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 玻璃门 玻璃隔断 不锈钢栏杆招标公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4)
基本内容
采购名称:建材3-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编号:ZBBH202400000553
采购申请编号:CGSQ20240000004349
采购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项目: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施工)
报名截止:2024-01-31 17:00
投标截止:2024-01-31 20:00
采购方式:招标
商机分类:物料类/地材
采购类型:物料
招标文件: https://www.zhufuc.com/admin/api/center/attach/download?id=attach15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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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采购招标文件3.doc
采购清单:
商务条款
交易方式:其他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包含税价:是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有效期:7天
报名费:0元
保证金:0元
收货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康庄工业园区胖妞食品厂西200米
附件:
合同模板:
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 2.应达到工程所需的供应能力。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没有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投标人自行承诺,在履约中,甲方如发现近二年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拒绝支付货款)。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能提供合法资质手续。 8.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相关声明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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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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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浩
联系方式:13834147167
采购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数量
单位
1
160000011181168
玻璃门
/
合格
257.66
㎡
2
160000011181169
玻璃隔断
/
合格
494.85
㎡
3
160000011181170
玻璃楼梯栏杆
/
合格
384.802
m
4
160000011181171
不锈钢栏杆
/
合格
1721.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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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3-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采购公告//ad6fb44fbf7146489ec2fda9cf408860.doc
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筑材料采购3招标文件招标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二0二四年一月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二、招标内容:1.2.1工程名称: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2.2工程地点:屯留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2.3招标工程范围: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所需建筑材料采购供应事宜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筑材料采购2.6报价方式:按常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分别报出单价,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表中所报价格为到达项目所在地板车交货价。2.7计量方式:以图纸结算,本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计量。如有施工图纸变更,应及时提供,如招标方未提供设计变更,则按投标方发货单载明方量进行计量结算。2.8供货时间:材料计划供应进场日期,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进场材料,接到项目部进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项目现场。2.9付款方式:方式22.9.1方式1:第三方审计结束后付清。2.9.2方式2:投标人也可以提出对招标人更为有利的付款方式。三、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签署及份数。(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企业简介1.1企业基本情况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须提供的证书,包括投标人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近三年来获得的信誉证书及材料质量证书等复印件,装入投标书内,开标后,如招标人需要时投标人应出示对应的原件。2.投标人现有设备情况3.保证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合理化建议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6.本标书中涉及产品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二)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使用复印件。2、投标文件一式6,正本1份,副本5份,在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字样。3、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要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的签字。4、投标时,投标单位应自行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签字)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章(签字),同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费用自理。四、日程安排(一)1.标书领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17:002.标书领取地点: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3.开标地点: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开标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9:004.联系人:米逸凤张靖联系电话:13466876578186351396915.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二)开标时间为:具体时间开标前三天招标人会电话通知已确认备案的投标人。请参与投标方准时派员出席,每一投标单位限2名以内代表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时,允许各投标人有五至十分钟的口头补充表述。六、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七、招投标须知1、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投标须知,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保留补充补遗的权利。3、投标单位如对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在答疑会上予以解答。4、投标单位应对工程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八、评标组织及定标办法1、评标组织:评委成员由招标单位组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所报投标文件资料开封进行评定。2、定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与设备实力、企业信誉、业绩等综合评定,同等条件下,付款条件优惠、价格较低者中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屯留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图纸设计和现行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范围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筑材料采购6交货期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2.应达到工程所需的供应能力。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没有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投标人自行承诺,在履约中,甲方如发现近二年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拒绝支付货款)。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能提供合法资质手续。8.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9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0合同方式付款方式:具体参考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付款条款确定。11投标保证金金额无1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3投标文件份数和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副本5份开标一览表(即投标报价表)还需单另密封一份,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时间: 2024年1月31日下午20:0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公司时间: 2024年2月 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需要补充的其它事项16电子招标是17公示媒体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达到100万元。1.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没有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投标人自行承诺,在履约中,甲方如发现近二年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拒绝支付货款)。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投标人能提供合法资质手续。1.7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2.投标授权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见统一格式)。2.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生产厂商,须持有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或与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书》。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包括下列内容:1.1.招标公告1.2.投标人须知1.3.合同条款1.4.招标货物/材料清单及技术规格1.5.投标文件格式1.6.评标标准和要求4.2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材料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交通道路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踏勘现场5.1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工地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5.2在现场踏勘中,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所有费用。5.3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5.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6.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7.4当招标人发放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前后不一致,发生矛盾情况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及附件进行编制。8.3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简体中文为准。9.2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写的文件。10.1.2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的要求和格式出具。10.1.3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的要求和格式出具。10.1.4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的其他内容。10.1.5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2投标保证金。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或撰写其投标文件,并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投标人不得短交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11.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除图纸外)应采用A4纸型,左侧胶装。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对所报价格全部为含税(增值税需标明税率),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2.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3投标人(如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优惠幅度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协议签订后一年内不得修改。12.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其它应交纳的费用和一定的风险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2.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12.7报价表(见附表)13.投标货币13.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材料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有关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4.1.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4.1.2生产厂商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4.1.3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授权或供货协议书;14.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的承诺书,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4.1.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二年内没有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投标人自行承诺,在履约中,甲方如发现近二年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并败诉的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拒绝支付货款)14.1.6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14.1.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5.证明货物/材料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材料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货物/材料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2.1货物/材料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2.2货物/材料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有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5.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如有偏差,应在偏差表中说明所提供货物/材料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偏差(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材料的具体参数值。16.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提交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5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各册均采用左侧胶粘,不得活页装订。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确认才有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8.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上写明:19.1.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址。19.1.2注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1.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1.4所有密封袋均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9.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另外单独密封并提交报价文件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19.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密信袋中,且在包装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19.4如果未按本须知第19.1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果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1.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对超出保证金数额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21.3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8条、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并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1.5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备选投标方案22.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23.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3.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3.4开标时,唱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数量、供货期、生产厂家及投标声明等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23.5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3.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标,并原封退还投标人。23.6.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3.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3.7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1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3.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4.评标24.1评标委员会2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2评标原则及方法2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2.2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4.3投标文件的澄清及与招标人的联系。24.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4.3.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3.5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接触。25.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除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书面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25.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5.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和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5.4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除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选出的推荐入围单位,并且该投标人经进一步审查能满意地履行其合同义务。26.2如果已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的投标人名单中按照排名先后顺序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拒绝所有或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所有或任何投标文件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山西建筑工程集团外网(www.)公示中标候选人。28.2招标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3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29.签订合同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9.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七、其他3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31.1投标人应保证其拥有货物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31.2投标报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使用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32.保密32.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2.2投标人知悉32.2.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了对所有影响工程的事项,包括任何与工地、工程和项目时间表有关的特殊困难;32.2.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3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33.1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4.同义词语34.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招标货物/材料清单及技术规格”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乙方”和“甲方”、“买方”和“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35.解释权35.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35.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35.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35.4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35.5按本条前款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公司统一文本第四章招标货物/材料清单及技术规格1.概述本项目是钢结构网架、钢结构件采购。本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有信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材料应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货物/材料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负责,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售后服务完全负责。(1)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2)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3)投标人产品与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由招标人确认其产品能否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材料完全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4)投标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货物/材料名称及技术要求2.1技术要求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2.产品为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3.因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4.乙方应及时周到的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及技术咨询。2.2货物/材料需求说明具体数量、等级以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根据甲方需求随时提出)为准。2.3货物/材料技术规格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及甲方提出的图纸技术要求。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3.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3.2检测检验证明书。4.合同交货计划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签约时提供。5.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5.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材料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6.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供货。7.材料验收要求执行国家最新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8.技术服务和联络8.1乙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及职责乙方技术人员将代表乙方给予技术服务,在本合同货物/材料施工、验收、考核等方面完成合同规定乙方应履行的任务和职责。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合同范围内有关的工作和技术问题。乙方必须按售后服务范围的要求,做好前期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如乙方未做到或不认真履行服务内容及其职责,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合同款项。8.2从交货到验收的全过程乙方应派人进行现场服务,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8.3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否则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其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9.服务9.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9.2当货物/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甲方需更换货物/材料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屯留创新科技产业园建设 玻璃门 玻璃隔断 不锈钢栏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