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招标公告(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2024)
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二次)招标公告
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二次)(AGFCJSHGZHD240111101098)招标人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二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23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石亮
联系人:
寇博
电话:
13591589058
电话:
0412-6736615
2024年01月1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材购销合同.docx
电缆招标方案.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合谊地产鞍山住宿中心地块项目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ANSTEELREALESTATECONSTRUCTIONCO.,LTD产品购销合同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买受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志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941265393L乙方(出卖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乙甲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交(提)货时间和质量标准1、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交(提)货时间序号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不含税)交(提)货时间1见附表2345678910合计:(不含税大写):(不含税小写):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乙甲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及运费:乙方负担4、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5、货物的进场,按下列第(2)项执行。(1)有明确的进场时间要求A.XXX货物进场时间:B.XXX货物进场时间:C.……(2)按甲方项目计划确定进场时间按第(2)种方式执行的,甲方应在计划进场时间开始日之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期进场,逾期视为乙方违约。本条款中第(1)、(2)种方式可以同时约定,在甲方通知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甲方通知为准。三、产品货款的支付:1、付款方式:按下列第(1)项执行。(1)网银转账(2)银行承兑(3)实物资产(4)其他1.1银行承兑:1.2实物资产:1.3其他:2、付款条件:按实际使用量结算,验收合格后挂账,当月挂账,次月付款,无质保金。3、乙方开具发票类型,按下列第(1)项执行。(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3)收款收据四、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五、验收方法及标准1、验收时间:货物每次进场批次2、验收手段:现场实测实量。3、验收标准:国家及辽宁省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4、由项目部负责验收并对检验结果负责。5、乙方应在货物进场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自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履行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七、甲方的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或拒绝接货部分1%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日期予以顺延。3、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八、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付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双方补签书面协议;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返修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能返修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10天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同意或未书面答复的,视为未获得甲方认可。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0%。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费用。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原因而发生的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前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按数补齐货物,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双方据实结算货款,并由乙方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7、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不及时或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8、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从结算价款中直接扣减相应的违约金。九、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乙甲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十、合同的中止、终止及解除合同的中止(1)乙方的供货量达到合同额的95%时,乙方有提示甲方注意的义务,甲方在接到乙方告知并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本合同即时中止,而后在得到甲方明确通知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及时行使告知义务,在超过合同额95%并在未收到甲方继续供货的通知后继续供货的,甲方有权就超过合同额的部分暂停付款,并就该部分不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超出合同额的货物的付款,待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合同的终止(1)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即刻终止。(2)附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合同,且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即刻终止。合同的解除(1)合同签订后,经乙甲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2)乙方未按照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按期交货,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并直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3)合同签订后,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拒不送货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第7.3条约定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外,还应额外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另行购买货物所发生的误工、窝工及其他损失。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本合同税率为:3%(按国家政策执行)最终价款以买受人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双方均承诺合同签订人已获得了本企业必要的授权,拥有签订合同的权限。十三、收款信息及开票信息甲方(买受人):名称: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10300941265393L地址、电话: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23号6332590开户行及账号:建行鞍山鞍钢支行21001630504050007700乙方(出卖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上收款信息及开票信息已经各方核对确认,任何一方变更相关信息,应至少提前10日告知对方,如若因变更一方告知不及时导致变更一方权利无法实现的,责任后果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十四、通知与送达1、甲方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23号收件人:联系方式:2、乙方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送达地址、收件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未及时通知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十五、附则1、本合同自乙甲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四份。以下无正文,为签字栏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出卖人(盖章):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鞍山市立山区光明街23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买受人(盖章):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廉洁协议书甲方: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能力,确保企业业务活动的规范和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甲乙议签订此廉洁协议书,共同监督执行。第一条保证在物资采购、工程发包、服务外委等业务活动中不雇用对方的业内人员及亲属为其代理业务。第二条保证不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给予或索要回扣、佣金等;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质等。保证不为对方业务人员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与对方业务人员的婚丧嫁娶等个人家庭活动。保证不为对方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以及处理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类费用。第五条保证严格遵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鞍钢集团公司和房产集团公司招投标等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第六条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按照鞍钢集团公司《关于对贿赂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作人员的单位个人的处理规定》(钢政发[2007]32号)的文件精神进行处理,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次违约行为,违约方要向对方支付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贿赂对方业务人员的,取消违约方合格供方资格,解除与其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终止业务往来。第七条以上协议条款由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违约行为的认定以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结论为准。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廉洁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采购方案一、编制采购方案依据1.采购项目名称、类别:合谊鞍山住宿中心项目电缆2.采购编号:3.计划来源:自筹4.项目说明、用途:用于主体结构5.使用单位及部位: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电梯电源二、采购方式1.采取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邀请的供应商(如有):无三、公开招标竞价要求1.资质审查要求明确公开招标竞价项目投标方资质文件审查方式,即采取资格后审。2.报价要求投标单价包括:单价含运费,装卸费,材料费等费用,不含税金等。(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13%)3.商务要求(1)公开招标竞价项目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无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签订合同后材料进场,按要求陆续送货。送货地点:鞍山合谊住宿中心项目施工现场(4)付款条件待建设单位回款后,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六个月内付至80%,剩余20%待建设单位决算后一次性付清。(5)其他条件4.技术标准和要求(1)产品检查和验收:中标方应无偿向招标人提供国家要求的产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产品进场后,招标方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招标方有权暂停供货和退货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中标方,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其它要求:中标方保证提供的所有票据、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赔偿招标方的相关损失。(3)具体内容:材料未进入现场之前,要有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运输时应妥善捆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装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4)施工单位项目部在交货现场验收,收货方现场实测实量。并进行随机抽验,供方负责提供材出场检验证明及相关检验手续。5.验收标准和方法(1)产品验收标准:复试合格(2)产品验收方法:现场抽样四、明确价格控制方式1.标底价2.不含税:13%五、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六、中标/成交原则合理低价中标,保供一家。七、其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无效。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0日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交货期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C00061,WDZN-,鞍山住2024-鞍钢房1电线,国标720.0m无73,BYJ16,宿中心12-31产C14214,WDZ-,鞍山住2024-鞍钢房2电线,国标100.0m无60,BYJ16,宿中心12-31产WDZ-C00045,鞍山住2024-鞍钢房3电缆,YJY5*1,国标100.0m无52,宿中心12-31产0C14214,WDZ-,鞍山住2024-鞍钢房4电线,国标100.0m无60,BYJ10,宿中心12-31产BBTRZ-C00064,鞍山住2024-鞍钢房5电缆,0.6/1K,国标2710.0m无67,宿中心12-31产V5*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