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梯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CQS23C01580)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CQS23C0158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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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C01580
项目名称: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3,666.08元
最高限价:1,873,666.08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873,666.08元
3
项
主要内容为提供电梯日常检查保养,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部件,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最高限价总计:1,873,666.08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2、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月8日 至 2024年1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9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经办人:金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89793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华大道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艳
代理机构电话:1582378913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6号路华苑小区一幢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789134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挂网稿)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1.08.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873666.08
数量:3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S23C01580采购执行编号:50000022024000015磋商项目名称: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8-※三、维保电梯基本信息-8-※四、维保方式-9-※五、服务及质量需求-12-※六、电梯零部件更换要求-13-※七、维保期内考核要求-14-八、现场踏勘-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7-二、报价要求-17-※三、付款方式-17-※四、知识产权-17-※五、其他-1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8-二、评审标准-20-三、无效响应-21-四、采购终止-2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一、磋商费用-2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3-三、磋商要求-2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4-五、成交通知-2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6-八、交易服务费-26-九、签订合同-2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9-一、经济部分-30-二、服务部分-32-三、商务部分-3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6-五、其他资料-4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执行单位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对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1873666.083.6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873666.08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之一: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2、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月8至2024年1月12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北京时间14:00-14:3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北京时间14:30。五、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600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2.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汇至所投项目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磋商保证金无效。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磋商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50000120240108030701001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9611账号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2账号8301098944607账号3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3账号6232813760001875094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注:各供应商汇款时,请准确填写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账号,请勿擅自删减或改动。4.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可简写)(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1.磋商保证金咨询电话:023-63625633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B10栋。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3-8897931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710060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6号路华苑小区一幢2-2-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维保数量(台)服务期(年)备注产业园电梯系统维保服务项目393主要内容为提供电梯日常检查保养,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部件,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对采购人产业园南北区39部电梯进行全维保服务,包含电梯年度检测(含限速器和125%载重试验)。(二)服务要求: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技术要求进行电梯维保。(三)服务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等相关规定。※三、维保电梯基本信息(一)电梯基本参数电梯品牌出厂编号速度(m/s)层站数量(台)蒂升E/30030094.007-0081.759/92蒂升E/30030094.017-018215/152蒂升E/30030094.0302.523/231蒂升E/30030094.031-032212/122蒂升E/30030094.041-043、 045-0511.757/710蒂升E/30030094.022-024、019215/154蒂升E/30030094.001-003、 009-0111.759/96蒂升E/30030094.004-0061.7511/113蒂升E/30030094.012-013、015-016、 020-0211.758/86蒂升E/30030094.0441.752/21蒂升E/30030094.052-0531.754/42※四、维保方式(一)整梯全维保1.为保证电梯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的要求,对上述39台电梯所有设备机件、零配件的安全及功能(包含但不限于:机房、变频器、编码器、门机、曳引电动机、制动器、减速箱、曳引轮、导向轮、控制柜、限速器与安全钳、轿厢、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曳引绳、补偿链、厅轿门、导轨与导靴等所有主、零副配件)做全面维修保养,服务、零配件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因全维保的范围超过《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中关于维护保养的定义,包含维修的服务内容。当发现电梯部件依靠日常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或存在零件老化,可能导致电梯故障时,供应商应主动并免费对相应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备注:1.不包括轿厢内装饰及照明、装潢及采购人自行加装的外围设备,照明灯具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成交供应商免费安装。2.成交供应商不负责保持、修理及更换轿厢、外厅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3.若由于成交供应商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免费修复。4.成交供应商不负责因外在原因(如:水灾、战争、暴乱、人为损坏、地震、水、火灾)和一切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更新或修理设备事宜。(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如下:1.表A-1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机房、滑轮间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3曳引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4制动器各销轴部位润滑,动作灵活5制动器间隙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6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检测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7编码器清洁,安装牢固8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9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正常工作10紧急电动运行正常工作11轿顶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12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13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14对重块及其压板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15井道照明齐全、正常16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工作正常17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18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工作正常19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齐全、有效20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21轿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22轿门运行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23轿厢平层准确度符合标准24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有效25层门地坎清洁26层门自动关门装置正常27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28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29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30底坑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31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2.表A-2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2制动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3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正常4选层器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5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6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7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8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9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10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1消防开关工作正常,功能有效12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13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3.表A-3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含半月及季度维保项目)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2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3曳引轮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工作正常,制动器力矩测试动作可靠5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6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7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8曳引绳、补偿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9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10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1层门、轿门门扇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12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工作正常13对重缓冲距符合标准14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固定、无松动15上下限位开关工作正常4.表A-4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含半月、季度及半年维保项目)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2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3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5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6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工作正常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工作正常8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工作正常9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紧固10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固定,无松动 11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清洁,压板牢固12随行电缆无损伤13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14轿厢称重装置准确有效15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16轿底各安装螺栓紧固17缓冲器固定,无松动※五、服务及质量需求(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供应商指派受过专业培训、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每月至少2次,每次间隔不超过15天,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检修等服务。(二)服务及质量需求如下:1.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技术要求进行电梯维保。2.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等相关规定。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并提交相关原始档案(如:半月维保项目、半年维保项目、年度维保项目等)。4.确保原厂电梯配件的及时供给,并执行润滑工作。5.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设备:(1)机房内之曳引机、电动机、控制柜及限速器等。(2)轿厢顶上之一切安全装置。(3)井道内之导轨、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及有关安全装置。6.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使导靴运行正常。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之张力。8.定期检修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且每年作一次例行安全实验。9.维修保养质量按有关部门检验标准执行。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自然磨损需要更换的配件,应主动进行更换且必须是原装配件。11.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定期检验工作,政府电梯定期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采购人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使其符合新的安全标准,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定期检验中建议更换的零件,乙方应及时更换。12.成交供应商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有乘客困于电梯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电梯故障严重,乙方加派维修人员,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1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一名常驻采购人单位的维保人员,必须持证(电梯修理证)上岗,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负责产业园南北区(共39台)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14.供应商负责购买维保期该39台电梯的公众责任保险。15.因供应商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16.采购人如遇重要场合,供应商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保驾护航服务。17.在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免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对一个维保服务周期内的设备运行状况做详细汇总。18.供应商应定期对常驻维保员进行定期培训,并建立三级培训教育卡,培训情况定期接受采购人监督。※六、电梯零部件更换要求1.为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应做好电梯常用零部件备库管理,储存合理数量的专用备件和零件,当发现电梯部件依靠日常维护保养不能安全运行,或者零件老化,可能导致电梯故障时,免费对相应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2.成交单位按要求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异常及时组织维修处理,常用零配件的更换不得超过24小时,大型部件的更换不得超过表1的采购周期,更换的配件必须与原配件同品牌。表1《电梯大型部件维修更换响应表》序号元器件名称采购周期1返绳轮≦2周2限速器≦6周3钢丝绳≦2周4缓冲器≦4周5补偿链≦4周6变频器≦3周7编码器≦3周8门机≦4周※七、维保期内考核要求1.维保期内,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响应速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乙方对电梯维护情况,执行维保付款事项。2.维保期内,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电梯维保工作或未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发现一次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二,当季发现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3.维保期内,常驻人员电话无故停机、关机,发现一次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二,当季发现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4.维保期内,发生电梯关人事件,乙方未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处理故障,发现一次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一,当季发现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5.维保期内,若发现更换的零配件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百分之一,且不予支付零配件费用,已支付的从当季应付维保款项中扣除。6.维保期内,发现未定期对常驻人员进行培训,发现一次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一,当季发现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7.维保期内,发现电梯一周以内同一故障发生2次(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除外),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一。8.维保期内,电梯一般零部件损坏后,成交供应商未在24小时内处理,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百分之一。9.维保期内,电梯大型零部件损坏后,成交供应商未响应表1的时间处理,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百分之一。10.如因乙方单方面违约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1.乙方提供的常驻人员24小时服务电话号码为唯一联系方式,乙方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12.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一名常驻本中心的维保人员,如发现人员配置重复,根据现场管理情况,无故缺席超过1天,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一,以此类推。13.常驻本项目的维保人员,不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处当季应支付维保款项的千分之一,以此类推。14.考核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为准)序号考核事项检查考核具体内容备注1日常工行执行情况1、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保义务。( )2、维保工作质量有保障,未有大事件故障发生。( )3、常驻人员电话未有无故停机、关机的情况发生。( )4、根据行业要求维保电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进行电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工作。( )6、提供电梯维保工作或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7、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一名常驻本中心的维保人员,持证(电梯修理证)上岗,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 )8、检测报告详细真实,具有参考价值。( )2服务质量1.维保期内,发生电梯关人事件,乙方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处理故障。( )2.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3、每年按时对电梯进行年检,获得年检合格证。( )4、配备足够的备用件,出现故障时,抢修及时。( )5、更换的零配件质量可靠。( )6、电梯一周以内同一故障未发生2次。( )7、电梯零部件损坏后,在限定的期限内更换故障或老化零件的,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8、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保驾护航服务。( )9、经甲方通知后,乙方能及时进行整改,配合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10、甲方认为在合同期内乙方明显不能继续胜任其工作。( )11、维保过程中,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 )3公司管理服务态度1、接到本中心故障申告及维修电话后按规定时间前往处理,响应及时,无拖延,消极怠工。( )2、每次检查按时按计划进行,检查前与本中心相关人员联系,告知具体检查时间。( )3、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本中心的规章制度。( )4、工作人员穿戴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工作区域出示安全警示牌。( )5、工作人员态度认真,责任心较强,与本中心相关人员沟通及时,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6、定期对常驻人员进行培训。( )考核小组总体评价及建议领导意见备注:1、“√”为该条款达到要求且完成较好;“O”该条款基本达到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该条款未达到要求。2、有以下情况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①1项条款为“×”,②大于30%的条款为“O”。八、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将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3-88979319。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磋商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采购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考核表为依据进行考核,若维保服务考核不合格将取消续签资格。),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二)服务地点: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电梯维护保养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修复、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二、报价要求本次磋商的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制,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及电梯年度检测(含限速器和125%载重试验)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本项目维保费用按季度支付;(二)每季度次月,依据发票、考核情况等付款资料进行支付。※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按照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5%)维保方案 (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维保方案,从服务质量、流程和工序、组织措施,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1.方案科学可行、内容全面、操作性强为优,得20分;2.方案科学可行、内容较全面、操作性较强为良,得10分;3.方案不可行、内容不全面、操作性不强为差,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服务部分(55%)应急预案 (15分)应急抢险预案内容应包含:应急人员配备、应急车辆和机具配置、应急抢险处置流程。1.有应急抢险预案的,内容完整健全、结合实际、科学实用,得15分;2.有应急抢险预案的,但基本全面、操作性较强,但还存在不足,得10分;3.有应急抢险预案的,但不全面、操作性一般,得5分;4.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服务部分(55%)安全文明生产作业方案 (10分)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文明生产作业保障方案,其中安全作业方案内容应包含:安全制度、安全作业措施、安全事故善后承诺;文明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管理目标。1.有安全文明生产作业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健全、结合实际、科学实用,得10分;2.有安全文明生产作业保障方案,且内容基本全面,结合实际较强,得7分;3.有安全文明生产作业保障方案,但内容不全,结合实际不强,得 3分;4.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安全文明生产作业保障方案。2服务部分(55%)配件后勤服务方案 (10分)有针对性编制配件后勤服务方案,应包含:配件维修措施、配件备货措施、配件采购实施方案。1.有配件后勤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健全、结合实际、配件备货充足,得10分;2.有配件后勤服务方案,且内容基本全面,配件备货基本满足要求,得7分;3.有配件后勤服务方案,但内容不全,配件备货不合理,得 3分;4.未提供不得分。提供配件后勤服务方案。3商务部分(15%)技术力量(5分)针对本服务项目配备专业的技术力量项目经理和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电梯维修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1.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同时提供供应商为这些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商务部分(15%)企业业绩 (10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电梯维保(或维护)业绩,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财信支行账号:50050106420000000056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13。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采购人单位要求适用的合同格式版本。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出厂编号速度(m/s)层站数量(台)单价(元)/台/月总价(元)/年E/30030094.007-0081.759/92E/30030094.017-018215/152E/30030094.0302.523/231E/30030094.031-032212/122E/30030094.041-043、 045-0511.757/710E/30030094.022-024、019215/154E/30030094.001-003、 009-0111.759/96E/30030094.004-0061.7511/113E/30030094.012-013、015-016、 020-0211.758/86E/30030094.0441.752/21E/30030094.052-0531.754/42合计(元)/年总价(元)(3年)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系统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