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招标公告(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2024)
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
2.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38973.65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工程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月17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月17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启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冉 联系电话:0516-83881168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99号
联系方式:1885229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
联系方式:0516-838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 电话:0516-83881168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4562f7ad40fd4c5cbca94b6757468ac5
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采购文件.doc
清单--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xls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81-HCBY-C2023-0007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采购单位: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二、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三、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1、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工程。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④“信用中国(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月24日09: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4、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供应商信用信息满足要求。(要求见“五、采购方式”中“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1.1《施工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及附件1、《评分细则》)。2、商务部分2.1供应商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加密、签署、盖章要求:1、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按解密顺序由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在阅读完所有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后,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代表分别就技术参数等技术问题及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可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现场(即“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报价,首轮报价不公开,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项目实工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份数最多的,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磋商文件》中“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0、项目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4、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十七、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一、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三、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联系部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6-83881168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第八章其他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见附件。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上公布。3、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99号联系方式:18852290818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联系方式:0516-83881168第九章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7、《偏离表》8、《合同草案条款》9、《承诺书》10、《授权委托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自测小程序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预付款保函》1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年1月8日1.评分细则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供应商能力(2分)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得2分,不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项目部组成、主要技术人员、机械配置、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12分)项目部组成、主要技术人员、机械配置、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投入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计划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2分;(2)计划较完整、基本合理、较切实可行的,得10分;(3)计划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欠缺的,得8分;(4)内容较差得6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4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施工程序及总体组织部署(12分)(1)对施工程序及总体组织部署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价:全面、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2分;(2)较全面、较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10分;(3)不全面、可行性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4)内容较差得6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4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分)(1)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能够针对项目养护管理需要,内容完备,措施到位的,得12分;(2)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内容和措施一般,得 10分;(3)不全面、可行性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4)内容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 6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4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10分)(1)措施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分;(2)措施较完整、基本合理、较切实可行的,得8分;(3)措施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4)内容较差得4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12分)(1)目标明确,措施合理可行,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强的,得 12分;(2)目标较明确,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 10分;(3)目标不明确,措施欠合理,缺乏针对性的,得 8分;(4)内容较差得6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4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施工工艺方法(10分)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的,得10分;(2)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较切实可行的,得8分;(3)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4)内容较差得4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技术部分(78分)施工方案(78分)材料保证措施(10分)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1)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得10分;(2)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8分;(3)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6分;(4)内容较差得4分;(5)内容有缺陷的,得2分;(6)无内容的不得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二、项目预算: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538973.65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规费、税金、服务、组织协调、供应商的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三、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2、项目地点:新沂市墨河街道3、本项目主要内容:墨河街道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5、工程质量: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7、环保要求: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一)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1、报价内容1.1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偏离。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布分项内容及数量,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1.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4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1.5项目实施方案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供应商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1.6供应商自行勘察,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7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1.8垃圾外运,在报价中综合考虑。1.9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等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1.10地方关系协调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1.11本工程要求质保期按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视为供应商已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招标人确认的有效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中标的综合单价。1.12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报价方式2.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2材料风险约定:2.2.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2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主要材料价格因市场波动的调整方法按照合同中约定。3、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4.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详见清单。五、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六、项目相关要求:1、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验收等相关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应经验丰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合理编制本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至少包含: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4、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5、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期间扬尘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按照承包工程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6、质量要求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7、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承包人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适当处罚;七、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征及自身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八、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工程量清单》。3、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3.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材料编码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单位备注12345....................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7、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合同草案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版本为准)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规定及该项目的评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2、工程地点:新沂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同时须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5)投标书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9)工程报价及编制说明10)其他合同文件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上述地址为双方文件受送达地址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此部分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应不加修改的、完整的装订在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工程量清单;(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7)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施工图设计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徐州市现行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设计有要求的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没有要求的执行现行国家及本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及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双方来往函件(施工过程中的)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发包人统一提供,承包人不得直接接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否则,因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交通导改方案、扬尘污染防止措施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建造师的编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⑩上述文件如发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肆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五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享有无条件出入施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无条件负责办理发包人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为实现合同目的人员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供应商应认真研读图纸,仔细核对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中工程量有误差,特征描述不清、图纸设计不详及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完整性等内容,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于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并报送采购人。采购人进行核对,若有误及时进行更正,并以书面的形式回复给供应商。否则视为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工程量清单数量及项目和特征描述符合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合同范围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相关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助外部环境的协调与配合,主持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经发包人授权签署与工程投资有关的各种施工技术变更、施工技术方案和图纸会审纪要等;签字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分项工程量,并报发包人核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的实际用电费用(含分摊的线路损耗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缴纳。承包人逾期缴纳,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包人及监理人现场办公用电由承包人无偿提供。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接入点,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的实际用水费用(含分摊的水费损耗费用)由其缴纳。承包人逾期缴纳,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完成。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保护,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施工期间的周边关系及第三方干扰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原有成品(根据发包人要求)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保护,竣工后拆除保护恢复原样,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2.4.3提供基础资料在办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前,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拟定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目标、规划和措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同时,签署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并于2小时内上报发包人妥善处理。3.1.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夜间施工、渣土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对临近办公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1.3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有成品(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本项目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修复费用。3.1.4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3.1.5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3.1.6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及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有关工程使用、维护的说明。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向发包人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纸质版竣工图肆套,竣工资料肆套、电子文档资料壹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若逾期提交,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方式(立卷、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⑵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图纸设计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的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⑶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发工资。⑷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每发生一次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发生2次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⑸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渣土、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⑹承包人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方,应预见施工中与综合管线等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配合工作,并自主将相关配合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等已完工程的保护。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若承包人拒绝修复,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⑺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道路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者,承包人应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将施工现场彻底清洁完毕,承包人拒绝清洁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⑻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⑼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在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内部班组雇用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⑽承包人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将施工现场彻底清洁完毕并撤离现场,承包人拒绝清洁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⑾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检验及最终工程验收,其中检测费用按相关文件执行。工程验收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企业管理费中,结算时不再调整。⑿发包方施工期间对承包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进行考勤,由发包方、监理核查。达不到出勤要求的发包方按每人1000元/次对承包方方进行处罚,罚金三日内上交,不交纳罚金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⒀向发包人、监理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监理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桌椅、空调等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提供。向跟踪审计、项目管理单位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跟踪审计、项目管理单位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桌椅、空调等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提供。(1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担。(1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17)地方关系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8)承包人的扬尘环保要求必须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污防攻坚指办[2023]2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城管发【2018】55号文的规定。该费用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文件要求执行,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结算不再增加此项费用。(19)对于在招投标、施工期间出台新的清单规范、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本工程均不执行。(20)承包人勘查现场后已经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1、承包人与现场其他施工企业保持有序、顺利施工的措施方案;2、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3、现场开辟新临时通道的方案,且承包人必须考虑完成以上3点所要增加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在临时设施费用中为承包人综合考虑了以上费用,承包人自主报价,结算时发包人不再支付与以上3点关联的任何费用。(21)检测机构检测费按相关文件执行。需要明确的是,招标人如需增加抽检,检测合格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检测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检测费、整改至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且需要支付相关分项工程5%的违约金。(22)投标前投标前应充分考察现场,本工程现场地表、沟渠、池塘等明水排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23)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至工程正式开工的间隔期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因此予以调整。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2.代表承包人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受业主委托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统一指挥、协调、管理权;3.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4.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5.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主要物资供应与采购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6.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分包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7.组织工程成本的分析、预测及控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运作负责;8.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了解业主需求,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保护业主利益;9.负责组织人力资源调配、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遵照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实施于工程,当超出实施范围应向上级决策机构申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经理应全程驻守,现场办公,离开施工现场应向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请假。项目经理每月驻守工地时间不得低于24天,每天不低于8小时,项目经理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将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且应及时参加发包人、监理方组织的例会并保证现场施工及时顺畅的进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叁万元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限期内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3000元/天的违约金,且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主要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稳定,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以上人员的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撤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除应承担壹拾万元/次的违约金外,还应按照项目经理擅自离开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有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项目经理,同时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日内,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支付壹拾万元/次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的合理指令,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视情节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3000元/次的违约金,且执行指令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承包人拒绝支付,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按照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出新的人选,报发包人批准后,即刻任命。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承担叁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期间,应全程驻守,现场办公,离开施工现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承担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擅自更换,确须调整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撤换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其他项目部主要成员,承包人应承担壹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以上罚款从当期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止。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证书签发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予以修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承包人拒绝赔偿或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合同价款的10%,期限: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2)履约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结算违约赔偿(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出具甲方提供的《验收书》,如未提供,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时提供)。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时提供)。发生紧急情况,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而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向发包人汇报的同时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如下(包含但不限于):(1)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2)审查技术规范(规定)或设计的变更,经发包人同意后批准实施;(3)审核索赔额与现场签证,并上报发包人;(4)本工程中所有涉及改变技术类、经济类的文件。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无偿提供生活及办公用水和用电。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内涉及费用变化的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无效。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合格。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2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批准,工程的任何部位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或基础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在接到承包人通知24小时后没有批复,承包人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或基础。剥露和开口: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随时发出的指示,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剥露或开口,并负责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若这部分工程已按17.2条的要求覆盖,而剥露后查明其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则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应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在剥露或开口的恢复和修复等方面的费用,并将其数额追加到合同价格上,所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属承包人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影响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3.符合徐州市安全文明工地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含在投标报价内。4.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10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在施工整个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监控装置,或加防护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工地附近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的安全均应采取防范措施。6.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7.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管。如发包人或监理发现承包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设施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500/次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整改,发包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8.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其他事项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提交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①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②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振动、噪声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⑤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还。⑥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⑦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符合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城管发【2018】55号文、《关于印发徐州市房屋建筑、地铁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城管办发〔2018]9号)、《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9〕95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符合严格按《徐建价2018年1号》文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费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24号文执行计取。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结算不再增加此项费用。⑧按照《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确需拆除和闲置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开挖后的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并且覆盖运输,如因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运输不当,造成工地周边扬尘及其他给发包人带来不利影响的事件,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⑨因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等情况未到达标准,而导致甲方被处罚,甲方将处罚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⑩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承包人须定期上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名单、人数、籍贯等。如有人员调整,必须及时通知发包人。⑪施工人员不准居住在在建建筑物内。每发现一次按3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⑫承包人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承担责任。⑬施工期间不准破坏施工现场以外的植被。⑭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视安全事故等级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小,每次承担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⑮承包人应负责为其雇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若因卫生、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视安全事故等级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小,要求其承担10000~50000的违约金。⑯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场地清洁卫生,设置冲洗平台,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外道路上“抛、洒、滴、漏”。⑰承包人搭设临时设施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⑱对施工场地内的已完工程、在建工程、管沟、管网等进行保护。⑲施工期间必须挂牌上岗并统一着装。⑳禁止乱堆乱放材料与机械设备。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价款中已含,与合同价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方案);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③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④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⑤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⑧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月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应于3日内返回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如需修改时,应于当日发回承包人修改,承包人须于次日报送修改稿。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来弥补该延误,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另行协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另行协商。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工程无甲供材,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其采购、运输、验收、检验、保管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按合格质量要求采购(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对存在缺陷而承包人未能检测出问题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并应承担因此设备材料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①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样品不得另行收取费用。②承包人在采购材料、设备前须提供与施工图纸及发包方要求的规格相符的样品至少1份,样品应在订购制造此样品材料的28日历天前呈报。有关此样品的材料及加工步骤在被工程师或发包人核准之前均不允许使用。每份样品都应有标签并附有相应的说明书(性能介绍、出厂报告、合格证明)及在工程中的使用位置等,标签上应留有空间让工程师或发包人写上意见及盖用核准章。③如样品有不同的款式及颜色时,承包人应提供足够多的样品以供选择。样品审核通过后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样品采购与施工,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的样品,除非发包人在需求上有所改变,承包人需再依上法报交样品审核,有关经费由承包人负担。所有材料及设备应与样品相符,承包人应提供适合尺寸的样品作为方便对照之用。④所有样品均为发包人所有,被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准通过的样品应由监理方、工程师、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予以封存成为日后用于对照的标准,承包人需在工地办公区选择一间有锁的样品室给监理人,以保存一份样品以便施工中对照。⑤承包人投标报价时自行去现场踏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除法律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内容外,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和使用施工设备的费用。8.1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8.10.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按合格质量要求采购(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对存在缺陷而承包人未能检测出问题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并应承担因此设备材料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失。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必须设立独立的试验室,配备合格的实验检测设备、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对进场材料及施工工序进行自检;承包人委托的试验单位不得与发包人进行平行检测或抽检的试验单位重复,其资质资料在签订合同前报发包人审核;自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施工材料、施工工序自检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施工材料、施工工序自检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及按照监理人指示进行试验并承担检测费用。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减)工程和工程量清单漏项外,其余均不作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减)工程和工程量清单漏项均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尺寸等,标注要清晰。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与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相比的浮动比率后作为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以上变更的确认,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②由于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经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③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减少或工程量减少,经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但低于工程预算综合单价15%以上的按工程预算综合单价的85%调整。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④以上①、②条以外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没有类似单价的,按照双方比价采购或者由招标人经招标确定价格。⑤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承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时,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协商。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发包人要求。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发包人要求。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人工费及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本项目工期较短结算时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均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超过10%和跌幅超过5%,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材料价格调整费用仅计取材料差价及其税金,不再计取其他相关费用。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1.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1.3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以2023年第8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为准,信息价没有标明的材料价格以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本工程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②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是技术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及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承包人建设标准高于发包人要求标准时引起多投入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增补.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给予调整的情形外的其他一切风险。③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未按节点支付工程款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④承包人建设标准高于发包人要求标准时引起多投入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增补。⑤地方关系、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投标人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⑥投标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时自行采取措施保护项目周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等,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⑦投标人勘查现场后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①、投标人保正有序、和谐施工,力保不发生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②、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临设搭设转移等措施项目费用。③、保护已有建筑、管网、线路等措施,破除隔墙并清运。④、制定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必须符合我市“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城管局徐管发【2018】55号”关于扬尘管控的相关规定要求。⑤、现场已完成部分围挡;场地覆盖防尘网;基坑支护设计;部分地面硬化、大门、冲洗设备等临设。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上是投标人必须考虑的费用,但不限于此,招标人在措施费用中为投标人综合考虑了以上费用,投标人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⑧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约定给予调整的情形外的其他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综合单价应考虑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范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约定如下:①本项目工期较短结算时材料费不予调整。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③本项目工期较短结算时人工费不予调整。④当实际施工中存在取消或未施工的工程内容,其费用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⑤发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对应的费用,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转为进度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6〕154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函价〔2021〕0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完工后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3)工程价款根据监理工程师、审计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审核结果计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①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六十(60%),即¥,大写:人民币。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经必要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双方认可的结算价的百分之百(100%),即¥,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①在双方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资料报发包人,经必要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价完成后,发包人上级部门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30日内支付至双方认可的结算价的百分之百(100%),即¥,大写:人民币。其他约定:发包人支付款项前承包人应开具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方可支付。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各项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遵循发包人工程付款程序,无息。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以监理通知为准。(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以监理通知为准。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供完整的结算书,否则按日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要求外,还应包括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移交单、工程竣工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工程结算书(含现场签证)、接收甲供材料数量一览表并附相关凭证(含供货单位、甲方、乙方、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投标书及其附件和其它报财政评审需要的资料,一式两份。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56天内,并遵循发包人付款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56天内,并遵循发包人付款程序。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具体期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资料、手续齐备并移交发包人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承包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影响办理施工许可证;②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期开工;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工;④拒绝或不遵照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更换或拆除有缺陷的工程,不合适的材料或物资的书面通知;或执行(整改)不力的。⑤中标后被发现有出卖资质、非法挂靠行为的中标人(承包人)。⑥其他执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策调整,取消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投保并承担投保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争议解决18.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执行通用条款。18.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8.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侵权等原因)引发的诉讼,承包人除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发包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21.补充条款21.1本工程是发包人重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程中标后招标方会组织中标方签署承诺书,依据发包人工程相关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方进行考核。21.2本工程的下浮比率为(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工程结算时需下浮的部分按此比率下浮。21.3为防止工程结算高估冒算,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含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5%给予处罚。21.4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现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21.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工期延误而产生的赔付费用。21.6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21.7本工程材料与设备的材料试验费等由承包人在管理费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进场材料抽检由承包人负责,投标时自行考虑在报价内,发包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21.8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监理)的合理指令,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且执行指令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承包人拒绝支付,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因发包人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21.9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如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按程序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属工人,同时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生农民工群访事件的(5人以上),每次罚款5万元。21.10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每次5000元;21.11甲乙双方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其他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廉洁管理条款: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此规定除按有关法律规定送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准扣减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款竣工结算后被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将是无时限的。(a)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5,000元/次。(b)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50,000元/次。(c)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标段总造价的5%/次。9、承诺书致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10、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11、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沂市墨河街道办事处的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建筑业。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企业规模类型徐州工信Q.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④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1-HCBY-C2023-0007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5万元)备注:非政府采购项目收费标准,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自行商议。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磋商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价格双方可协商确定。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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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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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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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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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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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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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2日
复 核 时 间:
2023年10月22日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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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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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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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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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暂估价
1
040101001001
挖一般土方
挖一般土方
1、三类土
2、利用原有河道两侧土方
3、开挖回填
1、三类土
2、利用原有河道两侧土方
3、开挖回填
m3
42875.32
2
040101005001
挖淤泥、流砂
挖淤泥、流砂
1、挖掘深度:1m以内
2、运距:3km以内
1、挖掘深度:1m以内
2、运距:3km以内
m3
3210
3
040103001001
回填方
回填方
1、外购土方回填
2、购土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取土场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等费用
1、外购土方回填
2、购土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取土场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等费用
m3
50692.66
4
040103002001
土方短转
土方短转
1、土方短转
2、1km以内
3、工程量为暂估,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1、土方短转
2、1km以内
3、工程量为暂估,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m3
16000
5
011706002001
排水、降水
排水、降水
1、污水泵
2、规格型号自行考虑
1、污水泵
2、规格型号自行考虑
项
1
6
040103001002
围堰
围堰
1、筑土围堰
1、筑土围堰
m3
450
分部分项合计
分部分项合计
分部分项合计
分部分项合计
1
04110600100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台·次
1
单价措施合计
单价措施合计
单价措施合计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标段:
标段:
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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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共2页
第1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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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费率(%)
金额(元)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备注
1
041109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基本费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1.500
1.2
增加费
增加费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0
0.420
2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
夜间施工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3
041109003001
二次搬运
二次搬运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4
041109004001
冬雨季施工
冬雨季施工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41109005001
行车、行人干扰
行车、行人干扰
行车、行人干扰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6
041109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41109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8
041109008001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工程名称:新沂市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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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 共2页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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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费率(%)
金额(元)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备注
9
041109009001
赶工措施
赶工措施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041109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工程按质论价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1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1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1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2
041109091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13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13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14
041109016001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墩干渠土方填埋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