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2024)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1826-04-01-998877

投资项目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项目地点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二广高速公路连南收费站附近(天虹富玻璃有限公司对面)

资金来源
2022、2023年市公安基础实施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中逐年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2022、2023年市公安基础实施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中逐年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8115.83平方米,本次建设用地面积10500.00平方米,预留建设用地面积7615.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43.64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1层窗口用房297.60平方米,建设1栋4层办案用房以及业务保障用房1465.76平方米,建设1栋4层后勤保障用房1471.28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清发改行审〔2022〕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从2022、2023年市公安基础实施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中逐年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3-3389303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90271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763-3370322三、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二广高速公路连南收费站附近(天虹富玻璃有限公司对面)四、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8115.83平方米,本次建设用地面积10500.00平方米,预留建设用地面积7615.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43.64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1层窗口用房297.60平方米,建设1栋4层办案用房以及业务保障用房1465.76平方米,建设1栋4层后勤保障用房1471.28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二)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8115.83平方米,本次建设用地面积10500.00平方米,预留建设用地面积7615.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43.64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1层窗口用房297.60平方米,建设1栋4层办案用房以及业务保障用房1465.76平方米,建设1栋4层后勤保障用房1471.28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701089.1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79485.31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411325.0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二)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八、投标人合格条件(一)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无建设项目;(2)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投标人已提供该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证明文件;(3)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非本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三)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七)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八)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格式见附表十六)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9303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1月5日

工期(交货期)
300

最高投标限价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一)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1.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无建设项目;(2)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投标人已提供该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证明文件;(3)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非本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及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三)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七)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八)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y.qyggzy.cn/)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1-05 17:23:3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9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2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1-29 09:30:00 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办公地址
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63-3389303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座4层42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390271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3-3370322

发布责任人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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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