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发债年报审计招标公告(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WGSS-JSJT-Z-2024004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

三、预算金额:

35万元

四、项目性质:

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经***备案且有效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4.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4.2、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5.1、现场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5.2、邮寄方式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文件购买事项。

5.3、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569023155@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供应商缴纳标文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前。

户名: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77100012019001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高新区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科技信息部)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周加丰,联系电话:15869669476。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13-15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56955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加丰、钱天玮

电 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科技信息部)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255628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255157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自主)的

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2125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569023155@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加丰

联系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采购文件.docx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WGSS-JSJT-Z-2024004项目名称: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采购公告………………………………………………………2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9一说明………………………………………………………9二采购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和评标………………………………………………………13六授予合同………………………………………………………17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0第三部分附件………………………………………………………25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41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42注:▲本采购文件正文内容共45页(页码编制1-45),采购文件中部分标“▲”且加下划线,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响应。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自主)的采购公告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WGSS-JSJT-Z-2024004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三、预算金额:35万元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1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1项35万元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用1+1+1模式。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经***备案且有效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2、报名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4.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4.2、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5.1、现场报名:请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5.2、邮寄方式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文件购买事项。5.3、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569023155@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供应商缴纳标文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2、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前。户名: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771000120190018888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高新区支行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十一、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科技信息部)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周加丰,联系电话:15869669476。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13-15层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7-8569555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周加丰、钱天玮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科技信息部)集团业务举报:0577-88255628集团纪检举报:0577-88255157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16日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二、征求意见的回复: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2125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569023155@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加丰联系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16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666号汇富大厦13-15层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5695555 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周加丰、钱天玮联系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 项目编号:WGSS-JSJT-Z-2024004 4采购内容1、服务范围及事项: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2、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模式。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并且中标金额保持不变,续签期间按原合同条款履行。若采购人不同意续签,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6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30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15投标文件装订及封装要求(1)技术资信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2)商务(报价)标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3)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6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供应商单位章不得以分公司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1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1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19开评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7)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8)宣布开标结束。(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1原 件□提交不提交2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按要求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且要保证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有效性。23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4合同备案(1)中标投标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69023155@qq.com。25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国资管理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6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一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按照《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2.▲合格投标供应商2.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2.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五—(2)。4.投标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采购文件的澄清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采购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变更公告。3.2投标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构成:3.1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两部分构成:技术资信标1)投标函(附件一)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五)(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如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3)投标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备案且有效的证券、期货从业许可证(5)中国***惩戒及处罚记录(中国***或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记录)(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投标供应商简介5)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附件六)6)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七)7)服务实施方案(附件八)8)结合采购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投标供应商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利益。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商务(报价)标1)开标一览表(附件二)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中。4.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咨询顾问费、审计服务费、调研费、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供应商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及发债辅导服务期间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4.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4.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6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6.投标有效期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五份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7.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7.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8.2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1.2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1.3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1.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2.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3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以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3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1.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评标3.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开启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7)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8)宣布开标结束。(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2评标程序: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标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对各有效标进行商务(报价)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3.2.1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审查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技术资信标不予评审。3.3▲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正本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采购要求,存在负偏离的);6)投标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或对服务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投标文件;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采购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时,若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有明显文字表述错误而造成歧义的,则以小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2)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3.7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8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0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3.11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1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5.确定中标候选人5.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5.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5.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5.4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6.评标细则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同意后,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各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成交)通知书1.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2.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1.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提交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1.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他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1.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1.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4.履约保证金1.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甲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5.质疑与投诉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条中所规定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部门投诉。5.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5.4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科技信息部),集团业务举报:0577-88255628,集团纪检举报:0577-88255157。5.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7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8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已经提出过质疑的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不能提出新的质疑。6.招标代理服务费6.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审计的目标和范围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乙方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3.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l)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当涉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时,本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需要单独出具审计报告的被审计单位名单附后,以双方盖章确认为准。5.乙方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审计服务咨询。二、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按照上述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l)按照上述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甲方管理层负责评估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必须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甲方治理层负责监督甲方的财务报告过程。4.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24年2月28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5.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6.为满足乙方对甲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需要,甲方须确保:乙方和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不受任何限制。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的重要沟通(包括就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沟通)。乙方及时获悉组成部分治理层和管理层与监管机构就财务信息有关的事项进行的重要沟通。在乙方认为必要时,允许乙方接触组成部分的信息、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并允许乙方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7.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8.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9.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0.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三、乙方的责任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2.乙方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3.乙方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4.乙方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5.乙方对甲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甲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乙方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乙方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乙方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甲方不能持续经营。6.乙方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7.对不由乙方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乙方不单独出具报告;有关的责任由对该组成部分执行相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8.乙方从与甲方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确定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如适用)。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乙方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9.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要求。10.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无法避免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1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1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l)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元,于乙方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一次性结清。乙方不得再向甲方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模式。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满足甲方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并且中标金额保持不变,续签期间按原合同条款履行。若甲方不同意续签,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中第三项第12段、第四、五、七、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l)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签名)联系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投标函致: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含税,元)备注审计服务注:▲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费 用 名 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78合计总价(人民币元): 元说明:1.1.1.1.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1.1.1.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1.1.1.3.▲不按要求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如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编号:WGSS-JSJT-Z-2024004)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签字):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备案且有效的证券、期货从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受中国***惩戒或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参加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项目(采购编号:WGSS-JSJT-Z-2024004)的采购活动,并声明:1.本公司近三年(下同)受中国***惩戒或处罚情况如下: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说明: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4、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名称及代码发债板块采购单位全称企业性质合同签订时间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有效业绩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评分计算: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审计合同、审计报告(仅要求为审计报告)、能证明审计报告与发债项目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仅含有证明内容的那页即可,无需完整的募集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同一企业不同年度的审计报告,视同一个业绩。3.投标供应商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未提供案例证明材料将视为无案例。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发债审计拟派项目成员构成情况:拟派人数: 人,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发债审计的项目经验(作为项目签字成员的请注明)姓名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代码项目所属行业承担主要工作项目签约及完成时间备注现场负责人发债审计的项目经验(作为项目签字成员的请注明)姓名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代码项目所属行业承担主要工作项目签约及完成时间备注其他人员情况(具有项目签字经验的请注明)姓名人员类型备注项目成员主要岗位的职责概述附:以上人员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需根据评分细则分别提供。附件八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方案内容包括(不仅限于):1.针对本项目相关业务特点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会计师的专业角度提出规范意见建议和为此采取的相关服务举措;2.与发债有关的咨询、审计服务:列明咨询、审计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政策、工作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督导及辅导服务,审批要求的相关报告和材料等文件清单,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及沟通建议等;3.根据咨询、审计服务要求,提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置方案(包括项目组服务人员投入分析、岗位功能描述等)、运作流程、信息反馈渠道、应急方案及处理机制等;4.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及时间表;5.发债后业务支持。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主要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本次审计服务主要范围包括: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用1+1+1模式。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并且中标金额保持不变,续签期间按原合同条款履行。若采购人不同意续签,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三)、审计工作计划主要时间节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审计服务咨询。(四)、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时间,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进行符合性审查,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标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对各有效标进行商务(报价)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四.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技术资信80分(技术权值80%),商务20分(价格权值20%)。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和次高的投标供应商,将依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8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技术资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10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全国排名1-30名的得10分,30(不含)-60 名的得 5 分,50(不含)-80 的得 3 分,其余均得 1 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2投标供应商信誉10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供应商未受到中国***(含各地证监局)、财政部(厅、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含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的得10分,否则受到一次行政处罚的扣10分,每受到一次行政监管措施扣1分,扣完为止。上述信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的《2022年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等相关网站所披露信息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基本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如有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具体处罚及监管措施标准以各主管部门解释说明为准。3投标供应商业务实力10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承接过公司债券等(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中票/短融等融资品种)相关业务并出具总所审计报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同一企业不同年度的审计报告,视同一个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审计合同、审计报告(仅要求为审计报告,无需被审计单位的已审财务报表和报告附注)、能证明审计报告与发债项目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仅含有证明内容的那页即可,无需完整的募集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7分(1)项目组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5年以上(以初始注册时间开始计算)得5分,12年(含)至15年的得3分,9年(含)至12年的得2分,6年(含)至9年的得1分。(2)项目组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4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10分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以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公司债券等(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中票/短融等融资品种)相关业务并出具总所审计报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同一企业不同年度的审计报告,视同一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审计合同、审计报告(仅要求为审计报告,无需被审计单位的已审财务报表和报告附注)、能证明审计报告与发债项目相关的募集说明书(仅含有证明内容的那页即可,无需完整的募集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3分根据项目组成团队人员的技术水平、类似工作经验、相关职称等综合实力,人员配备齐全完整的,有利于项目实施的:2.0分≤好≤3.0分,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完整的,可基本满足项目实施:1.0分≤较好≤1.9分人员配备情况较差或为配置齐全的:0分≤一般≤0.9分。5审计服务方案20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审计具体方案(包括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关键环节控制等)是否合理、流程清晰、切实可行的、实施周期在规定时间以内,由专家综合分析比较后评分,其中:7.0分≤好≤10.0分;3分≤较好<6.9分;0分≤一般<2.9分。6项目质量控制计划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项目质量控制机制是否完善、切实可行,由专家综合分析比较后评分,其中:3.5分≤好≤5.0分;1.5分≤较好<3.4分;0分≤一般<1.4分。7服务承诺及优惠力度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优惠力度:服务承诺及优惠力度内容齐全,措施完整,可行性高:3.5分≤好≤5.0分,服务承诺及优惠力度内容较为齐全,较为有利于项目实施:2.0分≤较好≤3.4分;服务承诺及优惠力度内容不完整,或提供的服务承诺及优惠对项目实施作用不大:0分≤一般≤1.9分。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公章。2.商务报价评分(20分):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在3个时,以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在4个时,以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在5个-9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在10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价、次高价与一个最低价、次低价后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商务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0分;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标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投标供应商商务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的,重新组织采购。3.有效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4.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投标供应商依次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六.定标办法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七.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供应商义务投标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9.其他本项目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且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的规定,由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和采购人认可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一次评审活动除外。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12023年度集团发债年报审计1项35万元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用1+1+1模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团发债年报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