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保险招标公告(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
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描述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249900.00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既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供应商需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西杭街道铁建路与杂曲东路交汇处南        
联系方式:胡先生0976-8833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            
联系方式:罗女士 13997253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976-88336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玉树藏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预算金额
¥24.9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976-8833648

采购单位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西杭街道铁建路与杂曲东路交汇处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0976-8833648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女士 13997253653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x

附件2
2024-001号 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doc

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61.适用范围6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63.磋商费用64.磋商文件的构成7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7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8.磋商保证金89.磋商有效期810.响应文件构成8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9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014.磋商小组1015.磋商程序1116.评审办法1217.推荐并确定成交投标人1518.成交通知1519.签订合同1520.终止情形1521.处罚情形16一、合同编号17二、保险方案17三、服务保障18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18(1)意外身故保险金18(2)意外残疾保险金182.附加意外医疗保险责任183.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94.意外伤害险理赔所需的资料19(1)意外残疾案件申请资料19(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案件申请资料20(3)住院津贴审核案件申请资料20四、验收方式20五、付款方式20六、质保期21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1.甲方权利和义务212.乙方权利和义务21八、其他事项2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3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23附件2:磋商函24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25附件4.分项报价表26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7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8附件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0附件9:资格证明材料31附件10:财务状况证明32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3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4附件13:磋商保证金35附件14:最终磋商报价表36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7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8附件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39附件18:其他资料40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35(一)投标要求351.投标说明352.商务要求35(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3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元):2499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简要描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249900.00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既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供应商需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售价(元):5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文件费收取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1201000348807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inghaikunzhong@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西杭街道铁建路与杂曲东路交汇处南传真:/项目联系人:胡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976-88336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传真:/项目联系人:罗女士项目联系方式:13997253653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9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2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3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元)249900.008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既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供应商需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大写)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701201000348807缴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从其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的,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表提交电子版,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电话起十五分钟内把最终报价表扫描件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inghaikunzhong@163.com),在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收件人:罗女士,联系方式:13997253653,并注明邮寄标志、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邮寄过程中由快递或物流方造成响应文件的丢失、损坏、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文件等),确保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一切不良后果、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若谷B座20层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电话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按《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7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1201000348807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23其他事项无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监理、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既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7)供应商需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3.磋商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服务要求(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磋商保证金8.1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2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汇(转)入“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4)分项报价标(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投标人承诺函(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9)资格证明材料(10)财务状况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3)磋商保证金(14)投标人最终报价表(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8)其他材料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投标人须依据本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一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标书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包括页码、签字、盖章等。即正本的彩色扫描(必须是签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要求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12.2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密封袋写明“于2024年01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标签。12.3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2.1-12.2条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2.4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五、磋商程序及方法14.磋商小组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投标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进行举报或投诉。14.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4.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4.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5.磋商程序15.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5.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5.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0.1款(1)-(14)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项目服务期、磋商有效期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16.评审办法16.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详见附件15),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6),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6.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5分)(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团队配置(9分)根据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专项服务领导小组设置合理、人员足够、经验丰富等方面。项目机构的组织形式、岗位职责分工,根据配置人员数量、人员专业等进行综合评定,人员组织架构设置与管理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的,组织架构设置清晰、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9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架构设置比较清晰、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6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架构设置不清晰、合理,不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承保方案(31分)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承保方案是否能满足投保的时效性、准确性要求等,服务内容是否详尽、可靠,是否有可靠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供应商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险责任(理赔范围)②理赔情形③追溯期④报案响应处理时效⑤支付方式⑥保障措施⑦风险管理⑧增值服务⑨售后服务,以上九个方面每有一方面内容完善且与本项目匹配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累计计分满分27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密切相关项得2分,最高4分;每有一个方面分析深度不够,内容简单或与本项目部分不相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深度不够、内容简单或与本项目部分不相匹配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4理赔方案(16分)根据对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方案中是否对从报案到理赔的全过程提出详细的实施方案,理赔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服务计划内容是否涵盖从报案、理赔过程中的服务等方面,服务计划的内容是否详尽合理,业务网点的分布是否能满足所承诺的服务的实现,服务保障体系是否科学、可靠等综合分析比较。1.其中理赔手续要求方面: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内容较为详细、科学、合理、一般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2.理赔时限方面: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内容较为详细、科学、合理、一般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5应急预案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采购需求,设置切合项目实际的应急预案方案,从应急预案响应时间、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为详细、科学、合理、一般可行,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内容基本科学、合理、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6类似业绩(10分)提供2021年01月01日-2024年01月01日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7偿付能力(9分)投标人2022年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含)以上的得9分,200%(含)至249%的得7分,150%(含)至199%的得5分,100%(含)至149%的得3分,99%(含)以下的不得分。(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偿付能力专题财务报告复印件为准,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企业年度报表。)六、确定成交投标人17.推荐并确定成交投标人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18.成交通知1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采购公告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8.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9.签订合同19.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投标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投标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9.3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磋商活动终止20.终止情形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0.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九、处罚21.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服务合同内容及相关要求:24年消防员保险方案序号保险责任保额人数1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100万元2552非因工期间意外身故残疾≥100万元2553意外医疗费用≥10万元2554住院津贴≥100元/天255特别约定:1、人身伤亡无免赔;2、医疗费用免赔200元,按80%给付;3、住院津贴免赔3天,累计赔付限额180天特别约定:1、人身伤亡无免赔;2、医疗费用免赔200元,按80%给付;3、住院津贴免赔3天,累计赔付限额180天人员类别:干部、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1.服务保障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简称“《标准》”)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2.附加意外医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3)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4)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3.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在主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可选部分是在投保人已选择基本部分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投保的部分,若可选部分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可选部分不产生任何效力。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在本附加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或自本附加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续保不受此限)因疾病住院治疗,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合理住院天数,保险人按如下规则计算并给付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普通住院津贴保险金=(普通住院合理住院天数-普通住院免赔住院天数)×普通住院日给付金额4.意外伤害险理赔所需的资料(1)意外残疾案件申请资料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工资单、劳务合同;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县级医院及以上出具或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案件申请资料1)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工资单;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住院治疗: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出院证原件、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4)门诊治疗:县级及以上的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原件、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处方或药品明细清单;安排小组成员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工作及沟通。出单、送单、报案辅助、索赔单证收集等。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由***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3)住院津贴审核案件申请资料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工资单;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县级医院及以上出具的医疗证明(出院证原件、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四、验收方式具体保险合同以保单为准,所有保单自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生效,乙方承担保险责任。五、付款方式保费支付前,由乙方提供保险报价单,并向甲方提出保费支付申请,保费合计:元。大写:。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开户行:,账号:,开户名:),乙方应于收到保险费之日起【3】内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甲方。六、质保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保险周期。7.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通知乙方。2)甲方被保险人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资料(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工资单、劳务合同等)提供齐全。3)甲方对乙方在本年度保险服务周期内,将通过员工对乙方服务、理赔等保险服务综合测评,测评达不到甲方要求者,甲方将在下一年度续保时淘汰乙方。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甲方享有vip绿色服务通道,无需等候,优先服务。2)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服务小组,为此次保险项目服务。3)设置专项咨询和投诉通道,确保项目准确高效的落地,以及确保此次服务后期的服务。4)阳光资讯服务等此项目相关的必要的服务。8.其他事项1.被保险人应对其开展的工作,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2.最高承保年龄65周岁。3.承保期内可加保,减保,更换被保险人员的名单,方便甲方单位的财务和人事管理运作。4.发生索赔时,甲方提供用工证明等资料证明为甲方工作人员。5.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特种操作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6.参加保险的人员需记名投保,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在投保人名册上加盖单位公章,若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发生人员变动,应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进行人员的变更,否则出险时将不予赔偿。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合同内容。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持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盖章):投标人(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2.“服务期”是指服务能够完成使用的具体时间;3.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分项报价表1.1.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险种名称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7: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4年月日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人员保险采购项目(青海坤众竞磋(服务)2024-001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等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提供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4:最终磋商报价表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大写:大写:小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注: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人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填写相关内容后密封提交。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坤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8:其他资料其他资料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商务要求2.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一年。2.2交付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24年消防员保险方案序号保险责任保额人数1因公期间意外身故残疾≥100万元2552非因工期间意外身故残疾≥100万元2553意外医疗费用≥10万元2554住院津贴≥100元/天255特别约定:1、人身伤亡无免赔;2、医疗费用免赔200元,按80%给付;3、住院津贴免赔3天,累计赔付限额180天特别约定:1、人身伤亡无免赔;2、医疗费用免赔200元,按80%给付;3、住院津贴免赔3天,累计赔付限额180天人员类别:干部、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保险责任(主要):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二、伤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标准所列伤残程度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赔偿保险金:1.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未投保社会医疗保险的,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扣除本附加险条款中约定的免赔额后,在本附加险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2.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已投保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给予相应优惠,同时按照下列约定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1)对于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应首先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保险人对可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不负责赔偿;(2)对于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且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可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金额后,就剩余的属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次扣除本附加险条款中约定的免赔额后,在本附加险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3.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间可按如下约定延长: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具体时间为限(保险合同中未约定具体时间的,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具体时间为限(保险合同未约定具体时间的,以90日为限)。4.本附加险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若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可以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或保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互助保险以及任何商业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被保险人不得就可以补偿的费用再次向保险人索赔医疗费用保险金。5.保险人所负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以本附加险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赔偿保险金达到其本附加险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责任终止。6.定点保险公司向投保单位提供24小时接待报案受理服务。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电话,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日照常进行定损、调查査工作。为投保单位提供保险咨询、报案、投诉等多形式、多层次、多功能、宽领域的保险服务功能。承保服务机构接到报案后,在理赔资料齐全完备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必须做到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给付金额协议后3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确保因受到各类风险以及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的投保单位人员及时得到有效理赔,切实发挥好综合保障保险作用。7.定点保险公司为投保单位提供上门理赔服务。投保单位出险后,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时,理赔中心人员可上门提供理赔服务,使投保单位尽快获得赔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员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