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2024)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经贸科技中心)竞争性磋商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9712024CCS00002项目名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万元最高限价:89.07万元采购需求: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查工作,直至通过审查,取得批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服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备注:未按规定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对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提交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报价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报价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
潜在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
磋商
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
6、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地 址:五台山台怀镇小车沟村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835050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联系方式:0350-853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连清、贾永利电 话:0350-8533877附件信息:
2024.1.12--最终版用地报批--磋商文件.doc493.8K
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1.1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712024CCS000021.2---------------------------------------------------------------------------采购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联系电话:0350-8533877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2.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6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1第五章合同草案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七章相关附件60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712024CCS00002项目名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0万元最高限价:89.07万元采购需求: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查工作,直至通过审查,取得批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服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2.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备注:未按规定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对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2.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政采云客户端提交3.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5.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2.7.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8.2、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2.9.3、报价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报价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10.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11.5、潜在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12.6、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2.1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14.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地址:五台山台怀镇小车沟村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38350504692.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联系方式:0350-85338772.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连清、贾永利电话:0350-85338772.1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2代理机构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4项目编号 1409712024CCS0000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150万元;最高限价:89.07万元;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þ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9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六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第六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第六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第六章)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格式见第六章)7.特殊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8.其他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11.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供应商企业简况;6.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近三年同类业绩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8.本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相关附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13项目其他要求1. ¨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 ¨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14现场考察þ否 ¨是14答疑会þ否 ¨是15电子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加密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在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章:2.因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规范等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如代理已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为模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会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递交:1.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使用供应商的企业 CA 进行加密;2.加密版响应文件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线上传递交;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予以拒收。4.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抗力因素《如网络拥堵、断电等原因导致无法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评标时以电子标书为准,因此在制作电子标书的时候,需要反复核对单位名称、响应报价等相关信息、电子开标流程;备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报价将被否决。2)成交后,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对其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进行补充,成交人需满足采购人要求。成交人补充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于报价时递交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17电子开标流程开标解密及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之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解密共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2.供应商必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企业 CA 解密,使用其他 CA会导致解密失败。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电话 95763。18响应文件报价方式报价次数:二轮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900元;递交账户: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和平街分理处账 号:140501688408000003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①银行保函(银行直接出具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②担保保函(是指经过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③保险保函④转账(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网页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 3.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4.其他要求:备注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按递交方式退还。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磋商保证金。20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þ否2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需要踏勘。2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23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查工作,直至通过审查,取得批复。2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忻州市忻府区交通小区六号楼四单元二零一室24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5投标人现场出席þ不要求,可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投标 ¨要求26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þ要求 ¨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27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7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协商计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进口产品(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实行优先采购。详情参见财库〔2005〕366号文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正版软件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中 小企 业(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有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磋商供应商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代理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监 狱企 业(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福 利企 业(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16.22.16.32.16.42.16.52.16.62.16.72.16.8.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电子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通知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利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40501688408000003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和平街分理处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11.3供应商应在“二轮报价”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1.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4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完成递交(上传),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议,供应商应线上准时参加,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7.2供应商响应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17.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17.4开标记录表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期限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说明原因。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0.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0.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二次)最终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应随时做好报价准备,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成交服务费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协商计取。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4质疑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且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入“项目质疑管理”在线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受质疑答复结果。35.投诉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35.2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5.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违约处罚36.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45678.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8.17.一、响应文件初审8.18.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第七章 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编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特殊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8其他声明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1磋商保证金及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一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商务条款响应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5响应文件的报价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5响应文件的报价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5响应文件的报价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6服务方案不存在可选择响应方案的情形。7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8其他未发现属于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A.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C.参与同一包段的不同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相互控股关系;D.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3)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通知,大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小型、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产品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注意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产品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产品标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五、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20分) (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0分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30分) (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1.投标人业绩(20分)投标截止日期近三年类似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或任务书关键页复印件为准,至少包括首页、含有项目名称和金额的页面以及签章页。每提供一个在招标活动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4分,最高得20分。20分2.项目人员配备(10分)(1)项目组成员基础要求:派驻至少4名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满足要求得4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成员每增配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人员加2分,本项最高加6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能重复计分;②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近一年内任一次社保缴纳(养老或医疗)证明,本项满分10分。10分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50分)(由评审小组成员各自独立评审,得分为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分值1.总体实施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认知及重难点分析;②项目组织分工及保障方案;③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及进度计划;④项目技术方案及措施;注: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存在对项目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12分2.服务进度及控制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进度和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安排进度和进度控制措施;②进度控制的人员和服务期保障措施;③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注: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进度和措施存在对项目的方案内容不明确或交叉混乱、方案措施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3.服务承诺(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标准和时效保证②工作全过程服务和现场协作服务;③服务质量保证和责任承诺等)。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服务承诺全面详细的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4.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预案计划及响应时间;②应急服务保障体系及突发状况的紧急处理措施;③抵抗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注: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存在对项目的理解偏离、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5.预期成果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预期成果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预期成果完成时间、预期成果齐全、格式详尽、表述清晰,有条件的可附相关成果内容;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6.后续服务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和后续变更服务;②后续服务人员组成和后续服务承诺;③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和配合措施;④优质性服务的体现和履约保障。)注: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存在对项目的理解片面主观、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8分1.1.7.合理化建议及保密方案(6分) 1.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建议及保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优化项目运行的合理化建议;②资料安全保密管理;③保密措施方案及管理制度等。) 1.3.注:以上评分标准有缺陷是指方案存在对项目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等情况。 1.4.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完全满足需求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内容有缺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汇总得分1、各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得分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2、按照评审得分有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略顺序推荐。910.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10.19.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承办单位: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二、商务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查工作,直至通过审查,取得批复。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忻州市五台山境内石咀镇大底村至台怀镇光明寺村段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东线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勘测定界;土地现状调查咨询;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咨询;土地复垦方案;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用地报批代理申请咨询。4、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服务要求: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制图标准,遵守工作程序,方案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5、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三、技术1、技术服务依据(1)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6号令);(3)《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4)《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5)《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规〔2019〕1号);(6)《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7)《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8)《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9)《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经办流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2号)。2、具体工作要求第一阶段:完成征地公告发布;第二阶段:完成县、市两级保护区核查;第三阶段: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办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编制及征地协议签订;第四阶段:完成项目组卷,并申报县自然资源局会审,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第五阶段:省厅各处室会审、补正,上报省人民政府;第六阶段: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4.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结合项目采购实际编制项目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达到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各处室会签后取得省政府批复文件。五、其他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根据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和变更,直至评审通过,其间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完成的方案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的深度。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方案成果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归文采购人所有。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中成交供应商的一切责任。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章合同草案(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和交通发展中心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内容等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合同总金额包含了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合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交货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内容:3、其他事项:六、交验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供方应全面配合需方验收工作。2、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2、负责提供前期有关资料,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方案通过评审。2、保证售后服务,随时响应需方的要求,不定时向需方汇报进度,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应积极配合修改。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供方所交的服务于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完成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草案仅供参考,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采购合同。1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9.9.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二○二四年月日11.2011.21.目录格式11.21.1.目录11.2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1.23.……11.2411.2511.2611.2711.28.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1.29.……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第九章相关附件对应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29.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29.1.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29.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特定资格要求8、其他声明书(格式)“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非联合体声明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诚实守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2.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绝不出借、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招标。3.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程序。绝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招标和招标资格。4.本单位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招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绝不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5.中标后,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并按采购人之规定参加技术、商务招标。6.与本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存在控股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注:供应商应在此页后附具体名单,并附公司章程或其他股份构成的证明资料。)7.如退出本项目招标,我单位保证在磋商截止时间三日前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正式提出退出招标,并陈述理由,电话等口头形式不作为我单位退出本次招标的书面函件。8.本单位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和声明是真实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9.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本单位如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并承担以下后果:1)没收磋商保证金;2)采购人做出的取消我单位在其所有项目的招标资格的处罚;3)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4)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我方声明,以上承诺意思表达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29.211.29.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29.411.29.511.29.6.2.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备注12....总报价:大写: 小写:(元)注: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4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5其他要求6付款方式7...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不能存在照搬照抄,需列明实际响应状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3...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不能存在照搬照抄,需列明实际响应状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企业简况;6.项目队伍配备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拟派岗位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123…………注:1.有明确的组织形式,班子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全,职责任务明确。2.应附人员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有关项目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资历、经验及担任的职务注:附身份证、职称证、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业绩情况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案例: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备注注:如有填写本表,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无可以忽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9.供应商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第七章相关附件11.30.附件111.3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31.附件21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11.32.1.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4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