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4)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3年第二批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3-2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3年第二批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长油【2023】14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第二标段: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工程量:利用41座井场可利用土地,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5.9mwp,以及光伏发电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日,共275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3年第二批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铁边城区块
主要工作量:利用23座井场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3.67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工作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472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3年第二批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新寨区块
主要工作量:利用18座井场建设井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2.23mwp,包括安装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制作、围栏以及并网发电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工作量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317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若具体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负责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含外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数据采集介入、并网等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本工程提供工作量为初步设计工作量,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三 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承装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五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2020 、2021 、 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3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11.4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 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6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1月11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招标文件购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6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叁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草滩镇东风路长庆未央大厦410室
地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联系人:程瑜华杨兴平
联系人:刘鸿/王郭杨

电话:029-86573246
电话:029-68934579/689345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uhong_nw@cnp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1月5日

0招标文件附件:异议提起须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zip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项目概算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规定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项目概算(万元):招标时间:(例2023/02/20)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督,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促进投标人诚信自律,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招标项目涉及的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信息共享的原则。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应纳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职责与分工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管理;负责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工作。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核查认定、信息发布以及惩戒等工作;负责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异议处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招标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集团公司招标中心负责总部授权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委托本企业外招标专业机构实施招标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协助进行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相关工作。失信行为的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类分级和量化记分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投诉)、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具体含义分别是: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空壳公司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等行为;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或通过行政审批部门违规指定,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不当异议(投诉):投标人缺乏事实依据而进行的恶意异议(投诉),或者不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在处理异议(投诉)过程中取证等行为;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行为;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附录A。失信行为的认定与信息发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发现投标人失信行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与信息发布程序。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复核与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失信行为证据及相关信息收集;对照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记分;失信行为审核(审核表见附录B);失信行为告知(告知函见附录C);异议处理(如有);信息发布。投标人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异议处理程序。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在集团公司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由集团公司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发布。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等(信息发布记录表见附录D)。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有效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录自动失效。失信行为的惩戒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评审条款,对失信行为人的投标予以限制、加价或扣分。失信加价或扣分。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在招标评审时进行加价或扣分。失信加价,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失信扣分,是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失信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不含报价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名单应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监督与责任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对所属企业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依据集团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对投标人失信行为隐瞒不报;违反规定改变失信行为信息;串通或协助投标人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更改、销毁或泄漏失信行为重要证据信息;在失信行为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对失信行为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附则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录A: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B: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附录C: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附录D: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附录A: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基础分加重分1弄虚作假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严重80~22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严重80~23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严重80~24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严重80~25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严重80~26SX-T-XJ-06-B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严重80~27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严重80~28SX-T-XJ-08-B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严重80~29SX-T-XJ-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10串通投标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80~211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严重80~212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严重80~213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严重80~214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严重80~215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严重80~216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严重80~217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严重80~218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严重80~219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严重80~220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严重80~221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严重80~222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严重80~223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严重80~224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严重80~225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严重80~226SX-T-CT-XX-X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80~227中标违约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较重40~228SX-T-WY-02-B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重80~229SX-T-WY-03-B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严重80~230SX-T-WY-04-B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严重80~231SX-T-WY-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32干扰招标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较轻10~233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较轻10~234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一般20~235SX-T-GR-04-C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较重4/36SX-T-GR-05-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较重40~237SX-T-GR-06-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8SX-T-GR-07-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较重40~239SX-T-GR-08-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较重40~240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严重80~241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严重80~242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严重80~243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严重8244SX-T-GR-13-B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 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严重8245SX-T-GR-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46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47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48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49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50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51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52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53其他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54/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55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56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57SX-T-TB-XX-A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附录B:投标人失信行为审核表项目名称提交单位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失信行为人情况失信行为人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其他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失信行为情况具体行为描述及证据描述基础分加重分相关证据资料列表(有关证据资料需附后)审核部门(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注:所属企业按管理权限自行设置审核流程。附录C:投标人失信行为告知函投标人名称:贵公司(单位)在xx所属企业xx项目招标过程中,具有xx失信行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xx分,并将实施其它相应惩戒。如对该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视为贵公司(单位)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特此函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附录D: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发布记录表序号失信行为人名称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⑤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人1     2    3     ……     注:1、失信行为人为自然人时,发布记录表中第“①”栏为自然人姓名,第“②、③”栏不填写,第“④、⑤”栏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2、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因失信行为人的失信行为而被惩戒,其失信行为信息也应发布。参照失信行为人为自然人的发布记录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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