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招标公告(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2024)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委托,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
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标段一266.98万元、标段二44.55万元
4.采购需求(简介):通过租用光纤链路,建成横向连接区级机关各部门,纵向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投标人除提供网络链路资源外,还需提供区县级骨干网络安全设备、区县汇聚交换机、市区核心路由器、各单位网络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以及运维保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在标段一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得在标段二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同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
2.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 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 2024年 2 月6 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2 月6 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1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 86966275
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采购文件.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采购需求20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5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委托,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标段一266.98万元、标段二44.55万元4.采购需求(简介):通过租用光纤链路,建成横向连接区级机关各部门,纵向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投标人除提供网络链路资源外,还需提供区县级骨干网络安全设备、区县汇聚交换机、市区核心路由器、各单位网络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以及运维保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在标段一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得在标段二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同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2.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1号二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6275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0207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中小微企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投标。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6、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标段)合同书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1号二楼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标段 )(详见招投标文件)1项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泰州市政府采购JSZC-321203-JZCG-C2024-0002(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履行合同期限、地点1.履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一年。2.履行合同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遵循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或乙方的承诺期限(以孰晚为准),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维护和服务。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付款币种: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在乙方符合付款相关条件,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无息)后,由甲方按照财政相关管理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者延迟支付相应款项。3.付款计划: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下个季度开始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合同金额的25%,第二次付合同金额的25%,第三次付合同金额的20%(每季度第二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付款)。若中标方合同期间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据实扣减相关费用。(因为财政相关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可以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4.其他约定:若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据实扣减相关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如有)。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供货、安装、验收、交付,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6.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如有)的管理,擅自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7.乙方负责保管所有运至现场的设备及材料,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费用。8.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有权对其追加处罚。9.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第九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条保密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2.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之内持续有效。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1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泰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解决争议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24年月日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24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需求方案一、项目概况电子政务外网是全区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涉密内网运行的业务,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是各级政府开展业务的重要支撑平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15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租用光纤链路,实施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出口,建成横向连接区级机关各部门,纵向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原医药高新区及高港区集中办公楼宇互联网与原电子政务外网中物理隔离,分别进行独立组网,由区政府提供总链路出口。投标人除提供网络链路及资源外,同时按照等保要求,还需提供区区级骨干网络安全设备、区区汇聚交换机、市区核心路由器、各单位网络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以及运维保障服务。二、组网说明本次组网包括光纤线路的组网、核心设备、安全设备及末端网络设备建设,采用独享的以太网裸光纤为主、MSTP线路(OTN线路)为辅的组网方式,园区、镇街、区级机关部门(部门单位名单由采购人指定,详见清单)采用裸光纤方式;对于广域网和零散的接入单位可采用MSTP(OTN)方式,基于光纤传输技术接入最近运营商基站,后通过运营商基站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相连,基站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之间以独享裸光纤方式连接,以上所有线路均含线路两端所需光模块等其他所需配件和网络设备;分别提供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共4Gbps独享互联网带宽(详见清单),且上行带宽至少是下行带宽的一半,包括专属互联网IP地址。最终将辖区内的各单位通过数据专线连接起来,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的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物理分离的城域网系统,全面支持IPV4和IPv6协议(含提供的核心交换设备、接入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支持各种综合网络应用:在全区党政单位范围内支持实时多媒体数据传输网络,实时多媒体、视频会议、网络办公等,能为各种政务应用提供可靠、高速、可管的网络环境。完成到辖区内各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接入单位端的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地址规划、配置(包括所有接入单位IPV4及未来的IPV6的地址规划表,并配合做好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V4及未来的IPV6地址配置),确保所有设备100%接入区电子政务外网,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同时要求提供防火墙、入侵防御、日志审计、准入控制、行为管理、堡垒机、网闸、态势感知、终端管控等安全服务,不涉及设备产权购买。此设备属于电子政务外网链路租用服务的一部分,不属于设备采购。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2号)对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加快整合至电子政务外网相关要求,投标人需配合做好各部门业务专网并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按照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和相应的带宽要求,将接入节点部署到被整合部门指定位置,并分配专用的互联地址、业务地址和终端地址,设置相应接入路由,负责做好接入节点的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原则上考虑相同办公地点尽量依托楼宇或者大院的综合布线共用线路,共同办公的单位以同一局域网接入,按单条链路计算,以节约光纤专线数量和节约支出。每个接入点带宽根据终端数合理确定,按最低100M规划实施,具体详见清单,投标人可视情况按更优方式提供更高的带宽接入,并提供网络链路及终端设备的故障排查、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为实现统一互联网接入,投标人须统一提供满足使用的互联网宽带资源(详见清单)并做好服务和保障。根据接入单位具体业务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会对线路数量和带宽会进行动态调整,如部门涉及办公场所调整,投标人需提前做好拟迁入点位的线路勘察和主线接入工作,确保无缝衔接。本次项目线路明细以清单为基准(不含机动线路),若相应点位因合署办公、机构撤并等原因未独立接入,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通过开通其他点位或者提升现有线路带宽等方式补齐、等价置换,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三、建设原则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在本次电子政务外网链路组网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网络设计标准化本项目网络设计所采用的组网技术和设备应符合国标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网络系统的扩展升级改造提供基础。2.组网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本项目网络建设应适应自身的发展特点及网络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在网络结构设计、网络配置、网络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同时又是成熟、实用的技术,尽量避免技术风险。3.高度的网络安全性提供完备的安全防护策略,能防止对网络资源的非法访问,保护网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4.高度的网络可靠性组网设计应能有效低避免单点故障,在设备的选择和关键设备互连时,应提供充分的冗余备份,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故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保证网络能在最短时间内修复。5.良好的扩展能力能够根据未来业务的增长和变化,平滑的扩充和升级现有的网络覆盖范围,扩大网络容量和提高网络的各层次节点的功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网络架构和现有设备的调整。6.良好的管理能力在组网设计中,需建立有效的网络管理解决方案。通过先进的管理策略、管理工具提高网络的运维效率,简化网络的维护工作、7.经济性和实用性建设原则都以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满足网络应用需求和适应一定时间内的发展规划为原则。四、相关技术参数或要求1、裸光纤组网(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技术要求1★园区、镇街、区级机关部门(部门单位名单由采购人指定,详见清单)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含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和互联网专线)间原则上均采用独立裸光纤直接相连的方式组网,中间无任何数据交换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2每条裸光纤专线业务两端发送和接收光功率应符合设备光功率技术要求,且正常情况下接收光功率应一般不低于-15dBm。3每条裸光纤专线业务两端发送和接收光功率应基本保持一致,两端接收光功率差值应小于1dBm。4每条裸光纤专线业务每个跳纤点衰耗不应大于0.5dBm,且跳纤尾纤原则上不允许采用增加法兰头短纤用作长纤的方式。5每条裸光纤专线业务的吞吐量、丢包率、时延和抖动等指标测试均应符合承载业务要求。6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大芯汇聚光缆应采用物理双路由备份保护和业务分担方式,能够快速调度跳纤资源恢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汇聚光缆故障造成的接入点中断。7★开通要求,完成到相应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线路建设和各单位的IP地址规划、部署(包括所有接入单位IPv4地址重新规划、配置;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省市IPv4地址规划部署调整,配合做好各单位IPv6地址规划和配置);完成各单位(含区管委会大楼和区政府大楼各楼层接入区)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汇聚接入交换机的参数配置,确保所接入每个有线终端以全区统一规划的唯一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包括IPv4地址和未来的IPv6地址)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连接(提供可实现的接入方案,方案不能额外增加设备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8★承诺完成区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规划、配置(包括编制所有接入单位IPV4的地址规划表,并配合做好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V4地址配置;IPV6地址规划表及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和业务终端的IPV6配置待上级明确统一规划和标准后,由投标人服务期内无偿配合完成;服务期内省市区IP规划调整的,由投标人无偿配合完成),确保所有设备符合要求,100%接入区电子政务外网,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联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9线缆两端应附注标签,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10根据各级网络安全通报、等保测评建议,及时配合处置各部门接入网络设备和用户终端(PC等)安全风险漏洞或事件。2、数字专线组网(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技术要求1★作为全区各类业务系统的承载平台,本次组网对网络质量和速度有比较高的要求。因此本次组网采用以太网裸光纤为主、MSTP、OTN等线路为辅的组网方式,城域网采用裸光纤方式,对于广域网和零散的接入单位可采用MSTP、OTN等方式;非裸光纤方式接入,在实施前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各单位先以基于光纤接入最近运营商基站,后通过运营商基站汇聚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相连;汇聚基站与政务网络中心之间采用独立裸光纤直接相连或者直接在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汇聚。裸纤接入单位与政务网络中心间无任何数据交换设备汇聚光纤链路中不得走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数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2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网络具有对所有节点传输设备的日常运行状态、故障响应、资源分配和调度控制等监测管理功能,提供端到端的客户网络监控等业务,投标人对于客户网络监控服务应具备7*24小时的实时服务监控团队。3误码率及时延要求,要求误码率≤1×10-7,最高时延≤20ms。电路通路全年可用率平均达到99.9%。4★开通要求,完成到相应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线路建设和各单位的IP地址规划、部署(包括所有接入单位IPv4地址重新规划、配置;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省市IPv4地址规划调整,配合做好各单位IPv6地址规划和配置);完成各单位现有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端的参数配置,确保各单位所接入每个有线终端能以全区统一规划的唯一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包括IPv4地址和未来的IPv6地址)与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连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5具备统一集中调度的综合网管系统,该统一网管系统能提供可视化界面,实现链路端到端的业务呈现、业务监控和业务质量管理功能。(须提供综合网管系统的功能截图页面)6安全接入,政务应用业务不经过公共网络(如:internet)。7★承诺完成区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规划、配置(包括编制所有接入单位IPV4的地址规划表,并配合做好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V4地址配置;IPV6地址规划表及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和业务终端的IPV6配置待上级明确统一规划和标准后,由投标人服务期内无偿配合完成;服务期内省市区IP规划调整的,由投标人无偿配合完成),确保所有设备符合要求,100%接入区电子政务外网,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联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8线缆两端应附注标签,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9根据各级网络安全通报、等保测评建议,及时配合处置各部门接入网络设备和用户终端(PC等)安全风险漏洞或事件。3、互联网出口(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技术要求1★提供独享、有效的互联网专线,标段一出口总带宽≥3 Gbps,标段二出口总带宽≥1Gbps,详见线路清单;且上行带宽至少是下行带宽的一半。此带宽不包含局域网网内带宽。(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2提供运营商设备端和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设备互联的公网IP,且保证运营商和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互联的线路或相关设备故障时,此IP路由不可达。3所提供的出口线路不允许做任何形式的NAT(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网络地址转换)。4提供专用独享的公网IPv4地址(并保证后期IPv6平滑升级),所提供每一个公网IP都可以开通基于互联网的HTTP等应用服务,并提供ISP备案支持。采购人保留测试权利,测试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5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网络设备到运营商的多条互联网出口线路应采用不同物理路由,防止单线故障。6提供中标方到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设备上的线路及辅材配件,保证线路可用。7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的互联网出口线路须连接到运营商(或其区区的)主节点设备上,保证低延迟高速率。接入链路入口以不多于1跳数连接运营商(或其区区的)网络核心层。8带宽年可用率≥99.9%。9每条接入链路提供稳定传输时延,ping百度等国内大网站的时延≤10ms、时延抖动≤4ms。需提供免费测试服务。测试内容包含网络使用质量、常用网站下载情况等。10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电信服务质量标准》等要求,保证网络中心及各接入单位使用通信业务安全通畅。11保证网络线路畅通,7*24小时快速反应,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现场,4小时内排除。12能很好解决各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的瓶颈问题。13线缆两端应附注标签,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14根据各级网络安全通报、等保测评建议,及时配合处置各部门接入网络设备和用户终端(PC等)安全风险漏洞或事件。4、光模块和光纤(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技术要求1★每条光纤线路两端均需配备光模块,至少为千兆光模块,并提供短距离光纤跳纤;或者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配备千兆光纤收发器,并提供6类网线。(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2每条裸光纤专线业务两端使用的光模块规格和参数等应完全一致,且距离参数应大于光时域反射仪OTDR实际测量的距离,如测试单位与城域网网络中心间的光纤距离为45KM,应使用60KM或60KM以上光模块。3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端设备和接入点设备使用光模块品牌原则应完全一致,且符合设备推荐光模块品牌,如华为设备建议使用华为光模块。4接入光纤为单模G.652光纤,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应留有50%以上的纤芯备份;采用单模双纤双向,要求在两侧接收端光功率强度≥-21dBm(或达网络中心、单位端网络设备所匹配的最佳光功率);相关的设备、材料性能参数应符合GB/T 9771标准及其他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5、网络安全服务(仅标段一)(设备数量、功能及参数原则上应包括下表所列内容,最终清单以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序号产品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下一代防火墙万兆防火墙设备,用于区政府核心网络与上级网络出口之间的逻辑隔离,具有路由功能、防火墙功能、访问控制等功能,具备双机热备能力,可扩展,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32入侵防御万兆入侵防御设备;具备入侵防御、防病毒等功能,对网络中的入侵行为进行检测和阻断,并可对攻击行为进行记录和溯源,具备双机热备功能,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33日志审计千兆日志审计设备,用于集中收集和分析安全设备日志,存储日期不少于6个月,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14堡垒机千兆安全运维审计系统,用于对核心网络中安全设备、交换设备、服务器等关键设备的远程管理,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25准入千兆准入设备,支持串接、旁路、镜像等多种部署方式,支持免客户端安装模式,用于区政府终端电脑入网的认证和准入管理,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26行为审计千兆审计设备,对网络中的行为进行安全审计,具备分析和溯源功能,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17网闸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设备,用于政务网与互联网直接进行数据交互,可指定IP、时间、服务类型等元素,原厂质保与升级,符合***等保相关要求,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18态势感知软硬件一体化平台,平台提供全网安全态势分析、安全态势状况展示、安全监测、资产漏洞态势分析等功能,满足全网整体网络安全健康监测、关联分析以及准确研判,为管理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攻击溯源依据,提升全网安全防御能力。原厂软硬件质保、升级服务,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可复用市级平台,需提供本地分级管理平台账号与权限)台19安全流量探针软硬一体化设备,政务外网与互联网各一台分别采集。满足现有网络规模的旁路镜像部署模式,设备核心监测功能包含:网络中漏洞攻击行为、僵尸木马蠕虫主机监测、恶意程序监测、APT检测、加密流量检测、威胁情报分析监测、DDoS攻击等风险隐患的网络安全监控。设备可实现跟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的无缝对接,实时同步攻击日志。原厂软硬件质保、升级服务,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台210终端安全管理平台软件形态产品,提供统一管理平台,配置500个Windows PC客户端授权(可兼容信创终端操作系统),提供原厂服务与升级授权;产品集成病毒查杀、漏洞修复、资产管理等功能;同时可实现跟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智能联动,协同防御,确保终端安全、稳定运行,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可复用市级平台,需提供本地分级管理平台账号与权限,客户端授权数量满足采购人“应装尽装”需求)套按需11机架式服务器用于部署终端安全管理平台,提供原厂质保与服务,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如复用市级平台,可不提供)台按需12核心交换机电子政务外网核心交换机2台,各80个千兆光口(可支持万兆)和40个千兆电口;2根堆叠线缆,原厂质保与升级,主要参数满足采购人当前网络及今后数年扩展需求。套213接入交换机按需配置,支持VLAN划分,不少于千兆,提供原厂质保。主要用于区政府大楼和管委会大楼各楼层网络汇聚接入区设备更换,含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套按需14UPS模块现有不间断电源主机扩容,提供原厂质保。套115维保服务提供原厂商7*24小时原厂技术在线和定期现场维保服务,根据各级网络安全通报、等保测评建议及时完成安全设备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修复。项116升级服务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软件版本、漏洞和各类库的升级。项16、技术方案(标段一和标段二)类别指标要求项目总体方案要求本次项目建设的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全区的区镇村三级数百家单位。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可靠性,投标人需要在充分了解区电子政务网的基础上,根据本次项目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提供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思路、网络拓扑设计、组网技术说明等)。对区电子政务网有丰富的运维经验,深入调研,对应用现状描述、建设需求理解准确,提供的解决方案,技术先进、描述详尽。项目实施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施工计划、技术人员配置、相关软硬件设备配备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小组组织机构齐全,各项制度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拟选派至少1名项目经理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实施时间要求:a、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快速反应,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现场,4小时内排除。b、线路开通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路开通工作;对于应急线路,服务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开通。c、对于既有线路需进行割接的,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详细割接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割接工作,割接过程中须保证原有业务中断时间不超过0.5小时,且相关协调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系统对接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系统对接方案,除线路开通、迁移等工作外,中标人必须完成到辖区内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单位端的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地址规划、配置(包括所有接入单位IPV4及未来IPV6的地址规划表,并配合做好各接入单位网络设备及业务终端的IPV4及未来IPV6地址配置),确保所有设备100%接入区电子政务外网,与省市电子政务外网联通。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环节、管理人员配备、运维服务体系、主动巡检计划、备品备件服务等)。对于采购人要求的线路开通端地址,中标人须完全满足,相关进场协调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每月向采购人提供通信线路运行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线路的基础信息、各线路的光衰、网络时延、丢包率等状态信息、新增拆机移机等租赁服务信息等),确保通信线路各项运行指标正常。运维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运维服务方案。提供每月常态化全部通信线路的巡检、维护服务,每月巡检次数不少于1次,并提供全面巡检报告,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线路物理状态、行业通用技术指标、客户方定制的相关通信线路配置管理规定的合规性检查、通信线路台账、新增拆机移机情况、租费核准等,提供24小时统一故障申告服务电话,提供故障响应流程和服务承诺。通信线路出现重大故障时,通信备用线路以及端点直连网络设备的备品备件能随时应急启用。要求通信线路可用率平均达到99.99%;通信中断4个小时内线路抢修恢复率为100%;平均恢复时间小于2小时。应急保障要求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线路安全稳定运行而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理流程、应急处置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派出技术维护人员到重要保障任务现场提供服务保障,遇有重要安保任务(重大活动、会议等),需提前检查线路及设备,并配备2名现场值守人员,遇到网络故障立即处置;在采购人提出的重要保障任务中,如发生通信线路或相关网络设备故障造成采购人使用受到严重影响,根据中标人的应答价格扣除相应通信线路1月的线路租赁费用,如果一年内发生超过3次,扣除相应通信线路1年的线路租赁费用7、售后服务(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指标要求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维护服务保障体系和完整合理得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需包含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恢复时效、人员力量、支撑保障七项内容;其中人员力量需提供该项目团队成员相关资质文件及身份证、正式职员证明材料,对照采购需求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需全面、详细。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设有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机构,有故障30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故障6小时内解决排除。项目培训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详实合理可行和全面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8、其他(标段一和标段二)序号内容服务要求1互联网访问服务提供稳定、快速的互联网访问服务,访问各大网站、国家省市区各级行政部门系统、网站,页面打开迅速、下载快,用户体验好。2线路维护服务范围界定: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网络中心间光模块及光纤线路部分;电子政务外网城域网网络中心与互联网相连线路及光模块(或其他网络设备)部分。服务内容:对上述线路、设备进行维护,确保网络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1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检修,4小时内抢修畅通(包括光纤断纤),光模块应在2小时内更换。年故障率不得高于1%。3运维服务投标人应对租赁线路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对线路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告警、性能进行主动性、预防性的检查分析,同时核对相关的工程技术、电路、电路参数、维护路由、终端设备和内部组网等资料,确保采购人资料的准确性。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面巡检。4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完成新增紧急工作任务,对视频会议等重大网络应用,提供驻场先期测试、现场保障服务,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重要时段的特殊保障。5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年度对网络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对于质量不合要求、用户体验差、单位投诉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调整接入数量。因布局调整发生接入单位情况变化的,允许作相应等价的增减调整。因接入单位机房位置发生变迁,中标人须无偿配合进行线路的同步迁移。6资料归集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待线路组网建设完毕后,投标人将对相应的线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客户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线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为保证线路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物质条件。7施工安全在项目施工与服务期间,投标人应对施工和服务人员、相关设备等安全负全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现场查勘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所有采购文件并自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情况,考察驻地条件,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磋商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五、项目验收1.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后,向采购人提交有关自验报告;验收应提供以下文档: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等技术文件;基础网络测试方案和相应的测试文档。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交付的最终成果进行随机抽查;2.成交供应商应派熟练的工程师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3天内免费进行系统优化,使之达到采购文件要求,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3.交付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和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系统优化、调试等措施妥善处理,直至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六、合同相关1.项目预算:本次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年度总预算311.53万元,按照主备冗余建设要求,本次链路组网服务拟分成两个标段同时进行,其中一标段266.98万元,承担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主用线路、互联网线路、互联网统一出口、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安全管理平台等,用户范围涵盖各委办局、各园区、各镇街大楼(院)和部分基层站所,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44.55万元,承担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备用线路、部分主用线路、互联网统一出口等线路建设,用户范围涵盖部分委办局、各园区、各镇街大楼(院)和部分基层站所,以及公办学校和公立医院,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到期后重新组织招投标;3.项目交付与服务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4.付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在中标方符合付款相关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无息)后,由采购人按照财政相关管理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者延迟支付相应款项。5.付款计划: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下个季度开始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合同金额的25%,第二次付合同金额的25%,第三次付合同金额的20%(每季度第二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付款)。若中标方合同期间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据实扣减相关费用。(因为财政相关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可以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七、线路清单一标段线路清单区级部门-政务网-主-64家序号办公楼宇(大院)名称接入带宽部门简称详细地址1区政府大楼≥1000M党政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4楼1区政府大楼≥1000M人大机关区政府大楼5-6楼1区政府大楼≥1000M政协机关区政府大楼7楼1区政府大楼≥1000M组织部区政府大楼8-9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宣传和统战部区政府大楼9-1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督查和效能监察中心区政府大楼6楼1区政府大楼≥1000M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大楼东裙楼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财政局(国资办)区政府大楼西裙楼3楼1区政府大楼≥1000M财政局(债务办)区政府大楼西裙楼2楼1区政府大楼≥1000M财政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中心)区政府大楼西裙楼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关工委区政府大楼东裙楼1楼2商务1号楼≥1000M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一号楼10-11楼2商务1号楼≥1000M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一号楼12-13楼2商务1号楼≥1000M统计局商务一号楼8-9楼2商务1号楼≥1000M高新自规分局商务一号楼3楼2商务1号楼≥1000M医药高新区交通分局商务一号楼5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电子政务中心老人才大楼北2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供销合作总社老人才大楼北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团区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科协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侨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工商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慈善总会老人才大楼北楼3楼4人才市场大楼南楼≥200M老建会老人才大楼南楼4人才市场大楼南楼≥200M老龄协会老人才大楼南楼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高港邮管局港城中路5号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总工会港城中路5号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妇联港城中路5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卫生健康委员会港城东路369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残联港城东路369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红十字会港城东路369号7社管中心大楼≥500M政法委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8号7社管中心大楼≥500M司法局高港区港城路6号8人防大楼≥500M应急管理局高港区通港路15号8人防大楼≥500M综合指挥中心高港区通港路16号8人防大楼≥500M高港区人防办高港区港城路6号(高港政务服务中心)高港区通港路15号(人防大楼)9住建大厦≥500M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建设大厦10原高港政务中心大楼≥200M医保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6号11人社局大楼≥500M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港城路34号12纪委大楼≥200M纪(工)委监委、巡察办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6号13环保局大楼≥100M高港生态环境局口岸街道金港中路135号14国土局大楼≥100M高港自规分局口岸街道港城路12号15水利局大楼≥500M农业农村局港城路16号16人武部大楼≥100M人武部高港区金港北路1号17药城公安大楼≥5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79号18药城检察院大楼≥100M医药高新区检察院药城大道2号楼19检察院大楼≥100M高港区检察院港城东路6号20药城税务局大楼≥100M税务局药城大道789号21药城法院大楼≥100M医药高新区法院药城大道783号22法院大楼≥100M高港区法院高港区金港中路133号23药城消防大队≥100M医药高新区消防大队海陵区祥泰路与姜高路交叉口24高港消防大楼≥100M高港区消防大队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通港路21号高港区消防救援大队25高新写字楼5≥100M交警高新区大队泰州市医药城高新写字楼辅楼26交警高港大队≥100M交警高港大队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临港大道189号27气象局大楼≥100M高港区气象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曹官营村28泰州环保局大楼≥100M医药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泰州市海陵区永晖路18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9广电大楼≥100M全媒体中心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扬子江南路8号30高新写字楼1≥200M教育局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7、18楼31高新写字楼2≥200M商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9楼32高新写字楼3≥200M审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会展路 (高新写字楼十楼)33高新写字楼4≥200M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高新写字楼5楼34高港交通局楼≥100M高港区交通分局高港区许庄街道农业生态园内35雕花楼≥100M口岸雕花楼景区高港区庆元街76号36档案馆大楼≥100M党史方志办泰州市高港区府东路档案馆37财政局大楼≥500M财政局原高港市场监管局大楼38药城会展中心≥500M行政审批局医药高新区药城会展中心39高新写字楼7≥100M华信公司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23楼40高新写字楼6≥100M国投公司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写字楼12楼41城投公司≥100M城投公司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08号42引江公司≥100M引江公司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18号43大江公司≥100M大江公司高港区扬子江中路96号44电信分局≥100M电信双高区局口岸街道通扬路11号45医药园区大楼≥500M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809号46滨江园区大院≥500M化学新材料产业园区﹝滨江工业园(沿江街道)﹞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泰镇路18号47鑫泰写字楼≥500M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48高港高新管委会≥500M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管委会58号49永安洲镇政府大院≥500M港口物流产业园区(永安洲镇)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50寺巷街道政府大院≥500M寺巷街道寺巷街道办事处长泰路88号51明珠街道政府大院≥500M明珠街道青年南路29号52凤凰街道政府大院≥500M凤凰街道泰州市永兴路66号53口岸街道政府大院≥500M口岸街道口岸街道金港南路6号54刁铺街道政府大院≥500M刁铺街道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50号55许庄街道政府大院≥500M许庄街道许庄街道创业大道78号56野徐镇政府大院≥500M野徐镇野徐镇野徐中路88号57白马镇政府大院≥500M白马镇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金马大街一号58大泗镇政府大院≥500M大泗镇泰州市大泗镇泗白路8号59胡庄镇政府大院≥500M胡庄镇泰州市胡庄镇安康大道1号60科技大厦2-5楼≥100M审评核查服务中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原医药高新区新药申报中心)药城大道1号科技大厦2-5楼(区中心2-3,省药监分局4-5)61科技大厦5楼东≥100M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原医药园区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升格,挂泰州新药创制服务中心)药城大道1号科技大厦5楼东侧62科技大厦5楼西≥100M医药政策服务中心(原医药城投资咨询服务中心)药城大道1号科技大厦5楼西侧63引江河管理处≥100M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港城西路19号64现代农业园区≥100M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园区润园北路互联网出口-6条序号单一互联网出口带宽线路数总带宽备注1500M63000M若单一互联网出口带宽不足,可通过线路数补齐,但最终总带宽须不少于招标总带宽区级部门(含个别下属机构)-互联网专线-38家序号办公楼宇(大院)名称接入带宽部门简称详细地址1区政府大楼≥1000M党政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4楼1区政府大楼≥1000M人大机关区政府大楼5-6楼1区政府大楼≥1000M政协机关区政府大楼7楼1区政府大楼≥1000M组织部区政府大楼8-9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宣传和统战部区政府大楼9-1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督查和效能监察中心区政府大楼6楼1区政府大楼≥1000M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大楼东裙楼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国资办(财政局)区政府大楼西裙楼3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债务办(财政局)区政府大楼西裙楼2楼1区政府大楼≥1000M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中心(财政局)区政府大楼西裙楼1楼1区政府大楼≥1000M关工委区政府大楼东裙楼1楼2商务1号楼≥1000M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一号楼10-11楼2商务1号楼≥1000M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商务一号楼12-13楼2商务1号楼≥1000M统计局商务一号楼8-9楼2商务1号楼≥1000M高新自规分局商务一号楼3楼2商务1号楼≥1000M医药高新区交通分局商务一号楼5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电子政务中心老人才大楼北2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供销合作总社老人才大楼北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团区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科协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侨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工商联老人才大楼北楼4楼3人才市场大楼北楼≥500M慈善总会老人才大楼北楼3楼4人才市场大楼南楼≥200M老建会老人才大楼南楼4人才市场大楼南楼≥200M老龄协会老人才大楼南楼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高港邮管局港城中路5号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总工会港城中路5号5原工程交易中心大楼≥500M妇联港城中路5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卫生健康委员会港城东路369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残联港城东路369号6世代服务中心大楼≥500M红十字会港城东路369号7社管中心大楼≥500M政法委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8号7社管中心大楼≥500M司法局高港区港城路6号8人防大楼≥500M应急管理局泰州市高港区通港路15号8人防大楼≥500M综合指挥中心 8人防大楼≥500M高港区人防办高港区港城路6号(高港政务服务中心)高港区通港路15号(人防大楼)9住建大厦≥500M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建设大厦10原高港政务中心大楼≥200M医保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6号11人社局大楼≥500M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港城路34号12纪委大楼≥200M纪(工)委监委、巡察办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6号13环保局大楼≥100M高港生态环境局口岸街道金港中路135号14国土局大楼≥100M高港自规分局口岸街道港城路12号15水利局大楼≥500M农业农村局港城路16号16人武部大楼≥100M人武部高港区金港北路1号17气象局大楼≥100M高港区气象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曹官营村18高新写字楼1≥200M教育局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7、18楼19高新写字楼2≥200M商务局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9楼20高新写字楼3≥200M审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会展路 (高新写字楼十楼)21高新写字楼4≥200M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高新写字楼5楼22档案馆大楼≥100M党史方志办泰州市高港区府东路档案馆23财政局大楼≥500M财政局原高港市场监管局大楼24药城会展中心≥500M行政审批局医药高新区药城会展中心25高港高新管委会≥500M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许庄科创园孵化器26永安洲镇政府大院≥500M港口物流产业园区(永安洲镇)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27口岸街道政府大院≥500M口岸街道口岸街道金港南路6号28刁铺街道政府大院≥500M刁铺街道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50号29许庄街道政府大院≥500M许庄街道许庄街道创业大道78号30白马镇政府大院≥500M白马镇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金马大街一号31大泗镇政府大院≥500M大泗镇泰州市大泗镇泗白路8号32农业农村局(东)≥100M农业农村局(东)原商检局大楼办公区33老人才大楼北2楼≥100M电子政务中心老人才大楼北2楼34公车中心楼≥100M公车服务中心高港区港城路34号南侧港都花园综合楼35原高港信访局楼≥100M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高港)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3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200M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健康大道803号中国医药城G10栋1-2层37口岸司法所≥100M口岸司法所口岸街道司法所(水岸景城)38原口岸派出所院(向阳路)≥100M口岸综合执法局向阳南路44号原口岸派出所下属机构(区级机关)-政务网-主-47家序号单位名称接入带宽主管单位办公地址1公车服务中心≥100M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港区港城路34号南侧港都花园综合楼2大江剧院≥100M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江剧院3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高新)≥100M政法委泰州市高新区医药城大道一号高新写字楼辅楼4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高港)≥100M政法委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M卫健委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279号(高港实验小学丰羽楼)6城建档案室≥100M住建局泰州市高港区银杏广场港城中路区总工会西侧7城管新城中队≥100M住建局泰州市高港区向阳北路800号蔡滩花苑东门8口岸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口岸财政局(所)9刁铺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府东路70号10许庄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许庄财政局(所)11沿江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沿江财政局(所)12凤凰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凤凰财政局(所)13明珠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明珠财政局(所)14寺巷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寺巷财政大厅(农商行隔壁)15永安洲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财政大楼16白马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白马财政局(所)17大泗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大泗财政局(所)18胡庄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胡庄镇新世纪路12号19野徐财政局(所)≥100M财政局野徐财政局(所)20口岸司法所≥100M司法局口岸街道水岸景城东门21大泗司法所≥100M司法局高港区大泗镇大泗司法所泗白路(与大泗派出所集中办公)22胡庄司法所≥100M司法局泰州市高港区泰胡路46号23野徐司法所≥100M司法局野徐镇野徐中路88号(与镇政府隔马路,与派出所集中办公)24寺巷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汽车城梦CAR小镇电子商务平台大楼南楼四楼25新城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泰白路144号塘湾邻里中心26口岸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泰州市高港区疏港路6号滨江管委会对面27刁铺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11号28大泗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大泗镇-府前路1号29永安洲市场监管分局≥100M市场监管局永安洲镇引江东路原国土分所(拟搬入)30治安大队(原高港分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临港大道189号31口岸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景城路1号32扬子江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33刁铺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17号34许庄创业园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大道78号(与街道办事处一栋楼)35永安洲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兴洲花苑三区26幢36白马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金马大街55号37大泗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大泗镇府东路8号(与大泗镇司法所集中办公)38胡庄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泰胡路46号(与胡庄镇司法所集中办公)39周山河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栖霞山路天地源云锦香都东门对面40明珠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鲍九路99号41寺巷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姜高大道399号42野徐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野徐中路93号(与野徐镇司法所集中办公)43滨江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工业园(集中办公)44医药城派出所≥100M公安分局泰州市健康大道801号45原商检局大楼办公区≥100M农业农村局原商检局大楼46胡庄国土中心所≥100M高港自规分局高港区众兴路15号47永安国土中心所≥100M高港自规分局高港区永新中路与高港大道交叉口西140米下属机构(园区镇街)-政务网-主-21家序号单位名称接入带宽主管单位办公地址1口岸综合执法局≥100M口岸街道向阳南路44号原口岸派出所2刁铺为民服务中心(网格化指挥中心)≥100M刁铺街道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校园路1号3刁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0M刁铺街道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扬子江北路136号4许庄农业农村局≥100M许庄街道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西路68号5许庄综合行政执法局≥100M许庄街道许庄街道三星西路14号综合行政执法局210室6沿江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00M沿江街道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泰镇路82-83号7凤凰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100M凤凰街道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碧桂园柏悦府北侧门面房8明珠为民服务中心≥100M明珠街道凤凰西路109号9寺巷为民服务中心≥100M寺巷街道医药高新区鹏举路康和花园二期东门10永安洲为民服务中心≥100M永安洲镇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便民服务中心大楼11白马经济发展局≥100M白马镇白马镇现代产业孵化中心(与白马统计站集中办公)12胡庄为民服务中心≥100M胡庄镇胡庄镇泰胡路48号13胡庄综合行政执法局≥100M胡庄镇胡庄镇文化中心14胡庄建设和生态环境局≥100M胡庄镇胡庄镇众兴路15号15胡庄卫计办≥100M胡庄镇胡庄镇泰胡路与胡宗线交叉口西北60米16胡庄退役军人事务站≥100M胡庄镇胡庄镇敬老院内17野徐为民服务中心≥100M野徐镇野徐镇野徐中路112号(与野徐执法局集中办公)18野徐建设和生态环境局≥100M野徐镇野徐镇福康路302号19野徐政法和社会管理局≥100M野徐镇野徐镇野徐中路112号(与野徐为民服务中心隔了派出所,后期司法所搬至此处集中办公)20安全环保中心≥100M泰州港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兴国路8号21综合保税管理中心≥100M电子信息产业园泰州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伟创路88号村社区-政务网-主-148家序号所属镇街接入带宽村(社区)名称地址1口岸街道≥100M引江社区G345与引江大道交界处,引江社区居民委员会2口岸街道≥100M新城社区府后人家小区内3口岸街道≥100M蔡滩社区口岸街道金港中路西侧4口岸街道≥100M口岸社区沿河北路88号5口岸街道≥100M育才社区口岸街道金港南路315号6口岸街道≥100M柴墟社区柴墟西路196-198号7口岸街道≥100M新明社区新明社区新三组8口岸街道≥100M东南社区东南社区六组88号9口岸街道≥100M龙窝口社区口岸街道龙窝南路88号10口岸街道≥100M王营社区春城路99号王营社区网格化治理中心11口岸街道≥100M城东社区江平北路1号东侧12口岸街道≥100M城南社区城南社区六组23号13口岸街道≥100M集成社区集成社区十组66号14口岸街道≥100M田河社区田河振兴北路8号15口岸街道≥100M大石村口岸街道江平东路584号16口岸街道≥100M吴楼村口岸街道吴楼村吴一组17口岸街道≥100M戴集社区戴集社区10组18口岸街道≥100M张马社区张马社区十一组1号19口岸街道≥100M朱营社区口岸街道朱营社区四组20口岸街道≥100M徐庄村口岸街道徐庄村东十组21口岸街道≥100M雅儒村高港区口岸街道雅儒村西二组22口岸街道≥100M徐桥村徐桥村蒋元组1号23口岸街道≥100M郎庄村口岸街道郎庄村十九组24刁铺街道≥100M关桥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观五桥向东100米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25刁铺街道≥100M通太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育才花苑一期12栋通太社区居委会26刁铺街道≥100M环溪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引江新村100号环溪社区居民委员会27刁铺街道≥100M大丰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大丰社区旭光三组大丰社区居民委员会28刁铺街道≥100M万庄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旭路北陈吉大桥东400米万庄社区居民委员会29刁铺街道≥100M界牌社区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界牌社区居民委员会30刁铺街道≥100M圩岸社区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666号圩岸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岸帝景小区东门直行200米)31刁铺街道≥100M明发社区泰州市高港区解放路666号业勤园小区27栋明发社区居民委员会32许庄街道≥100M马厂社区许庄街道湖滨小区1号33许庄街道≥100M三星社区许庄街道周梓路102号34许庄街道≥100M许庄社区许庄街道许庄社区空田组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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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写字楼十楼)19高新写字楼4≥200M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高新写字楼5楼20档案馆大楼≥100M党史方志办泰州市高港区府东路档案馆21财政局大楼≥500M财政局原高港市场监管局大楼22药城会展中心≥500M行政审批局医药高新区药城会展中心23医药园区大楼≥500M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809号24滨江园区大院≥500M化学新材料产业园区﹝滨江工业园(沿江街道)﹞泰州市高港区沿江街道泰镇路18号25鑫泰写字楼≥500M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26高港高新管委会≥500M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管委会58号27永安洲镇政府大院≥500M港口物流产业园区(永安洲镇)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28寺巷街道政府大院≥500M寺巷街道寺巷街道办事处长泰路88号29明珠街道政府大院≥500M明珠街道青年南路29号30凤凰街道政府大院≥500M凤凰街道泰州市永兴路66号31口岸街道政府大院≥500M口岸街道口岸街道金港南路6号32刁铺街道政府大院≥500M刁铺街道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50号33许庄街道政府大院≥500M许庄街道许庄街道创业大道78号34野徐镇政府大院≥500M野徐镇野徐镇野徐中路88号35白马镇政府大院≥500M白马镇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金马大街一号36大泗镇政府大院≥500M大泗镇泰州市大泗镇泗白路8号37胡庄镇政府大院≥500M胡庄镇泰州市胡庄镇安康大道1号学校-政务网-主-52家序号学校(幼儿园)名称详细地址接入带宽备注1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南路1号≥100M中专2泰州市鲍徐初级中学泰州市吴州南路86号≥100M初中3泰州市野徐初级中学泰州市野徐镇勤学路1号≥100M初中4泰州市扬子江初级中学扬子江南路666号≥100M初中5泰州市高港实验初级中学泰州市高港区通港路2号≥100M初中6泰州市环溪初级中学泰州市刁铺环溪初中≥100M初中7泰州市孔桥初级中学许庄街道孔桥社区仲尼路1号≥100M初中8泰州市田河初级中学口岸街道田河育才路18号≥100M初中9泰州市许庄初级中学许庄街道创新大道233号≥100M初中10泰州市永安洲初级中学永安洲镇国学路1号≥100M初中11泰州市白马初级中学高港区白马镇学府路1号≥100M初中12泰州市胡庄初级中学高港区胡庄镇康西路288号≥100M初中13泰州市汪群初级中学高港区胡庄镇汪群社区麻桥6组38号≥100M初中14泰州市周山河小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玄武湖路1号≥100M小学15泰州医药城实验小学泰州市仲野路88号≥100M小学16泰州市太湖路小学泰州市太湖路与西谢路交叉处≥100M小学17泰州市野徐小学泰州市野徐镇勤学路2号≥100M小学18泰州市塘湾小学泰州市凤凰街道兴塘路≥100M小学19泰州市鲍徐小学泰州市吴州南路86号≥100M小学20 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金港校区)高港区金港中路279号≥100M小学21 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春港校区)口岸街道春港东路北侧天逸名邸东侧≥100M小学22泰州市环溪小学泰州市环溪小学≥100M小学23泰州市扬子江小学泰州市友谊港路1号≥100M小学24泰州市口岸小学高港区春江路2号≥100M小学25泰州市田河小学泰州市口岸街道田河社区六组≥100M小学26泰州市许庄小学泰州市许庄街道创新大道239号≥100M小学27泰州市永安洲小学永安洲镇国学路1号≥100M小学28泰州市海军小学白马镇学府路1号≥100M小学29泰州市孔桥小学泰州市许庄街道孔桥集镇≥100M小学30泰州市胡庄小学泰州市胡庄镇安康大道83号≥100M小学31泰州市汪群小学泰州市胡庄镇汪群社区安康路118号≥100M小学32泰州市大泗学校泰州市大泗镇大泗社区3组≥100M公办九年一贯制33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泰州市凤凰曦城东苑≥100M公办幼儿园34泰州市绿地幼儿园泰州市绿地世纪城小区南门东侧周山河路200号≥100M公办幼儿园35泰州市康居新城幼儿园泰州市野徐镇康居新城东苑≥100M公办幼儿园36泰州市祥龙幼儿园泰州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祥龙家园二期内≥100M公办幼儿园37泰州市龙凤幼儿园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龙凤家园内≥100M公办幼儿园38泰州市御园路幼儿园泰州医药高新区皇家花园二期向南500米≥100M公办幼儿园39泰州市寺巷幼儿园泰州市寺巷街道祥和花园二期≥100M公办幼儿园40泰州市塘湾幼儿园泰州市凤凰街道兴塘路60号≥100M公办幼儿园41泰州市东方明珠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春城路≥100M公办幼儿园42泰州市高港实验幼儿园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春城路与春城支路交界处≥100M公办幼儿园43泰州市口岸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建设巷118号≥100M公办幼儿园44泰州市田河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水岸路3号≥100M公办幼儿园45泰州市环溪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镇溪北路68号≥100M公办幼儿园46泰州市许庄幼儿园泰州市许庄街道创业大道119号≥100M公办幼儿园47泰州市永安洲幼儿园高港区永安洲镇润州花苑成才路1号≥100M公办幼儿园48泰州市白马幼儿园白马镇白马居委会张汪组60号≥100M公办幼儿园49泰州市胡庄幼儿园泰州市胡庄镇兴达路110号≥100M公办幼儿园50泰州市汪群幼儿园泰州市胡庄镇汪群健康街健康路2号≥100M公办幼儿园51泰州市大泗幼儿园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10组≥100M公办幼儿园52泰州市柴墟幼儿园泰州市口岸柴墟幼儿园≥100M公办幼儿园医院-政务网-主-15家序号医疗机构名称接入带宽详细地址1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春港东路98号2泰州市永安洲镇卫生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永安北路160号3刁铺医院(刁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东路6号4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高港区孔桥富民路1号5许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西路33号6泰州市白马人民医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将军路7泰州市胡庄镇卫生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康西路85号8汪群卫生院≥100M高港区胡庄镇汪群健康路33号9田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振兴南路136号10泰州市大泗镇卫生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1组泗白路东侧11泰州市野徐镇卫生院≥100M泰州市野徐镇昌盛路9号12寺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寺巷街道吴陵南路898号13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M泰州市凤凰街道振兴路14泰州市高港中医院≥100M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柴墟东路4号15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100M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111号下属机构(区级机关)-政务网-主-35家序号单位名称接入带宽主管单位办公地址1大江剧院≥100M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江剧院2美术馆≥100M宣传统战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向阳路89号高港美术馆3文化馆≥100M宣传统战部扬子江南路扬子江中学东100米4图书馆≥100M宣传统战部高港区府东路(大江剧院西门南侧)5口岸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6刁铺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溪路50号(集中办公)7许庄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创业大道8号)(集中办公)8沿江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高港区滨江工业园区管委会1号楼101室(疏港路2号)(集中办公)9凤凰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10明珠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明珠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11寺巷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办事处(集中办公)12永安洲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集中办公)13白马统计站≥100M统计局白马镇现代产业孵化中心(独立办公)(与白马经济发展局合署办公)14大泗统计站≥100M统计局江苏省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集中办公)15胡庄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政府院内(集中办公)16野徐统计站≥100M统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野徐镇统计站(集中办公)17口岸闸管理所≥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通江东路63号18口岸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田河殷戚路1号19刁铺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高港区扬子江北路147号20许庄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大道9-6号21寺巷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寺巷街道口泰路80号22白马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白马镇金马大街23胡庄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胡庄镇集镇区孔庄1队24永安洲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引江北路50号25野徐水利管理服务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野徐镇野徐中路137号26口岸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江圣新村59号27刁铺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环西路87号28许庄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高港区许庄街道三星西路14号29凤凰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凤凰街道新大街10号30寺巷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长泰路寺巷大桥西31白马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白马镇金马东街32大泗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大泗镇霍堡村五组(与水利站集中办公)33胡庄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泰胡路34永安洲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永安北路117号35野徐畜牧兽医站≥100M农业农村局泰州市野徐镇野徐中路226号互联网出口-2条序号单一互联网出口带宽线路数总带宽备注1500M21000M若单一互联网出口带宽不足,可通过线路数补齐,但最终总带宽须不低于招标总带宽机动线路-10条序号类型线路数接入带宽备注1数据专线10≥100M机动备用线路,用于服务期内部分单位增补接入,用途为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接入点位以实际为准,服务标准比照其余采购线路八、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磋商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本项目总分值为100分,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见下表:序号评分项评审标准分值1服务价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52成功案例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专线组网类合同(或协议,下同),或集成项目合同中包含专线组网内容的案例。(单个合同线路数量≥10条):(1)每提供一个电子政务网类合同案例,得2分;单个合同线路数量≥100条的,额外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2)每提供一个除电子政务网类合同案例的其他业务专线合同案例,得1分;单个合同线路数量≥100条的,额外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备注:1、合同案例签约甲方须为部委办局、园区街道、医院学校等党政群机关或事业单位。2、需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或至少包含首页、线路数量或明细、双方签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合同内容未包含线路数量或明细,需提供合同甲方关于该合同对应的线路数量或明细的证明文件。3、与同一签约甲方在不同年度签订的相同或相近(数量差异5%以内,以数量多者为基数)线路数量或明细的合同视作续签,比作同一份合同,不重复得分。15 3公司资信公司资质(1)本项目因涉及互联网数据业务集中接入,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上级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资质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资质,得3分;(2)本项目因涉及数字专线链路(裸光纤、MSTP线路、OTN线路等)的光网络组网及互联网数据业务集中接入,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上级公司)具备光网络组网或互联网数据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得分最高4分。(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符合国家GB/T27922-2011五星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四星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三星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10 3公司资信实施团队(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网络工程师证书或通信工程师的,每项得2分,满分4分;(2)除项目经理外,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具有PMP证书、网络工程师、通信工程师(计算机网络专业)、电工证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5分,满分6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104技术性能技术要求加★项,有1项负偏离,逐项扣2分;非加★项,有1项负偏离,逐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偏离本条得满分10分。注:各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材料。105实施方案总体方案具体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项目部署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IP规划方案和安全加固方案等方面。供应商项目实施计划是否科学、合理,项目质量控制、保证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及有效。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存在重大技术缺陷的该项不得分。105实施方案业务过渡平滑性为保障采购人业务的连续性,供应商应在充分调研客户业务架构和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就电子政务外网制定符合项目需求的组网方案,尽可能降低实施过程对现有网络运行的影响。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存在重大技术缺陷的该项不得分。106服务能力售后保障供应商需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的售后保障服务,须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完全满足得5分,否则得0分;56服务能力运维方案根据提供的线路运维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优秀得15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存在重大技术缺陷的该项不得分。15合计10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磋商响应函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需要填报此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磋商响应函致: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公章。(不接受联合体或不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此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需要填报此表)序号123456序号分项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2 3 ………… 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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