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
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FY2024002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万元/年,三年总预算9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查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7号楼)四楼采购中心4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7号楼)四楼采购中心4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谈判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hoytyzdx@163.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0995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4-82099555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1月16日
扬大附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发放日期:2024年1月16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5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DFY2024002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护项目,服务期3年,最高限价:3万元/年,三年总预算9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为医院东、西两个院区15台电梯能量回馈装置维护项目。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谈判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022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注: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7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项。上述1、2、3、4项必须全部提供,如有遗漏,其整个响应文件无效。2.其他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405谈判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四楼407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人:胡老师0514-82099555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14-82099555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七、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1、谈判保证金:无。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各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将现金封装好,在谈判当日现场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收取用以约束供应商行为,保证谈判活动的严肃性,避免因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成交或成交后不能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谈判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其谈判保证金现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其谈判保证金待其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3、以下行为将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1)现场谈判环节中公布报价后撤销报价;(2)成交后不签署合同;(3)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八、其他说明事项:(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签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合同时,乙方须按照合同价款向甲方缴纳一年合同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乙方已履行双方所有约定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二)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谈判文件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hoytyzdx@163.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09955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2024年1月16日2.第二章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无。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中心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谈判文件的解释7.1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正本应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响应报价表4.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表中的项目、单价、数量和金额等内容应填写完整。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其它费用处理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5、谈判保证金无。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1.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采购中心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3.1采购中心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四、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采购中心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2.2谈判小组人员构成和数量符合采购有关规定。2.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6.1谈判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1.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高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异常,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高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6.2成交原则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6.2.2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6.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无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1.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将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公告》中的地址,经办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书面文件(原件)形式向谈判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见网站::http://pan.baidu.com/s/1c1G12Cg,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以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4.4提起质疑的日期;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采购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采购人确定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且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决定,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对未能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无任何义务和责任对其未能成交的原因作出说明和解释,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履约保证金2.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一年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乙方已履行双方所有约定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项目验收单或项目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DFY2024002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供应商/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公司关于本项目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1.2乙方按照《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见附件1)所约定每季度给甲方的15台电梯电能回馈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等;但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有需要用到维修配件的,具体结算单价见附件2.1.3维护保养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3.1电梯电能回馈装置正常运行;1.3.2电梯制动电阻不再发烫,机房温度下降明显;1.3.3电梯电能回馈装置不影响电梯的运行;1.3.4保持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周围环境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排除可能会引起故障发生的因素,使设备运行在较理想的状态下。2、合同总金额2.1本项目三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一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整(¥)。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3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采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报价文件;(3)项目组人员表(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6.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一年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后退还,不计利息。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人凭采购人签署的项目验收单或项目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甲方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3.1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2乙方与甲方、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甲方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3.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5签订合同后因乙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转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给他人提供。8、服务期8.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9、货款支付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9.3支付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后,每半年支付一年合同价的50%,凭甲方的验收单及开具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等材料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在一个月内结算费用。(以上均不计息)10、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3服务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章制度,维护保养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对电梯使用的影响(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同意延期修理的除外),若设备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文档资料。如遇医院有重大活动,必须到场做好保障工作。11.5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设备、零部件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2、交付和验收12.1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2.2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乙双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初验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2.4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2.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3、包装、发运及运输13.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3.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3.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3.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3.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4、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乙方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除外),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乙方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除外),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4.7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乙方以各种手段腐蚀、贿赂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并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工作人员违规不良行为纳入违约行为,如有违反,甲方将停止履行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争议解决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7、合同其它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并经见证方见证盖章后生效。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签字):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地址:信用代码:123210004688337887邮编:电话:0514-82981199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廉洁合作协议合同编号:YDFY2024002甲方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名称: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工作人员严禁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个人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报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接待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7907263)。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附件1:《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序号电梯品牌型号电梯编号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编号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梯制动电阻是否发烫,设备保养、灰尘清理,客户确认序号电梯品牌型号电梯编号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编号正常打√,不正常打×停止发烫打√,发烫打×已保养√,未保养×客户确认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2:整体及配件价格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1电梯电能回馈装置1台2电梯电能回馈装置主板1套3显示屏1套4IGBT模块1个5快速熔断器1支4.项目需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护项目1.2项目编号:1.3项目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1.4最高限价:3万元/年,三年总预算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医院东、西两个院区15台电梯能量回馈装置维护项目。投标人要求:2.1具有能量回馈产品安装调试及维护经验,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份;2.2获得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生产厂家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2.3提供详细可行的维护方案;2.4提供未来5年内电梯电能回馈装置主机及配件更换详细报价。2.5设备详细清单2.6产品技术参数院区区域功率(KW)层站数数量(台)西区医院30236172323023130231东区医院7号楼18.5622号楼19.410116.6102合计15院区区域功率(KW)层站数数量(台)西区医院30236172323023130231东区医院7号楼18.5622号楼19.410116.6102合计15序 号项 目参数值及描述1电网电压三项200~240Vac\三相380~460Vac2电网频率45~65HZ3适应电梯功率0~40KW,可定做4电流控制方式矢量控制,THD5电能回馈率≥85%6输出控制方式;直流母线电压预测控制7回馈起始电压357Vdc(220V等级)+-20Vdc可调617Vdc(380V等级)+-40Vdc可调8风扇控制43 ºC开启;40 ºC关闭9过热保护90 ºC(IGBT内部温度)10状态指示电源指示、故障指示、回馈状态指示灯11安装场所室内、海拔不大于1000m,海拔每升高1000m,须降额10%使用;无阳光直射、无导电粉尘及腐蚀性气体。12环境温度-10 ºC~40 ºC通风量好13环境湿度90%RH以下(不结露)14震动度0.5g以下15空气环境无尘埃、阳光直射、腐蚀性气体、可燃性气体、油雾、蒸汽、水体等、不含太多盐分16故障保护设备生故障后,有自身电路保护,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17对电梯原有的供电结构要求电梯节能改造后,不得改变电梯的供电结构,不得改变电梯的原有结构。2.7维护保养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2.7.1电梯电能回馈装置正常运行;2.7.2电梯制动电阻不再发烫,机房温度下降明显;2.7.3电梯电能回馈装置不影响电梯的运行;2.7.4保持电梯电能回馈装置周围环境符合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排除可能会引起故障发生的因素,使设备运行在较理想的状态下。3、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2、投标供应商应到现场进行勘察,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结算时不额外增加费用。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4.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1.4.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DFY2024002谈判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谈判响应函四、谈判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八、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资格证明文件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谈判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2022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7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项。上述1、2、3、4项必须全部提供,如有遗漏,其整个响应文件无效。2、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三、谈判响应函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年 份国 内(万元)出 口(万元)总 额(万元) 年 年 年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谈判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DFY2024002序号名称规格、型号面积租期单价总价1三年元/年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不含税,税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2、本项目报价为非税报价,本项目税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序号名称招标技术/服务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12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 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质保期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其 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七、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内容格式自定)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谈判。本单位已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简介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并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oytyzdx@163.com,电话:0514-82099555。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电能回馈装置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