止采购建议,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2.2参照直接采购方式评审(1)谈判。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的非实质性内容,但不得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安排多轮谈判。(2)详细评审。评审小组通过对采购成本、供应能力、风险管控、采购目标等的分析,对供应商拟提供标的技术、商务进行物有所值综合评价。(3)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预期的谈判目标综合谈判纪要编写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提出谈判终止建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根据申请编号为依据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乙方作为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甲方委托乙方运送和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甲、乙双方就甲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医疗垃圾内容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一次性医疗废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本诊所内设立集中收集点,并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2、甲方将医疗废物进行预处理,消毒后密封包装,按要求存放在密封容器(桶)内,并作好相应标记。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定期到甲方收集医疗废物,确保甲方医疗废物不积存。2、乙方负责将收到的医疗废物运送到专业的,严格按照环保、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四、其它事项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为元()。2、乙方每次拉运医疗废物的重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计量,以双方签字的运送记录为准,医疗废物专用。3、如甲方未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处理甲方的医疗废物。4、乙方遇到不可预测因素,无法处置医疗废物时,另作处置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5、双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记录管理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订立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5.采购需求1.总则1.以下需求仅作为技术/服务的客观描述,无限制性或指向性。2.以下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等,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现行版本为准。3.除另有说明外,以下需求所述的“大于”“小于”“以上”“以下”等描述或符号均包含本数。4.除另有说明外,以下需求所述区间范围的是指:响应数值在该区间范围内,或响应区间能涵盖该范围的,均为符合要求;响应数值不在该范围内,或响应区间不能涵盖该范围的,均为负偏离。所述固定数值的可以完整、明确地描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技术要求,是指:响应数值满足或优于该固定数值的,均为符合要求;响应数值劣于该固定数值的,均为负偏离。5.以下有关配置的要求仅列出主要设备/部件需求,投标人必须确保设备及所有部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该设备满足采购需求、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且均已包含在总价内。6.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2.项目说明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所有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情况。易门县人民医院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数量预估方量(m³)1化粪池污底泥、污水管道清掏(脱水、干湿分离)7个1402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脱水、干湿分离)1个403污泥清掏前指标监测(监测门诊部化粪池、住院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池)3个点位4管道疏通易门县中医医院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数量预估方量(m³)1化粪池污底泥、污水管道清掏(脱水、干湿分离)2个802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脱水、干湿分离)1个203污泥清掏前指标监测(监测门诊部化粪池、住院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池)3个点位4管道疏通易门县乡镇卫生院序号卫生院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总价(元)易门县人民医院到各 个乡镇卫生院的路程1龙泉镇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0公里2六街镇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22公里3绿汁镇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66公里4浦贝乡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10公里5十街乡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38公里6铜厂乡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27公里7小街乡卫生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46公里8易门县妇幼保健院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0公里9易门县疾控中心化粪池、污水站污泥清掏、污水管道(脱水、干 湿分离)及污水处理 站清掏前监测0公里情况说明:每一家卫生院危废处置费用为4000元/吨,转移处置(按实际数量计算不满一吨按一吨计量)每家卫生院的运费为1000元/车次,使用专业危废转运车转移。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发包。报价已经包含完成本项目下所有服务内容的运输、保险、设备、质保、培训、人工费、税金、咨询费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任何理由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四、技术服务及质量保证。2、运输要求:(1)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的规定执行,如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规定被政府行政部门处罚或造成事故的,由中标方承担责任。(2)运输时应遵守我院规章制度及指挥。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及指挥,造成人身安全及双方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3、贮存和处理处置要求:(1)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废物进行安全贮存及处理处置。(2)在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要求,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处置过程应接受甲方的监督。(3)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地的报批手续,并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所需的相关手续。4、其他要求(1)用专业的清掏设备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的污泥和浮渣抽到设备内。(2)将设备内的污泥和浮渣进行浓缩、脱水、消毒、除臭,将含水率降到30%以内。(3)将处理后的污泥和浮渣进行包装、密封和标识,并放置到院内指定的存放点(处理和封装后的污泥必须达到国家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包装和标识相关要求)。(4)用专业的清掏设备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的污泥和浮渣抽到设备内。(5)将设备内的污泥和浮渣进行浓缩、脱水、消毒、除臭,将含水率降到30%以内。(6)将处理后的污泥和浮渣进行包装、密封和标识,并放置到院内指定的存放点(处理和封装后的污泥必须达到国家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包装和标识相关要求)。(7)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的规定执行,如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规定被政府行政部门处罚或造成事故的,由中标方承担责任。(8)运输时应遵守我院规章制度及指挥。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及指挥,造成人身安全及双方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9)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废物进行安全贮存及处理处置。(10)在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要求,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处置过程应接受甲方的监督。(11)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入地的报批手续,并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所需的相关手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响应方案;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五、报价表项目编号及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年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服务期服务地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资格审查资料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批准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资质类型资质等级主营业务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如有)银行账号电 话传 真邮 箱邮 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单位就参加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项目询比采购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一、本单位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单位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用户单位和个人、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三、本单位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没有在近三年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四、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前,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五、本单位及其有管理或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我单位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单位及其有管理、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机构跟采购人、项目参与人员没有利害关系。六、以下与本单位有管理、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机构,没有同时参加此次投标活动:(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七、如果我单位成交,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招标文件内写明的金额、方式和时间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八、我单位同意投标有效期为90天,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单位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九、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单位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十、我单位承诺不将该项目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一、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我单位或其他任何一家单位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单位任何投标费用。十二、本单位自愿将本声明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在投标时,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可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十三、如违反以上一至十一条的承诺,由我单位负责对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同时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日期:年月日5-2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2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3企业信誉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4利害关系声明函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年份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20 年20 年20 年此表后附供应商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六、其他资料.6-1诚信声明(投标方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20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以上“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需按招标文件列明的行业填写,不能留空。2.投标人应根据服务承接方情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20年月日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以上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6-3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化粪池、污水管道、污水站污泥清掏清运、清掏前污泥检测相关手续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