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招标公告(滨海县司法局2024)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2-TMSJ-G2024-0001 2.项目名称: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 5.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6.采购需求:该平台包含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备案、执法检查、执法预警、企业合规、投诉举报等功能模块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对接且硬件安装调试成功。 8.设备质保期限(免费):不低于两年(如设备制造商质保期限高于两年的,按制造商质保期限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质量标准:合格。 11.项目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文件将以将数据电文形式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苏采云”系统。 3.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644194999、3262271258)。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平台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款的50%,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时间不低于60天),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30
名称: 滨海县司法局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永宁路1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 1380511842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手机号码:15605100090

附件下载: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采购文件.doc

滨海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22-TMSJ-G2024-0001项目名称: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采购单位:滨海县司法局2024年1月总目录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TMSJ-G2024-00012.项目名称: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5.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6.采购需求:该平台包含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备案、执法检查、执法预警、企业合规、投诉举报等功能模块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7.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对接且硬件安装调试成功。8.设备质保期限(免费):不低于两年(如设备制造商质保期限高于两年的,按制造商质保期限执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质量标准:合格。11.项目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4.售价:免费。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文件将以将数据电文形式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苏采云”系统。3.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644194999、3262271258)。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平台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款的50%,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时间不低于60天),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30名称:滨海县司法局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永宁路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手机号码:13805118422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女士手机号码:156051000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8.2针对“苏采云”系统有关的询问,投标人应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采购人不负责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投标文件中包含外文内容的,应主动提供简体中文译本。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法人授权书(格式附后)11.2投标函(格式附后)11.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11.4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附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格式自拟)11.5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11.6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11.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格式附后)11.8综合评分法要求提供供评委打分材料(详见综合评分表中)特别提醒:项目需求响应材料:(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附后)(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参数材料1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投标报价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生产企业)、型号。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含相关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两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及有关售后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含相关附配件、软件)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测试费、培训费、验收费、一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投标费用、税金、各类风险费、管理费、利润、国际国内运输等保险费、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售后服务要求1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两年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内所有损坏(人为损坏除外)的货物及零部件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修理或更换费、检测费、维修人员工资、往返费用等一切费用。13.2在两年质量保修期内,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在合同款中扣除。13.3在两年质量保修期内,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保证须在一周内完成,所供零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不低于原配置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购置,费用在合同款中扣付。13.4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如采购人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投标人还应提供服务,但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签署16.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2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在线通过系统提交,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户端和操作手册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开标和评审。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异,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所有分包解密完成后5分钟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资格审查22.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4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6.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串通投标;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8.3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质疑处理29.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9条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9.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9.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9.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9.4.4提起质疑的日期;29.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9.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29.9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等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如遇质疑、投诉、政策调整等情形,导致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采购项目流标、重新招标等情形的,采购人将停止发放中标通知书,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任何后果。在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供应商为完成项目付出的所有成本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1.签订合同31.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1.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2.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约定如下:32.2.1本招标文件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中标人)代为支付(此部分费用已综合纳入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此部分费用,投标人投标时综合纳入投标金额)。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本文的规定支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上报主管部门,并保留对其诉讼的权利。32.2.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投标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并纳入投标总报价(不得单列),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2.2.3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1)服务费计算标准为:《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2)服务费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3)服务费计算类别:服务类。32.2.4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将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务必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报价中。33、履约保证金3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3.2中标供应商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33.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3.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33.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33.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33.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33.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33.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4、有关说明34.1对采购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产生分歧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采购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34.2在合同执行期间,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34.3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4)滨海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34.4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招标管理文件明确限制投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34.5投标人投诉时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3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6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档案,并视情节予以公示三个月至三年,公示期间,滨海县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34.7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第三章合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所供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品牌(或生产企业)及型号、技术参数等,详见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2合同款包括所投产品(含相关附配件、软件)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测试费、培训费、验收费、两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费、售后服务费、投标费用、税金、各类风险费、管理费、利润、国际国内运输等保险费、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2乙方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乙方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乙方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6.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乙方履行合同违约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免费保修期8.1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2免费质量保修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_________(如是甲方原因可延期)9.2交货方式:_________9.3交货地点:_________十、货款支付10.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平台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合同款的50%,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时间不低于60天),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0.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10.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免费质量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除采购人不再要求继续维修外),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6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的承诺执行。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6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时,如发生双方对质量是否合格产生争议时,则共同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对争议内容的质量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投标文件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滨海县。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财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序号名称功能详细描述单位数量1基础信息管理执法单位信息管理(1)执法单位信息录入系统支持执法单位信息的录入。(2)执法单位信息查询系统支持按执法部门关键字进行查询。(3)执法单位信息编辑系统支持执法部门信息编辑修改。项12基础信息管理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模块提供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注册、执法注册人员信息在线审核、执法人员信息查询、执法人员信息详情、执法人员信息删除等基本功能。(1)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注册系统中提供执法人员自行注册功能和单位管理人员录入执法人员信息功能。(2)执法人员信息审核系统支持针对执法人员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功能,审核由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3)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执法人员信息的查询,支持按照姓名、执法证号码、手机号码、所属单位等字段的查询功能。(4)执法人员信息详情查看系统支持执法人员信息查看功能,可以查看执法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执法证编号、职务、单位、联系电话等,并且可以查看执法证的照片信息,同时系统关联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信息。(5)执法人员信息删除功能系统支持执法人员减员、或其他原因对执法人员进行删除操作,删除操作需要在系统中配置权限,只有本部门的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删除操作。项13基础信息管理企业信息管理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提供企业信息录入/注册/导入、企业信息在线审核、企业信息查询、企业信息详情、企业信息删除等基本功能。(1)企业信息录入/注册/导入系统中提供企业自行注册和平台管理人员录入/导入企业信息功能,企业导入需提供导入模板下载功能。(2)企业信息审核系统支持针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功能,审核由平台管理员进行审核。(3)企业信息编辑系统支持针对企业注册信息进行编辑修改功能,可编辑企业的所有字段信息,编辑由平台管理员进行。(4)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提供被执法主题信息的查询,支持按照企业名称、所在乡镇、企业所属行业类别等字段的查询功能。(5)★企业信息详情查看系统支持企业信息查看功能,可以查看企业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地址、企业所在乡镇、企业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且可以查看企业二维码信息。(6)企业信息删除功能系统支持企业信息撤销、或其他原因对企业信息进行删除操作,删除操作需要在系统中配置权限,只有平台管理员可以进行删除操作。(7)企业点位信息自动获取功能系统支持企业信息录入根据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信息自动获取企业经纬度信息项14基础信息管理执法缘由信息管理执法缘由信息管理模块提供执法缘由信息录入、执法缘由信息查询、执法缘由信息删除、执法缘由信息排序等基本功能。(1)执法缘由信息录入系统中提供执法缘由信息添加录入功能。(3)执法缘由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执法缘由信息的查询,支持按照关键字查询功能。(4)执法缘由信息排序系统支持执法缘由信息拖拽进行排序功能。(5)执法缘由信息删除功能系统支持执法缘由信息删除操作,删除操作需要在系统中配置权限,只有管理员角色用户可以进行删除操作。项15基础信息管理投诉内容信息管理投诉内容信息管理模块提供对执法检查进行评价的内容选项进行录入、查询、删除、排序等基本功能。(1)投诉内容信息录入系统中提供投诉内容信息添加录入功能。(3)投诉内容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投诉内容信息的查询,支持按照关键字查询功能。(4)投诉内容信息排序系统支持投诉内容信息拖拽进行排序功能。(5)投诉内容信息删除功能系统支持投诉内容信息删除操作,删除操作需要在系统中配置权限,只有管理员角色用户可以进行删除操作。项16行政执法执法报备平台支持执法人员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执法报备操作。项17行政执法执法审批平台支持审批人员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进行执法审批操作,审批包括同意、拒绝和审批意见。项18行政执法★执法合并平台支持对报备同一家企业执法检查的记录会进行提示,后报备的部门可提起进行执法合并申请或拒绝执法合并申请,被申请合并执法部门审批人员可对合并申请进行同意合并或拒绝合并操作,其中拒绝合并操作需填写拒绝合并执法情况说明。项19行政执法执法检查结果完善执法人员可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完善,包括执法检查结果数据填写和相关材料上传。项110行政执法执法评价执法人员可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完善,包括执法检查结果数据填写和相关材料上传。项111★执法预警审批超期预警执法人员报备执法信息后,审批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未及时进行审批,执法报备记录将自动失效。项112★执法预警执法超期预警执法报备信息审批通过后,执法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未进行扫码执法,执法检查信息将自动失效。项113★执法预警执法未合并预警报备同一家企业多条执法报备审批通过后,未进行执法合并。项114★执法预警执法次数过多预警平台支持按照年、月对同一家企业被执法次数(执法次数可设定)进行筛选预警。项115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群众主要通过平台手机端可对执法单位或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操作。项116消息通知消息通知平台提供面向所有用户人员的消息通知功能,平台管理员可通过消息通知向平台用户发送消息通知。项117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系统支持常用法律法规维护管理功能,法律法规分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由各部门执法人员录入,可按照法律名称、条款、款项进行划分。项118学习中心学习中心执法人员可在手机端和电脑端进行视频学习,平台可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可按部门进行学习情况汇总统计。项119★数据汇总统计执法报备统计平台支持按照年、月和部门进行执法报备统计,也可通过是否联合执法进行统计。项120★数据汇总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平台支持按照年、月和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统计,也可通过检查结果进行统计。项121★数据汇总统计执法预警统计平台支持按照年、月和部门进行执法审批超期、执法检查超期、执法未合并、执法次数等预警信息统计。项122★数据汇总统计执法评价统计平台支持按照年、月和部门进行执法执法评价信息统计,也可通过评价结果进行统计。项123系统管理用户管理用户隶属于单位组织结构,所以用户管理采用组织架构形式进行管理,每个组织单元需要配置一些特殊的属性,以便识别不同的辖区、配置不同类型单位的操作界面,系统支持对用户进行增删改查操作。项124系统管理角色管理系统管理员可对平台的角色进行增删改查操作,并可按照角色进行相应的权限配置操作。项125系统管理权限管理系统支持可按照角色分配功能菜单进而实现不同角色的权限管理功能项126系统管理日志管理主要是提供一个日志统计分析和查询的系统,通过采集和监管相关系统发送的日志信息,分析业务系统的相干业务功能,实现业务的监管和操作跟踪。模块提供了按时间段分类统计系统应用模块操作日志信息,提供统计、导出、打印及清理。最后显示合计次数。点击进入该用户的操作日志列表。在日志列表,可查看详情:包括用户名、服务器IP、操作模块、操作类型、操作状态等条件统计某一时间段的应用系统模块操作日志信息。项127移动端执法报备报备执法信息,包含企业选择、执法缘由选择、同行人员选择、是否联合执法、执法事项概述等信息。项128移动端执法审批实现分管领导审批执法报备信息。项129移动端执法合并实现不同单位已报备审批但未进企扫码执法信息进行申请和合并操作。项130移动端★扫码执法可通过扫描生成的企业二维码检测是否已报备审批关于该企业的执法检查信息,并给出相应提示。项131移动端执法结束/完善实现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信息的补充完善。项132移动端执法评价企业用户可对已完成的执法检查记录进行评价操作。项133移动端投诉举报系统支持群众使用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操作。项134数据可视化★企业点位地图通过地图上的点位展示各个企业的位置,通过点位的颜色展现各个企业是否有执法检查在进行,点击点位可展现给企业相关的执法检查信息。项135数据可视化★执法报备统计信息系统支持按照执法缘由分类对执法报备进行统计查看项136数据可视化★执法评价统计信息系统支持按照执法评价分类对执法评价进行统计查看项137数据可视化★单位执法满意度统计信息系统支持按照各单位执法评价满意度进行统计排序查看。项138数据可视化★执法检查实时信息系统支持查看当前单位进企向行政执法动态信息。项139设备监测管理平台设备监测管理平台laas层监控∶将所有应用相关虚机(含PaaS平台、应用相关独立部署的主机)纳入监控,关键指标涉及:1、监测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板卡CPU、内存利用率;2、监测端口的带宽、带宽利用率、流量、报文速率等;3、绘制网络拓扑,实时展示各环节运行情况。Paas层监控︰根据具体应用部署架构,选取待监控的组件为:(此处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填写相关组件名称如:Nginx Mysql,Redis,kafka,tomcat等支持组件)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再做调整。Saas层监控:1、接入层日志分析监控,通过日志分析可监控访问流量,系统响应情况;2、HTTP接口探测,对关键业务接口进行探测,监控服务端可用性;3、基于接入层日志及应用执行日志监控总体响应时长,监控性能劣化;4、基于接入层接口访问情况,监控各个业务的调用量、成功率、 平均响应时长。告警统一发送∶★1、各层级告警统―汇聚在监控平台,网络层、IaaS、Paas层告警以系统为维度发送;2、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告警规则与告警模板;3、可灵活配置告警接收人、接收组;4、支持短信、邮件、企业微信、钉钉、飞书、综告等多维度告警发送;5、支持调度策略配置,自定义告警触发周期。统一监控大屏∶★将系统涉及的网络、IaaS、PaaS、SaaS监控视图中最关键的部分整合为一个监控大屏,一屏清晰展示系统整体健康状况。系统健康检查报告:定制系统体检报告,定时推送。多租户管理:1、支持添加团队(单位或部门),告警策略分层级管理2、支持按租户快速接入新监控对象项140云服务器及云安全应用服务器内存≥32G,CPU≥8核,存储≥100GB,带宽≥100M,操作系统Centos7.6以上;年241云服务器及云安全存储服务器内存≥16G,CPU≥4核,存储≥500GB,带宽≥100M,操作系统Centos7.6以上;年242云服务器及云安全安全基于终端,集成了恶意代码快速查杀、安全攻击实时防护、全方位桌面管理、细粒度漏洞补丁管理等功能,从异常检测、行为安全管控、安全加固、安全运维及安全事件回溯等维度可实现终端整体安全防护年2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1.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2.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适用于:工业行业。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7、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二、评标标准评分项目满分值评分标准价格10分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1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性能与质量1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中的关键参数(标★指标)、一般参数(无标识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18分, 带★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余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标注“★”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软件需提供功能截图),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视为负偏离并在偏离表中进行逐条填写,加盖公章。产品演示20分为体现该项目供应商软件设计及实施能力,需要供应商进行软件测试环境的现场演示,要求对以下关键功能项进行逐条演示,演示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一、滨海县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平台手机端演示(7分):1、执法报备(1分):可以报备执法信息,包含企业选择、执法缘由选择、同行人员选择、是否联合执法、执法事项概述等信息;2、执法审批(1分):可以实现分管领导审批执法报备信息;3、执法合并(1分):可实现不同单位已报备审批但未进企扫码执法信息进行申请和合并操作;4、扫码执法(1分):可通过扫面生成的企业二维码检测是否已报备审批关于该企业的执法检查信息,并给出相应提示;5、执法结束/完善(1分):可实现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信息的补充完善6、执法评价(1分):企业用户可对已完成的执法检查记录进行评价操作7、投诉举报(1分):可实现群众进行投诉举报操作二、滨海县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平台电脑端演示(10分):1、信息管理(2分):含单位信息、单位人员、企业信息、企业人员、执法缘由、评价事项五个信息管理模块,演示以上所有功能模块增删改查;可以导入企业信息并生成企业二维码;可以导入单位人员信息;2、行政执法(2分):含执法报备、执法审批、执法合并、执法完善、执法评价模块,可演示执法信息报备、报备执法信息审批、执法合并申请同意拒绝、执法检查信息完善、评价执法信息等在电脑端可操作的相关执法流程。3、执法预警(1分):含审批超期预警、执法超期预警、执法未合并预警功能模块,可演示对审批超期、执法超期记录、执法未合并记录的说明及处理操作。4、投诉举报(1分):可演示投诉举报和投诉举报处理功能。5、消息通知(1分):含发送信息和接收信息功能模块,可演示信息编辑和发送。6、法律法规(1分):含违法依据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法律法规信息模块。7、学习中心(1分):含视频学习管理、视频学习列表、视频学习统计功能模块,可演示视频资料上传、视频学习学时按部门和个人统计。8、系统管理(1分):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日志管理功能模块,可演示对用户信息关联单位、关联企业、关联角色得1分,可演示角色信息关联菜单,可演示菜单信息增删改查,可演示日志信息按操作、用户查询。三、滨海县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平台数据大屏演示(3分):1、企业点位地图(1分):通过地图上的点位展示各个企业的位置,通过点位的颜色展现各个企业是否有执法检查在进行,点击点位可展现给企业相关的执法检查信息。2、执法检查统计信息(1分):通过柱状图展现各个月份的总的执法数量、执法结果信息,通过折线图展现执法检查的趋势信息、通过饼状图展现执法缘由的占比信息。3、投诉举报统计信息(1分):通过列举各单位被举报投诉次数top5展现各单位被投诉举报情况。注:上述演示中,供应商需要展示搭建的服务器环境,并阐述服务器环境内容,包括Web服务器软件信息、数据库软件信息、容器信息等,如阐述不到位或者使用非真实软件运行环境(PPT、WORD、图片、原型等)演示则不得分。设计方案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整体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的系统总体建设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对总体架构设计(架构图)、功能设计、数据库设计、非功能设计等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区间:4-8分。实施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平台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进度把控、人员配置及分工、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试运行方案、测试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区间评分区间:3-10分。售后、培训方案8分是否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免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为业主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在4-8分范围内由评委酌情打分。体系认证1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本项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有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一级证书的得2分,二级得1分,三级及以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及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及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的得2分,二级得1分,一级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资质第三方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达到CS4及以上的得2分,CS3得1分,CS2及以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服务分14分投标供应商(或其选用的软件开发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涉及软件开发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ITSS)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本项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信息类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本项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可。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工程师(ITSS)证书、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每具备1类得1分,最高得4分。注:本项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不予认可。说明1.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否则将会被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2.除上述材料及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1条规定的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应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价格分详见系统商务分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技术分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服务分详见系统详见系统详见系统其他(如有)详见系统详见系统注:技术方案或参数部分如页面篇幅过多的,可在本表修改备注页码;内容篇幅适中的,是否编制页码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供应商自行酌情考虑。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九、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本目录为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处有要求提供其他文件的,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实际需求进行顺序调整或内容补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此次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日历天;质量保修期年。质量标准:。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后九十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电话(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小写:大写:主要货物制造商与产地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名称所投品牌(或生产企业)及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总价/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偏离、负偏离、等同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正偏离、负偏离、等同于”条款须逐条列明,其他与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致条款可不描述(不描述条款,视为承诺与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致)。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