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 大气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040
项目名称:
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

分包名称:
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70200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234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2340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234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
石嘴山、吴忠组分站所有监测仪器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保养、检定校准、仪器检定、数据统计、数据审核及数据分析报告、环境监测分析服务、质控报告和专家咨询等工作。 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站房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防、屋面防水、站房用水)仪器设备配件更换等工作。运维服务工作应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测中心”)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监测仪器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并向国家、区监测中心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确保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及监测数据传输正常。
1
2340000.00
标的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详见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需求
三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1-15.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保密
服务期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培训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项目团队1
3
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以上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仪器运维管理与数据分析经验,得3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3
项目团队2
6
运维人员:人员必须具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培训合格证书和大气颗粒物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保证配备驻地专业运维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2分,满分6分。

4
项目团队3
6
数据审核人员:审核人员须具有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分析经验,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培训合格证书和大气颗粒物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保证配备数据审核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2分,满分6分。 注:项目负责人与其他人员不得重复计算。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或相应在证明资料和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缴纳时间为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以及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运维设备配置
7
供应商应配备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仪器质控专用标准气体(标准气体须为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标准流量计1套、一级大气压力计1套、一级温度计1套和一级湿度计1套及其他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包括UPS、实验室专用纯水器、冰箱等,并同时配备专用仪器维护维修工具。所提供的标准流量计、一级大气压力计等质控、校准设备(包括移液管、容量瓶等)需进行检定,并提供检定证书(一年)。 1、配置设备种类齐全,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7分。 2、配置设备种类有缺项的,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得5分。 3、未按采购需求配置设备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运维设备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配置的种类、数量、品牌等)。

6
备品备件耗材 配备情况承诺
5
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要求中给出的设备清单,配齐本技术要求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备品备件和耗材。耗材按照不少于3个月的消耗量配置,备品备件按照至少半年使用量配置。其中核心设备(大气有机碳/元素碳在线监测仪(OC/EC)、大气重金属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设备)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投标人若非原厂生产厂家的,则须与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或意向性供货协议,提供协议复印件)。 1、供应商须依据设备清单提供耗材配备清单,得2分; 2、供应商每提供一台核心设备原厂备品备件和耗材或签订的供货协议或意向性供货协议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耗材配备清单或备件耗材非原厂,同时未提供供货协议或意向性供货协议的不得分。

7
运维服务方案
20
供应商根据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运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设备保养及维修、监测数据审核、运行质量管理、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运维目标等内容。 1、运维方案各项内容完详细、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条理清晰,运维目标明确得20分; 2、运维方案各项内容完整,但内容描述不详细,有准确运维目标得15分; 3、提供的方案有缺项,或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运维目标不够准确得10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得0分。

8
现场运维服务
5
供应商须针对现场运维服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措施,措施内容包括:巡检工作内容、应急性工作、其他运维工作等内容。 1、实施措施各项内容完详细、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条理清晰得5分; 2、实施措施有缺项,或分项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得3分; 3、未提供实施措施或措施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得0分。

9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考核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与项目的适用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包括:关键技术文件要求、VOC自动监测、OCEC、水溶性离子、无机元素等各项内容的完整情况、检查内容进行评审。 1、各项工作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完善,并对应制定了详实可行的质控措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高效保证运维质量,得7分; 2、各项工作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内容,有具体的质控措施,但措施内容不完善,得5分; 3、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质控措施不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3分; 4、未提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内容,或无法满足运维需求,得 0 分。

10
数据审核及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维护服务方案
10
供应商应提供数据审核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数据审核工作(数据统计、审核基本要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要求、VOCs数据审核要求)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维护服务(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工作要求、数据分析平台应用维护工作要求、平台完善升级工作计划安排)等。 1、方案各项内容完详细、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条理清晰得10分; 2、方案各项内容完整,但内容描述不详细,得5分; 3、提供的方案有缺项,或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得2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符,得0分。

11
应急管理
10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针对该项目制定详细的故障维修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承诺。 1、所提供的故障维修方案和应急处理预完整详细、清晰有条理,响应及时、明确,可操性强,充分考虑了仪器设备的差异,制定了针对不同类型故障的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且出具了符合项目需求的应急承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 2、所提供的故障维修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完整、清晰有条理,响应及时、明确,考虑了仪器设备的差异,制定了故障的处理措施没有针对性,但未出具符合项目需求的应急承诺内容与需求不符,得6分; 3、所提供的故障维修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有缺项,得2分; 4、未提供明确的故障维修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得0分。

12
企业 业绩
5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得1分。得至标准分为止。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项不计分。

13
服务承诺
3
运维期间,根据区监测中心的要求,每年须对区监测中心及市县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2 次业务培训。提供承诺书且承诺内容符合采购人要求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不得分。

14
保密承诺
3
供应商对监测数据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须对区监测中心提供保密承诺。内容应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 、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承诺内容完整符合采购人要求得3分。承诺内容不完整或无承诺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单位: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12月31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1.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开展需求调查情况。2.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石嘴山、吴忠组分站所有监测仪器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保养、检定校准、仪器检定、数据统计、数据审核及数据分析报告、环境监测分析服务、质控报告和专家咨询等工作。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站房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防、屋面防水、站房用水)仪器设备配件更换等工作。运维服务工作应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测中心”)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监测仪器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并向国家、区监测中心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确保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及监测数据传输正常。(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服务期3年,预算金额702万元(234万元/年),其中2024年申报预算234万元包1预算:服务期3年,预算金额702万元(234万元/年),其中2024年申报预算234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大气污染治理服务)C070199001项否(四)技术商务要求1.包1(1)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一)站点情况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项目涉及2个站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网石嘴山站、吴忠站(以下简称“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站点位置见表1,每个站点配备大气有机碳/元素碳在线监测仪(OC/EC)、大气重金属分析仪、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设备、总辐射计等设备及公用、专用设备设施和辅助设备设施等。主要仪器见表2。表1石嘴山市、吴忠市站点位置序号站点位置站点名称1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楼顶宁夏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网石嘴山组分站2吴忠市利通区老上桥医院感染楼楼顶宁夏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网吴忠组分站表2石嘴山、吴忠组分站仪器信息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数量1大气有机碳/元素碳在线监测仪(OC/EC)Model 4美国Sunset Laboratory Inc.2套2大气重金属分析仪XHAM-2000A中国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套3在线离子色谱分析仪MARGA ADI2060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2套4VOCs在线监测设备5800-GM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套5总辐射计(紫外辐射)SUV-300S荷兰Kipp & Zonen公司2套6大气组分站站房5m×12m×2.8m中国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定制2套7数据分析应用平台SC-A1007、SC-A1006中国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1套二、技术服务要求(一)运维服务范围石嘴山、吴忠组分站所有监测仪器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保养、检定校准、仪器检定、数据统计、数据审核及数据分析报告、环境监测分析服务、质控报告和专家咨询等工作。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站房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防、屋面防水、站房用水)仪器设备配件更换等工作。运维服务工作应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测中心”)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监测仪器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并向国家、区监测中心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确保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及监测数据传输正常。(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组分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运维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数据审核与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数据分析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及所采用的国家技术规范应上报区监测中心予以确认,同时运维单位应对各类自动监测设备制定运行维护标准操作规程,规范运维人员操作流程,确保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环境空气颗粒物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环境空气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运维设备原厂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国家发布的监测项目标准规范,以及区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运维单位对监测数据具有保密责任,运维单位须与区监测中心签订保密协议,运维单位应履行保密义务。运维单位同时应提供与本项目所有运维人员签署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内容应包括:涉及区监测中心具体信息、区监测中心使用及生产的保存在服务器上的数据,未经区监测中心许可,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等形式提供设计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并负有法律责任。运维单位需要根据管理的需求和变化进行人员、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的调整,在友好协商和不产生额外费用的情况下进行增减。(三)数据审核管理要求运维单位应严格制定数据审核与统计制度,应按照《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国家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等提供数据审核服务。运维单位应对数据审核工作高度负责,严格按照区监测中心及区监测中心上级单位数据审核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数据审核结果。数据审核人员要求掌握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国家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等。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严守责任,杜绝随意修改监测数据,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运维人员要具备光化学、颗粒物组分站数据审核经验,工作态度务实,认真细心,能准确、完整识别异常数据。沟通能力强,可与运维人员高效沟通,能准确反馈数据异常情况,熟悉仪器运维情况和站点所在周边环境情况。(四)运维主要完成工作及运维目标1、运维主要完成目标1.1石嘴山、吴忠组分站日常运行维护;1.2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的设备保养及维修;1.3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监测数据审核;1.4石嘴山、吴忠组分站运行质量管理;1.5石嘴山、吴忠组分站通讯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1.6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1.7运维单位应遵守关于石嘴山、吴忠组分站管理的各项规定;1.8按时进行仪器校准和比对,所有标气、试剂及标准物质均应符合质量要求,做好相应记录。其他内容按照甲方质量管理要求进行;1.9运维单位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台仪器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校准、耗材的更换、故障检修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传输数据。2、运维目标2.1重污染过程数据有效率≥90%;2.2每月VOCs自动监测数据有效率≥80%,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设备(水溶性离子、OCEC、无机元素)有效率≥90%,按月度考核;2.3日常质控措施执行率100%;2.4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2.5做好仪器设备封闭式存储空间环境保障,采样系统维护、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保障100%;2.6站房安全保障率100%。三、现场运维服务(一)运维工作一般内容1.巡检工作内容1.1日巡检工作1.1.1离子色谱(1)每日检查仪器状态信息和监测数据情况,判断仪器运行状况,仪器状态信息包括采样流量、色谱柱压、柱温、电导率、目标物色谱峰出峰时间和峰宽等参数。如在仪器现场,需查看管路是否有气泡或漏液,溶蚀器滤膜是否有气泡,软件中设置的样品序列是否足够,淋洗液剩余体积是否少于淋洗液瓶容积的1/5,如少于则及时更换淋洗液,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立即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2)当预计有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含PM2.5和沙尘污染过程),提前开展1次仪器设备检查,确保仪器性能及技术参数稳定,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影响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3)做好每日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1.1.2无机元素(1)检查环境大气压、环境温度、仪器采样流量、X射线管温度等工作参数,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2)如仪器有自动质控功能,需每日检查仪器自动质控数据,包括内标值、流量质控结果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排查原因;(3)检查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如发现未及时上传,需及时恢复正常传输;(4)当预计有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含PM2.5和沙尘污染过程),提前开展1次仪器设备检查,确保仪器性能及技术参数稳定,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必要时进行校准;(5)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1.1.3OCEC(1)每日检查仪器采样流量、辅助气体(氦气、氦氧混合气和氦甲烷混合气)流量、反应炉内压力、透射激光强度、反射激光强度等关键参数是否正常,如有报警应及时处理;(2)每日检查环境样图谱,包括升温程序是否正常、OC和EC分割点及浓度比值是否出现突变、CH4峰响应值是否存在明显波动等,24h内的CH4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3)如仪器具备自动空白检查功能,每日需进行仪器自动空白检查,TC仪器空白应≤0.3µg,否则应及时排查问题,并重新测试空白;(4)当预计有重污染天气过程时(含PM2.5和沙尘污染过程)提前开展1次仪器设备检查,确保仪器性能及技术参数稳定,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天气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更换采样滤膜,必要时进行校准;(5)做好每日远程检查记录,并定期存档。1.1.4VOC自动监测设备(1)系统状态检查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一级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2)基线检查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图)是否存在异常偏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1)保留时间漂移根据保留时间前、中、后各段经常检出且浓度较高的特征VOCs组分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0.5min,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对于采用中心切割法的系统,应审核中心切割点是否影响目标化合物的积分。(2)质谱监测器内标响应检查对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富度进行检查,质谱内标定量离子峰面积变化应在校准取消绘制时离子峰面积的50%-150%范围内。可将氟利昂11、12、113等作为天然内标系统定量稳定性。(3)数据标识与重积分日审核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图谱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1.2周巡检工作1.2.1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周巡检监测站房及周边环境应满足HJ193相关要求。监测站房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满足HJ818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站房及辅助设备定期巡检,每周至少巡检1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1)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5℃±5℃(要求站房温度波动稳定),相对湿度要保持在85%以下。(2)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应及时调整站房内温度;检查采样总管加热装置和气路保温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的现象。(3)检查采样总管进气、排气是否正常。(4)检查采样支管是否存在冷凝水,如果存在冷凝水应及时进行清洁干燥处理。(5)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6)检查标气、辅助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检查标气和辅助气有效期、压力,气瓶压力低于2Mpa(或系统相关要求值)前应更换。(7)如采用气体发生器,应检查气体发生器的工作状态,及时补充纯水、更换干燥硅胶、活性炭或无水氯化钙。(8)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与网络通讯是否正常。(9)检查各种运维工具、耗材、备件是否完好齐全。(10)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11)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是否损坏。(12)记录巡检情况。(13)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14)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并记录仪器设备零气、标气输出压力,应与前次检查时基本保持一致。(15)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有明显影响的污染源。(16)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检查站点通讯系统,保证数据采集软件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17)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18)检查仪器工控机时间与北京时间、数采采集时间与平台展示时间是否保持同步。(19)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20)每日上午和下午各2次查看仪器运行状况、工作参数、平台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是否正常(网络查看),每日审核数据两次(上午9:00前/下午15:30-16:00)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按应急管理中的时限要求处理。1.2.2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1)富集/解析模块检查,检查吸附温度、脱附温度、采样流量、脱附/注射流量、采样与脱附时间设置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一致。(2)富集/解析模块运行情况检查。检查低温或超低温富集模块是否有异常结冰现象,如有异常,应停机清除结冰。检查吹扫流量或压力是否正常,如有堵塞,应及时检查吸附管或捕集柱。检查吸附和脱附程序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温度波动应及时排查避免影响吸附或脱附效率。检查注射程序是否正常,如注射压力、流量或者切换阀工作异常,应及时排查以免响应分析。如检测系统为FID检测器,可通过比较低碳和高碳组分的碳响应因子,对富集阱低碳组分捕集性能进行检查。(3)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检查。检查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氢气与空气输入压力与流量、初始炉温、升温程序、降温程序、载气流量与压力、管线温度、EPC设置、质谱温度、EI能量等是否与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或目标化合物测试记录一致。(4)气相色谱、检测器运行情况检查。检查载气净化装置(含除烃、除氧、除水装置等),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根据系统验收或目标化合物测试时使用的参数,检查色谱炉温控制程序、载气流量或压力控制程序、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或质谱检测器工作温度、质谱真空度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查,排查问题。1.2.3OCEC(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2)每周至少检查1次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的气瓶压力,应在压力低于2MPa或有效期截止前更换气瓶,更换气瓶后应进行气路检漏;更换氦气、氦氧混合气的气瓶后应进行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含碳量约10μg)的检查,更换氦甲烷混合气的气瓶后应重新建立校准曲线;(3)每周至少检查1次采样泵运转是否正常,检查采样管路、反应炉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必要时更换配件和耗材;(4)每周至少更换1次采样滤膜,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更换频次;更换采样滤膜后应检查反应炉气密性,并执行1次烤炉程序,去除新滤膜的本底影响,烤炉后执行滤膜空白测试,空白测试的结果TC应≤0.3μg;(5)每周至少检查1次溶蚀器集水管(瓶),如积水过多,应检查溶蚀器碳膜,如碳膜有水痕,则需及时更换;(6)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7)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1.2.4离子色谱(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2)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3)每周检查户外滤水杯,及时清理积水;(4)每周检查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注射器是否充满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5)每周检查溶蚀器是否正常,当发现漏液、有气泡或污染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更换滤头等耗材或备件,或及时检修;(6)每周至少更换一次颗粒物过滤器;以同心圆管作为溶蚀器的仪器,每两周至少更换一次气体过滤器;以平行板扩散管作为溶蚀器的仪器,如配有气体过滤器,每月至少更换一次气体过滤器;可根据仪器说明书要求及当地污染程度增加过滤器更换频率,新过滤器使用前应进行活化;(7)每周检查采样泵是否运转正常;(8)每周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流路管路是否洁净和畅通,及时发现并清除管路中的异物和气泡,必要时更换配件或耗材;(9)每周检查淋洗液和吸收液液位,液位低于容器容积的1/5应及时更换,若使用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应及时添加去离子水;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和背景电导率,查看保留时间漂移情况,如漂移超出0.5min,应重新更换(配制)淋洗液;(10)每周检查废液桶,及时清空废液;(11)每两周使用去离子水(电导率应≤0.055μS/cm,25℃)检查仪器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如目标物浓度高于仪器检出限,应及时排查后重新测试;(12)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13)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1.2.5无机元素(1)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2)每周检查纸带位置是否正常,采样斑点是否圆滑、均匀、完整;检查纸带剩余长度,如长度不足7d用量应及时更换;(3)每周检查X射线管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出现X射线管温度逐渐升高现象,应及时清洗主机机箱的风扇防尘网;(4)每周检查采样管的加热温度是否正常;(5)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周维护内容;(6)做好每周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1.3两周、月度、季度、年度巡检工作1.3.1两周工作(1)离子色谱:①现场配制阴、阳离子淋洗液,更换溶蚀器滤头;②现场检查淋洗液和吸收液液位是否正常,溶蚀器是否漏液。(2)OCEC:每两周进行单点核查并记录。(取蔗糖标准溶液中间浓度进行核查,测试三次校准中间浓度点响应值,每次响应值与理论浓度相对误差应≤10%)。1.3.2月度工作1.离子色谱:a)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b)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备份资料应移交区监测中心;c)每月至少进行1次系统清洗或更换管路、电磁阀等,并进行1次系统空白检查;d)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e)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2.无机元素:a)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喷嘴压头及纸带下的垫块,在污染较重的季节或连续污染天气后应增加清洁频次,使用棉签棒蘸取无水乙醇进行清洁;b)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c)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备份资料移交区监测中心;d)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e)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3)OCEC:1)每月至少清洗1次采样头,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清洁时,应完全拆开采样头和切割器,用蒸馏水或者无水乙醇清洁(无水乙醇清洁后需用蒸馏水清洁一遍),待完全晾干或用风机吹干后重新组装,组装时应检查密封圈的密封情况;2)每月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备份资料移交区监测中心;3)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月维护内容;4)做好每月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①采样流量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置应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一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5%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每月以电子光盘的形式,进行数据备份(内容应包含监测数据及质控数据),备份资料应移交区监测中心。1.3.3两月工作离子色谱:①更换内标液、再生液;②更换容器桶内吸滤头。1.3.4季度工作1.离子色谱:①采用溶蚀器滤膜的仪器,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滤膜;②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前处理内部管路(进行1次灭菌与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率;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季度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2.OCEC:①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溶蚀器和采样管路的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次;②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溶蚀器碳膜等配件耗材,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更换频次;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季度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季度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3.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1.标准曲线绘制每个季度末绘制至少一次校准曲线,标准曲线少于5个浓度点(不包括零点),所有目标物相关系数不满足R≥0.99,R2≥0.98。未更新各物种检出限。每季度末执行一次动态稀释装置各通道流量的核查和校准。2.验漏检查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三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3.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1.3.5半年工作1.OCEC:①每半年至少清洁1次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和样气的电磁阀;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三峰测试,无氧、有氧和内标三个阶段的CO2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半年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2.离子色谱:①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阴离子及阳离子色谱柱,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加大更换频率;日常维护中,当发现柱效下降较多,如NO3-和SO42-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2时、Na+和NH4+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5或钠离子和水负峰(系统峰)分离度小于1.5时,应及时更换相应的色谱柱;②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蠕动泵管和采样泵过滤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大更换频率;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半年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半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1.3.6年度工作1.离子色谱:①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包括重新绘制校准曲线、精密度、正确度测试等,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②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③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2.无机元素:每年维护内容如下:①每年至少对采样管路进行1次清洁,污染较重地区可增加清洁频次;采样管清洁后应进行气密性检查,并进行采样流量校准;②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3.OCEC:①每年对仪器进行1次预防性维护,对样品采集单元和分析单元(特别是反应炉)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石英衬管及必要的耗材与配件;维护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与校准,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②每年至少更换1次氦气管路的除氧器;③执行仪器说明书规定的其他年度维护内容;④做好每年维护记录,并定期存档。(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①年度预防性维护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②目标化合物测试每年进行一次目标化合物测试,确定系统能够长期连续准确定性、定量的VOCs组分,形成该站点的目标化合物名录。新系统应在调试验收时形成名录,验收后每年测试一次,重新确定目标化合物目录。站点应根据历史数据确定当地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前10名组分,作为必测组分列入化合物名录中。目标化合物名录测试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白检查、标准曲线、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分离度、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等。A.空白与残留检查依照《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4.3.1及4.3.7分别进行零气空白和系统残留测试。记录测试时各化合物浓度,90%组分的检查结果应满足4.3.1和4.3.7的要求。超过10%组分不合格时,应查找原因,对载气系统、采样/富集模块进行维护、更换,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重新开始目标化合物测试工作。B.标准曲线空白测试合格后,进行标准曲线的绘制,高污染季节或高污染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高。完成标准曲线绘制后,目标化合物测试阶段不得再对标准曲线进行更改。C.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完成标准曲线后,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依照《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4.3.3进行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测试。90%组分(至少包括乙烷和乙烯)的方法检出限应≤0.15nmol/mol;如超过10%组分不合格时,应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维护、检修后重新测试检出限。D.分离度依照《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4.3.6进行分离度测试,应满足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及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达到1.0以上。E.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期间,选取连续七天作为测试时间段,依照4.3.5进行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测试。各浓度点的期间准确度应≤20%,期间精密度应≤20%(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测试完成后更新系统目标化合物目录,将不合格的组分从目标化合物目录中剔除,将新增合格组分加入目标化合物目录中。各监测点需将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目标化合物名录备注上报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并将原始数据、审核数据上传至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库。系统在测试阶段的参数设置、关键配件、耗材使用情况应明确记录,记录表存放于站点,如后续监测过程中发生偏离,应详细记录并阐明原因。如发生重大方法调整,应重新进行目标化合物测试并确定并上报最新的目标化合物目录。1.4应急性工作每日08-22时,站房仪器设备发生故障2小时内,运维人员应抵达现场,并开展故障核查,若不能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应形成书面说明报告给区监测中心。每日23时-次日07时,站房仪器设备发生故障6小时内,运维人员应抵达现场,并开展故障核查,若不能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应形成书面说明报告给区监测中心。1.5其他运维工作1.每年开展防雷(站房防雷)检定。2.按丙酮、酸类等易制毒试剂摆放规范,对该类易制毒试剂来源进行备案管理。3.废液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或委托有实验室废液收集处理资质的三方公司进行处理。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一)关键技术文件要求1.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运维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各项运维工作、数据审核和标识工作、质控工作、量值传递工作的负责人员、时间频次、合格标准、耗品耗材、标准气体、计量标准器具等各项要求。2.作业指导书运维单位应根据负责运维的系统设备、标准气体、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制定的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明确各项运维工作、质控工作、数据审核工作、数据标识的具体要求,指导运维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工作。3.记录表格运维单位应根据负责运维的系统设备、标准气体、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制定的作业指导书制定相应的记录表格,记录表格应包括各项运维工作、质控工作、维修工作等,并放置于点位现场备查。(二)VOC自动监测1.每周质量控制内容(1)零气空白检查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环境空气分析结束后进行一次全系统空白检查,记录各化合物浓度作为其日常残留。各化合物日常残留应低于方法检出限且低于0.1nmol/mol,零气空白检查不合格的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标识。若超过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VOCs组分不合格,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零气质量或清洗、更换系统管路。(2)单点质控检查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零气空白检查结束后通入一次单点标准气体,标准气体浓度选择日常平均浓度或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推荐核查浓度≤2nmol/mol)。分析结束后,记录各化合物浓度并计算其与标准气体的相对误差,超过20%为不合格(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如超过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VOCs(如苯系物等)不合格,则应检查系统,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所有单点检查不合格目标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明确标识,提醒相关单位慎重使用。应根据单点检查谱图检查各化合物保留时间漂移与分离情况。若保留时间漂移影响积分,应重新设置积分窗口。环戊烷和异戊烷、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1时,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目标化合物(如苯系物等,间、对二甲苯除外)分离度≤1时,应检查系统,重新设置色谱方法或者更换色谱柱等方法提高分离度,重新绘制标准曲线。单点检查完成后,应进行至少1次系统空白检查,清洗系统残留。若长期单点检查后的系统空白检查表明各目标化合物残留均低于检出限,可省去清洗环节。4.每月质量控制内容1.采样流量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置建议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如系统不采用流量控制器或厂家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有明确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操作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按既有要求进行。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一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5%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5.每季度质量控制内容(1)标准曲线绘制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空白合格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至少每三个月重新绘制一次,并且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维护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的清洗、质谱调谐后,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2)验漏检查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三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3)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6.每年质量控制内容(1)年度预防性维护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2)目标化合物测试每年进行一次目标化合物测试,确定系统能够长期连续准确定性、定量的VOCs组分,形成该站点的目标化合物名录。新系统应在调试验收时形成名录,验收后每年测试一次,重新确定目标化合物目录。站点应根据历史数据确定当地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前10名组分,作为必测组分列入化合物名录中。目标化合物名录测试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白检查、标准曲线、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分离度、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等。A.空白与残留检查进行零气空白和系统残留测试。记录测试时各化合物浓度。超过10%组分不合格时,应查找原因,对载气系统、采样/富集模块进行维护、更换,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重新开始目标化合物测试工作。B.标准曲线空白测试合格后,进行标准曲线的绘制,高污染季节或高污染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高。完成标准曲线绘制后,目标化合物测试阶段不得再对标准曲线进行更改。C.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完成标准曲线后,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测试。90%组分(至少包括乙烷和乙烯)的方法检出限应≤0.15nmol/mol;如超过10%组分不合格时,应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维护、检修后重新测试检出限。D.分离度进行分离度测试,应满足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及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达到1.0以上。E.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每年开展目标化合物测试期间,选取连续七天作为测试时间段,进行期间精密度和准确度测试。各浓度点的期间准确度应≤20%,期间精密度应≤20%(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测试完成后更新系统目标化合物目录,将不合格的组分从目标化合物目录中剔除,将新增合格组分加入目标化合物目录中。各监测点需将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目标化合物名录备注上报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并将原始数据、审核数据上传至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库。系统在测试阶段的参数设置、关键配件、耗材使用情况应明确记录,记录表存放于站点,如后续监测过程中发生偏离,应详细记录并阐明原因。如发生重大方法调整,应重新进行目标化合物测试并确定并上报最新的目标化合物目录。(二)OCEC1.校准曲线绘制热学-光学校正法每季度至少绘制1次校准曲线,热学-光学衰减法每半年至少绘制1次校准曲线。当仪器更换核心部件后,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至少含6个校准点(包括零浓度),校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5。2.精密度检查每次绘制校准曲线后需进行精密度检查,对中间浓度点(含碳量约10μg)的标准样品重复测量6次以上,计算精密度,RSD应≤5%,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重新测试至精密度达到要求。3.中间浓度点检查热学-光学校正法每两周至少进行1次中间浓度点检查,热学-光学衰减法每月至少进行1次中间浓度点检查。使用蔗糖标准溶液或标准膜片对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进行检查,测试3次中间浓度点,每次实测值与理论值的相对误差应在±10%范围内,否则需重新绘制校准曲线。4.采样流量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采样流量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流量计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测量,实测流量与仪器设定流量的误差应在±5%范围内,且示值流量与实测流量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校准。5.温度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温度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温度计对仪器环境温度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温度值与实测的环境温度值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温度示值进行校准。6.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气压计对仪器环境大气压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大气压值与实测的环境大气压值的误差应在±1kPa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大气压示值进行校准。7.辅助气体流量检查每半年至少对热学-光学校正法的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1次单点检查,如流量相对误差超过±10%,则进行校准。每年对氦气、氦氧混合气、氦甲烷混合气通道流量进行多点检查,实测流量与设定流量的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9,否则应及时对辅助气体流量进行校准。8.仪器空白检查每月至少对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进行1次仪器空白试,TC仪器空白应≤0.3µg,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并重新测试空白。9.三峰测试每半年至少对热学-光学校正法进行1次三峰测试,无氧、有氧和内标三个阶段的CO2峰面积相对标准偏差应≤5%,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并重新进行三峰测试。10.正确度检查每季度至少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对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进行1次正确度检查,重复测量3次,正确度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重新测试至正确度达到要求。11.数据一致性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数据采集仪记录的数据与仪器显示和存储的数据应一致。当存在明显偏差时,应检查仪器和数据采集仪的参数设置是否正常。若使用模拟信号输出,两者相差应≤0.005μg/m3。模拟输出数据应与时间、量程范围相匹配。每次更换仪器后均应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三)水溶性离子1.采样流量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采样流量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流量计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测量,实测流量与仪器设定流量的误差应在±5%范围内,且示值流量与实测流量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校准。2.温度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温度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温度计对仪器环境温度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温度值与实测的环境温度值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温度示值进行校准。3.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气压计对仪器环境大气压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大气压值与实测的环境大气压值的误差应在±1kPa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大气压示值进行校准。4.中间浓度点检查使用外标法定量的仪器,每周至少进行1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检查,配制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进行测量,正确度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重新测试至正确度达到要求。5.校准曲线绘制使用外标法定量的仪器,每月至少绘制1次校准曲线,校准曲线至少含6个校准点(包括零浓度),校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5。校准曲线浓度范围应根据实际环境浓度水平确定。当仪器更换定量环、色谱柱、抑制器等核心部件后,应及时绘制新的校准曲线,建立新的校准曲线后应更新样品序列。6.正确度检查每次绘制完校准曲线后,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对所有目标物进行1次正确度测试,重复测量3次,正确度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重新测试至正确度达到要求。7.仪器空白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仪器空白检查,用聚四氟乙烯过滤膜封闭进样管路,在未启动采样泵的状态下进行空白测试,各目标物的仪器空白检查结果应小于等于仪器检出限,否则应及时排查问题,并重新测试仪器空白。每次重启系统后,应进行仪器空白检查。8.数据一致性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数据采集仪记录的数据与仪器显示和存储的数据应一致。当存在明显偏差时,应检查仪器和数据采集仪参数设置是否正常。若使用模拟信号输出,两者相差应≤0.005μg/m3。模拟输出数据应与时间、量程范围相匹配。每次更换仪器后均应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四)无机元素8.1.1采样流量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采样流量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流量计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测量,实测流量与仪器设定流量的误差应在±5%范围内,且示值流量与实测流量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采样流量进行校准。8.1.2温度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温度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温度计对仪器环境温度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温度值与实测的环境温度值的误差应在±2℃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温度示值进行校准。8.1.3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大气压测量示值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气压计对仪器环境大气压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大气压值与实测的环境大气压值的误差应在±1kPa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环境大气压示值进行校准。8.1.4正确度检查每季度至少使用标准膜进行1次正确度检查,不同能级或档位中至少选取1种元素进行正确度的检查,实测值与理论值的相对误差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重新校准仪器。每半年至少使用标准膜对全部目标元素进行1次正确度检查,至少80%的目标物实测值与理论值的相对误差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重新制作光谱测量文件。8.1.5湿度传感器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湿度传感器检查,使用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湿度计对仪器环境湿度进行测量,仪器显示的环境湿度值与实测的环境湿度值的误差应在±4%范围内,否则应及时对仪器的环境湿度示值进行校准。8.1.6纸带空白检查每次更换纸带后进行空白检查,要求至少80%的目标物空白检查结果应小于等于仪器检出限,所有目标物空白检查结果应小于等于仪器测定下限,否则更换纸带,至空白满足要求。8.1.7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检查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检查,要求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相对误差应在±0.5%范围内,否则应进行能量校准。8.1.8校准曲线绘制每年至少对目标元素进行1次校准曲线绘制,使用空白纸带及3种以上不同浓度的标准膜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8.1.9数据一致性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仪器进行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数据采集仪记录的数据与仪器显示和存储的数据应一致。当存在明显偏差时,应检查仪器和数据采集仪的参数设置是否正常。若使用模拟信号输出,两者相差应≤0.005ng/m3。模拟输出数据应与时间、量程范围相匹配。每次更换仪器后均应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五、数据审核及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维护服务1.数据审核工作1.数据统计、审核基本要求1.1设备运维人员、驻站数据统计人员于每日8点、12点、16点和20点分别进行石嘴山、吴忠组分站各设备运行状态和质控数据进行检查,若发现数据异常或出现警告信息,应及时处理。1.2每日12点前完成前一日所有设备质控数据的在线审核,并整理备案。1.3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审核的数据,须于数据产生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监测中心报送书面审核结果及未能按时完成审核的原因。1.4按区监测中心的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审核上报石嘴山、吴忠组分站数据。1.5建立运维工作台账,对仪器运维情况,仪器故障情况,数据缺失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处理人员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1.6每月8日前,向区监测中心上报仪器设备质控审核月报。月报应包含仪器状态审核情况,质控数据审核情况,环境空气数据审核情况(包括数据变化趋势,常检出组分和水平浓度异常值、数据逻辑性审核情况、数据统计异常情况等),数据捕获率、有效率等内容。2.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要求2.1审核职责参考数据有效性判定依据,对平台所采集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初步审核。2.2审核内容对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设备上传至平台的监测数据,审核判定数据是否受控,是否有效。监测设备及对应监测指标主要包括:(1)在线离子色谱仪:包括颗粒物中的硝酸根离子(NO3-)、硫酸根离子(SO42-)、铵根离子(NH4+)、氯离子(Cl-)、钙离子(Ca2+)、镁离子(Mg2+)、钾离子(K+)、钠离子(Na+)、氟离子(F-)等;(2)在线碳组分分析仪:有机碳(OC)、元素碳(EC);(3)在线元素监测仪:钒(V)、铁(Fe)、锌(Zn)、镉(Cd)、铬(Cr)、钴(Co)、砷(As)、铝(Al)、锡(Sn)、锰(Mn)、镍(Ni)、硒(Se)、硅(Si)、钛(Ti)、钡(Ba)、铜(Cu)、铅(Pb)、钙(Ca)、镁(Mg)、钠(Na)、硫(S)、氯(Cl)、钾(K)、锑(Sb)等元素;(4)其他设备及新增设备数据审核。2.3审核要求数据审核人员参考数据有效性判定参考依据、日常运维记录和当天污染状况等,在平台上分别对PM2.5质量浓度、离子组分、碳组分、元素组分等指标的小时值数据分别进行审核和多组分综合判定,在每条数据上标记“数据有效”、“数据无效”或“运维质控”后提交审核,且必须对异常及无效数据附上详细的审核理由,对于因停电或者设备故障造成缺数的时段,标记缺数原因(如“停电”、“设备故障”等)。初审限定时间为1天,即今天上午10时前完成站点昨天1时至24时数据的审核。3.VOCs数据审核要求3.1审核职责对数据联网状态、仪器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对日常监测环节中的质量控制结果进行检查审核,补录缺失数据、标注无效数据,并对部分异常数据重积分等,形成数据审核批注或报告。3.2审核内容监测组分:57PAMS+13醛酮+47TO15+NMHC。3.3数据审核要求3.3.1缺失数据补录每日审查自动监测数据联网传输状态是否正常,若发现通讯连接等问题导致数据传输中断、平台数据缺失或数据大面积异常时,应及时恢复传输,并补录数据。3.1.2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如发现仪器故障、状态异常或谱图异常其他问题,应立刻查明故障,及时检修,并列明数据影响时段,该时段数据均作无效标注处理。3.1.3审查质控结果每日查看数据质控、内标响应等情况(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联用仪器及其他可每日质控设备),如不合格相关规范要求,当日数据作无效标注处理,并检查系统,重新开展校准等工作。3.1.4数据审核确认及提交对审核时段内所有数据进行审核批注,主要包括异常数据筛查,对异常数据作确认、无效标注或重积分等。完成初审后,数据提交复审。初审限定时间为1天,即今天上午12时前完成站点昨天1时至24时数据的审核。2.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维护服务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维护服务可以分包形式参与竞标。1.数据分析平台应用升级工作要求▲1.1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超级站数据分析及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分析平台”)中区域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数据做到应联尽联,对接VOCs重积分后数据,对接其他应用平台数据,对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纳入投标预算;1.2对分析平台数据审核功能进行升级完善,出现污染天气或应急状况时,数据审核人员应在12小时内完成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并协助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写;1.3完善升级分析平台在线分析模块和智能简报功能:1.3.1完善升级数据统计报表基于数据采集系统所采集到的原始数据,以HJ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家大气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2021版)(试行)》《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为参考,进行数据统计,实现对水溶性离子、重金属元素、OC/EC、VOCs组分、甲烷非甲烷、PM10、PM2.5、CO、SO2、NO2、O3、气象参数等的小时、日、月、年及任意时间范围的数据统计、变化趋势,支持图表展示,展示页面可逐小时更新,统计结果可导出。1.3.2数据捕获率及有效率统计统计全区不同站点不同设备的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仪器质控情况,通过数据捕获率、有效率、数据审核进度等功能对其进行统计。可按站点和按设备分别进行统计原始数据和审核数据的数据获取率及数据有效率,统计结果可图表展示,可导出。1.3.3完善原有颗粒物来源成因分析模块从颗粒物组分示踪、组分间转化率、相关性、因子比值变化、特征分析等多个角度,分析颗粒物污染成因及污染来源。包括颗粒物示踪分析、化学转化率分析、二次转化分析、SOAP分析、离子平衡分析、富集因子分析等展示颗粒物污染成因及指示的污染来源信息,提供关键组分浓度时序图、关键组分比值图、占比饼图、离子相关性散点图、多因子相关性矩阵图等多角度分析图,分析结果可展示并导出。对颗粒物组分化学组成对比,浓度对比,组分重构时序图,PMF来源解析,PM2.5源示踪组分(EC、K、Ca、Ni、Zn、V等)变化趋势等对颗粒物组分源进行溯源,示踪组分可变更,并提供展示页面和图表导出功能。能够按城市污染特征定制特色产业特征污染示踪组分变化趋势,环比同比变化分析,并提供展示页面和图表导出功能,展示页面可逐小时更新。1.3.4完善升级臭氧来源成因分析模块包括臭氧特征分析、VOCs示踪分析、典型组分比值分析、臭氧生成潜势分析、反应活性分析、EKMA曲线分析、RIR敏感性分析、臭氧收支平衡分析功能,展示臭氧污染成因、污染控制区及指示的污染来源信息,提供关键组分浓度时序图、关键组分比值图、占比饼图、关键组分排名等多角度分析图以及基于OBM模型绘制EKMA曲线、RIR分析、臭氧收支平衡图等。对O3浓度变化速率,邻二甲苯/乙苯与O₃时序,VOCs源解析,浓度排名,同比变化(按类),浓度同比变化,浓度变化排名(按物种,增减百分比),VOC/NOx、EKMA图,OFP,RIR,关键物种时序图(异丁烷,正戊烷,乙烯,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等,提供展示页面和图表导出功能。1.4完善升级分析平台数据三级审核功能。按照业务需求,完善三级审核页面。补增异常0值、突高突低值自动标记功能,补增监测数据序列图展示,补增数据审核公式,提高数据审核效率。1.5对接各地市组分站/超级站数据分析平台,完善报告推送、数据审核功能。1.6完善平台展示功能。能够自动生成汇报用演示页面,可链接其他平台图表,支持展示内容个性化定制,且展示内容可下发至地市。1.7运维期服务期内,区监测中心可随时要求中标单位对部分功能进行修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纳入投标预算。2.数据分析平台应用维护工作要求2.1对分析平台系统故障进行及时维护、漏洞修复、补丁安装、基线检查;2.2分析平台运行维护需对数据分析内容严格保密,未经区监测中心允许,不得对外泄漏或公开任何相关内容。2.3在维护服务期内,提供系统数据定期备份服务,保障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并能够在系统崩溃时对数据进行恢复。2.4对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网络安全风险进行修复,定期查看,分析服务器日志,配合区监测中心完成网络安全防护,能准确提供业务部署图,数据流向图,框架图等材料。3.平台完善升级工作计划安排阶段完工时间升级内容及安排备注第一阶段2024年3月前完成1.1,1.2,1.3.1,1.4,1.5,1.6相关内容第二阶段2025年3月前完成1.3.4相关内容第三阶段2026年3月前完成1.3.1相关内容六、考核要求(一)数据审核考核要求从数据审核完成情况,完成时间,数据审核报告提交情况等方面进行数据审核工作考核,数据审核考核按月度考核,由区监测中心大气与声环境监测科完成。(二)运行维护工作考核要求从运行维护每周工作、月度工作、季度工作、半年度工作、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应急性维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数据有效率,数据分析平台维护升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运行维护考核按月度考核,由区监测中心大气与声环境监测科、质量管理科共同完成。(三)付费原则平台完善升级费用单独验收单独付费,完成阶段验收后,完成升级改造费用支付。项目运行维护费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大气与声环境环境监测科支付80%,质量管理科支付20%。考核方案由大气与声环境环境监测科、质量管理科分别制定。扣费标准按两科室季度支付金额的比例进行扣减。2024年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对因资金没有到位无法提前招标而发生的2024年1、2月份运维费(以实际发生运维费用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原运维单位。运行维护考核实行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月考核一次,由两个科室分开付费,两科室扣减的站点运维费以科室支付金额来测算(即扣除平台升级费用后,大气与声环境环境监测科支付剩余费用的80%,质量管理科支付剩余费用的20%)。单个站点月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全部运维费;单个站点的月度考核分数60(含)-65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50%运维费;单个站点的月度考核分数65(含)-70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40%运维费;单个站点的月度考核分数70(含)-75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30%运维费;单个站点的月度考核分数75(含)-80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20%运维费;单个站点的月度考核分数80(含)-90分的,扣减该站点当月10%运维费;单个站点月度考核分数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该站点当月运维费用。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网石嘴山站、吴忠站。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3.运维机构、技术人员及设备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监测设备的备品备件及耗材的费用;2个站点的人员费用,站房管理维护费,包括电费、网络通信费、检测费用等,车辆费,设备运维费,数据分析应用升级维护服务费等日常维护所有费用。2.运维单位应设置运维服务机构,优化运维服务工作流程,确保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维护,并提供至少1辆运维保障车辆(需提供车辆所有或租用的相关证明)。▲3.团队需具有大气超级站运维经验。运维单位须明确列出主要人员的信息与任务分工,提供人员组织架构图,并对人员运维水平真实性及工作分工进行承诺。▲4.运维单位保证配备驻地专业运维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须至少选派2名专职技术人员在我中心驻点每天定时对监测仪器和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开展数据审核,人员应接受区监测中心管理,人员不得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运维单位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培训合格证书和大气颗粒物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仪器运维经验,其中,数据审核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分析经验,应熟练掌握《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国家光化学监测网自动监测数据审核技术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运维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人员档案、人员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人员能力应提交区监测中心予以确认。5.运维单位所派遣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以上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仪器运维管理与数据分析经验。6.运维单位应至少配备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成分自动监测仪器质控专用标准气体(标准气体须为有证标准样品或物质)、标准流量计1套、一级大气压力计1套、一级温度计1套和一级湿度计1套及其他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包括UPS、实验室专用纯水器、冰箱等,并同时配备专用仪器维护维修工具。所提供的标准流量计、一级大气压力计等质控、校准设备(包括移液管、容量瓶等)需进行检定,并提供检定证书(一年)。7.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备品备件和耗材。耗材按照不少于3个月的消耗量配置,备品备件按照至少半年使用量配置。其中核心设备(大气有机碳/元素碳在线监测仪(OC/EC)、大气重金属分析仪、VOCs在线监测设备)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投标人若非原厂生产厂家的,则须与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或意向性供货协议,提供协议复印件)。9.因运维不当导致仪器报废或核心配件严重损坏的,运维机构应依法或依照运维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10.运维单位因故无法正常履约运维时,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区监测中心,并按合同约定赔付运维费用,运维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1.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区监测中心及上级单位对运维内容、运维效果的检查。按照区监测中心及上级单位要求开展质量控制及临时性增加的其他项目,运维工作均按照此技术说明书进行运维,当国家有相关技术要求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行日自动执行国家技术要求。12.服务承诺,根据区监测中心的要求,运维期间每年须对区监测中心及市县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采购方代表及参与活动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2.验收前编制验收表格;3.服务方提供项目验收资料,双方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响应的承诺服务标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合同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成分站运行维护 大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