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抓力锚招标公告(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



项目编号:
0722-237FJ1133YPF-10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AC-14大抓力锚(二次)招标公告

受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拟组织对AC-14大抓力锚(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AC-14大抓力锚(二次)
2.项目编号:0722-237FJ1133YPF-10
3.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交付时间

AC-14大抓力锚
2只
8.4600 万元
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3年。
交付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4600 万元人民币,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4.1.3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4 投标人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证明为准,无需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以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开始之日起算之前3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军内单位等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6 投标人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及设施设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7 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1.8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对应网站的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1.9 投标人需满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自助服务平台成功注册(以提供的承诺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
4.1.10不得为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4.1.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要求
4.3.1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的,须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为准);
4.3.2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CCS船检证的证明材料。
4.3.3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产品或同类产品相关的实船业绩。
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售时间:2024年1月10日起到2024年1月17日止,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发售方式:线上报名登记,线上审核发售。
6.3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层
6.4发售联系人:王女士010-64291720-8132 13391767283
6.5报名方式如下:
(1)网上注册并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售卖系统(链接登录地址:https://bs.cfet.com.cn/)进行操作(免费注册)。
(2)查询项目:在系统【标书军品】功能中通过“项目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3)填写完【购买登记】后,在【资质上传】中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材料以一个PDF文档形式上传,文档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用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发票)。
(5)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参考帮助中心菜单操作手册。
6.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购买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保密承诺书;
(4)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若已办理质量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两证合一”,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及副本,可不提供此证。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备注:若相关证书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上述第(4)条相关证书若为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装备承制资格证书不可直接上传扫描件。请将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单位名称、证书有效期等关键资质审核信息编辑成文字版的证书有效承诺函。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6层开标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永波 井海旭 李学文
电 话:13611370925
邮 箱:shenyongbo@cfet.com.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doc

附件1:保密承诺书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四、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咨询。我公司愿承担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抓力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