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2024)



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亿楷源溧采磋【2023】8号
2.项目名称: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103430.12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112073.80元;
项目最高限价:3103430.12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112073.80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最高限价 (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3103430.12
1
包括道路路面修复、沥青路面浇筑、绿化改造,楼道墙面出新、增设停车位、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R本项目专门面向 R中小 R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
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
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
联系方式:18851214277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06号(锦江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3179530900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附件:

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编号:亿楷源溧采磋【2023】8号采购人: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5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亿楷源溧采磋【2023】8号2.项目名称: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3103430.12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112073.80元;项目最高限价:3103430.12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112073.80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最高限价(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3103430.121包括道路路面修复、沥青路面浇筑、绿化改造,楼道墙面出新、增设停车位、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工期:9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R本项目专门面向R中小R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18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联系方式:18851214277项目联系人:周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06号(锦江大厦)24楼联系方式:13179530900项目联系人:史先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首轮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79530900 ;通讯地址:溧阳市燕城大道206号(锦江大厦)24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及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缴纳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1.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1.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1.1.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1.1.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1.1.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信息安全产品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中应包含此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分部分项工程控制价单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2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部分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主观分472.1总体施工方案8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2.2施工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101.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2分;(5)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2.主要工期进度控制点和工序编横道图2分,未提供不得分。2.3质量保证措施8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8分。1.方案内容完善、合理且可操作性强且响应解决时间小于1小时内的,得8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较合理且可操作性较强且响应解决时间2小时内的,得6分。3.方案内容一般、合理且可操作性一般,响应解决时间3小时内的,得4分。4.方案内容较差、不太合理且可操作性不强,响应时间4小时内的,得2分。5.未提供不得分。2.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2.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3分;4.方案内容较差,对本项目实施要求不太能满足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2.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7安全文明施工采取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对比打分。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7分;2.较详细,无明显缺陷的得5分;3.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不太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2.6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7对本项目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7分。1.对本项目难点、重点针对性强,方案全面、建议科学、可行的得7分;2.对本项目难点、重点针对一般,方案较为详细,无明显缺陷,建议科学、可行的得5分;3.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不太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233.1企业业绩10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老旧小区改造或人居环境改造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2企业荣誉3投标人在近三年荣获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等称号,有则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3项目组实力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施工员得1分,具有质量员得1分,具有安全员得1分,具有资料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4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5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总分100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本次招标项目为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1、项目地点:溧阳市昆仑街道胡桥村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昆仑街道胡桥老集镇散住楼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包括道路路面修复、沥青路面浇筑、绿化改造,楼道墙面出新、增设停车位、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工期:9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质保期:2年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磋商价格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它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付款方式:1、在具备施工条件前提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3、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7%。4、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5、有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现场签证等在工程结算审核时一并调整支付。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溧阳市昆仑街道胡桥村工程内容:对昆仑街道胡桥老集镇散住楼进行综合整治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筑面积:/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规费及税金):人民币(大写:);(2)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成交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8.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年月日。10.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溧阳市昆仑街道。11.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1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送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成交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2、图纸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贰份。根据需要承包人可自费复印更多的份数。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须按国家颁发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及总承包要求编制整理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叁份(其中最少两份原件),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汇总后统一移交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除外,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给第三方。如果由于合同的需要公开有关信息,对于其公开的必要性产生争执,则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工程师3.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3.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4、项目经理4.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4.2现场管理人员要求4.2.1承包人必须按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工程完成之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并在施工期间常驻现场。4.2.2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开工前全部到位,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检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对“五大员”进行考核,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2天驻工地现场,请假凭医生出具的请假条。未请假1天扣1万元,2天扣2万元,3天扣4万元,以此类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完后从工程款中抵扣。未请假3天以上,更换施工人员,更换后人员资质条件必须不低于原施工人员,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5万元。4.2.3发包人将委托监理对中标五大员实行每天上午、中午、下午考勤制度。缺勤1次扣2000元。一月累计缺勤3次更换缺勤人员。4.2.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承包人无足够人员,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发包人工作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签订本合同前承包人已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签订本合同前承包人已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签订本合同前承包人已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签订本合同前承包人已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规划测量部门测定后现场交验。(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际施工时甲方会同乙方负责做好保护工作。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5.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提出补偿的,发包人均不予以考虑。5.4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工程进度款的支付。5.5因当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环保、各类检查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费用不予以考虑。6、承包人工作6.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①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下月(21日—次月20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②施工过程中每月25日以前提供本月20日前已完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并按规定格式编制月进度支付报表交监理工程师审查。③每月25日以前应提供本月工程计划(至本月20日止)执行情况报告,如进度滞后应提供所采取的赶工措施。(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施工方负责(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二间现场办公用房及必备的办公设施。(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排污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噪声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垃圾管理费:承包人自行办理垃圾弃置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道路占用费:承包人办理占用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管理由承包人负责;(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清洁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及承担相关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事先和甲方联系查明地下管道线路走向,保护地下管道线路,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赔偿。②施工中发现其他地下问题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采取甲方批准的措施进行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由施工方按文明施工要求负责实施,确保文明工地。(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承包人应承担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6.2承包人临时设施应经发包人批准并满足环保要求,并设专业管理。承包人离场前须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埋于地下的基础。如承包人离场不清除,则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清除,相关费用经审计单位审核后无条件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审核后的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无条件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6.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自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在交付发包人前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负责维修,直到满足交付条件。如承包人拒绝修复,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维修,相关费用经审计单位审核后无条件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审核后的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无条件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6.4承包人须全力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承包人须积极响应政府相关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6.5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当地政府关于治污减霾最新政策及相关措施要求,因雾霾天气带来的工期与延误费用增加,合同工期顺延,结算费用不另行增加。6.6承包人提前两月按合同付款节点上报工程款支付计划,发包人按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款支付计划安排资金。若承包因工程进度完成指标达不到其报上报的计划指标时,则发包人有权取消该资金计划安排,承包人重新上报两月后的资金计划,因承包人上报资金计划不实所导致的工程款支付滞后,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6.7发包人付款,承包人应出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在开出30日内提交给发包人,因发票未能按时移交给发包人导致发票作废或者无法抵扣的,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8承包人须无条件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采取发包人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如发生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向政府或发包人索要承包人拖欠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在剩余工程款范围内代承包人向民工支付工资。发包人代支的工资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外,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所垫付的民工工资4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未在下期进度款扣除的,起计逾期支付利息。6.9本次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施工中如有增减或施工期间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为承包人实质性违约,发包人将安排第三方进场实施,并按审核后的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无条件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7、进度计划7.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1.1在开工前3天,承包人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若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批准。7.1.2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在阶段性工程开始实施前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该阶段、季度或月度施工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施工计划的3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若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发包人方面工作的延误,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若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交施工计划而造成承包人自己的延误,承包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7.1.3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书面要求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其它内容。(1)进度计划;(2)主要技术方案;(3)劳动力安排和设备使用计划;(4)甲供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5)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付款计划;(6)发包人应配合的相关工作及要求。7.1.4承包人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已确认的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费用补偿要求。7.2现场施工方法7.2.1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7.2.2承包人应在施工计划中对于施工中有可能会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或有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施工方法进行说明,并对有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提出应急措施并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方法的批准不排除承包人对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应负的全部责任。四、质量与验收8、工程质量8.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承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材料品牌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更改,若发现有材料品牌与投标文件中不符,每一项罚款1万元,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相关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10、工程试车10.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施工方负责五、安全施工由施工方负责。六、关于签证的申报程序11、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指令单,签证事件完成之日15天内,并在隐蔽前(变更、签证工程被隐蔽无法计量的,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有权拒绝签证)。自签证事项完成之日超过15天承包人仍未按约定办理的,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有权拒绝签证。七、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提交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12.2监理人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跟踪审计、施工单位初步验收。12.3初步验收合格后,在承包人按初步验收后对工程瑕疵及其他遗留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12.4本工程完成并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发包人、联合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60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两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结算资料必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八、合同价款支付13.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今后不作调整。2.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①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②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③混凝土价格浮动约定的风险幅度8%(含8%)内的;④承包人自行踏勘后的现场施工条件;⑤采用新验收标准;⑥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3)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清单漏项;②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③暂定价材料、暂定项目、专业暂估价项目;④调整税率及增加税种;⑤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⑥混凝土价格波动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幅度8%的。(4)风险范围外内容的调整方法: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b、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结算。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暂定价材料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部门市场询价调研后确定,则确定后的价格结算时不让利。在工程结算审核后按合同约定一并调整支付。c、合同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由承包人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中按中标下浮率同步下浮(材料价格计取依据:按施工当期的常州市信息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的确定按照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及过程审计部门确认。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市场全费用单价,经发包人、总监、工程审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全费用单价不下浮。d、工程量清单中专业暂估价项目结算原则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等计价规范中的标准计算经审计中按中标下浮率同步下浮。无法套用定额或不适合套用定额的,依据市场全费用单价,经发包人、总监、工程审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确认后执行,确认后的全费用单价不下浮。e、中标下浮率=【标底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中标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标底价[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及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5)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若由于承包人因扬尘污染防治投入不到位导致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次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10%的罚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扣除。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六个百分百具体要求为: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祼土100%覆盖、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洗、祼露场地100%覆盖。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书,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仅限计取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其余均不得计取。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投入不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不予以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外,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次不低于5万元处罚。6.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环保要求和国家环保相关要求执行,确保材料质量和环保安全要求。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环保产品,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特别是装修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游离甲醛含量等检测合格报告。如经实际检测,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室内和室外环境污染控制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由承包人修复、返工或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7.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品牌,承包人在施工或采购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确认后方可施工。14、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15、工程量确认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在具备施工条件前提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3)、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7%。(4)、工程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5)、有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现场签证等在工程结算审核时一并调整支付。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项目组)、监理工程现师、发包人、跟踪审计验收小组的签字和盖章,方可做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本工程的结算最终审定核减额超过送审价10%以外部分,按照甲方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计费标准计取审计费,该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九、工程转包与分包18.1工程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如发生转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转包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18.2工程分包:承包人应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工程项目,如工程的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强的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要求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将合同送至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违约由分包单位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5万元违约金,因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9、违约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延误工期(包括上述时间点和合同总工期未能达到,如最终合同总工期达到,则对时间点的延误工期不计)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二/天承担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20、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由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用“√”形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1、不可抗力2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见通用条款22、保险2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投保和机械设备财产投保,费用自理。业主不承担非业主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投保单位为人保、人寿、太保、平安等同类在溧较大型保险企业。2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送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监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溧阳市胡桥老集镇散住楼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胡桥村建设单位(甲方):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送代理机构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査,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务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釆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殃、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约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7.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乙方必商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合同附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失效。〈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合法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合法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江苏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人民币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工期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 质量标准 质保期 年注:1.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本项目报价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磋商价格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它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3.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表式参考,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按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