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车辆租赁招标公告(珠海市公安局2024)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FW-2402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车辆租赁服务
3.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限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
4. 租赁要求:主要服务于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公务用车
5. 如有标“★”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采购需求:
1.车辆要求:
提供五座轿车和七座客车共4辆(根据采购人不同使用需求提供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具体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
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不能有重大事故记录和泡水事故等影响车辆性能和安全的隐患。车辆交付采购人使用时,确保车辆轮胎状态良好无损伤,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
车辆禁止安装监控、录像录音以及定位设备,违反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汽车性能良好,动力和其他配置各方面配置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设备齐全、状况良好、行驶证件、年费、保险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车辆不得涉及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无重大违法记录。
中标供应商交付采购人的每台车都需要配备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加油卡每月余额不得低于2000元。余额不足时由中标供应商及时充值,费用每季度按实结算支付。
2.最高限价:
五座轿车最高限价为48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160元/天。
七座客车最高限价为66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220元/天。
以上价包含了车辆租金、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出,不含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租赁费用每季度按实际的车辆租赁时间结算,每月租赁时间满30天按月计算,不满30天按天计算。燃油费用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燃油结算清单等材料;结算清单需注明交接车辆时的公里数、百公里油耗等数据。
三、服务质量及商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详细、合理、有针对性、具体、完整、严谨、有效,对服务程序和业务流程描述清晰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服务程序、业务流程(派出车辆流程)、协调机制等。
安排管理人员定期回访采购人,安排2名或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调度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采购人全天24小时的用车需求,在接到采购人的用车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满足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采购人有紧急用车情况时,除固定租赁的4台车辆外,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额外的临时用车给采购人使用(除租车费和燃油费外不得额外收费),车辆参数不得低于采购需求第1点的车辆要求。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提出意见时,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如果采购人提出更换车辆的要求,供应商应在6小时内完成更换。
供应商要具有自有小型客车(五座小轿车、七座商务车、越野车、SUV)等30辆或以上。
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车辆,如提供的车辆不符合采购人需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车辆。中标供应商承诺每十五个日历天为采购人更换车辆,并保证一个季度内不出现相同车辆。当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换车辆时,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完成。
中标供应商需确保车辆清洁;根据相关车辆、场地的污染程度,定期对车辆内外清洁或清洗,定期对车辆进行高压冲洗。
中标供应商交付采购人使用的车辆,若非采购人的不正当驾驶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包括且不仅限于抛锚、爆胎、自燃等故障,维修费用和拖车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若车辆出现重大故障的原因是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车辆无法达到采购人的需求导致的,中标供应商还需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应急响应措施
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等),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且不仅限于报险、叫救护车等),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珠海市内)派人员赴现场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安排车辆接送随车人员。中标供应商能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提供(维修、抛锚、盗抢应急等)替代用车服务且不收取额外的费用。
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明确、详细、完善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管理、安全经营、车辆安全、人员培训、特发情况处理等,达到安全经营的管理需求。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定程或定时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中标供应商确保车况良好,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要求在品牌专门厂家(4S店或专营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合作协议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去品牌专门厂家(4S店或专营店)维修保养的承诺函),车辆养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4.付款方式
(1)采购人按季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汽车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用,每次结算中标供应商须提前提供租金发票、燃油发票、请款单、结算清单及其他采购人需要的材料。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与结算清单,须包含以下内容:租赁车料交接时的里程数、加油次数及金额,并根据里程数及加油金额体现百公里油耗。同时提供必要数据配合采购人制作相关车辆管理公账。
5.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采购人及项目各项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进出采购人相关工作地点,不得泄露租车信息、行车轨迹以及工作秘密,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6.其他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要求购买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全车损失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或以上级别)、司机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乘客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等。车辆租赁期间发生轻微刮碰、划痕、玻璃破损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出险维修。
★(2)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合同执行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四、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即:上述各用车情形租金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几,采用百分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例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95.00%,则实际合同价格为:对应用车情况的租金最高限价×(95.00%)。最终按采购最高限价×折扣率作为结算的价格。
注:不能为获得项目竞争降低服务成本或质量,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
1.服务期一年,如果供应商在合作期间有违约现象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限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
六、考核要求:
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中标供应商常规考核低于80分的,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并附上书面承诺;供应商累计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
备注
1
提供车辆是否准时(30分)
2
服务质量(20分)
3
车容及车况(20分)
4
中标供应商疏忽造成严重后果(30分)
附件: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汽车。
序号
车牌号码
行驶证号
车龄
行驶里程
备注
1
2
3
4
5
…
…
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公里里程照片(或有资质的车辆维保机构证明复印件)依次附在表格后面。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
方式:供应商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以及报名材料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方式:0756-864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城东连桥路170号二、三楼
联系方式:黄俭雄 1311238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俭雄
电 话: 131123807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珠海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香洲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10: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
预算金额
¥38.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俭雄
项目联系电话
13112380775
采购单位
珠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6-8642507
代理机构名称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城东连桥路170号二、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俭雄 13112380775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稿)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租赁车辆采购项目.doc
珠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俭雄日期: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评分体系及标准23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27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321.磋商邀请函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TZB-FW-2402)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TZB-FW-24022.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385600.00元。5.最高限价:(1)五座轿车最高限价为48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160元/天。(2)七座客车最高限价为66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220元/天。(3)以上价包含了车辆租金、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出,不含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租赁费用每季度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每月租赁时间满30天按月计算,不满30天按天计算。燃油费用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按实另外结算,结算时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燃油结算清单等材料;结算清单需注明交接车辆时的公里数、百公里油耗等数据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即:上述各用车情形租金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几,采用百分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租赁车型为小型客车:五座轿车2辆,七座客车2辆(根据采购人不同使用需求提供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具体车辆参数要求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1.2.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联系人:黄工电话方式:13112380775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170号二楼)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5.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1.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以及报名材料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磋商文件。(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联系人:齐警官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城东连桥路170号二、三楼联系人:黄俭雄联系方式:13112380775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9日2.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车辆租赁服务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限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4.租赁要求:主要服务于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公务用车5.如有标“★”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响应无效。二、采购需求:1.车辆要求:1.提供五座轿车和七座客车共4辆(根据采购人不同使用需求提供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具体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2.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不能有重大事故记录和泡水事故等影响车辆性能和安全的隐患。车辆交付采购人使用时,确保车辆轮胎状态良好无损伤,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3.车辆禁止安装监控、录像录音以及定位设备,违反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汽车性能良好,动力和其他配置各方面配置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设备齐全、状况良好、行驶证件、年费、保险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车辆不得涉及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无重大违法记录。6.中标供应商交付采购人的每台车都需要配备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加油卡每月余额不得低于2000元。余额不足时由中标供应商及时充值,费用每季度按实结算支付。2.最高限价:1.五座轿车最高限价为48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160元/天。2.七座客车最高限价为6600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220元/天。3.以上价包含了车辆租金、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支出,不含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租赁费用每季度按实际的车辆租赁时间结算,每月租赁时间满30天按月计算,不满30天按天计算。燃油费用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燃油结算清单等材料;结算清单需注明交接车辆时的公里数、百公里油耗等数据。三、服务质量及商务要求:1.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详细、合理、有针对性、具体、完整、严谨、有效,对服务程序和业务流程描述清晰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服务程序、业务流程(派出车辆流程)、协调机制等。1.安排管理人员定期回访采购人,安排2名或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调度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采购人全天24小时的用车需求,在接到采购人的用车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满足采购人的用车需求。2.采购人有紧急用车情况时,除固定租赁的4台车辆外,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额外的临时用车给采购人使用(除租车费和燃油费外不得额外收费),车辆参数不得低于采购需求第1点的车辆要求。3.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提出意见时,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如果采购人提出更换车辆的要求,供应商应在6小时内完成更换。4.供应商要具有自有小型客车(五座小轿车、七座商务车、越野车、SUV)等30辆或以上。5.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车辆,如提供的车辆不符合采购人需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车辆。中标供应商承诺每十五个日历天为采购人更换车辆,并保证一个季度内不出现相同车辆。当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换车辆时,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完成。6.中标供应商需确保车辆清洁;根据相关车辆、场地的污染程度,定期对车辆内外清洁或清洗,定期对车辆进行高压冲洗。7.中标供应商交付采购人使用的车辆,若非采购人的不正当驾驶导致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包括且不仅限于抛锚、爆胎、自燃等故障,维修费用和拖车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若车辆出现重大故障的原因是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车辆无法达到采购人的需求导致的,中标供应商还需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应急响应措施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等),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且不仅限于报险、叫救护车等),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珠海市内)派人员赴现场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安排车辆接送随车人员。中标供应商能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提供(维修、抛锚、盗抢应急等)替代用车服务且不收取额外的费用。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明确、详细、完善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管理、安全经营、车辆安全、人员培训、特发情况处理等,达到安全经营的管理需求。2.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定程或定时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中标供应商确保车况良好,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要求在品牌专门厂家(4S店或专营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合作协议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去品牌专门厂家(4S店或专营店)维修保养的承诺函),车辆养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4.付款方式(1)采购人按季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汽车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用,每次结算中标供应商须提前提供租金发票、燃油发票、请款单、结算清单及其他采购人需要的材料。(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与结算清单,须包含以下内容:租赁车料交接时的里程数、加油次数及金额,并根据里程数及加油金额体现百公里油耗。同时提供必要数据配合采购人制作相关车辆管理公账。5.保密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采购人及项目各项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进出采购人相关工作地点,不得泄露租车信息、行车轨迹以及工作秘密,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商务要求:★(1)供应商应按要求购买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全车损失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或以上级别)、司机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乘客责任险(20万元或以上/座)等。车辆租赁期间发生轻微刮碰、划痕、玻璃破损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出险维修。★(2)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合同执行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方式,折扣率,即:上述各用车情形租金最高限价的百分之几,采用百分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例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95.00%,则实际合同价格为:对应用车情况的租金最高限价×(95.00%)。最终按采购最高限价×折扣率作为结算的价格。注:不能为获得项目竞争降低服务成本或质量,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服务期:1.服务期一年,如果供应商在合作期间有违约现象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限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六、考核要求: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中标供应商常规考核低于80分的,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并附上书面承诺;供应商累计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有异议。序号考核内容评 分备 注1提供车辆是否准时(30分)2服务质量(20分)3车容及车况(20分)4中标供应商疏忽造成严重后果(30分)附件:补充的投标文件格式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汽车。序号车牌号码行驶证号车龄行驶里程备注12345……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公里里程照片(或有资质的车辆维保机构证明复印件)依次附在表格后面。采购包(车辆租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1.2.技术标准与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服务期一年,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合同执行期间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珠海市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季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汽车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用,每次结算中标供应商须提前提供租金发票、燃油发票、请款单、结算清单及其他采购人需要的材料。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与结算清单,须包含以下内容:租赁车料交接时的里程数、加油次数及金额,并根据里程数及加油金额体现百公里油耗。同时提供必要数据配合采购人制作相关车辆管理公账。验收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2.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算。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帐户。其他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服务期一年,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合同执行期间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珠海市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季度与中标供应商结算汽车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用,每次结算中标供应商须提前提供租金发票、燃油发票、请款单、结算清单及其他采购人需要的材料。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与结算清单,须包含以下内容:租赁车料交接时的里程数、加油次数及金额,并根据里程数及加油金额体现百公里油耗。同时提供必要数据配合采购人制作相关车辆管理公账。验收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2.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算。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供应商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指定帐户。其他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租赁项1.00385600.00元385600.00元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租赁项1.00385600.00元385600.00元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车辆租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辆交付采购人使用时,确保车辆轮胎达到状态良好无损伤,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投标时提供汽车资料,格式见采购需求附件)★2提供五座轿车和七座客车共4辆(根据采购人不同使用需求提供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进出采购人相关工作地点,不得泄露租车信息、行车轨迹以及工作秘密,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合同执行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辆交付采购人使用时,确保车辆轮胎达到状态良好无损伤,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投标时提供汽车资料,格式见采购需求附件)★2提供五座轿车和七座客车共4辆(根据采购人不同使用需求提供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供应商严禁搭载无关人员进出采购人相关工作地点,不得泄露租车信息、行车轨迹以及工作秘密,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合同执行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如通过本竞争性磋商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本项目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位的,本次采购失败。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1.1.“采购人”是指:珠海市公安局。1.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斗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1.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1.5.“合格的供应商”是指同时满足2.5.1及2.5.2的供应商:1.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5.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1.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评审程序确认并授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成交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1.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1.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1.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后,三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2.1.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保证金中扣收。2.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8.1.磋商邀请函8.2.用户需求书8.3.供应商须知8.4.评分体系及标准8.5.合同书格式8.6.响应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8.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如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谈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1.(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2.2.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2.3.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2.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0.响应文件编制91010.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2.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报价9101111.1.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工程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首次报价)》确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响应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或确定为响应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设备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设备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备选方案1212.5.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联合体投标13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4.7.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招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文件,作为其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4.8.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及其附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如要求携带原件核查或备查的,供应商应该在评审现场向招标小组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6.磋商保证金1516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如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否到账,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电汇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白蕉支行户名: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13200900101300001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赔偿采购人损失,数额为招标金额的2%:1.放弃中标的;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除外。17.投标的截止期1.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24年月日时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1.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4.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1.2.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21.竞争性磋商流程21.1响应文件的拆封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文件拆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拆封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全体响应供应商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4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5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等要求。对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评审方法和标准22.1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22.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22.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磋商小组的组成23.1磋商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23.2磋商小组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3磋商小组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4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响应:1.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或提交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金额不足;2.响应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3.响应文件未密封;4.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或其它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7.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8.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报价上限;9.供应商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0.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1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14.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要求。23.6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响应文件的评价25.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五、询问、质疑、投诉27.询问2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7.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7.3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8.质疑28.1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28.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8.4提交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5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8.6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28.7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0.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5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30.2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31.合同的履行31.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设备、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备案。七、适用法律32.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4.第四部分评分体系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磋商小组出具评标报告。2.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3.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二、资格、符合性评审内容序号评审内容1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磋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5报价均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如有); 7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不进入综合评分。三、评标步骤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进行审查)(二)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1.商务技术评价;2.价格评估;3.综合比较与评价。(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价格标得分磋商小组推荐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四、价格扣除相关要求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五、评分细则商务、技术评分细则(70分)评价指标分项目指标分项分值评分标准技术部分(20分)服务方案7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7分。2、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不得分。技术部分(20分)管理制度 6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2、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 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4、未提供或其他的,不得分。技术部分(20分)应急响应措施7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 分。 2、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不得分。商务部分(50分)项目经验10供应商自2020 年以来(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承担的车辆租赁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50分)客户评价情况10供应商自2020 年以来(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承担的车辆租赁项目,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证明文件。每份得2分,最高10分。 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50分)投入汽车车龄、车况30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汽车状况: 1.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3年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性能良好的车,每投入一辆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3年或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性能良好的车,每投入一辆得1.5分。 3.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龄在5年或以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性能良好的车,每投入一辆得1分。 4.其它情况0分。 本项最高得30分,提供的车辆按最优标准计分,同一车辆不重复计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公里里程照片(或有资质的车辆维保机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商务部分(50分)凡涉及以上评分细则中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价格部分(合计30分)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商务技术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须按评分细则详细要求提交所有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评分:按照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5.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签订合同以采购人版本为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文本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一、1.甲方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下称甲方)1.乙方名称:(本项目中标单位,下称乙方)二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由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TZB-FW-2402)采购结果(中标通知书另附)及有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使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2.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内容包括:提供汽车租赁服务;3.中标价:(1)五座轿车: 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 元/天。(2)七座客车: 元/月;不足一个月,按天数计算最高限价为 元/天。注:1.以上价包含了车辆租金、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税费等费用支出,不含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汽车租赁费用每季度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每月租赁时间满30天按月计算,不满30天按天计算。燃油费用按照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每季度按实结算,结算时乙方提前提供发票、燃油结算清单等材料;结算清单需注明交接车辆时的公里数、百公里油耗等数据。2.甲方有紧急用车情况时,除固定租赁的车辆外,乙方需提供额外的临时用车给甲方使用(除租车费和燃油费外不得额外收费),车辆参数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的车辆要求。4.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56万元,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述二者先到为限,即服务期满或预算用尽合同终止。四1.车辆要求(1)提供五座轿车和七座客车共4台(根据甲方不同使用需求提供轿车、suv、越野车、商务车等不同车型,具体数量甲方可调整)。(2)车龄5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不能有重大事故记录和泡水事故等影响车辆性能和安全的隐患。车辆交付甲方使用时,确保车辆轮胎状态良好无损伤,车辆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3)乙方提供的汽车性能良好,动力和其他配置各方面配置满足甲方用车需求。(4)乙方提供的车辆设备齐全、状况良好、行驶证件、年费、保险等相关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5)乙方交付甲方的每台车都需要配备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加油卡每月余额不得低于2000元。余额不足时由乙方及时充值,费用每季度按实结算支付。2.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详细、合理、有针对性、具体、完整、严谨、有效,对服务程序和业务流程描述清晰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服务程序、业务流程(派出车辆流程)、协调机制等。1.安排2名或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调度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甲方全天24小时的用车需求。在接到甲方的用车通知后,一小时内必须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2.甲方有紧急用车情况时,除固定租赁的车辆外,乙方需提供额外的临时用车给甲方使用(除租车费和燃油费外不得额外收费),车辆参数不得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采购需求第1点的车辆要求。3.甲方提出更换车辆的要求,乙方应在6小时内完成更换。4.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车辆,如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甲方需求,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更换车辆。乙方需要每15个日历天为甲方更换车辆,并保证一个季度内不出现相同车辆。当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车辆时,乙方需无条件完成。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时,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如果甲方提出更换车辆的要求,乙方应在6小时内完成更换。6.租赁车辆如有需要维修或保养的情况,乙方必须提供其他车辆供甲方使用,且不得收取租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7.乙方需确保车辆清洁;根据相关车辆、场地的污染程度,定期对车辆内外清洁或清洗,定期对车辆进行高压冲洗。五付款方式1.甲方按季度与乙方结算汽车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用,每次结算乙方须提前提供租金发票、燃油发票、请款单、结算清单及其他甲方需要的材料。2.乙方提供的发票与结算清单,须包含以下内容:租赁车辆交接时的里程数、加油次数及金额,并根据里程数及加油金额体现百公里油耗。同时提供必要数据配合甲方制作相关车辆管理公账。3.甲方每次更换车辆,乙方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告知甲方所更换车辆的相关信息,记录好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台车辆的车牌号和甲方的使用时间,在结算时提交完整详细的车辆使用记录给甲方。六保密要求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及项目各项信息,违者追究法律责任。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严禁搭载无关人员进出甲方相关工作地点,不得泄露租车信息、行车轨迹以及工作秘密,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期内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2.对租用车辆前已有的损伤、质量问题、法律纠纷而造成损失得不承担赔偿、维修责任。3.按期如数支付租赁费用。4.自行承担租用期内车辆的燃油、路桥、停车、司机工资等费用。5.租用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6.协助乙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事故保险的定损、理赔和维修保养。7.驾驶车辆的人员应具有驾驶资格,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8.甲方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当爱惜车辆、杜绝不文明驾车,保护各方面财产安全。用车结束后完好无损交还乙方。9.因天气恶劣(台风、暴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面、车库水浸时,甲方应及时转移车辆,否则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10.甲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只负责车辆的租赁费用和燃油费,租赁费用已包含了车辆租金、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税费等费用支出。甲方也不需要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责任、但需要配合乙方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后续事宜(如车辆事故后的维修费,因出险导致的保险上浮费等租赁费用以外的衍生费用)。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乙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租赁费用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1)甲方利用所租赁的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甲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给第三方。以上情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相应赔偿。2.乙方应将交付甲方使用车辆的行驶证及其他有关凭证一并交与甲方。3.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车辆应设备齐全、状况良好,确保证件、年费、保险等相关资料齐全且在有效期内。4.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交付甲方使用的车辆在租赁期内处于良好状态。5.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车辆,交付时轮胎状态良好无损伤,整洁无碰撞痕迹,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发动机和制冷、制动系统无异常,车辆整体状况良好。6.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如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及时更换车辆。7.乙方每15个日历天为甲方更换租赁的车辆,保证一个季度内不出现相同车辆。8.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及项目各项信息。九保险条款1.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车上人员险和第三者保险等车辆险种,若甲方要求增加上述以外的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需提供配合服务。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乙方,共同处理理赔事宜。3.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事故损害造成车辆无法修复的情况,车辆经有关部门确认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由甲方因保管不善或重大管理失职造成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损失之外的费用,需甲方承担。因甲方侦查工作造成的损失不在此列。十违约责任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总数20%的违约金。2.乙方需要保证车辆都性能和状况良好,若甲方使用租赁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因车辆的突发状态导致甲方工作无法完成、所造成的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都需要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甲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使用车辆。若甲方提前交还车辆,每提前一天交还,汽车租赁费用应减少一天;若甲方延迟交还车辆,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计取所延迟天数的车辆租金,但不得超过预算总额。十一1.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必须经过合同签订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确认。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采购中心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仍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珠海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留作归档。甲方:珠海市公安局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无偏离见证单位: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日期: 年 月 日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序号文 件 名 称提交情况页码范围备注序号文 件 名 称有无页码范围备注一、资格性文件1磋商函(原件)2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身份证需要有效期内。)5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承诺书(原件)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于开评标过程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二、技术文件、报价表1报价表(首次报价) 2最终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 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服务方案7应急响应方案8管理制度三、商务文件1供应商自2020 年以来(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承担的车辆租赁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自2020 年以来(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承担的车辆租赁项目,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汽车状况,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公里里程照片(或有资质的车辆维保机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1.磋商函致: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TZB-FW-2402)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响应供应商已正式授权(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磋商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磋商始终有效。本磋商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与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6.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7.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8.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注:1、磋商函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除磋商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26.36.46.56.66.76.86.9.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TZB-FW-2402)的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本公司(企业)同时还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1.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及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四、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备注: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9.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6.9.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珠海市公安局.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注明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供应商(盖章):签发日期:(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6.9.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珠海市公安局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在【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说明: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6.9.1.4说明: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中一、初审文件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报价表(首次报价)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百分率报价)1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折扣率: 注:1、完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不超过报价上限。3、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投标报价综合考虑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分部分项工程费、项目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以及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工程量凊单以及设计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3.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方便唱标用。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需附在报价一览表后。报价表(最终报价)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百分率报价)1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折扣率: 注:1、完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报价不超过报价上限。3、折扣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作为参加(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如下条件: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满足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条件。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若采购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我单位及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无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6.10.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11.(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6.126.136.146.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16.(如响应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6.16.1.56.16.1.66.16.1.76.16.1.8.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细则技术部分自行编制。6.16.1.96.16.1.106.16.1.11.相关业绩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供参考)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响应供应商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请响应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6.176.186.1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响应供应商名称)在参加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TZB-FW-2402)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6.19.0.1.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分类: 【 】响应文件正本(含首次报价) 【 】响应文件副本(含首次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说明1.响应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3.响应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项目地址:珠海市内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电话:手机:催领中标通知书的通知(成交供应商):贵司于年月日中标的“(项目名称)”项目,公示期已于年月日17:30期满,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前)贵司仍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中标通知书》。现我单位对贵司发出本通知,本通知发出日期即视作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请贵司必须在年月日前与我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且签订合同前必须完善领取《中标通知书》相关手续。如贵司不按以上时间与我单位签订采购合同,视贵单位为放弃中标,并由贵司承担废除中标责任。采购人:日期: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投标人名单严格保密采购工程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2024年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详细地址:地址及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领取时间年 月 日 时采购文件售价300.00(人民币)领取人注:填写字迹清晰;在投标的有效时间内,务必保持电话的畅通及接听。投标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且后果自负。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