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招标公告(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87000202402000006

采购项目名称
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预采购)
项目概况 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402000006 项目名称: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海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尽快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新局面,确定各矿山生态修复方式,估算修复资金,为地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全面提升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烟台做出新贡献。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80 日内交付全部成果资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以上四项资质证书缺一不可。 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 (2)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方式:(1)登 录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 (2)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编制费用。 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838-217-65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海阳市济南路 82 号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 3 楼西)。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如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等相关服务,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5、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2号 联系方式:0535-3320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二楼 联系方式:0535-683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雨 电   话:0535-6830512

 

 
采购公告.pdf  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需求.pdf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预采购)项目概况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y.yantai.gov.cn/)获取碳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402000006项目名称: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采购需求:为加快推进海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尽快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新局面,确定各矿山生态修复方式,估算修复资金,为地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全面提升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烟台做出新贡献。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80日内交付全部成果资料。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以上四项资质证书缺一不可。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2)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三、获取碳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碰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碰商文件。方式:(1)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碳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碳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售价:本项目不收取碳商文件编制费用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均通过线上进行,请各投标人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838-217-655。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碳商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如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等相关服务,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rz/或https://www.crcrfsp.com/或www.ytjf.com,www.yantaicredit.com或http://www.ytdb.cn/。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4、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5、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2号联系方式:0535-3320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果区只楚路93号二楼联系方式:0535-68305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雨电话:0535-683051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海阳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87000202402000006项目名称: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采购人: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二○二四年一月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磋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为保证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减少磋商采购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或取消磋商资格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明材料,并严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有效期、经营范围、证明材料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明材料或一项证明材料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2、请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报价或取消磋商资格处理。3、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交付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取消磋商资格。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磋商资格,并处以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5、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联系。联系人:张雨,联系电话:0535-6830512谢合作!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现对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2.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2.1.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以上四项资质证书缺一不可。(1)项目为预采购项目。(2)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2.1.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提交成果且经相关部门最终审查通过,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2.3服务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80日内交付全部成果资料。2.4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3、有关说明:3.1供应商必须完成本项目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3.2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期间所需的外业调查、技术咨询、方案编制、调查、数据质检、成果汇总、成果资料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费、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工作期限内的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3.3质量要求: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活动组织实施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服务、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3.5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3.6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P20→“27.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缴纳。3.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8.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www.creditsd.gov.cn)。3.8.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8.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8.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9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或扫描下图二维码了解相关政策。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4、采购议程安排: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磋商文件,参与磋商。4.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4.3本项目处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阶段,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意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说明。供应商需通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文件下载”,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4.5请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4.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35-6788614,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4.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4.8磋商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YTTF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4.9磋商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阳分中心(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人防中心大楼3楼西)。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磋商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838-217-655,供应商代表不用出席磋商会议。5、联系方式:5.1采购人: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2号联系人:李晓楠联系方式:0535-33201095.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93号2楼联系人:张雨电话:0535-683051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塔山支行开户名称: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账号:37050166800100000186邮编:2640006、质疑方式:6.1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附:《质疑函要求》)。6.2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项目说明本次采购为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供应商须对所投内容进行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二、项目概况(一)指导思想为加快推进海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尽快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新局面,确定各矿山生态修复方式,估算修复资金,为地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全面提升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烟台做出新贡献。(二)工作范围工作范围覆盖整个海阳市。(三)工作依据1)《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2)《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3)《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4)《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鲁国土资发〔2018〕6号);5)《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鲁自然资规﹝2021﹞2号);6)《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7)《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21号);8)《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鲁自然资字〔2021〕213号);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鲁自然资字〔2021〕97号);10)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1)山东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13)烟台市各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1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2022年2月25日);1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1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17)《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18337.3-2001);18)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2号)。1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35号)。(四)项目标根据矿山生态现状调查成果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现场核实情况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统筹实施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各类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优化提升。最终形成烟台市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文本、图件、编制说明及其他材料等成果。(五)工作内容整合海阳市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提交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矿山生态现状(1)区域概况本区自然地理、社会及经济发展、地质环境背景、矿产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a.本区矿产资源开发历史。b.区内生产矿山数量、矿种、开发利用现状(可用表格、图件辅助)。c.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量、矿种、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利用2021年开展的历史矿山图斑核查工作成果,可用表格、图件辅助)。(3)矿山生态修复情况a.本区内生产矿山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情况(需含主要编制内容与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报告1、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2、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附3: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山东海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招标文件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单位: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单位: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时间:2024.01—1—一、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二)采购项目预算预算:55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C19990000宗1否(四)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说明本次采购为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项目;供应商须对所投内容进行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二、项目概况(一)指导思想为加快推进海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尽快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新局面,确定各矿山生态修复方式,估算修复资金,为地区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依据,全面提升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烟台做出新贡献。(二)工作范围工作范围覆盖整个海阳市。(三)工作依据1)《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2)《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3)《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4)《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鲁国土资发〔2018〕6号);—2—5)《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鲁自然资规﹝2021﹞2号);6)《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7)《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21号);8)《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25年)》(鲁自然资字〔2021〕213号);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鲁自然资字〔2021〕97号);10)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1)山东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2)《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13)烟台市各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1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的通知》(2022年2月25日);1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16)《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17)《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18337.3-2001);18)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2号)。19)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35号)。(四)项目标根据矿山生态现状调查成果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现场核实情况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统筹实施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促进各类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优化提升。最终形成烟台市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文本、图件、编制说明及其他材料等成果。(五)工作内容整合海阳市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提交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矿山生态现状(1)区域概况本区自然地理、社会及经济发展、地质环境背景、矿产资源禀赋等基础条件。(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a.本区矿产资源开发历史。b.区内生产矿山数量、矿种、开发利用现状(可用表格、图件辅助)。c.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数量、矿种、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利用2021年开展的历史矿山图斑核查工作成果,可用表格、图件辅助)。(3)矿山生态修复情况a.本区内生产矿山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情况(需含主要编制内容与基金缴纳情况、“边开采、边治理”执行情况、基金支出情况等)。b.本区内开展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总结本区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根据各区、市实际提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态修复模式。(4)主要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分别识别本区生产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存在的主要矿山生态地质环境问题,为后面的工作部署提供重要依据。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2)基本原则(3)目标任务明确本区十四五期间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并分述各年度目标和任务。3)工作部署(1)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总体思路、部署原则(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分区结合各类规划、自然地理单元等因素划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分区,分区描述保护及修复的重点。(3)说明生产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关于生态修复工作的部署和时—4—序安排,明确基金支出等内容。(4)详细说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修复措施、进度安排等内容。4)投资概算说明概算依据、取费标准、经费概算(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分开计算)、经费来源等。5)保障措施提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的组织、管理、经费、制度、技术等措施。6)预期成效(1)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3)生态效益(六)成果要求提交《烟台市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包括电子文档)纸质6份,电子版1份。如果采购人要求增加文件份数或改变文件格式,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要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和进一步深化相关服务工作,直至提交最终成果。(五)商务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以上四项资质证书缺一不可。3.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海阳市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提交成果且经相关部门最终审查通过,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2.3服务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80日内交付全部成果资料。2.4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1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