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保服务招标公告(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2024)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宇洋采竞磋-2024007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三年),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三年)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90
1
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每年配备安保人员6名。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
3.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下载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政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系统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够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参与的情况说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czyy2018@qq.com。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
地址:常州市湖滨北路248号
联系方式:0519-6969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勤业路188号A座6楼
联系方式:0519-85185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9-85185053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宇洋采竞磋-2024007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宇洋采竞磋-2024007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三年),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三年)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901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每年配备安保人员6名。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17:00(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3.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下载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政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系统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4.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够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参与的情况说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czyy2018@qq.com。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地址:常州市湖滨北路248号联系方式:0519-696995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勤业路188号A座6楼联系方式:0519-851850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519-851850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询问文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czyy2018@qq.com。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联系电话:0519-85185053;0519-69699555通讯地址:常州市勤业路188号A座6楼;常州市湖滨北路248号。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购项目为多个年度的,按全部年度成交金额总和计算。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支付时间: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收款单位:常州宇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50162843600001925;开户银行:建行常州市新北支行。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12344.14.24.2.1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4.2.34.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信息安全产品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系统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7.8.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营业执照副本等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本项目采用至少贰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评定成交的依据。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主观分502.1管理制度10制定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评委根据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全面、合理的得10分;管理制度内容较为完整全面,基本合理的得8分;管理制度内容简单片面,合理性欠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2服务方案10制定保安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全面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基本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3重点难点方案10制定服务的重点难点和措施方案呢,评委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基本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4安全保障方案10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各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基本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5应急保障方案10制定针对特殊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日等特殊情况应急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较为详细合理,基本可行的得8分;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03.1企业业绩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服务作业合同,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1.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内容以合同载明的为准。3.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2企业认证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安保服务相关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3.3项目负责人9拟派队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的得3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得3分。1.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任一月社保证明,有社保部门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4保安人员16拟派保安人员: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1人得2分。2.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有1人得2分。3.具有建(构)物消防员证的有1人得2分。4.具有高压操作证有1人得2分。5.具有低压操作证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16分。1.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任一月社保证明,有社保部门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合计100 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1.1最高限价:90万元(三年)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安保服务采购项目。2.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1.2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由甲方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对乙方进行考核,达到95分后,支付上季度管理费用,如果管理服务质量严重与双方达成协议偏离,甲方有权扣除上一季度的服务费,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3.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对校园日常开放的大门实行24小时门卫管理。2.报刊、信件、邮件的收发。3.负责校园内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破坏、防事故、防盗、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守护守卫工作。4.负责对外来车辆、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物品进行检查、登记等门卫执勤工作。5.负责组织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劝止、制止不文明举止。6.负责校园内车辆停放、道路交通秩序维持。7.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8.配合校园安保管理部门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内教学、科研、交通、生活秩序,执行率100﹪;接受安保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9.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园临时交办的事务。(二)管理具体服务标准:1.服务标准:⑴依照行业标准,根据校园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⑵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校园财产和人员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⑶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对校园安保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2.服务要求⑴自行配备门卫值勤、安全巡逻所需的器材和通讯设备等。⑵按治安管理要求,派驻校园的安保人员应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校园安保管理部门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门备案。值班、巡逻人员值班表每月提前10日报送校园安保管理部门。⑶负责学校的门卫工作,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⑷校园遇有重大活动需要增配、抽调人员协助时,应按照校园要求执行。⑸坚持文明执勤、文明上岗。上岗人员要仪表整洁卫生,站岗姿势要端正规范,指挥车辆动作要准确、标准,执勤语言要文明⑹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内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向校园安保管理部门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⑺要加强值班,建立文明值班室。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六不”:不擅离岗位,不打瞌睡,不闲聊嬉闹,不打牌下棋,不喝酒,不干私活会客。3.岗位工作职责要求⑴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换证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位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和门前三包;完成校园交办的其他事项。⑵报刊、信件、邮件收发:及时收好各种报刊、信件、邮件;分门别类准确发放至各个处室;节假日时要严格做好记录,确保发放无误;对缺额报刊资料逐一登记,以便与邮政部门协调。(3)机动巡逻: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4)通过门卫卡口管理、区域守护与机动巡逻,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车辆速度,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大门及校内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5)对室内外消防器材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维持各类器材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人员要求:序号岗位人数要求(人)服务时间要求1队长1白班2保安管理岗5日历日全天24小时不间断,每班12小时,每班不少于3人合计6(1)队长应具备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必须具备国家高级保安员资格、构筑物消防值班员资格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60周岁以内。在服务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如队长确需变更,变更人员必须符合以上要求,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得到认可后方可调换。(2)其他保安人员:年龄6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正式上岗前正式上岗前需培训合格,需提供员工身份证,年龄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否则,不予上岗。(3)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尽职尽责,岗位职责公开公布。乙方如果未能按照承诺要求聘用员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单位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派驻校园的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三)报价要求:★1.人员工资及最低测算费用按常州市市区执行省定一类标准2280元/人•月,“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1177.43元/人•月测算,以及不低于以下标准的人工费用:高温费1200元/人•年,福利费1000元/人•年,工具费240元/人•年,服装及劳保费500元/人•年(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保安人员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965元/人•年(2280÷21.75×6/7×3×11)。根据以上要求,保安人员年最低人员经费不得低于47394元/人•年。★2.报价时必须核算企业为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用。未核算入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3.未按以上1.2条要求报价的,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的均视作无效响应。4.投标总价应包括:员工费用和管理人员费用、离职补偿金、保险、管理费、培训费、各类加班费、中夜班值班费、岗位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利润、设备、工具、消耗品、工会费、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服务费,各类风险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服务人员工资综合单价及企业管理等费用合同期间不调整。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6.投标人的报价中包含了所有相关费用,具体项目实施时可能根据项目需求对未发生的相关费用(如社保费、公积金等)予以扣减,投标人报价时须加以考虑。7.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有关问题。8.投标人所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工资,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9.投标人相关人员在踏勘期间及服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0.投标人服务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整改,投标人对违反以上约定造成的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将委托乙方实行安保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座落位置:;2.建筑面积:平方米;3.绿地面积:平方米;4.类型:。二、委托安保服务事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部分。三、安保服务委托期限:三年。本次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一、安全保卫服务及管理服务范围:校园内安保服务。二、对标的托管的标准要求:乙方要有针对性,具有相关政策水平,树立服务形象,延续并提升服务层次,明确管理质量目标和长效管理方式,具有一整套清晰的,并与服务特色相吻合的管理方案。服务质量及效果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安保服务费用为大写人民币(壹年)圆整(小写:元/年)。2.本合同设备、营业、办公、管理等费用固定不调整,乙方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期内工资综合单价固定不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如有人数调减,按实际人数结算费用。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磋商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偏离表;(4)中标(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活动;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4.审定乙方撰写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制度;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6.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具体位置和面积根据实际情况商定;8.提供乙方进行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9.协助乙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等工作目标;2.在本服务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3.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建立、保存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5.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第2款规定,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6.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服务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2.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3.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5.因甲方或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6.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服务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7.因甲方或使用人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8.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9.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投标文件”。3.其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常州市有关标准执行。第七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按实结算):由甲方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对乙方进行考核,达到甲方要求后,支付上季度管理费用,如果管理服务质量严重与双方达成协议偏离,甲方有权扣除上一季度的服务费,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2.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系甲方自行支付。3.以上款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月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按当月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5.乙方在承担上述第3、第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若违反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用工年龄将扣除相关费用。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如遇政策、法规调整等因素、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做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全部档案资料等。3.本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管理企业接管本项目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管理服务,过渡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1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条款中如与国家规定、条例有抵触的,则该条款无效并按国家规定和条例执行,合同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附:武进区牛塘小学《安保服务及管理》考核细则甲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地址: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章):注:上述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签订合同时内容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名。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实质性格式,按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帐号: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三年)序号项目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人员配备1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人二设备费用(明细自行列)12……三营业费用(明细自行列)12……四办公费用(明细自行列)12……五经营管理费(明细自行列)12……六税金(明细自行列)12…… 七(一+二+三+四+五+六)八利润九年投标总价(七+八)十三年投标总价(转入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