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外围配套工程 外排水及外接电缆工程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 2.1.2招标内容: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排水(300的波纹管32米,250的波纹管26米,污水检查井一个,井径700,深度2米。雨水检查井两个,600×600,深1.5米)及外接电缆(YJV22-4×95的铜芯电缆线,70米,电缆井及井盖两座,PVC110的线管50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3最高限价:4万元。 2.1.4工期:7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5质量标准: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3.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01月17日14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相关平台自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1月1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接镇人民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投标人需考虑交通拥堵等情况,请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保证金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合同后退回(无息)。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网上发布。 9.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99525934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鑫乾国际广场B幢西单元201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0629093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1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共肆份,投标文件分三个密封袋密封提交。第一个密封袋为资格审查材料(一正叁副);第二个密封袋为商务标(一正叁副);第三个密封袋为投标保证金(现金密封袋中)。并在封袋标明“ 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正副本均为红色鲜章)。 12、评标开标顺序 开标顺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024年1月
附件:
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docx
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2024.01.09.doc
清单.rar
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2.1.2招标内容: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排水(300的波纹管32米,250的波纹管26米,污水检查井一个,井径700,深度2米。雨水检查井两个,600×600,深1.5米)及外接电缆(YJV22-4×95的铜芯电缆线,70米,电缆井及井盖两座,PVC110的线管50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2.1.3最高限价:4万元。2.1.4工期:7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1.5质量标准: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3.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7日14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相关平台自行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14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接镇人民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投标人需考虑交通拥堵等情况,请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保证金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合同后退回(无息)。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网上发布。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10、招标项目联系事项招标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995259343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鑫乾国际广场B幢西单元2012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706290939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1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共肆份,投标文件分三个密封袋密封提交。第一个密封袋为资格审查材料(一正叁副);第二个密封袋为商务标(一正叁副);第三个密封袋为投标保证金(现金密封袋中)。并在封袋标明“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正副本均为红色鲜章)。12、评标开标顺序开标顺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2024年1月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ZWJ20240109004招标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月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总则10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45开标156评标157合同授予168纪律和监督179解释权18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19一、评标办法19二、评标程序19三、审查标准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48第六章工程量清单4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01.招标公告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2.1.2招标内容: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排水(300的波纹管32米,250的波纹管26米,污水检查井一个,井径700,深度2米。雨水检查井两个,600×600,深1.5米)及外接电缆(YJV22-4×95的铜芯电缆线,70米,电缆井及井盖两座,PVC110的线管50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2.1.3最高限价:4万元。2.1.4工期:7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1.5质量标准: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3.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7日14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相关平台自行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14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接镇人民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投标人需考虑交通拥堵等情况,请务必提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带至开标现场,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保证金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合同后退回(无息)。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市通州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网上发布。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10、招标项目联系事项招标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995259343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鑫乾国际广场B幢西单元2012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706290939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1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共肆份,投标文件分三个密封袋密封提交。第一个密封袋为资格审查材料(一正叁副);第二个密封袋为商务标(一正叁副);第三个密封袋为投标保证金(现金密封袋中)。并在封袋标明“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正副本均为红色鲜章)。12、评标开标顺序开标顺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995259343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鑫乾国际广场B幢西单元2012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706290939E-mail:751295127@qq.com1.1.4招标项目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1.1.5建设地点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1.2.1资金来源村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90%,审计后满一年付清余款10%。如果审计完成时间超过质保期,以审计完成时间结算工程款。付款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政府审计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的,由发包人提交审计机关,竣工结算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审计。承包单位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发包人的财务规定,并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1.3.1招标范围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排水(300的波纹管32米,250的波纹管26米,污水检查井一个,井径700,深度2米。雨水检查井两个,600×600,深1.5米)及外接电缆(YJV22-4×95的铜芯电缆线,70米,电缆井及井盖两座,PVC110的线管50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1.3.2工期7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1.3.3质量要求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偏 离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2.4最高限价人民币4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商务标: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 日历天 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0元整。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合同后退回(无息)。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 □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14时00 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接镇人民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4.2.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400元收取,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统筹考虑,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五接镇人民政府北侧楼2楼204室。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书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5.2.1开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商务标开标前提出;(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书面提出。异议受理的机构:五接镇人民政府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的机构:通州区五接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情况:本工程现场条件较复杂,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2)施工用水、电:临时供水、电、变配电费用及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场内外道路:临时道路由投标单位现场考察,中标后由承包人自行处理。(4)其他(如有):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当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5)请投标单位开标前务必考虑现场,招标如同现场条件有出入,请开标前以单位名义书面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现场条件。(6)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施工期间的正常排水、排涝、戽水、导流措施、手续等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后列入投标报价。(2)本工程涉及的群众问题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临时交通维护、零星建筑物拆除及补偿、土地压废赔偿、垃圾清理、清杂及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由招标人承担拆迁以外的其他所有前期问题(含零星建筑物拆除及补偿)的补偿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3)因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土地的或向其他单位租用土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计算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中标单位在利用现有排水系统时,必须采用经审查合格的且有效的过滤措施,泥浆等施工杂质、废水不允许进入河道、现有排水系统,费用列入报价。如因措施不到位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5)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保护现有道路、建筑物、结构物、附近房屋、围墙等成品,相关工程措施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施工过程中同时应做好临近建筑物、结构物的监测工作,相关监测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6)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运输条件、进退场条件、储存空间、装卸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体现在施工方案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本工程不允许)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建设标准(6)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书面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限价2.4.1详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2投标报价3.2.1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开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开标过程中,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单位应承诺其投标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招标人对该材料将不予认可。3.6.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4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准备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1.2投标人必须准备:投标文件分三个密封袋密封提交。第一个密封袋为资格审查材料(一正叁副);第二个密封袋为商务标(一正叁副),第三个密封袋为投标保证金(现金密封袋中),并在封袋标明“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正副本均为红色鲜章)。4.1.3投标文件的封袋标明“资格审查”、“商务标”、“投标保证金”,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4.1.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需加盖红章,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5未按本章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向招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相关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办法本次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资格后审通过且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之后评审。二、评标程序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三、审查标准1.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后审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只有资格条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阶段评审。1.资格评审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自然人无需提供)1.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检查有效性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无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检查有效性。4备注: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后审材料虚假,则资格后审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②上述(1)~(3)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③上述(1)~(3)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后审不通过。④如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后审不通过。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四、商务标评审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投标有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时出现两个或多个中标候选人,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结束后,按规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围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通州区五接镇老木厂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村自筹。5.合同:固定总价合同。6.工程内容:老木厂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外排水(300的波纹管32米,250的波纹管26米,污水检查井一个,井径700,深度2米。雨水检查井两个,600×600,深1.5米)及外接电缆(YJV22-4×95的铜芯电缆线,70米,电缆井及井盖两座,PVC110的线管50米)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7.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说明、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7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支付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90%,审计后满一年付清余款10%。如果审计完成时间超过质保期,以审计完成时间结算工程款。付款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政府审计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的,由发包人提交审计机关,竣工结算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审计。承包单位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发包人的财务规定,并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原则上采用,具体以合同文本为准)。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履约保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0%,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30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单位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退还。七、本合同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结算,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责任,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在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三、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四、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的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内容的签证单、联系函、技术核定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发包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5)投标书及其附件;(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每周四下午5点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签证预算)、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认质认价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该分项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日前15天提交;其它文件如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编制、提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同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准备现场图纸。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①承包人已对施工场地现场勘察,由发包人按现状交付承包人施工,且施工场地平整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②承包人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因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中,且因此发生的延误工期不予顺延。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的用地红线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均由承包人完成,费用已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计价方法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均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约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均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约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但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应由发包人盖章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现状提交;(2)临时供电(高、低压)、供水由承包人负责解决,且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向发包人提供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其它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计价方法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如承包人不按约定送交竣工资料,发包人即有权没收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部分规模较小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有市政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的接受证明)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在本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活动板房的建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场安全施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应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3、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临时用电(高、低压)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红线范围内开标前,原地面以上红线范围内的垃圾、杂土及道路结构层拆除及清运由承包人负责弃运,已拆除及未拆除建筑物的遗留物(包括地面以上及地下基础)、未拆除的场地、地坪、道路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及弃运,数量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计算,并已在土石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6、承包人已仔细勘察并充分考虑施工范围内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未拆迁位置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杂土清运的工程量,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绿化用土由甲方就近提供土源,乙方负责取运;部分苗木(详见工程清单)甲供,乙方负责移栽,甲方提供苗木详见苗木清单与实地现场。8、道路施工围档必须采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档,高度不低于2.5m,标有相关施工标识并严格按城建、城管部门要求执行。9、临时照明由承包人实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10、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按照通州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人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11、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或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和协调,作出有利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议或结论,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12、承包人委派至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均应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考核,具体的考核办法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相应的考核结果作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出勤不少于6天,每月由监理人负责检查考核,并报发包人;每月项目经理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每次罚款4000元。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并汇报工程情况,工程竣工前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不参加例会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三次以上按城建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第一次罚款贰仟元,第二次罚款肆仟元,第三次除罚款捌仟元外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索由此造成各项损失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连续五天或一个月内累计十五天无故不在现场,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本工程完工前,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依约退出施工现场。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依约退出施工现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达两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而发包人不予认可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现场的,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路灯、交通安全设施分部分项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以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凡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及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的内容。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达到市级标化工地要求。若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件,发包人、监理可进行违章处罚,初次违章每项、每(人)次处罚500元,累次加倍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遭受的损失,一切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统一管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事项。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文明施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中所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意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2.4条的约定,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对此并不影响承包人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如若发生安全事故,不能据此推断是发包人的责任。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按通用条款;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的;③发生合同约定任一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得到监理机构签认,并报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顺延;承包人未按通用条款时间要求提出报告的,视为该顺延的情形没有发生,不予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迟一天,按肆仟元/天承担违约金,超过10天的,除没收工期履约保证金外,超过部分按合同价款每天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发包人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不配合或不能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每天按以上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有权部门发布并认定属于异常恶劣气候的;(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承包人已自行考虑,且已计入合同价款中。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如发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按本工程需要和规范要求办理。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同上。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同上。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除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外,施工中的一切费用均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周。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周四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完成工程量价款汇总(一式四份)交监理机构。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约定的形象进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已完成约定进度的证明,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在完成约定进度后7日内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承担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4、双方约定的本工程进度款、结算价款的支付:①若合同价<贰万元人民币,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②若合同价≥贰万元人民币,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的100%。付款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政府审计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的,由发包人提交审计机关,竣工结算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审计。承包单位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发包人的财务规定,并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按通用条款外,承包人赔偿未按时移交工程给发包人产生的其他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已含在双方约定的计价中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已含在双方约定的计价中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资料由承包人在竣工资料通过档案馆验收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发包人不分次接受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结算资料,造成竣工结算迟延支付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六个月内审计完成,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计并及时给于修正和确认,承包人不配合、不及时修正、不及时确认的,发包人有权相应顺延审计期;竣工结算的审计单位为发包人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专用合同条款12.4.6款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约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2个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2倍计算的利息作为承担的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部分工程量,承包人对此不提出索赔。(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因此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因此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顺延工期。(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本合同16.2.2条及其它条款的约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解除合同且要求承包人清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或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未能一次性验收认定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为止,因此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严重质量事故,视情况由承包人承担1—3万元的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向发包人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采取措施清除不良影响。(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于工程]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重新运回或采购并承担所有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按壹万元/次罚款。(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按7.5条约定。(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两次通知未到场处置或维修,由发包人另行派人维修,按发生维修费用的三倍从保修金中扣除。(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未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且在工程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赶不上进度计划的,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7天以上不能复工的,或经工程师通知复工而承包人拒绝复工达7天以上的,或承包人擅自停工5天以上的,以及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均有权认为承包人的行为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不予结算和支付,且发包人有权另行落实施工单位继续施工,而无需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固定,承包人自行撤场。(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应按时按规定自行组织发放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发放,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先行垫付,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利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承包人无应付工程款的,如发包人先行垫付的,承包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发包人的利息损失和其它所有损失。②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由此而造成发包人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执行费,公告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要做到减少噪音及环境污染,文明施工达标,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起罚款4000元。④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直接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A:施工期间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到位的;B:隐蔽部位不经验收通过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C:不论以何种形式被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D:不按施工图及设计规范的要求,擅自施工的;E:没有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和里程碑节点考核办法的;F: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不到位。⑤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人须按规定修复或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任何一方依约依法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7日内清场完毕,承包人不及时清场的,按每天贰万元计算违约金,在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已完工程量价款中直接扣除。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已完工程量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已签认的《已完工程量报表》确定并按其80%计价结算,承包人放弃任何损失赔偿。其它条款对合同解除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计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各自办理。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工程质量按图纸和清单要求验收合格。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设计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做人身安全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担。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按规定认真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实现完工无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6.隐蔽工程出现变更,承包人未向甲方报告自行隐蔽,检查时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7.乙方如需对施工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并在有关文件规定许可范围内才能进行。8.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委托一名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审计确认的结算价的10%,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3)承包人实施工程质量保修须遵守有关规定。(4)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履行保修责任引起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保修费用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三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全称):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整洁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有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本工程设合同价款1%的比例安全履约保证金。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凳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没收安全履约保证金并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保留对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完善的权利。附件3:廉政协议发包人(全称):五接镇老木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包人(全称):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共同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项目名称及地址)工程自愿签订廉政协议:一、遵守《通州区建设工程廉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管理人员赠送各种贵重物品、礼金礼券和回扣、好处费等。如有违反,将移送有关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贿赂甲方管理人员,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四、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索贿,经检举被核实查证的,给予检举人奖励,奖金由甲方承担。五、乙方在承建工程中,若违反廉政协议,甲方可拒绝乙方以后参加的由甲方实施的政府项目的建设,直至取消乙方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六、此协议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七、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注: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资格审查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一、资格申请书致:(招标人)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项目的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编制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现向贵单位提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便贵单位对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另:本人以(申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单位此次参加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申请投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申请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授权代理人(如果有)(签字或印鉴):申请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注: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日期:年月日四、申请文件附表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公司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件: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帐号(请附有关批件的复印件):9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10主营范围1. 2. 3. 4.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填写此表。2.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自然人无需提供。五、自然人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工程(商务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1.投标函致:(招标人全称)(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后,愿以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三)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标准。(四)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的10%(不计息)。(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做到:不违法分包、转包,并按照我方投标文件中拟派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否则原接受合同违约索赔和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的处理。(八)在使用农民工方面,我单位保证做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资所造成的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负全责,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合法处置。(九)我单位充分理解本项目实施时间的实际情况,确认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不影响我单位正常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围配套工程 外排水及外接电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