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聚丙烯酰胺招标公告(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32号
项目名称: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1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次招标的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将用于招标人污水气浮工艺段,产品供货和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量490吨,实际采购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现场将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制备成生产所需浓度的PAM溶液。药剂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31246-2014水处理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相关标准,具体质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其他要求:2.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5若本项目有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则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期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国四排放要求,重型柴油车符合国六排放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
联系方式:0575-85523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8
联系方式:15257563643
项目联系人:孟丹萍
附件信息:
(终稿)招标文件-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doc308.5K
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32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2024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32号项目名称: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00000.00最高限价(元):8085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名称:江滨水处理公司2024年度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采购项目数量:490吨上限单价:16500元/吨。预算金额(元):81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的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将用于招标人污水气浮工艺段,产品供货和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量490吨,实际采购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现场将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制备成生产所需浓度的PAM溶液。药剂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GB/T31246-2014水处理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相关标准,具体质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其他要求:2.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5若本项目有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则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期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国四排放要求,重型柴油车符合国六排放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8家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定8家入围(总得分相同的,则价格分高的投标人优先入围,总得分与价格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优先入围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在3-8家时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公开招标。3.入围参加二次竞价的投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入围协议后方可参加本项目二次竞价,同时须按协议要求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未签订入围协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二次竞价资格。4.入围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二次竞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政策调整或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重新组织招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柯桥滨海工业区兴滨路北十一路口传真:0575-85628972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国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23756质疑联系人:李冠军质疑联系方式:0575-856289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8传真:0575-88249002项目联系人(询问):孟丹萍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563643质疑联系人:沈超质疑联系方式:0575-882469973.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裕民西路传真:/联系人:林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5-8572689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货物价款、人员、劳务、质检(自检)、运输、装卸、药剂现场配置、设备维护、验收、管理、风险、保险、税费、质保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详见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的“5.其他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没有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无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二次竞价保证金金额项目预算金额的2%,入围单位须按二次竞价文件要求及时足额缴至招标人专用账户。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或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缴纳,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2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3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数量为招标人依据当前生产工艺需求预估,如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由于生产调整导致采购量减少或停供,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及其它责任(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并在投标承诺书中予以承诺)。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询问、质疑、投诉3.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供应商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3.3供应商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投标声明函;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2.2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2.3商务响应表;10.2.4廉政承诺书;10.2.5投标承诺书;10.2.6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2.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相应入围供应商;经上机试验合格的入围供应商再通过二次竞价(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21.入围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采购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入围结果,同时发出入围通知书;再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有效入围供应商进行二次竞价开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入围协议及合同授予23.入围协议和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文本。24.入围协议的签订24.1采购人和入围投标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入围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入围协议。所签订的入围协议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当完成入围协议书签订后(包括电子、传真或扫描件等盖章确认方式),采购人向所有入围单位发出二次竞价邀请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竞价招标。25.二次竞价保证金25.1参加二次竞价入围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二次竞价邀请书后,须在本次竞价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银、电汇方式向招标人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未及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入围单位,取消本次竞价资格,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5.2二次竞价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预算金额的2%。25.3招标人在二次竞价结束后,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收据,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价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6.供货合同的签订26.1二次竞价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和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双方所签订的供货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招标人和二次竞价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国企采购合同金额的5%。中标人需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未明确的,须在双方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扣款,扣款金额以等同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限。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中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若项目在保函期限内尚未完成的,需在保函到期前由乙方主动续保。未按期续保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扣款,扣款金额以等同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限。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九、合同公示28.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履约验收29.履约验收29.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9.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4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5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1货物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气浮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吨490本次招标的固体聚丙烯酰胺(阳离子PAM)将用于招标人污水处理气浮工艺段,采用半年度招标方式,实际采购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现场将固体聚丙烯酰胺(PAM)制备成生产所需浓度的PAM溶液。▲1.2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和运维服务要求1.2.1产品主要质量指标应符合GB/T31246-2014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标准,但下表中所列主要质量指标应按下表规定:序号指标项目要求1固含量(有效含量)≥88%2分子量,M≥600万3阳离子度,ω/%≥204绝对电导率(1‰PAM溶液)≤300µs/cm注:固含量、绝对电导率、阳离子度及分子量四项指标将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产品进行每批次抽样,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1.2.2中标人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制备好规定浓度的PAM溶液供招标人生产投加使用(药剂配比浓度为1.5‰),并负责药剂制备人员的日常管理。1.3产品生产厂家质量检测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对每批次产品都必须进行严格出厂质量控制,要求各项指标100%合格。检验项目和方法应参照国家或行业等相关标准规定。1.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4.1供货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装卸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1.4.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厂区内限速30码以下,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速行为被抓拍到的按照招标人《车辆超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应确保厂区内人员和设备设施等安全。若因车辆驾驶员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相关损失的,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5其他:1.5.1以上技术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该药剂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质先进产品。1.5.2如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完全同意技术条款的要求。二、商务要求▲2.1供货期2.1.1供应期限为1年。2.1.2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及药剂制备,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电话、微信或传真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包括卸货、药剂制备等);2.1.3交货方式:本次招标货物采用分批送货方式,无论招标人需要多少数量,中标人均必须保质保量、安全、按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2.2供货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到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并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及时完成药剂装卸及制备等工作以供招标人投加。▲2.3质量要求2.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2份500g的样品至招标人处,作为后期质量对比用。不提供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4售后服务2.4.1投标人若有其他服务承诺,也将一并执行。2.4.2中标人负责对其所供产品的使用效果提供跟踪服务。当出水指标出现异常情况时,则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48h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并免费提供技术选型调整。▲2.5付款方式2.5.1每月按实际到货量和结算单价进行统计结算,核算周期为一个月,起止日期自上个月25日至本月24日,在本月月底前进行双方确认。涉及到药剂投加使用时的运行出水指标不合格时,以追溯方式进行处理。2.5.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若国家税率调整,则税额需在合同价中相应调整),须在每月双方完成确认后的次月10日前提供(如5月份实际结算额在5月31日前完成确认,中标人须在6月10日前提供发票)。2.5.3货款支付以1个月为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后3个月内按电汇或转账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如5月份实际结算额,招标人将在8月底前完成支付)。2.5.4经对供货产品进行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均为合格的,按结算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和单价进行正常支付;检测结果有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先向甲方缴纳相应违约金后再进行结算支付。2.5.5合同最末一次付款需在所有质量指标检测考核结果出来后,根据最终结果进行结算。▲2.6数量和供货期调整2.6.1招标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货物数量、服务和供货周期的权力,投标人应在约定结算方式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2.6.2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到货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进行计算,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追加采购金额,但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7验收要求、标准2.7.1产品质量要求为合格。产品其他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普遍认可的国内行业标准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2.7.2中标人实际所供的药剂产品质量和主要技术指标均必须符合本标文第三部分规定的所有要求。2.7.3中标人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招标人可以选择要求中标人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2.7.4中标人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货物交付后,中标人仍应对交付货物在招标人正常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负责。2.7.5本项目所有投标的货物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或使用要求。本项目应遵照国家有关制造、运输、药剂制备、售后服务、安全操作等的规范、标准执行。2.7.6由招标人负责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为依据。各指标测定方法按该产品相关最高级标准规定。2.7.7产品质量和数量验收:2.7.7.1质量验收: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每批次货物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各指标测定方法按货物相应国家标准或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验收方式:到货药剂放置在招标人设置的待验区并进行抽样检验,对固含量(有效含量)、分子量、离子度绝对电导率四项质量指标则进行每批次抽检,若质量检测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为药剂质量为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对该批次不合格药剂进行退换。原则上以招标人委托的绍兴柯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如双方对检测数据存在异议,则根据招标人要求委托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三家检测单位其中一家进行复测检测,作为最终检测数据,复检费用由疑义提出方支付。2.7.7.2数量验收:一般以固定质量包装(25kg/包)计件验收为主并作为结算依据,以招标人抽样进行磅称计量为辅验证单包平均质量。允许单包平均负偏差在0.1%以内,若超出允许范围则按实际称重数量进行比例折算,数量验收单须经双方签字。▲2.8违约责任及处罚2.8.1产品质量性能违约责任及处罚2.8.1.1若检测出交付产品中含有按正常工艺生产不该含有的成份(以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定为准),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货款,并追究由此对招标人生产运行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同时终止合同,扣罚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禁止其在三年内参加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一切投标活动。2.8.1.2产品质量指标性不达标违约责任和处罚:2.8.1.2.1质量指标经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由投标人负责换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第一次发现质量不合格,按履约保证金2%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扣除;第二次发现质量不合格,按履约保证金4%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扣除;第三次发现质量不合格,按履约保证金6%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未终止继续履行,则以后每发现一次按履约保证金10%的金额作为违金进行扣罚。2.8.1.2.2为保障甲方正常生产运行,在药剂退换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将未出检测结果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药剂投入生产使用。如最终检测结果不合格,除按2.8.1.2.1条款处理外,同时对已使用部分药剂作如下扣款处理:质量指标偏离度≤10%,扣除使用部分货物货款的5%;10%<偏离度≤25%,扣除使用部分货物货款的10%;偏离度超过25%扣除使用部分货物货款的20%,有多个质量指标不合格,按偏离幅度最大指标考核。2.8.1.3若因超时制备或溶液浓度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招标人生产运行的,每次罚款1000元。2.8.1.4由于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实际处理效果的,招标在扣罚货款与保证金的同时,因质量问题对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被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8.1.5由于招标人的水质变化、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导致中标产品无法达到预期处理效果,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根据水质情况对药剂重新选型,调整后的产品需确保达到预期处理效果,调整后相关质量指标需经招标人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若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天内未能解决问题的,则招标人将有权暂停采购或直接终止合同。2.8.2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和赔偿:2.8.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供货,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5000元。逾期超过7天仍未能履行的,每迟一天扣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调整供货计划的,不予扣款,中标人也不作任何赔偿。2.8.2.2由于迟到货影响招标人出水水质的,扣全额履约保证金,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须承担由于其供货数量不足或断供而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招标人为确保生产运行安全而向第三方采购药剂的所有费用及因出水不达标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处罚费用等)。2.8.2.3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退货或终止供货且无需扣罚履约保证金的不在此列。2.8.3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在产品供货数量(重量)过磅或验收过程中存在造假、舞弊等行为被查实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天所供批次货款,并追究由此对甲方生产运行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同时有权终止合同,扣罚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8.4若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失信行为,在履约过程中,项目进度滞后、质量、技术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等存在问题,经招标人多次书面函告或处罚,或经整改后,仍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将被取消三年内参加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8.5因招标人违约造成终止合同,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支付给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但属执行国家行政指令造成的合同终止,不支付违约金。2.9其他要求:▲2.9.1如中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必须在中标之日起7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厂家授权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禁止其在三年内参加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一切投标活动。▲2.9.2如中标人在合同期间不能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在生产运行上对供货数量、质量或处理工艺方面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2.9.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及药剂制备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运输、装卸及药剂制备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本合同明确中标人须采用合理合法的运输车辆,并负责将货物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9.4中标人在供货阶段需及时向招标人报备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药剂制备人员信息,如有变动需及时提前通知并更正,未经备案不得进厂。厂区内限速30码以下,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速行为被抓拍到的按照招标人《车辆超速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应确保厂区内人员和设备设施等安全。若因车辆驾驶员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相关损失的,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9.5中标人的送货车辆与人员一旦进入招标人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内部管理要求。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防尘护目镜、防尘面罩、工作服等)。中标人若在进货、卸货、药剂制备、投加过程中发生违章操作,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如对招标人财产造成损失,除相应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外,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对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抽烟、随意丢弃垃圾每发现1次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发现3次则须调换工作人员。2.9.6中标人必须安排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送货,卸货用的叉车证照齐全,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招标人内部制度,自行负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上述过程中若出现意外,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7由中标人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内部制度,服从招标人安全管理,并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其在招标人现场发生的各种意外与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8中标人在和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同时,须分别签订安全协议和廉洁自律协议书,并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参加廉洁约谈。2.9.9中标人进厂药剂运输车辆信息需提前报备(包括车型、驾驶证、行驶证、押运人员及半挂车信息),未经报备不得进厂;液体药剂和粉炭运输车辆原则上要求采用一体式的罐式货车,如采用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允许使用水冷刹车系统,并需提前备案同意;新备案车辆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车,后期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使用水冷刹车系统、罐体存在隔层等异常车辆,一律不得备案、进厂;药剂车辆进厂卸药时间原则上为上午8:00至16:00,规定时间段以外需进厂的,需经审批同意后进厂;药剂车辆无故不得在厂区内长时间停留或过夜,不得在厂区内洗车。2.9.10药剂进货需随带送货单,送货单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药剂名称、送货数量、车牌号(包括半挂车)等信息,送货单位名称须与签订合同的供货商名称一致并盖章确认,无上述单据或单据不规范、不齐全的不予验收。2.9.11中标人在和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同时,须分别签订安全协议和廉洁自律协议书,并按招标人相关要求参加廉洁约谈。2.10结算原则2.10.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产品质量指标检测、实际运行数据等作为结算依据。2.10.2中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经招标人确认的采购量增减,在结算时以中标单价按实调整。2.10.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招标人实际生产运行需要提标或重大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而导致出现费用结算上的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具体结算事宜。2.11二次竞价2.11.1入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入围协议后,招标人须在上机试验结果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上机试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发出二次竞价邀请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竞价的招标。2.11.2二次竞价定标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招标人二次竞价上限价设置原则上不高于入围项目上限价。入围单位的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其在该项目入围时的投标报价及上限价,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该采购项目须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11.3招标人负责做好二次竞价开标组织工作,二次竞价开标在集团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上级主管部门派相关人员参加。2.11.4参加二次竞价入围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二次竞价邀请书后,须在本次竞价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银、电汇方式向招标人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未及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入围单位,取消本次竞价资格,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11.5二次竞价保证金数额为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2.11.6招标人在二次竞价结束后,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收据,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价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中标候选人推荐。12.1评审后按总得分排名从高到低入围八家单位,总得分相同的,则价格分高的投标人优先入围,总得分与价格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优先入围单位。有效投标人数量在3-8家时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公开招标。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五、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6.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9.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0.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八、具体评标标准21.商务技术分(10分)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资信体系认证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项1分,最多得3分(以中文版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资信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起)污水处理药剂供货合同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个客户业绩算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商务资信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对诚信、质量、管理及服从采购人安排等的服务承诺,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没有不得分。2(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22.价格分(90分)价格分满分基准价分值计算方法90分投标报价≤上限价90%的,得90分;投标报价=上限价的,得80分;上限价90%<投标报价<上限价的,得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保留2位(举例:上限价1000万,投标报价≤900万,得90分;投标报价=1000万,得80分;投标报价920万,得88.04分,计算公式:900万÷920万×90分=88.04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XXX年度采购入围项目协议书编号:甲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XXX年度采购入围项目(项目编号为)的入围单位,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内容及入围投标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投标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协议期限协议签订后一年。备注:协议有效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价格波动较大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重新组织招标。三、二次竞价实施程序1.入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入围协议后,招标人须在上机试验结果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上机试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发出二次竞价邀请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竞价的招标。2.二次竞价定标方式为最低评标价法,招标人二次竞价上限价设置原则上不高于入围项目上限价。入围单位的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其在该项目入围时的投标报价及上限价,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该采购项目须重新组织公开招标。3.招标人负责做好二次竞价开标组织工作,二次竞价开标在集团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上级主管部门派相关人员参加。4.参加二次竞价入围单位在收到招标人二次竞价邀请书后,须在本次竞价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银、电汇方式向招标人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未及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入围单位,取消本次竞价资格,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二次竞价保证金数额为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6.招标人在二次竞价结束后,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收据,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竞价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二次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履约保证金最终通过单个项目二次竞价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须缴纳单个项目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单个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五、违规投诉处理1、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调查核实,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1)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采购邀请参加二次竞价的;(2)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影响甲方正常采购活动的;(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协商订立背离定点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合同的;(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投标承诺,擅自变更或者中止合同的;(5)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的要求;(6)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7)因供货质量、供货时间未按业主要求或合同约定,导致供货延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违反其他廉政规定,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书的履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3、在项目委托、合同履行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乙方有权制止,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反馈。六、监管处罚制度1、在入围服务期间,经核实乙方存在第五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取消采购入围资格。2、对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并可根据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3、单个项目通过二次竞价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供货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4、若乙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列入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接受招投标主管部门向“政企云”平台进行的通报及相关处罚。七、不可抗力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八、其他约定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甲方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协议服务范围的其他要求。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九、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十、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3、所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盖章或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绍兴柯桥2.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关于项目编号为绍柯企[2024]号的采购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项目招标采购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求确定。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供货合同额的5%。1.1中标通知书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缴纳期限的,乙方须在双方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扣款,扣款金额以等同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限。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2乙方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若项目在保函期限内尚未完成的,需在保函到期前由乙方主动续保。未按期续保的,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扣款,扣款金额以等同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限。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以电话、微信或传真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在收到电话、微信或传真通知后2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包括卸货);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二、货物包装详见采购文件(签订时需细化)。十三、违约责任参照招标文件中相关商务要求。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对应表………………………………………………………(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廉政承诺书………………………………………………………(页码)(5)投标承诺书………………………………………………………(页码)(6)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7)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供货期供货地点质保期售后服务付款方式数量和供货期调整验收要求、标准违约责任及处罚其他要求结算原则二次竞价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廉政承诺书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项目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举报(举报电话:0575-85726890,邮箱地址:438021@qq.com)。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投标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单位承诺: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二、(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四、本项目采购数量为招标人依据当前生产工艺需求预估,如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由于生产调整导致采购量减少或停供,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及其它责任。五、在招标采购或协议履行期间,不存在以下行为:1.无正当理由拒绝业主采购邀请参加二次竞价的;2.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影响业主正常采购活动的;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协商订立背离定点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合同的;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投标承诺,擅自变更或者中止合同的;5.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的要求;6.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的;7.因供货质量、供货时间未按业主要求或合同约定,导致供货延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六、我公司承诺本次报价为最高供货单价,本项目二次竞价时不超过本次报价,报价包括履行整个供货项目所需的生产、人员、货款、运费、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业主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参加二次竞价时按二次竞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缴纳二次竞价保证金。七、我方承诺若虚假承诺,愿接受以下处罚并愿接受依法处理。1、取消采购入围资格。2、列入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同时取消三年内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3、接受招投标主管部门向“政企云”平台进行的通报及相关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七、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国产/进口)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吨)总价(元)1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此报价为入围项目报价,仅作为入围评分依据,二次竞价时需根据竞价文件要求重新进行报价,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本次入围报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体聚丙烯酰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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