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4)



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零星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XCG1900062001684082)
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编号:LXCG1900062001684082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开展零星采购。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1.2.采购编号:LXCG19000620016840821.3.项目概况:拟采购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方案审核、人员资质审查、安全措施审查)、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控、工程质量管控)、工程收尾阶段(包括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的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采购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工程采购金额为75.8万元。
1.4.采购人: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5.采购方式:零星采购
1.6.项目类别:服务
二、项目补充说明和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
 

序号
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1
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45000.00
45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结算为止。

 
三、       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文件
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资质
四、谈判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
2.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01-23 10:35至2024-01-28 10:35,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报价,过期无法参加报价。
3.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平台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报价,请在至少2个工作日前提交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平台。
五、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       特别提醒:响应单位不得使用镁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镁光芯片的产品)响应,确保后续供货的产品满足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下载:
附件:监理工作内容.docx
附件下载:
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工程项目监理合同.docx

附件: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1.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1.1质量的事前控制:1.1.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1.1.2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1.1.3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1.1.4督促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1.1.5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1.6参与现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其运输,保管措施。1.1.7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试验及其试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1.1.8参与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重点是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运行可靠性。1.1.9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1.1.10核查施工图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是否进行优化。1.1.11组织主持审查和确认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报告。审查承包商须报委托方的重要工序的作业指导书。1.2质量的事中控制:1.2.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乙方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乙方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1.2.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1.2.3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预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1.2.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前,不得同意施工单位提前实施变更内容。1.2.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乙方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1.2.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1.3质量的事后控制:1.3.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1.3.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1.3.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1.3.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1.3.5协助委托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投产工作。1.3.6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的任务。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对修复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核实费用,合格后予以签认。1.3.7审核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1.3.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1.3.9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2.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2.1负责与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工作。2.2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2.3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监督检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2.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委托方并监督实施。2.5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委托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2.6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2.7审批工程延期。2.8向委托方提供进度报告。2.9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2.10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2.11整理工程进度资料。2.12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2.13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3.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3.1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3.2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3.3协作委托方处理争议和索赔。3.4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4.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4.1协助委托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委托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报委托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委托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4.2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委托方与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4.3安装委托方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委托方和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工程管理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工程管理系统中的相应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定期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数据,并对其所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4.4监理方应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监理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方专题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4.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4.6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完工结算及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查。甲方(发包人):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庆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账号:44050158010700000401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手机:电话:电子信箱:乙方: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行:账号: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手机:电话:电子信箱: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组成,通用条款为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合同协议书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协议书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未作约定的,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技改、修理类监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1.工程基本情况1.1工程名称: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1.2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工程内容:1.更换部分破裂、进气结露积水的幕墙中空玻璃。2.更换处理部分破损、松动的石材,处理存在脱落的安全隐患。3.修复更换开启窗窗锁、窗撑、部分缺失的部件。对于部分窗扇下沉、倾斜,启闭受阻,密封性较差,窗型材、螺丝腐蚀锈蚀问题。4.对故障窗全面维修,调整加固倾斜下沉故障窗,确保窗启闭功能正常,确保防水密封有效。确保窗使用安全。5.加固室外玻璃装饰铝盖板,更换或矫正其变形。6.处理幕墙耐候密封胶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孔洞、缺胶问题,解决幕墙渗水,造成型材腐蚀、锈蚀等问题。2.监理范围乙方的监理范围为: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施工监理。3.监理内容按附件《监理工作内容》执行。4.监理期限本合同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结算止。5.合同价款与支付5.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双方同意本合同价款,即监理报酬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含税价小写元(大写:),税率为6%,其中,不含税价为小写元(大写:)。该价款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含税价小写/元(大写:/),税率为/,其中,不含税价为小写/元(大写:/)。最终合同价款按以下标准计算:/5.2双方同意本合同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5.2.1项约定执行:5.2.1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项目完成验收结算之日后60个工作日内。5.2.2分期支付/5.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转账、□汇票、□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如需使用商业汇票进行支付的,由款项支付方承担资金成本(买方付息贴现)。乙方汇票开立信息如下:汇票类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全称:/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联系人:/联系电话:/5.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30日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价款,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发票。5.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号:户名:开户行:5.6甲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91440000MA4WAJC14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银行账号:4405015801070000040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联系电话:020-381219855.7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票税率与上述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收取的发票类型及税率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合同款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在任一批次的合同付款中直接扣减税款差额。若未支付合同款不足以弥补税款差额,乙方应将差额退还甲方。税款差额计算方式如下:税款差额=承诺税率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开具发票的进项税额(若计算得出的扣款小于0,则取0)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开票金额÷(1+税率)×税率6.履约担保与质量担保6.1履约担保6.1.1双方同意履约担保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如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的,下列履约担保的数额按暂定价计算:(1)本合同不提供履约担保。(2)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本合同价款/%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即人民币/元(大写:/)。(3)甲方于向乙方支付的预付款中,扣除本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6.1.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在履约保函中兑付,或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减。6.1.3本合同履行完毕且乙方履行义务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无息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保函。6.2质量担保6.2.1双方同意质量担保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如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的,下列质量担保的数额按最终结算价计算:(1)本合同不提供质量担保。(2)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时,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提供质量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即人民币/元(大写:/)。(3)乙方不能提供质量保函的,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尾款支付中,扣留合同价款的/%作为质保金。6.2.2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年,自/开始计算。如本合同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的缺陷责任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于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质保金或质量保函。如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怠于履行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并有权用质保金或兑付质量保函予以支付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剩余,不再退还;如不足支付第三方代履行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7.双方权利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工程所需之资料:根据施工监理所需资料7.1.2甲方委派邓永荣为项目经理。7.1.3如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监理工作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情形,需追究其违约责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扣减后,如有余额,甲方应按前述约定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余额无息退还乙方。7.1.4其他:/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委派为总监理工程师,联系方式为:,并作为监理单位全权代表。7.2.2其他:/8.保密义务乙方履行本合同应遵守如下保密义务,如甲乙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则保密义务按《保密协议》约定执行:8.1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及其他非公开的技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是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为公众知悉,影响公司安全、经济利益,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工作秘密是指泄露后会对甲方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作内部方案、讨论记录、过程稿、征求意见等。敏感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个人信息、公司运行管理数据、业务生产敏感数据、公司重要工作文件等。8.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实施本合同的乙方全体人员。8.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后至甲方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之日止。8.4泄密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9.知识产权9.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及所有相关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及所有相关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3其他:/10.违约责任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10.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的,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10.3乙方在监理期限内,因其失职造成工程损失的,或擅自批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10.4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视违约程度采取不予支付合同价款、解除合同和参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等措施。10.5如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乙方出现本合同项下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或直接承兑履约保函抵扣相关违约金。如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数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违约金差额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10.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1.合同解除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甲方因故取消,并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乙方后。(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情形时。11.2合同解除后之处理:11.2.1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监理工作,据实结算合同价款,并将相应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30日内与甲方交接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并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提供的工程资料。11.2.2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全部监理工作,扣罚乙方全部的履约担保,乙方仍需按照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与甲方交接,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据实结算,甲方在扣减上述违约金后,并在与乙方交接后30个工作日内,将据实结算的余款支付给乙方。如据实结算的价款不足于扣罚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差额部分,并退还甲方已提供的工程资料。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3.其他约定13.1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约定为:/13.2本条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14.合同签署与生效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做出约定。14.2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监理工作内容,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华穗路6号大楼玻璃幕墙修复施工监理(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南方鼎元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工程”是指甲方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1.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3“乙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1.4“监理机构”是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1.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甲方同意,乙方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6“承包人”是指承包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单位。1.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1.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a.甲方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b.由于甲方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1.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乙方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2.2.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2.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监理工作内容》。2.2.3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2.2.4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评审文件及答疑。2.2.5通用条款。2.2.6其他。3.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4.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2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内容与要求为原则,并结合本合同的约定以及经甲方认可的监理规划。4.3按照惯例要求采用的国际标准、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4.4有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承包合同、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文件。4.5本合同监理报酬的计算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和《电网检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270号)。4.6以上监理依据与新修订、颁布的标准、规程相抵触的,以新修订、颁布的为准。4.7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5.乙方义务5.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人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协议书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5.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5.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5.4乙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5.5乙方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或由甲方向其提供的有关本合同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执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包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制业务生产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生产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生产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业务指导书》等相关规定和指引,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南方电网系统内通报批评、评标扣分、等级下调、承包商评价扣分、经济责任追究以及限制一定时期市场禁入等处理。5.7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项下监理工作完成后,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审计工作。6.甲方义务6.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6.3甲方应按合同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6.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后及时做出书面决定。6.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将该代表姓名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乙方。6.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人。7.乙方权利7.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7.1.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7.1.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7.1.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7.1.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7.1.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减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7.1.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7.1.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及时在事后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7.1.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7.1.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7.1.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7.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7.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7.4乙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8.甲方权利8.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8.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8.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8.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8.5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乙方责任9.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9.2乙方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如发现后不及时责令承包人改正或向甲方报告的除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本合同约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9.3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所有损失。10.甲方责任10.1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0.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11.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1.1由于甲方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引起附加工作除外)。11.2乙方向甲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甲方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保修期间的责任,按附件《监理工作内容》执行。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保修期届满及乙方收到监理报酬结算款后,本合同终止。11.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如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单方合同解除的情形时,权利人无须经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1.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通知未到达另一方或协议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11.5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12.监理报酬12.1监理报酬及附加工作报酬的计算12.1.1监理报酬计算公式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12.1.2如工程有调整,经甲方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的工程量,按约定计费公式计取监理报酬。12.2本合同采取人民币支付监理报酬。12.3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中全部监理报酬或部分监理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在及时向乙方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监理报酬的支付。13.其他13.1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乙方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甲方实报实销。13.2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13.3乙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给予经济奖励。奖励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1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执行。附件: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1.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1.1质量的事前控制:1.1.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1.1.2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1.1.3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1.1.4督促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1.1.5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1.6参与现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其运输,保管措施。1.1.7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试验及其试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1.1.8参与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重点是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运行可靠性。1.1.9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1.1.10核查施工图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是否进行优化。1.1.11组织主持审查和确认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报告。审查承包商须报委托方的重要工序的作业指导书。1.2质量的事中控制:1.2.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乙方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乙方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1.2.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1.2.3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预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1.2.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前,不得同意施工单位提前实施变更内容。1.2.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乙方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1.2.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1.3质量的事后控制:1.3.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1.3.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1.3.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1.3.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1.3.5协助委托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投产工作。1.3.6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的任务。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对修复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核实费用,合格后予以签认。1.3.7审核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1.3.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1.3.9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2.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2.1负责与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工作。2.2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2.3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监督检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2.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委托方并监督实施。2.5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委托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2.6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2.7审批工程延期。2.8向委托方提供进度报告。2.9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2.10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2.11整理工程进度资料。2.12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2.13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3.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3.1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3.2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3.3协作委托方处理争议和索赔。3.4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4.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4.1协助委托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委托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报委托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委托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4.2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委托方与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4.3安装委托方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委托方和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工程管理系统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工程管理系统中的相应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定期通过管理系统报送数据,并对其所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4.4监理方应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监理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方专题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4.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4.6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供完工结算及对施工单位的结算书进行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玻璃幕墙修复项目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