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直流充电机招标公告(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



公告标题* 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度建设项目-新城一期片区-5#-市政广场(东)充电站直流充电机采购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1-17 11:11:47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1-19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1-19 12:00:01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1-19 16: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度建设项目-新城一期片区-5#-市政广场(东)充电站直流充电机采购
JQXDNY(2024)5号
工程货物
360000

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度建设项目-新城一期片区-5#-市政广场(东)充电站直流充电机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度建设项目-新城一期片区-5#-市政广场(东)充电站直流充电机采购”以邀请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确定了“成都中浦石墨烯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甘肃旭碳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XDNY(2024)5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480KW直流1拖12单枪充电桩 
1.输入制式 三相五线制(L1/L2/L3/N/PE)2.额定电压380V±15%3.输入频率50Hz±1Hz4.输出额定功率480KW5. 输出电压范围DC200-1000V6.主机:每路最大输出电流250A输出路数12路主机机身尺寸: 1600*800*1700mm (宽*深*高)7.终端充电枪数1枪8.单枪输出电流0-250A9. 启动方式 刷卡、APP扫码、密码10.联网方式以太网(标配)/4G(可选)11.防护等级IP5412.工作环境温度-20℃~+50℃13.终端桩体机身尺寸: 400*250*1500mm (宽*深"高)

  1

2
240KW直流1拖6单枪充电桩 
1.输入制式 三相五线制(L1/L2/L3/N/PE)2.额定电压380V±15%3.输入频率50Hz±1Hz4.输出额定功率240KW5.输出电压范围DC200-1000V6.主机机身尺寸: 1600*800*1700mm (宽*深*高)7.终端充电枪数1枪8.单枪输出电流0-250A9.启动方式 刷卡,APP扫码、密码10.联网方式以太网(标配)/4G(可选)11.防护等级IP5412.工作环境温度-20℃~+50℃13.终端桩体机身尺寸: 400*250*1500mm (宽*深"高)

1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标预算金额:小写:¥36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明正反面)。
六、相关要求:
1.资格要求文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2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6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人:酒泉鑫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小亮
联系电话:13139490501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酒泉市中心城区(肃州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度建设项目-新城一期片区-5#-市政广场(东)充电站直流充电机采购

附件: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技术要求设备到场同时提供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出厂实验报告、安装手册、管理维护手册及参数配置手册等。一、技术参数(一)环境条件1.环境温度:-20℃~50℃;2.相对湿度:5%~95%;3.海拔高度:≥2000m;4.大气压强:80kPa~110kPa;5.交流输入电压:380V±15%;6.交流电源频率:50Hz±1Hz。7.直流输出电压:DC200V~1000V。8.直流输出电流:0~250A。9.限流调节范围:20%~100%额定值。10.额定直流输出功率值:40kW~240kW。(二)低压辅助电源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1.辅助电源额定电压:12V&24V兼备;2.辅助电源额定电流:10A&5A;3.纹波峰值系数:不超过±1%。(三)基本构成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基本构成包括:动力电源输入单元、功率变换单元、充电控制单元、输出开关单元、计量单元、充电接口、人机交互等。采用特殊防护设计,内部最低元器件离充电机底部垂直高度≥200mm。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由一台主机电源柜和多台直流充电终端组成,多台直流充电终端可同时输出电流,主机电源柜主要包括交流进线部分和充电功率模块,电源柜和终端之间通过线缆连接组成一套完整的充电系统。直流充电终端挂有充电连接装置,枪线长度5米,额定载流量250A。二、功能要求(一)充电设定方式充电设定方式分为自动设定方式和手动设定方式两种。1.自动设定方式: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2.配有额外组件(标准接口或供电接口和/或车辆接口)能四季保持柔性的电缆枪线,用于连接充电枪。(二)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充电机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B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三)控制导引和充电控制充电机应具备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的规定。(四)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机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五)功率自动分配功能充电机应具备动态功率分配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根据用户充电请求、电池充电需求、当前功率变换单元负荷状态、上级监控管理系统调控指令。(六)矩阵结构设计充电机应采用矩阵式功率控制设计,实现以单模块颗粒度进行切换;要求每一路充电接口配置一个功率分配单元,矩阵式控制单元内置于分配单元中;功率分配单元采用模块化设计,要求充电接口可通过插拔功率分配单元实现快速运维、检修。(七)功率扩容功能充电机可以在不改变现有充电设备结构的情况下,通过并联主机实现整机直流功率扩容。(八)急停功能充电机应具备急停功能,在充电终端上设置急停装置,任意充电终端启动急停装置时,则立即切断该充电终端的直流输出,同时不影响其他充电终端的正常运行。(九)计量功能充电机采用直流侧计量,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符合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相关要求,计量精度1.0。充电机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校准证书。(十)集中管控功能充电机支持区域组网实现集群控制和管理功能,根据用电负荷需求和配电能力,进行动态负荷调度或设定固定负荷上限,实时调控充电终端功率输出,满足充电需求。(十一)人机交互功能充电终端应具备状态指示功能,通过LED状态灯的颜色变换展示不同充电状态,颜色不限于绿色、蓝色、红色等,状态不限于空闲、插枪、充电中、故障、急停未复位等。(十二)车充识别充电机支持VIN码自动识别,并依据后台设置的充电策略对识别后的车辆进行自动启动充电。(十三)充电策略1.均充充电策略:当只有一辆车在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需求。第二辆车来到时功率自动进行按需分配,每辆车输入的最大功率为充电机最大输出功率的一半,以此类推。此策略适合夜间慢平衡充电,最大限度保护电池。2.有主有次充电策略:当第一辆车进行充电时,充电机所有充电模块最大限度满足第一辆车的充电需求,当第二辆车进行充电时,优先保障第一辆车充电的同时,剩余模块自动分配给第二辆车使用,第三辆车进行充电时,在保证前两辆车最大限度进行充电时,剩余模块给第三辆充电,依此类推,但是至少保证后来车辆至少有一个模块使用。此策略适合白天快补充电。3.至少分配一个模块单元充电策略:当有车辆接入充电时,至少保证所有接入的车辆至少有一个充电模块为其充电,多余模块按顺序分配或按需求分配。4.三种模式由招标人对具体位置设备提出要求后设定。(十四)主动防护功能充电机具备主动监测电动汽车BMS运行状态、电池特性参数及充电机自身运行状态等功能,须采用安全冗余设计,主动诊断并处理故障和异常,实现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的主动防护。(十五)通信功能配置4G通讯模块,采用4G通讯流量卡连接网络,手机APP、PAD、PC登陆云平台进行充电状态的监控、查询及控制功能。受后台通讯频次与数据要求,配置流量卡具备每月不低于300M流量/终端,每个车位可单独计量、计费、通信,流量卡由投标人提供,自行计入成本,使用时间与设备质保期同步。通讯运营商的选择根据充电站所在位置选择网络较好的运营商,由投标人同设备一起提供。(十六)远程升级配置4G通讯模块,可通过监控运维平台控制充电机烧写程序,实现远程一键升级,远程更新所有通信协议,以及新国标更新等带来的控制模式升级。(十七)远程停止充电配置4G通讯模块,面对应急突发事件,可通过调度室的远程监控运维平台,远程操作提停止充电电。(十八)应急充电充电机支持应急充电功能,当云平台意外离网时,充电机可实现本地启动充电,并自动备份离网充电数据,待网络恢复后将离网充电数据自动上传至云平台。三、耐气候环境要求(一)防护等级充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中IIP54(室外)的规定。(二)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具有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保证充电桩在潮湿、盐雾环境下正常运行。(三)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用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防氧化处理。四、防护要求(一)允许温度1.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机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2.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二)电击防护要求充电机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三)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10.4节的规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绝缘电压Ui(V)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Ui≤603.03.060<Ui≤3005.06.0300<Ui≤7008.010.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四)接地要求充电机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1.充电机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2.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3.充电机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机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4.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五)超温断电要求要求充电终端带有超温断电功能,提升设施防护安全性。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90%;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95℃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80%;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00℃两分钟后,充电机限制输出电流为当前直流电表检测值的70%;当确认充电枪头温度达到110℃两秒钟后,充电机应能发出过温故障报警信号。五、绝缘性能(一)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下表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二)工频耐压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下表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三)冲击电压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下表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额定绝缘电压Ui(V)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602501.0(1.4)160<UI≤3005002.0(2.8)±2.5300<UI≤70010002.4(3.36)±6700<UI≤95010002×UI+1.0(2.8×UI+1.4)±6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注1: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注2:出厂试验时,介电强度试验允许试验电压高于表中规定值的10%,试验时间1s。五、安全要求(一)充电机的安全性要求应满足GB/T18487.1-2015附录B中对应的描述及技术参数要求。(二)充电机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三)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四)充电机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五)充电机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需具备超温断电功能,当温度过高时,可自动切断充电,防止发生高温自燃等意外,保护充电设备及新能源汽车安全。(六)充电机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七)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机应能在1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1.启动急停开关;2.控制导引故障;3.保护接地线断开。(八)充电机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九)充电机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十)充电机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十一)充电机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十二)充电机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十三)充电机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功能,该锁止功能应符合GB/T20234.1的相关要求。车辆插头端应安装机械锁止装置,供电设备应能判断机械锁是否可靠锁止。车辆插头应安装电子锁止装置,电子锁处于锁止位置时,机械锁应无法操作,供电设备应能判断电子锁是否可靠锁止。当机械锁或电子锁未可靠锁止时,供电设备应停止充电或不启动充电。直流充电车辆接口锁止装置工作示例参见GB/T18487.1-2015附录C。(十四)充电过程中BMS传递的SOC/V/I/VcellMax/Temperature这些信息维持不变超过3分钟保护。(十五)充电机直流输出侧应配置防反二极管,具备防止动力电池电流倒灌功能,同时应具备防止多桩充电时,动力电池之间电流互灌功能。(十六)充电机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机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机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机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机输出接触器。(十七)充电机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机不得继续工作。(十八)充电机必须保证充电机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十九)充电机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二十)充电终端待机状态下输入电源电压应不高于36V。六、充电输出要求(一)输出电压误差在恒压状态下,直流输出电压设定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充电机的输出电压误差不应超过±0.5%。(二)输出电流误差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在设定的直流输出电流≥30A时,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1%;在设定的输出电流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0.3A。(三)稳压精度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不应超过±0.5%。(四)稳流精度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电流稳流精度不应超过±1%。(五)纹波系数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任一数值上,充电机的输出纹波峰值系数不应超过±1%。(六)限压、限流特性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恒压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充电机在恒压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限流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七)输出响应要求在充电阶段,车辆向充电机实时发送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充电机应最长在1s以内将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调整到与车辆发送的电池充电需求命令值相一致,充电机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实时调整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七、待机功耗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的休眠待机功耗不应大于0.12%P+20W。注:P表示充电机额定功率。八、效率和功率因数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实际输出功率PO/额定输出功率PN效率输入功率因数20%≤PO/PN≤50%≥89%≥0.9550%<PO/PN≤100%≥93%≥0.98注:输入功率因数要求仅对交流供电充电机有要求。注:输入功率因数要求仅对交流供电充电机有要求。注:输入功率因数要求仅对交流供电充电机有要求。九、噪声充电机的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65dB(A级)。十、温升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机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下表中的规定。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内部测试点极限温升/K动力电源输入端子50输入断路器、接触器接线端子50塑料绝缘线25充电模块输入输出连接端子50功率电阻25(距外表30mm处空间)电流采样分流器端子连接处70熔断器端子连接处70直流接触器外壳与极柱50直流输出接线端子50十一、高低温和湿热性能(一)低温性能按GB/T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二)高温性能按GB/T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机,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符合规定。(三)湿热性能按GB/T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2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机各项功能应正常。十二、机械强度按GB/T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机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十三、电磁兼容(一)抗扰度要求1.静电放电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17626.2-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17626.3-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17626.4-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浪涌(冲击)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17626.5-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充电机应能承受GB/T17626.11-2008中第5章规定的电压试验等级在0%、40%、70%的额定工作电压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二)电磁发射限制要求1.传导和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充电机的电源端口应符合表5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外壳端口应符合下表规定的辐射发射限值。传导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发射限值dB(μV)发射限值dB(μV)频率范围(MHz)准峰值平均值0.15~0.5(不含0.5)79660.5~307360辐射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在10m测量距离处辐射发射限值dB(μV/m)频率范围(MHz)准峰值30~23040230~1000(不含230)472.谐波电流限值要求:当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充电机总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大于5%。十四、可靠性指标充电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26280h。十五、充电机其它要求1.充电机柜体(桩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2.充电机柜体(桩体)应具备安装4G通信模块天线的位置,并确保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接收信号产生负面影响。3.充电机柜体(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4.充电机柜体(桩体)内元器件应模块化设计,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5.充电机柜体(桩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6.充电机柜体(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7.充电机柜体(桩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8.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9.充电机数据通信接线应采用屏蔽线保护,屏蔽层应在桩体内可靠接地。10.充电机柜体(桩体)在开门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11.投标人所供的充电机必须及时免费配合软件升级,并与招标人指定的任意运营管理平台由招标人进行指定连接方式调试上线,且免费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支持。12.充电机及终端应有“肃州能投”标识或logo。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直流充电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