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招标公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
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08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2320240000FT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43
预算金额(元):2646250.00元
最高限价(元):26462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46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7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期季度会计报表或月度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注:以上材料(即:①至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31日 23时59分
地点: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08 11:0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4-02-08 11:00:00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20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2月07日16点00分前
(2)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帐 号:0333001400000001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镇宁县犀牛路
项目联系人:付雪峰
项目联系方式:13908538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
项目联系人:卢正梅
项目联系方式:15329437915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 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概况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且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08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40000FT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043预算金额(元):2646250.00元最高限价(元):264625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6462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县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县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7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县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期季度会计报表或月度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县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县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注:以上材料(即:①至6项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23时59分地点: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0811: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4-02-0811:0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五、公告期限20天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2月07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帐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镇宁县屋牛路项目联系人:付雪峰项目联系方式:139085383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项目联系人:卢正梅项目联系方式:15329437915特别提醒: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采购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详细地址:镇宁县犀牛路联系人:付雪峰联系电话:13908538388代理机构: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联系人:卢正梅联系电话:15329437915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元九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YUANJIU【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类别: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采购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详细地址:镇宁县犀牛路联系人:付雪峰联系电话:13908538388服务有代理机构:贵州天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大里五5栋3单元21-1M联系人:卢正梅联系电话:15329437915620423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2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合同格式…………………………………………………………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646250.00元/年5、最高限价:2646250.00元/年6、采购需求: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7月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期季度会计报表或月度会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⑥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注:以上材料(即:①至⑥项资格证明材料、声明函)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23时59分;2、地点: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3、方式: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4、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11:00: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3、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11:0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20天。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2.5万元(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2月07日16:00前(2)开户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帐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镇宁县犀牛路联系人:付雪峰联系方式:139085383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联系人:卢正梅联系方式:15329437915特别提醒: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镇宁县犀牛路联系人:付雪峰联系电话:1390853838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联系人:卢正梅联系电话:153294379153采购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YJ招[2024010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全部内容8最高限价最高限制总价:2646250.00元/年最高限制单价:转运服务费:72.50元/吨9报价本项目总价控制,单价据实结算。投标人须报出投标总价及单价。超过最高限制总价及单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0核心产品转运生活垃圾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服务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16样品■不要求提供17分包■不允许18采购文件澄清采购人澄清的时间: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登录交易平台查阅或下载。19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向采购人提出。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20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11时00分(以媒体公告为准)2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网址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交易系统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23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比例参照国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为:2.5万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33300140000000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下午16时00分注:(1)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20]33号)要求,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3)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853-3334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采购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4)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http://ggzy.anshun.gov.cn/xwdt/tzgg/201912/t20191207_18463660.html)。(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请各投标人以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的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6)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采购人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介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办结。中介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主动退款方式办理。2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签章、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电子签章)。25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报名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安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只需在开标当日带至开标会场即可,不对其密封性进行现场符合性检查。(3)所提供的加密文件及非加密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4)在开标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以采购人、监督人的处理意见为主。(5)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U盘开评标,要求U盘中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上传成功。如上传失败或需咨询服务,请联系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9980000(工作日08:00-17:30)。(7)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请查看本附表的远程不见面开标条款。26装订要求、封套标记无2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29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核验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5)重申最高限价;(6)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开标异议: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举手或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示意后提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32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4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本项目不适用35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本项目不适用36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7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8定标原则本项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总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审因素中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相关规定计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为项目三年中标总金额,付款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4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函■保证保险■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1%。41付款方式运输服务费按安顺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过磅电脑记录票据计量,按月支付。42远程不见面开标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1、请投标人提前认真学习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相关硬件设备、电脑环境准备和系统学习,操作手册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2、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3、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针对所有投标人原需要在开标阶段核验的材料,将扫描件上传到资格核验模块及投标文件中)。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操作(重要提醒:如开标时间截至投标单位仍未签到成功,则视为投标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参与此次项目开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系统登录地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并签到)。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开启解密30分钟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相关硬件设备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远程开标会议的确认:各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唱标期间(主持人未宣布开标结束前),保持在开标设备旁,并保证不退出开标大厅,以便对开唱标过程的异议提出及数据确认等工作。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利情形。在此,招标人申明:若投标人未在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进行数据确认等工作,视为投标人无异议且对开标数据确认。需要进行项目经理阐述的投标人,需在阐述完成后才可以离开标设备。7、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15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投标单位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8、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单位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9、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10、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咨询,联系方式为座机:0851-33343719或400998000。43标前质疑和网上投诉:1、标前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如图)左边菜单【网上提问】发起,提问是匿名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2、网上投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自任意时段发起投诉。如下图在左边菜单【投诉功能】提交投诉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交易中心监督系统中受理。标前质疑和网上投诉:1、标前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如图)左边菜单【网上提问】发起,提问是匿名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2、网上投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自任意时段发起投诉。如下图在左边菜单【投诉功能】提交投诉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交易中心监督系统中受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提供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为中小微企业的截图。银行转账递交的:提供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投标人在线交纳保证金后,可自行在系统中“保证金到帐查询及打印”一栏,打印保证金到帐信息回执。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提供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或复印件。三、响应性文件(一)实质性响应一览表致:(采购人)我方所响应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响应内容备注说明1服务内容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注: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符合性审查”中“实质性响应审查”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内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公司自愿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三)优惠性政策情况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优惠性政策名称投标供应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信息数据来源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声明函》来源于投标文件第页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来源于投标文件第页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来源于投标文件第页4招标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添加】来源于投标文件第页5……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其他注:投标人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等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五)技术部分注: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写。目录一、服务方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