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THT-FW-202401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确保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南京市雨花台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工作任务。本次监督抽检总批次约为3044批次,类型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详见《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由采购人按照相应分包号分配给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共计选取5家。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
(二)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04.4万元,分设5个分包,预估总批次数约3044批次。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每批次所有费用设定最高限价为1000元/批次。供应商按每批次的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
(三)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检测类型
批次数量(单位:批次)
检测项目指标(单位:项)

1
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
3044
全环节检测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六)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

分包号
检测类型
预估批次数量(单位:批次)
检测项目指标(单位:项)
预算金额(万元)

1
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
约609
全环节检测
¥60.88

2
约609
¥60.88

3
约609
¥60.88

4
约609
¥60.88

5
约609
¥60.88

上述批次数是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履约时的批次数由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动态调整。如因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采购人将调减或暂停检测任务。
(七)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5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七)报价原则和最高限价
本项目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类食品列出的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市场指导价为基准价,以100%的折扣率为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报价表中针对所有基准价明确一个统一的折扣率(以百分比表示,即投标人检测费用实际报价价格占基准价格的比率,中标后按基准价格乘以折扣率结算检测费用。例如:某项检测基准价为100元,实际结算价格为95元,折扣率就是95%)。监督抽检市场指导价(基准价)为:

序号
抽检环节
价格/每批次(人民币元)(含购样费)

1
食用农产品
1000

2
生产环节
2000

3
保健食品
3000

(八)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如同时参与多个分包,资格审查文件以及商务文件可以制作一本,单独胶装、密封;技术文件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单独胶装、密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节违反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 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即《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中33项食品检验项目,所需资质覆盖率≥90%。(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及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价格:100元/份 3.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4.方式: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获取招标文件。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18795904994 五、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3.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工 18795904994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开标室 3.开标形式:线下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025-5288270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通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95904994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95904994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套,包含一式 5份( 1 份正本、4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需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遵守,供应商投标文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三)本次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五)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