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万荣县荣河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22024BCS00016
2.项目名称: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64425.64元
5.最高限价:1720664.93元
6.采购需求:该项目在兴和村村西建设日处理100m3/d污水处理站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生态滤床、道路硬化、高负荷厌氧反应池、格栅井等井室、成品管理房、蓄水池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3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在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荣县荣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万荣县荣河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333061682
电子邮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
联系方式:0359-6391555
电子邮箱:hdsn99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女士
电 话:18235950000 0359-639155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兴和).doc836.3K
兴和村工程量清单.pdf45.1M
情况说明(兴和村).jpg4.1M
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磋商文件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8222024BCS00016采购人:万荣县荣河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11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7第六章图纸53第七章合同条款54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7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22024BCS000162.项目名称: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364425.64元5.最高限价:1720664.93元6.采购需求:该项目在兴和村村西建设日处理100m3/d污水处理站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生态滤床、道路硬化、高负荷厌氧反应池、格栅井等井室、成品管理房、蓄水池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01月3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五、开启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在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万荣县荣河镇人民政府地址:万荣县荣河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333061682电子邮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联系方式:0359-6391555电子邮箱:hdsn999@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景女士电话:182359500000359-6391555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1项目名称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2.1采购人名 称:万荣县荣河镇人民政府地 址:万荣县荣河联系方式:张先生 15333061682 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与条山街交叉口往北200米晋德装饰六楼联系方式:18235950000 0359-6391555 2.5采购预算财政评审价:1720664.93元最终限价=财政评审价×(1-下浮系数)下浮系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范围为2%~4%,于开标前由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纪检组、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投票后取平均值。2.6质量要求合格2.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3.3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报价;(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2现场考察和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有疑问发至邮箱hdsn999@163.com 6.1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8.3响应文件的提交和份数1.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2.现场递交: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一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邮寄到代理公司(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逾期未邮寄的视为无效投标。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自备电脑),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8.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2.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4.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九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牡丹支行;账 户:0511035509200095593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注(1)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须为山西省区域内银行或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采用银行标准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满足响应文件有效期。(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须写明项目名称。(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0.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12.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自备电脑),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一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邮寄到代理公司(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逾期未邮寄的视为无效投标。13.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递交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13.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02月05日9点30分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滨湖一号6号楼二单元10215.1竞争性磋商会议参会人员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16.1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22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3.2推荐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1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3其它规定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2.依据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竞争性磋商时携带的原件及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保证金交款凭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项目经理相关证件;(9)诚信投标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10)无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注: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将上述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至政采云即可。若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前附表。2.3“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购买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采购预算”2364425.64元最高限价:1720664.93元。2.6“质量要求”合格。2.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进行报价;(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4.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3.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财政管理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5供应商在近五年在建筑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批评;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4.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及竞争性商磋费用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均应当将现场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4.2采购人不统一召开磋商答疑会。若有疑问发至邮箱hdsn999@163.com。4.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提出澄清要求。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出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1)商务部分:8.2.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见‘响应文件格式’)8.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2.4*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8.2.5*供应商资格证明1.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6)项目经理相关证件;(7)诚信投标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8)无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8.2.6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2.7*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2.8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8.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8.2.10*施工组织设计(见‘响应文件格式’);8.2.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8.3响应文件的提交和份数8.3.1网上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8.3.2现场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同时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和一份.word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并确保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响应文件亦不再接收。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仅在因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从网上获取响应文件的情况下启用。纸质版需要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为一册。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8.4.1供应商须开标前按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8.4.2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8.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磋商报价8.5.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规定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8.5.2供应商要按项目内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8.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8.5.4报价应涵盖供应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8.5.5最终限价=财政评审价×(1-下浮系数)下浮系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范围为2%~4%,于开标前由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纪检组、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投票后取平均值。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9.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相关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要求签字和(或)盖章,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和标记12.1.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2.1.2、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密封袋上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联系电话。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并签到。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13.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销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会议时启封”字样。14.3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程序和要求15.公开磋商会议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3宣读磋商会议纪律。15.4宣读竞争性磋商办法。15.5由签到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签字。15.6宣布采购预算价。15.7供应商递交有效证件原件交磋商小组评审,请各供应商不要远离会场,保持通讯畅通,暂时休会。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6.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履行评标职责及保密义务。17.磋商程序17.1磋商前资格性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是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评审。17.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磋商评审。17.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内容要点,结合供应商的情况,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18.磋商文件的变动18.1根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进一步明确或修正采购的具体要求。变动的要求如下:18.2除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以外,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所引起价格的变化不能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9.响应文件的重新提交19.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19.2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的磋商。20.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最后报价的确定2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3最终报价以电子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政采云平台。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提交后统一解密,公布每位供应商的最终价格并做书面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应在政采云平台上签字确认。21.4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5各供应商最终报价作为综合评分中报价得分的评分依据。2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办法”。23.推荐成交人23.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24.评审过程保密24.1磋商会议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重新采购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库〔2015〕124号)所列情形除外,供应商只有2家可以进行)。26.2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机构应当将终止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7.成交通知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7.5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8.签订合同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8.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采购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质疑与投诉31.1质疑与投诉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面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31.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1.3.4事实依据;31.3.5必要的法律依据;31.3.6提出质疑的日期。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监督部门提起投诉。31.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6.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6.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1.6.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31.6.4事实依据;31.6.5法律依据;31.6.6提起投诉的日期。3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接收质疑函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九、违约处罚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2.1磋商会议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磋商;32.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2.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2.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其他规定33.政策与法规33.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33.2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代理服务费34.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5.解释权35.1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和其它内容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采购要求和合同条款不一致以采购要求为准,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以后面内容为准。36.信用查询3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总则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磋商程序2.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2.1.1资格评审序号审查项目评审内容具体要求1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项目经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2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供应商不存在情形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第3.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4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2符合性评审序号审查项目评审内容具体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响应文件的报价报价唯一且未高于采购项目预算价3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4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章盖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要求磋商文件要求6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要求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规定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9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1.3资格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清标评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磋商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写出评审意见,供应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知供应商。2.2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专家共同签字。2.2.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2.3磋商及最后报价2.3.1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次数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具体步骤为:(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报价的项目服务承诺、完成时间、报价、施工组织方案、业绩等向磋商小组进行陈述。(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结合供应商的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澄清,供应商应就磋商内容进行书面答复。必要时与各供应商进一步进行磋商。2.3.2根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除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以外,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4最后报价的确定: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6%的扣除。2.4综合评分评审2.4.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一)报价35分(二)施工组织设计50分(三)业绩15分二、报价评审(35分)1.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6%的扣除。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施工组织设计(50分)(一)评审因素及分值1、组织设计(方案):组织设计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分五档打分,分别得20分、16分、11分、8分、4分,满分20分2、劳动力计划: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主要工种齐全分三档打分,分别得4分、2分、1分,满分4分3、材料供应:材料供应计划安排合理分三档打分,分别得4分、2分、1分,满分4分4、关键部位施工:关键部位施工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分三档打分,分别得4分、2分、1分,满分4分5、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质量安全管理满足工程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分三档打分,分别得5分、3分、1分,满分5分6、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安全保证体系满足工程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分三档打分,分别得5分、3分、1分,满分5分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满足工程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分三档打分,分别得5分、3分、1分,满分5分8、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设施等: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设施等满足工程要求,切实可行分三档打分,分别得3分、2分、1分,满分3分(二)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应以磋商文件为依据,以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符合性、满足性为评审要点。3.施工组织设计存在违反建筑施工规范(经批准的除外)内容或者存在雷同情形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四、业绩(15分)(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1.供应商业绩(12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每项得3分,每增加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加3分,满分为12分。2.项目经理业绩(3分)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一项得3分。满分为3分。(二)评审要求1.同类型工程是指市政工程,考核供应商、项目经理业绩同一项目业绩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取。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缺一不可。2.供应商应将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性由其负责。五、汇总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资信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推荐成交人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排名优先,接着中小微企业排名在前,评分和最后报价也相同的,按照资信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3.2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确定成交人4.1本次磋商从评审报告原则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1.1编制依据: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1.1.2《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1.1.3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1.1.4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1.1.5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1.1.6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补疑;1.1.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1.1.8其它相关资料。2、招标控制价2.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2.1.1《计价规范》和《补充规定》、山西省2018年相关预算定额;2.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2.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2.1.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相应的计价办法;2.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2.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2.1.7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2.1.8其它相关资料。3、投标报价说明3.1投标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3.1.1《计价规范》、《补充规定》;3.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3.1.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1.4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3.1.5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3.1.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3.1.7材料价格按照2023年第四期运城市及万荣县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及市场价计入;3.1.8其它的相关资料。二、工程量清单(另册)(封面)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单位盖章)1.1.1.1.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 中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1分部分项工程费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4其他项目费4.1暂列金额4.2专业工程暂估价4.3计日工4.4总承包服务费5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投标报价合计=1+2+3+4+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定额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单价小 计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材料费明细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合 计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 计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2345678合计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差额±(元)1234567合计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合计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单价(元)合价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位单位暂定数量暂定实际一人工12345人工小计(元)二材料12345材料小计(元)三施工机械12345施工机械小计(元)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计(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合 计工程项目分部分项、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中:人、材、机费合计2措施项目费其中:人、材、机费2.1施工技术措施费2.2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第六章图纸无第七章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通用条款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1、该项目在兴和村村西建设日处理100m3/d污水处理站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生态滤床、道路硬化、高负荷厌氧反应池、格栅井等井室、成品管理房、蓄水池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1.3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现状见平面图。1.4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1.5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6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部分。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其他:。6.2文明施工6.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2.2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合同谈判时约定。7.治安保卫7.1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2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7.3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2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3.计日工13.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二、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 注12……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三、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西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对进场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并经监理单位核准合格后方准使用。3、承包人应依据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的标准执行相应的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商务部分: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资格证明(1)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6)项目经理相关证件;(7)诚信投标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8)无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6、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10、施工组织设计(见‘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作。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日历天。14、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恶意串通的;(4)在磋商期间,影响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5)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邮箱: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函附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工期( )日历天2质量标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企业简况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话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 中项目经理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 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 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 中技工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供应商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供应商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本表后附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6)项目经理相关证件;(7)诚信投标承诺书(见磋商文件格式);(8)无违法记录声明(见磋商文件格式);六、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1.本表后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如近年来,单位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断承性。7.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备注:注:本表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的复印件(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专业,学制 年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项目经理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2)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姓 名年 龄专 业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专业,学制 年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注:应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十、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最少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方案2劳动力计划安排3材料供应安排4质量安全保证措施5机械设备配置6工期计划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需填此表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如供应商属于非中小企业,可不填写此表。供应商若是中小企业填此表,并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或认定有效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附件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符合附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附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规定的,不属于“附3、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此项内容。附件4诚信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磋商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磋商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万荣县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全名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诺(最终):最终报价:(说明:磋商供应商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开标时上传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报价单)荣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情况说明荣河镇兴和村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于2024年1月19日在“政采云”网站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为了更高起点上凝聚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识,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推动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水处理站项目是该项目的配套工程和民生工程,为了污水处理站项目早日建成实施并发挥作用。需提前招标,请予批准!2024年1月22日6512226228699899569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