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招标公告(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项目概况
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20240110001
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902095
最高限价(元):29020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290209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西路4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728762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72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A室
传 真:0577-88120158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67959114
质疑联系人:汤力昕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7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
联 系 人: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3879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0116定稿).doc579.4K
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0116定稿).doc
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采购)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DTCG20240110001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目录关于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说明10二、采购文件1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5五、开标166六、评标177七、授予合同21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1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50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51.关于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40110001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902095最高限价(元):2902095标项一:标项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数量:3预算金额(元):290209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城西路46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728762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567287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A室传真:0577-88120158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75889质疑联系人:汤立昕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74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77-63387968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7-567287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卢旭联系电话:0577-89975889、138683207463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TCG202401100014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履约服务期详见采购内容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快递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年度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满足转发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9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30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09181756@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3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2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4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3.2.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3.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第5项内容如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则不需要提供。)(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3.5.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两阶段)26.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9181756@qq.com;(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6.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6.六、评标28.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0.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0.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3)除30.1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采购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0.1条款以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30.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2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5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31.6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2.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2.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2.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3.确定中标候选人33.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33.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抽签决定排序)。33.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备选中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4.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7.七、授予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4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中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投标人承担。同时上报监管单位进行处理。3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12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温州分行城东绿洲支行银行账号:1921630104000153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3.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3、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5、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扶持政策。7、供应商采用其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二、说明: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强制)采购政策说明1、政策依据(一)《******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三)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供应商投标货物属于节能、环保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支持绿色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五、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为中标单位,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并基于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经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2、其中项目负责人为:(姓名)。第二条承包期限1、承包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开始时间由采购人决定)。2、本次招标服务年限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若主管部门指导价调整较大或采购人因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需要,采购人有权决定到期后续签问题。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服务费用年度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三年总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年度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或保险)。承包经费以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采购人将根据当月的考核结果,在次月2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一个月的承包经费的90%,剩余的当月承包经费在年度最后一个月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若第二年不续签或合同到期,供应商须达到采购人退场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场要求的,则采购人将扣除最后一个月经费和10%的年成本经费,并承担因未及时退场所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承包期结束,且所有合同义务都已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四条考核标准及要求1、中标人必须如实做好每日、每月垃圾处置数量登记和统计等工作,采购人如发现一日未如实登记将处以每日200元的处罚。中标人在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厂进出口处及场地内必要位置必须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记录存储7天以上,如监控设备发生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理。如未设置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采购人发现一次扣除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2、中标人应无条件接收任何人运送至指定分拣场的园林、建筑垃圾或其他混合垃圾,核实一例拒绝接收的,扣罚10000元;3、保持车辆安全行驶,车辆状况必须符合要求。保持车辆清洁,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不得外漏,经检查或者投诉举报发现车辆“跑冒滴洒”、“带泥上路”情况的,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4、凡遇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检查时,应及时做好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因园林、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而出现不良影响的,国家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5000元;省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3000元;市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2000元,区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1000元。5、遇到日常检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台风天等极端天气,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投诉处理、突发情况处理等各项迎检、整治行动,若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除10000元。6、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垃圾处置队伍,保证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所需的管理、操作、安全等工作人员。如检查发现实际安排人员少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根据商务标扣除缺少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支出费用,并对缺少人员情况进行扣罚,每核实一次缺1人扣罚1000元,缺2人扣罚2000元,以此类推。7、制定应急机制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和台账。8、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者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故意把部分资源混入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外运处置的事件,每发现一起,扣20000元。11、每月结算前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工人工资册(内容包括工人姓名、工资、身份证号、社保缴纳费用支出证明材料,其中人员社保部分须在工资册中单列,根据实际缴纳费用结算(备注: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人员参保费用超出商务标报价中社保经费总额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和工资支付到账凭证。第五条甲方责任配合乙方办理运输和处置手续。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合法满意的处置服务的权利。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自行办理运输和处置手续,招标人给予配合。2、乙方应对所外运废土进行环保、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运输及消纳。3、园林、建筑垃圾的机动车辆、工具及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4、园林、建筑垃圾的机动车及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营运,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车辆须经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并交纳第三者责任险;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确保交通及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或特殊情况,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一切费用;5、外运车辆须取得合法上路资质,外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上岗;挖掘机等机械机具应合法有效,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车辆、企业办理相关资质的,中标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办理,如出现因企业资质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整改不能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乙方必须自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各项施工安全制度、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不得发生大小伤亡事故,如有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故大小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本项目园林、建筑垃圾乙方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处置。附则1、乙方所有人员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责任。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签收。3、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文件均与本合同同效。第八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3.8.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双方任何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本合同。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3、乙方未依约履行其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4、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且甲方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若乙方因破产或经营不善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3.9.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3.10.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3.11.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第十三条特别说明1、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甲方和相关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3、甲方及乙方在此承诺: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文本全文,且均在完全自愿与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2.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的解释的相关主张权。3.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3.12.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本合同年月日于签署4.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五、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备注: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3、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4、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他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声明,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在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九、我单位没有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十、我单位、法人代表及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十一、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承诺书,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项目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附件一投标函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1.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2.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标。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接受贵方处罚。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二商务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供应商盖章:技术偏离表序 号内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投标人全称(盖章):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2.如出现偏离,投标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附件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项目组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时间拟任何职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近五年的类似项目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本表应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专业学历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该行工作时间所在单位注:1、本表应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3、列入本表人员如果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人民币)备注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大写:服务期3年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小写:服务期3年说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此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计价”相一致。▲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24.34.44.5.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金额(月/元)金额(年/元)备注一、人工费1、工人工资1.1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在场工作人员人▲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6人,且每人每月工资不得低于2736元(不得低于洞头区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20%。)2、社会保险2.1养老保险 人▲每人每月社保缴纳不得低于1307.182元2.2医疗保险 人▲每人每月社保缴纳不得低于1307.182元2.3工伤保险 人▲每人每月社保缴纳不得低于1307.182元2.4失业保险 人▲每人每月社保缴纳不得低于1307.182元2.5生育保险人▲每人每月社保缴纳不得低于1307.182元3、人身意外保险人▲每人保额不得低于300元/年/人。具体金额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测算二、高温补贴人▲每人每年不得少于1200元三、劳动保护费反光衣、反光袖套反光袖套、工作服装、雨衣、雨鞋、手套、长扫把、短扫把、畚箕、铁锹、垃圾袋等人四、作业车辆及损耗费1、机械车辆、设备1.1垃圾清运运输车辆1.2挖掘机辆1.3装载机辆1.4叉式铲车辆1.5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套1.6喷雾设备套2、车辆维修费辆3、车辆规费及保险项4、油料费辆5、水费项6、电费项五、园林、建筑垃圾清运费项六、管理费项七、垃圾处置费项八、利润项九、税金项........年度总价 (以上月报价×12个月)投标总计价(年度总价×3年)注:1、以上核算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总计价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3、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为综合考虑。4、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6、投标分项报价中打▲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低于此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社会保险如出台新的标准或政策,按最新标准或政策执行。8、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5.招标内容及要求经批准,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所需的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洞头区本岛每年产生园林、建筑垃圾方量约为6万立方(以实际产生量为准),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本次招标服务年限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二、垃圾处置内容1、项目内容:为做好我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及时清理处置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在洞头区北岙街道九厅杨文工业区A5地块,将建筑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海漂物、毛竹竿等进行粉碎、清理、处置,包括场地清理平整。2、处置范围:在北岙街道九厅杨文工业区A5地块存量的垃圾等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等处理完毕,以及在服务期限内将洞头区本岛片区(包含北岙街道、东屏街道、霓屿街道、元觉街道)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等及时处置。3、垃圾临时分拣中转点:九厅内瑾建筑垃圾分拣场,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指定场所。场地内需要分区堆放,并对垃圾使用尘滤网覆盖,符合环保要求。后期垃圾处置点根据政策要求有搬迁的要求,供应商应考虑搬迁相关费用的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搬迁费用。4、工作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在场工作人员6名,穿戴统一工作服(服装要求最终以采购人确认为准)。配置叉式铲车1辆、建筑垃圾处置设备1套、辅助处置车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和清运车2辆、喷雾设备2套。5、采购单位提供1台木材破碎机作为备用(如后期使用则相关维修保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未到场期间,自行配备设备,并且须配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负责设备维修和进行日常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按照设备操作规范使用。6、消纳情况:采购人不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标单位自行资源化、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7、其他事项(相关费用已包含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费用):(1)中标以后,目前场地内堆的一些园林垃圾和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包含海上毛竹杆等采购人要求清理的其他垃圾),中标单位要无偿清理,把存量垃圾全部清理完。(2)建成区内的无主建筑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运。(3)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点位由采购人指定,若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变更处置场地需无条件服从。(4)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不能加工成细沙,若发现一次扣除20000元清运费。(5)建筑垃圾处置产生的其他产出物需要及时清运,不能出现大面积堆放的情况。若采购人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供应商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否则将扣除30000元/次。(6)处置场地要有监控设备并且将监控端口提供给采购人监管。(7)做好场地管理,进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在临时场地门口做好土地硬化,并配备清洗池(或其他清洗设备),供应商做好车辆冲洗后才能离开场地,包括所有车辆。注:承包人负责一切处置、清运费用,处置要求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政办【2017】31号文件规定,应自行办理运输和消纳手续。三、处罚标准及要求1、中标人必须如实做好每日、每月垃圾处置数量登记和统计等工作,采购人如发现一日未如实登记将处以每日200元的处罚。中标人在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厂进出口处及场地内必要位置必须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记录存储7天以上,如监控设备发生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理。如未设置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采购人发现一次扣除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2、中标人应无条件接收任何人运送至指定分拣场的园林、建筑垃圾或其他混合垃圾,核实一例拒绝接收的,扣罚10000元;3、保持车辆安全行驶,车辆状况必须符合要求。保持车辆清洁,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不得外漏,经检查或者投诉举报发现车辆“跑冒滴洒”、“带泥上路”情况的,发现一次扣除1000元。4、凡遇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检查时,应及时做好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因园林、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而出现不良影响的,国家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5000元;省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3000元;市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2000元,区级检查发现的,每次扣1000元。5、遇到日常检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做好台风天等极端天气,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投诉处理、突发情况处理等各项迎检、整治行动,若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除10000元。6、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园林、建筑垃圾处置队伍,保证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所需的管理、操作、安全等工作人员。如检查发现实际安排人员少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根据商务标扣除缺少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支出费用,并对缺少人员情况进行扣罚,每核实一次缺1人扣罚1000元,缺2人扣罚2000元,以此类推。7、制定应急机制和措施,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管理记录和台账。8、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者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故意把部分资源混入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外运处置的事件,每发现一起,扣20000元。11、每月结算前由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工人工资册(内容包括工人姓名、工资、身份证号、社保缴纳费用支出证明材料,其中人员社保部分须在工资册中单列,根据实际缴纳费用结算(备注:实际缴纳社保费用时,人员参保费用超出商务标报价中社保经费总额的,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和工资支付到账凭证。四、其他说明1、中标单位在采购人有需要时须随叫随到,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2、中标单位提供垃圾消纳场所或堆场,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有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纳工作。乙方必须提供园林、建筑垃圾消纳点合理、合法的手续,对园林、建筑垃圾进行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规定,要求进行无公害处理。3、中标单位应做到文明生产,教育自己职工做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乙方避免在二次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乙方应及时消纳分解堆场上树杈、枝条等绿化垃圾,使堆场空间利用最大化。4、乙方要保证甲方道路畅通,甲方车辆进场要第一时间进行卸货,让甲方车辆出入方便,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5、垃圾清运人员须严格遵守园林、建筑垃圾相关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和操作规范,服从调度,规范作业,文明清运。车辆和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保持车况良好,注意安全驾驶。中标单位使用的垃圾清运工具要符合县有关规定,特种机械工具需依规操作;垃圾装载必须规范,做到车四壁不吊挂杂物,保持车容整洁,沿途无飘撒现象,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车辆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随叫随到,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6、中标单位没有按时清运垃圾的,采购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如遇上级视察、检查等情况,采购单位需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配合,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加班加点进行突击清扫、整治。7、车辆须经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并交纳第三者责任险;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确保交通及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一切费用。8、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园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五、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清运及处置垃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意外保险、工伤费、机械台班费、水电费、油耗费、折旧费、修理费、工器具材料费、场地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置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任务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2、供应商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并依法在温州市洞头区参加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含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医疗住院、医疗门诊、医疗救助金)四险种),企业承担部分社保按全部人员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1307.182元人民币计算。(中标后,如因中标供应商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而引起的纠纷投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温州市洞头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每人每月2280*120%=2736元人民币)(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4、高温津贴共4个月(六、七、八、九共四月,逐月发放)按300元/人/月标准发放。▲5、供应商须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300元/人/年缴纳。▲6、供应商根据服务需要拟投入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对上述几项进行报价。7、水费、电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计入投标总价中。8、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六、商务条款1、▲服务期: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考核合格可续签1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的合同。若主管部门指导价调整较大或采购人因园林、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进行优化调整需要,采购人有权决定到期后续签问题。2、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年度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或保险),保函格式见附件。承包经费以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采购人将根据当月的考核结果,在次月2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一个月的承包经费的90%,剩余的当月承包经费在年度最后一个月一次性结算支付给乙方(若第二年不续签或合同到期,供应商须达到采购人退场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场要求的,则采购人将扣除最后一个月经费和10%的年成本经费,并承担因未及时退场所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承包期结束,且所有合同义务都已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七、洞头区园林、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考核表考核得分:考 核 项 目 内 容标准分考核分一、中标人必须如实做好每日、每月垃圾处置数量统计和登记工作,有必要的台账供采购人进行核对检查,采购人如每发现一日未如实登记将扣1分。中标人在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厂进出口处必须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保证监控记录存储7天以上,如监控设备发生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理。如未设置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采购人每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10二、园林、建筑垃圾严格实行密闭式运输,未进行密闭式运输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4三、保持车辆安全行驶,车辆状况必须符合要求。保持车辆清洁,车辆外观不整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不得出现垃圾外泄遗撒、“跑冒滴洒”、“带泥上路”情况,每发现一次扣2分。6四、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服从管理单位统一调配,积极主动完成临时突击任务,平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20五、园林、建筑垃圾处置过程所投入的设备要及时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若抽查发现因未及时保养造成设备未正常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10六、园林、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合理措施,以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如出现扬尘污染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分。10七、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垃圾处置队伍,保证园林、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所需的管理、操作、安全等工作人员。5八、必须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按时、按质保量的完成园林、建筑垃圾处置任务,确保台风期间、节假日、高峰期园林、建筑垃圾及时清运。5九、制定应急机制和措施,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管理记录和台账。做好台风天等极端天气,文明城市创建、群众投诉处理、突发情况处理等各项迎检、整治行动,若未完成或完成不好,采购人酌情扣除分数。10十、区、市级各部门各项考核:如因园林、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扣分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被新闻媒体、环保卫生部门曝光的,每出现一次扣10分。20注: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不含90分)为不合格。每少一分扣除当月考核经费的1%,以此类推;连续三个月考核分85分以下(不含85分),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备注:该考核表采购人可根据今后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考核内容调整。67.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评标办法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90分(技术权值为90%),投标报价10分(价格权值为1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2.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五、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9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分内容评标细则分值1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垃圾处置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1分。注:①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合同上不能明确体现业绩特征的,则须另行提供由原项目业主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0-1分2供应商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共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证书涉及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发证机构应已取得国家认监委批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查证到显示“有效”截图,截图必须清晰,否则不得分。0-3分3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驻点组成情况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管理制度架构是否全面,是否专业评分:①管理制度设置合理、全面、专业的4分②管理制度较合理、全面、专业一般的3.5分;③管理制度设置不太合理、专业,不全面的3分;④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驻点人员的相关上岗证、操作证书等综合评分。①相关上岗证、操作证书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②相关上岗证、操作证书与项目关联较紧密的得1.5分;③相关上岗证、操作证书与项目关联一般的得1分;④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0-64拟投入设备和工具、耗材情况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清运车辆、设备及设备的运营完好率等情况:①设备种类齐全,性能良好,运营完好率高,满足项目需求的8分;②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营完好率一般的7.5分;③有待完善或安排不合理的7分;④不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车辆、设备、工具的购买或租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照片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根据车辆或相关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等方案①方案合理科学,能不间断为本项目服务的5分;②方案基本合理的的4.5分;③有待完善或安排不合理的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13分5场地环保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场地采取的环保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①采用措施合理、科学,能有效避免扬尘、噪声、气味污染等情形的得8分;②采用措施基本合理的得7.5分;③有待完善或安排不合理的7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8分6园林、建筑垃圾消纳的重点分析及相应解决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刨析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由评委进行打分,可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方案具有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8分;相对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5分;不够合理、不全面,且无明显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分;不提供不得分。0-8分7园林、建筑垃圾收运方案根据项目特点,针对项目拟定的垃圾收运量、行驶路线、运输时间及卸料形式等收运方案。方案具有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8分;相对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5分;不够合理、不全面,且无明显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分;不提供不得分。0-8分8园林、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根据项目特点,针对项目拟定的垃圾分拣、处置方式、产出物等处置方案。方案具有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8分;相对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5分;不够合理、不全面,且无明显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分;不提供不得分。0-8分9园林、建筑垃圾堆放场整理方案根据项目特点,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园林、建筑垃圾堆放场整理方案。方案具有合理性、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8分;相对合理、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5分;不够合理、不全面,且无明显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7分;不提供不得分。0-8分10服务方案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①描述具体具有合理性的6分;②描述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的5.5分;③描述简单且缺乏合理性的5分;④不提供不得分。2、安全保障措施:①描述具体具有合理性6分;②描述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的5.5分;③描述简单且缺乏合理性的5分;④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服务承诺:①可行性强、符合项目需求的5分;②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4.5分;③描述简单且缺乏合理性的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17分11应急预案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击检查、作业与运输过程中的紧急或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①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合理,内容贴合实际且有具体的解决措施的得5分;②方案内容基本合理,但方案内容未详细展开描述的得4.5分;③应急预案较为简单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5分11应急预案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的及时性,并提出具体的方案,进行综合打分:①承诺响应时间及时,有明确的方案且方案具体可行5分;②承诺时间基本满足需求,但方案内容未详细展开描述的得4.5分;③响应时间不够及时,方案欠缺具体性或未提供的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0-5分2.投标报价评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02095元整,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重新组织招标。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六、定标办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投标报价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的排序前位)。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告在指定的信息网上发布,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附件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采购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项目验收合格报告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洞头区政府分散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采购)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DTCG20240110001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目录关于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说明10二、采购文件1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5五、开标166六、评标177七、授予合同21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1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50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51.关于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CG20240110001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902095最高限价(元):2902095标项一:标项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数量:3预算金额(元):290209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城西路46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728762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567287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A室传真:0577-88120158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75889质疑联系人:汤立昕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74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77-633879682.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77-567287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卢旭联系电话:0577-89975889、138683207463项目名称洞头区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TCG202401100014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履约服务期详见采购内容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见公告时间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一份。(若有则提供)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快递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快递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年度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2.满足转发财政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8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9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30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09181756@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3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2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4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1.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5.2鼓励各金融机构与政采云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政采云平台应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赋能金融机构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财政部门在进行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和采购单位在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中,将银行推进政采贷工作成效纳入综合评分指标体系。供应商申请政采贷,需要将采购合同收款变更开户行的,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予以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优化政采贷服务条件,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人承担。3.2.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3.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12.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5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备注:(1)本表所列内容,供应商均须提供,欠缺任意一项内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进入技术资信标评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第1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第5项内容如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则不需要提供。)(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电子签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注:(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4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公章采用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是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8.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8.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8.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18.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3.5.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两阶段)26.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