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装饰装修改造招标公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2024)
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官网(https://fsyy.sxyyc.net/)上下载(注因网站容量有限,本项目图纸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谈判文件期限:
1.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 日。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即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 日下午17:00时前将询价名函发送至指定的邮箱(详见询价报名函)。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高笋塘院区科教楼六楼职工活动室
六、评审信息
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
评审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高笋塘院区科教楼六楼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吴薇
电 话:(023)58601067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27号
(二)采购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58212208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27号
七、附件
公卫楼
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谈判采购文件
附件【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已下载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2024H02谈判项目名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采购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7-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7-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对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1.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公卫楼A幢装饰装修改造项目841368.39150001 1.2.二、资金来源自筹,项目预算84.35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官网(https://fsyy.sxyyc.net/index.htm)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注因网站容量有限,本项目图纸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即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将谈判报名函发送至指定的邮箱(详见竞争性谈判报名函)。(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谈判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高笋塘院区科教楼六楼示教室(万州区关门石38号)。(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8:30(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八)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50001303600050214522开户行:建行万州分行营业部户名: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办理保证金咨询电话:023-58601067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官网(https://fsyy.sxyyc.net/index.ht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八、履约保担金额: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订立前,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采购人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期限自担保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采用现金担保方式的,完成竣工验收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8.九、低价风险担保金:投标人提供低风险担保的情形:低于最高限价85%时。投标人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一)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二)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三)低价风险金提交时间: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应当将低价风险担保送达至采购人。1.9.十、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58212208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2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吴薇电话:023-58601067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27号竞争性谈判报名函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招投标办公室:本单位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单位项目号为,项目名称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本单位具体情况如下: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地址纳税人识别号谈判(授权)代表人手机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传真)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将本竞争性谈判报名函以彩色扫描件的形式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发送到454984161@qq.com的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供应商法人(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1.10.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1.一、基本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合同中约定;2.由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供应商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为止,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12.二、人员、资质要求1.供应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施工经验与管理能力;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备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3.三、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2.1.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二)实施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关门石38号。2.2.二、报价要求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3.最高投标总价与最高投标单价见招标工程量清单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5.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谈判文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将会作无效处理。6.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最高限价,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将会作为无效处理。三、付款方式(一)结算原则本谈判项目结算原则:Σ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Σ措施项目结算价+Σ其他项目结算价±Σ价格调整(如有)±Σ变更、索赔与现场签证结算价±Σ罚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Σ规费+Σ税金。(二)付款方式1.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约定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结算资料。2.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经双方确定无误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审减金额超5%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第三方审计费。4.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1.本谈判项目质量保证期限为1年,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价的3%,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2.供应商应固定提供质量保修服务的人员并及时提供联系电话,收到采购人的保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达到保修地点,最长不超过48小时到达保修地点。2.3.五、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谈判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2.5.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六)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6.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将以现场抽签确定最后成交供应商。(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7.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的;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的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或单价的;7.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11.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2.供应商未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报名的。1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0.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11.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2.12.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名代表参与谈判,且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2.1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立即将成交候选人名单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2.14.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官网(https://fsyy.sxyyc.net/index.ht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2.16.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2.17.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28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2.1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直接引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准标准文件》(全流程电子标2020年版)2.1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2.20.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官网(https://fsyy.sxyyc.net/index.htm)下载2.2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饰装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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