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药材招标公告(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信息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30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8954
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9万元
最高限价:149.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中药材
1
详见磋商文件第4章
165.9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经销商或生产商。动物类(白花蛇、乌蛇、蛤蚧)和毒麻类(麻黄、炙麻黄)中药饮片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追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2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
3.方式:(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b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中“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sdgxzbgs001@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0531-86955466)。a、b方式均须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提交标书费。供应商同时完成(1)、(2)项视为有效报名。
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5.国家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方式:0535-513692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历下经十路号5777号
联系方式:18560077991,0531-86955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薇
联系方式:18560077991
附件:
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中药材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中药材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获取文件登记表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不分包项目此处不填写内容)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1:联系人电话2:电子邮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填写(以下内容供应商无需填写):金额递交方式财务签字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开户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 帐 号:1609012830003492邮 箱:sdgxzbgs001@163.com注:请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函中标书费价格向以上账号公对公电汇标书费;本表格一式二份,word版一份,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发回招标代理公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8954项目包号:不分包采购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月15日目录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3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标准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8954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3220230078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5.90万元最高限价:149.3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中药材1详见磋商文件第4章165.9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经销商或生产商。动物类(白花蛇、乌蛇、蛤蚧)和毒麻类(麻黄、炙麻黄)中药饮片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追溯。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方式:(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b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中“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sdgxzbgs001@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0531-86955466)。a、b方式均须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提交标书费。供应商同时完成(1)、(2)项视为有效报名。售价:人民币300元/本,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5.国家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联系方式:0535-5136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联系方式:0531-869554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薇、刘柱宏电话:0531-86955466,18560077991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联系方式:0535-5136927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业务联系人:康薇、刘柱宏电话:0531-86955466,18560077991电子信箱:sdgxzbgs001@163.com1.4本项目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经销商或生产商。动物类(白花蛇、乌蛇、蛤蚧)和毒麻类(麻黄、炙麻黄)中药饮片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追溯。1.4.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小微企业采购:(是□否√)1.4.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据悉详见货物清单内要求)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2.2本项目最高限价:1493000.00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1659000.00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响应,可以成交个包兼投不兼中情况下各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10.5.3提交样品:是√否□样品要求:详见采购清单11.1报价要求:人民币完税报价。总报价中包含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3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其他:□1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word及pdf格式,U盘/光盘)。注: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有)和“在年月日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等。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开启地点:详见采购公告2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本项目是否有履约保证金:是□否√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1-86955266/sdgxzbgs@163.com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0531-86955466通讯地址: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见下表)收费一次性向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20%10000-1000000.05%0.05%0.05%38.1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货物类成交金额为1200万元,计算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1200-1000)×0.5%=1万元合计收费=1.5+4.4+4+1=10.9万元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开户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帐号:160901283000349238.2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低于500元人民币的按500元人民币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39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其他要求: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小微企业产品优惠办法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文解释。2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4供应商所报产品中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5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后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本项目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是□否√2付款方式:本次采购的中药饮片数量是预估采购量,总供货数量视临床治疗情况而定,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在供应商供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机构二份。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合同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及安装,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检测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全费用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货物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产品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产品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7.1货款支付: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货物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货物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货物,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货物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货物,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清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8954项目包号:不分包采购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日期:2024年1月15日目录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3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标准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8954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3220230078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次)购置中药材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5.90万元最高限价:149.3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中药材1详见磋商文件第4章165.9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经销商或生产商。动物类(白花蛇、乌蛇、蛤蚧)和毒麻类(麻黄、炙麻黄)中药饮片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追溯。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方式:(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2)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b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中“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sdgxzbgs001@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代理机构(0531-86955466)。a、b方式均须按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提交标书费。供应商同时完成(1)、(2)项视为有效报名。售价:人民币300元/本,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华冠宾馆5楼会议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正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5.国家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联系方式:0535-5136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联系方式:0531-869554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薇、刘柱宏电话:0531-86955466,18560077991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联系方式:0535-5136927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业务联系人:康薇、刘柱宏电话:0531-86955466,18560077991电子信箱:sdgxzbgs001@163.com1.4本项目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经销商或生产商。动物类(白花蛇、乌蛇、蛤蚧)和毒麻类(麻黄、炙麻黄)中药饮片均需要提供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可追溯。1.4.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小微企业采购:(是□否√)1.4.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据悉详见货物清单内要求)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2.2本项目最高限价:1493000.00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预算:1659000.00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8.6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否√)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响应,可以成交个包兼投不兼中情况下各包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10.5.3提交样品:是√否□样品要求:详见采购清单11.1报价要求:人民币完税报价。总报价中包含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运输(含保险)、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3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其他:□1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投标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word及pdf格式,U盘/光盘)。注: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有)和“在年月日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等。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开启地点:详见采购公告2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本项目是否有履约保证金:是□否√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1-86955266/sdgxzbgs@163.com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联系电话:0531-86955466通讯地址: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805室)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见下表)收费一次性向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20%10000-1000000.05%0.05%0.05%38.1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货物类成交金额为1200万元,计算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1200-1000)×0.5%=1万元合计收费=1.5+4.4+4+1=10.9万元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开户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帐号:160901283000349238.2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低于500元人民币的按500元人民币收取。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39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部分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其他要求: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小微企业产品优惠办法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文解释。2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4供应商所报产品中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5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后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本项目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是□否√2付款方式:本次采购的中药饮片数量是预估采购量,总供货数量视临床治疗情况而定,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在供应商供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代理机构二份。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合同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及安装,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中药材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检测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全费用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货物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产品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产品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7.1货款支付: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货物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货物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货物,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货物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货物,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