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方式:向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8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0-6721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联系方式:王工 191550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91550311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凤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16: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9155031177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主任 0550-6721694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19155031177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1.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乙方负责包含餐饮后厨、餐厅、包间的服务。具体包括所需用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环境卫生与服务等。乙方必须派遣项目经理参与合同标的事项的管理与协调,厨师、面点师必须是该公司的在职人员。1.乙方负责承包服务区域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地面、门窗、天花板、后厨操作间、包间的所有设施等,保证无污渍杂物。2.乙方每日应对甲方职工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乙方必须做好留样工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48小时并做好相应记录。3.为便于乙方工作,对甲方提供的设备配备,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甲方应满足其合理要求。4.合同期内,承包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卫生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所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其中:厨师(需持有从业资格证书)不得少于2人;面点师不得少于1人。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对厨房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提供健康证、烹饪等级证等有效证件。造具员工名册,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并须排列员工岗位分配表,送交甲方留存,人员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人员配备不足,影响食堂正常接待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责令限期补充人员,否则按违约处理。6.所有人员上岗时须做到穿着整洁、待人文明、举止礼貌、服务热情。严禁携带箱、包、袋等物品进入食堂工作间。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必须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分工组合,科学管理、合理调度,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约定的工作任务。。7.所用员工由乙方负责管理,劳动报酬、考核奖励、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及时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应教育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个人安全隐患。如发生意外(包括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9.乙方受托的食堂以服务职工为目的,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早、中、晚(节假日期间如有接待任务,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要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保证就餐时间。工作餐、公务餐菜单由甲方议定后交由乙方操作。其中:(1)早餐供应时间为7:00--7:50(2)中餐供应时间为12:00--12:50。(3)晚餐供应时间为17:30--18:00。(4)公务接待时间根据甲方需要安排。10.每日餐饮的食材由甲方负责联系采买,乙方配合甲方保管人员负责做好食材验收,严格把好食材质量关,并和甲方保管员一起在供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乙方不得擅自和供应商联系采买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保证就餐环境和餐具的干净整洁,保证验收食品的新鲜、健康、卫生,严禁烹饪腐烂变质的食品。11.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熟食、早点、小菜全部由乙方自制。早点需按照“营养丰富、品质多样、日不重复”的要求加工制作,品种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1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食材保质保量足额制作膳食,不得将食材截留盗窃或挪作他用,若发现截留盗窃或挪用除照价赔偿外,并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或移交***门处理。13.工作餐应按时开饭,公务接待按甲方要求准备和开餐,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食堂正常运行。14.甲方将现有设备、设施、家具、餐具及其他一些资产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1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爱护甲方移交的财产,并负责合同期内设备、设施等日常维修及保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挪动设施、设备的摆放位置。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与甲方核对《资产移交清单》,扣除客损和餐饮行业通行损耗率,超出部分按折旧后余值赔偿。16.乙方要爱惜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日用餐具。设施、设备如因人为操作原因造成损坏,乙方要负责维修;若毁坏严重无法修复,乙方照价赔偿。对甲方配备的包间餐具,乙方为第一保管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与甲方核对。日用餐具若发生损耗必须填写《物品损耗单》上报,经甲方具体经办人员现场核查确认、后勤服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损,严禁乙方以任何理由私自处理损耗品,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17.乙方应正确使用燃气、用电、用水等设备,确保安全熟练操作无事故。如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安排一名安全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用气、用电、用水及门锁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若因乙方不负责任或未履行检查造成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1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货物或借贷金钱,凡乙方对外经济上一切行为,概与甲方无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