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评估招标公告(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



一、项目介绍

绍兴能源-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

二、报价须知

请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编制上传响应文件。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绍兴能源-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
采购单位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
3011

工程项目编号
J5240230001
工程项目名称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1-05 14:12:13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1-11 14:12:13

答疑/澄清时间
2024-01-05 14:12:15 至 2024-01-10 14:12:13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F0101011
绍兴未名塑胶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
1.000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
2024-01-04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刘策
询价单位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73-80887285
传真

邮编
314513
Email
715003733@qq.com

手机
18057387285
联系地址

七、附件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询价采购文件.doc
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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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XC20240152400001采购人: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 使用说明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1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一、项目介绍2二、报价须知2三、基本信息3四、报价要求3五、采购需求信息3六、联系人信息3七、附件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适用范围62.定义63.询价费用64.现场踏勘65.采购文件的构成6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77.编制基本要求78.语言和计量单位89.报价810.报价货币811.响应保证金912.采购有效期9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15.询价小组1016.开启响应文件1017.评审方法1018.确定成交供应商1019.采购结果公告1020.成交通知1021.签订合同10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第三章评审办法12一、总则12二、评审方法12三、评审程序12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五章采购需求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一、授权委托书45二、报价部分46三、商务部分47五、偏差表50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询价公告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包含1家企业,屋顶建筑面积共计约38700平方米,总容量共计5.9MW,以一回路10kV高压线路接入企业变压器高压侧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3.采购内容: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详见技术规范书。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30天内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1.1.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参与报价单位应具备电能质量检测CANS资质或电能质量检测CMA资质。参与报价单位须具有光伏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采购单位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采购项目类别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1.2.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以电商平台时间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电商平台时间为准答疑/澄清时间以电商平台时间为准5.采购需求信息见技术规范书1.3.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刘策询价单位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3-80887285传真0573-80880879邮编314513Email715003733@qq.com手机18057387285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1.4.七、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邮 编:314513电 话:0573-80887285电子邮箱:715003733@qq.com联 系 人:刘策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8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6.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7.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8.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9.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11.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2.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1.13.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4.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6.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7.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20.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1.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22.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3.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5.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6.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7.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第三章评审办法1.28.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9.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30.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1.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合同甲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二〇二四年浙江桐乡甲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范围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主要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二、工作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30天内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详见技术协议。三、合同价款及支付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格元(大写: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总价相应调整为不含税价格乘(1+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本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税费等。2、支付方式(1)评估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支付全款。(2)收费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五、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1、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2、乙方的基本义务(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做好对团队的管理和团队成员间的协调;(4)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提供服务,完成提交项目报告。六、保密在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并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3、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2、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工作;(2)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同意在本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将自动由该项目公司承继。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2)安全、廉政协议。上述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开始生效。5.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合同正文到此为止)合同双方签字、信息页(本页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甲方:乙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合同签订地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信息:名称: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邮政编码:314513联系人:刘策电话: 0573-80887285传真: 0573-80880879乙方信息: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附件二: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廉政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2024年1月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外包技术服务类安全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技术服务项目名称:安全协议期限:见技术协议技术服务地址:浙江嘉兴桐乡市洲泉镇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安全协议。1.总则1.1.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应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标准。1.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奖惩办法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1.4.甲乙双方必须熟悉、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各自企业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制度,特种工种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上述规定就新为准。上述电力行业发布的规程、规定,乙方必须自购并组织学习。1.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存在异议时,有国家标准的,以国家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以公司最新规程、规定、制度为准。1.6.甲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通知、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1.7.安全协议与承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2.安全目标2.0.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0.2.不发生责任性异常及以上事件;2.0.3.在厂期间,不逾越甲方“安全红线”,不发生违章事件,杜绝不文明行为;2.0.4.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2.0.5.不发生环境污染及舆情稳定事件,不发生对甲方造成政治、形象受损的事件;2.0.6.保证技术服务期间不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3.甲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3.1.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3.1.1.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3.1.2.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3.1.3.有权审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3.1.4.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3.2.开工前对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3.3.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进行工作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有权审查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乙方实施。3.4.工作期间,乙方指派(电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电话)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3.5.落实合同中规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事宜。3.6.负责乙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进入生产现场。3.7.甲方项目负责部门人员有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随时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甲方负责。3.8.甲方的安全人员可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章和不文明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有权扣留其通行证,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9.工程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相关款项。3.10.乙方在作业中发生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所规定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直接或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3.11.有关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各种有效资质副本、证件复印件、考试成绩单、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清算等资料,甲方负责保存。4.乙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4.1.乙方作为技术服务的承包商,对技术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4.2.乙方必须提供如下安全资质材料供甲方审查,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4.2.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4.2.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健康体检证明、劳动合同、工伤保险、三级教育卡。4.2.3.乙方涉及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的人员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证。4.3.在作业前,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开工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及安监部门会签后方可开工。4.4.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凡由乙方自身原因与过错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等方式报甲方和监理单位,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报告流程如下:4.4.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4.4.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4.5.乙方承包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必须经甲方会审通过,否则该项目不得开工。对相同项目的重复技术服务,应重新报批技术服务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的安全措施的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4.6.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交甲方审批备案,甲方有权监督其实施。4.7.乙方所有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身着统一的工作服,胸前还应佩戴通甲方出入证,否则不允许进入作业现场。4.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作业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4.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作业方面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等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4.10.乙方人员在作业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并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停工整顿,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4.1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其作业区域工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它区域工作。4.1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品、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4.1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安全体系和安全计划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4.14.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通过其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办理通行证时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名册和三级安全教育卡,注明所有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内容。4.15.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将证件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4.16.禁用未成年工(16周岁以下)、或年龄大于50周岁的女性员工、或年龄大于60周岁的男员工。如在厂工作过程中需要更换人员,应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违约责任5.1.由于甲方或乙方过错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2.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时,应终止合同,清退承包商,并将其列入黑名单。5.3.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损失,由受损方自行组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损失。5.4.凡在工作过程中由乙方原因发生不安全事故时,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由乙方造成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5.5.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关规定的,甲方将按照甲方相关规定予以考核,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5.6.合同履行中,甲方发现乙方资质证件造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7.其它违约行为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6.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6.1.对在厂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要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6.2.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并按应急处置要求报告给甲方,甲方有责任快速开展应急救援。乙方对隐瞒、拖延报告事故负责。6.3.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6.4.凡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事故,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受害方单位负责。6.5.凡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事故,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6.6.凡发生乙方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受害方单位负责。6.7.凡发生甲方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7.通知7.1.本协议任何通知、主张、要求、请求或其它联系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书面文件可面呈或特快专递进行递送。7.2.任何一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原联系方式送达视为有效送达。7.3.以下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7.3.1.乙方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7.3.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7.3.3.乙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甲方: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协议为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合同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合同承办、执行部门)责任1.1认真履行合同,为乙方顺利履行合同提供方便,工作中做到不刁难、不推诿;1.2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收受乙方的财物,不得到乙方单位报销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不得借用乙方单位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为个人所用,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参加乙方邀请的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1.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说情;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供应、项目分包、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1.4不在规定之外收取其它费用,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与馈赠,按有关廉政规定及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2.乙方(承包单位)责任1.1认真履行承揽或供货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1.2不向甲方人员馈赠财物,不宴请甲方人员,不为甲方人员报销不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提供个人所用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不邀请甲方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1.3不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1.4进入甲方管理区内,同甲方职工一样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二、责任追究1.甲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发生违反甲方责任规定内容的,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合同乙方通报处理结果。对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违反乙方责任规定内容的,甲方将对乙方采取警告、中止或解除合同及3年内禁止其在甲方开展经济业务(如参加投标)等处理措施;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与合同文本一并留存执行外,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日常,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对协议签订与执行情况一并组织检查。甲、乙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给予表彰和奖励。举报受理部门:公司人资党建部,举报电话:0573-80887278,举报信箱:办公楼三楼。三、本合同有效时间与商务合同的有效时间一致。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另附,见技术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采购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五、偏差表1.32.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1.33.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2.响应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含税总价增值税发票类型1□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合计□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1.34.三、商务部分1.商务部分摘要表商务部分摘要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股权结构XX:A%;YY:B%;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本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类似业绩列表备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2.法人营业执照3.近3年内财务状况4.付款条件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四、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35.五、偏差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3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4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国华能国华G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技术规范书批准:审核:编制: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华能桐乡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工作,在技术规范书中明确了工作的内容、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方应保证按照本技术部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服务。对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报价方所编制的《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应满足双方签署认可的技术协议、合同的要求。若报价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报价方所提供的《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若有异议,则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偏差”中详细描述,询价方将根据情况进行确定。1.4报价方对所编制《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内容负有全责,报价方运用的标准、规范和控制过程的程序应满足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遇到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除非询价方明确指定,否则按照更高的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2.2工程情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包含1家企业,屋顶建筑面积共计约38700平方米,总容量共计5.9MW,以一回路10kV高压线路接入企业变压器高压侧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3.项目范围本采购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能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编制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支撑。4.基本任务:4.1编制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4.2对光伏电站的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谐波电流评估、谐波电压评估、电压波动评估、电站闪变评估、电压偏差评估及电压不平衡度评估;4.3针对电能质量评估结果得出结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后,最终定稿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应按照询价方规定时间联系电网公司召开该项目电能质量报告评审会(含会议组织等所有费用),最终通过浙江省绍兴市电力公司专家评审,取得接入系统的批复文件。5.质量目标及要求5.1确保《绍兴未名塑胶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符合绍兴市柯桥区电网公司接入要求。6.技术要求6.1规范和标准本项目所适用标准和规范见下(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2013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2012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2011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2007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_5222-2005电力变压器GB1094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20196.2语言、计量单位和符号本项目中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用中文进行编写,外文资料应有中文译本。本项目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双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均需遵循。项目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7.双方职责7.1询价方的责任7.1.1为报价方提供相关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负责该项目。7.1.2有进行过程检查、安全监督、质量检验、全面考核的权利。7.1.3对报价方的设计方案有审查批准权。7.1.4应及时掌握报价方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对报价方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事项予以及时纠正。7.1.5有权对报价方的设计人员进行素质、资质审查。7.2报价方的责任7.2.1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配置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进行工作。其中须指定人员作为本服务项目团队的负责人。7.2.2工作人员应具有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配合参加报告评审工作,论证专家要求。7.2.3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除非询价方书面同意,报价方不得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应以同等或更高条件的人员取代需更换的人员。若因人员更换影响本服务工作的,由报价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7.2.4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询价方的现场数据、报告、相关资料等提供给他人或外泄。8.工作要求8.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最新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开展服务工作,严格掌握服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报价方应在服务过程中采用优化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以提高项目整体经济性。8.2报告编制过程中须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8.3报价方的服务应贯彻ISO9000/GBT19000系列质量体系标准,并满足国家有关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8.4报价方与询价方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30天内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9.成果及考评9.1成果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服务任务,达到合同要求。对最终资料(包括报告、文件、图纸等)要求如下:9.1.1本服务全部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版纸质报告(6份)。9.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内容齐全、结论明确、论据充分,满足项目要求。9.1.3报价方及时、充分提交相应数量的,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符合本服务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资料,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9.1.4所有资料均需报价方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9.1.5报价方在服务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供正式资料用于询价方归档。9.2考评方式及要求9.2.1在本服务工作期间,询价方有权对报价方进行考评。9.2.2因本服务工作失误造成询价方损失的,询价方除追究报价方违约责任外,有权根据责任划分对报价方进行考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能质量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