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招标公告(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
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 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2-YTGC-G2024-0003
2.项目名称: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1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515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搬迁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迁任务。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十罚款,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
7.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境内
8.服务标准:依法征收、文明服务,全部按期完成房屋搬迁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
4
年
01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02
月
02
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盐城市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室,联系人:
席
女士,联系号码:
15261916899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3
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
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
A22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在房屋搬迁协议签订和拆除结束,并及时完善移交档案后可支付服务费用的70%,搬迁项目结束,经审计后,搬迁户安置全部结束,安置房领取钥匙,无任何矛盾后支付尾款。(注:最终结算总价=中标价/103000平方米*最终实际完成的面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兴淮路35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50616321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女士
手机号码:15261916899
附件:
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 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
滨海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20: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59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盐城市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15:00
开标地点
盐城雨田开标室
预算金额
¥5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席华莹
项目联系电话
15261916899
采购单位
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滨海港经济区兴淮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6163213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园区永丰大道8号锋晖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席华莹
滨海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22-YTGC-G2024-0003项目名称: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采购单位: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总目录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YTGC-G2024-00032.项目名称: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搬迁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515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515万元。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自搬迁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迁任务。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十罚款,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7.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境内8.服务标准:依法征收、文明服务,全部按期完成房屋搬迁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注: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方式: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盐城市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室,联系人:席女士,联系号码:15261916899。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滨海县大学生创业园电谷A22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在房屋搬迁协议签订和拆除结束,并及时完善移交档案后可支付服务费用的70%,搬迁项目结束,经审计后,搬迁户安置全部结束,安置房领取钥匙,无任何矛盾后支付尾款。(注:最终结算总价=中标价/103000平方米*最终实际完成的面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兴淮路35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手机号码:15061632133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席女士手机号码:1526191689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交易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书面提出。8.2针对盐城市苏彩云系统有关的询问,投标人应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采购人不负责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投标文件中包含外文内容的,应主动提供简体中文译本。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11.1法人授权书(格式附后)11.2投标函(格式附后)11.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11.4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附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材料。11.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11.6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11.7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附后)11.8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1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投标报价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内容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的需求。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验收费、检测费、售前、售后服务费、投标费用、税金、各类风险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伍万元整收取,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6、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6.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6.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6.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6.2.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6.2.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3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6.3.1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6.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3.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17、投标截止日期17.1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投标文件。19.1.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5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20.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资格审查2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评标委员会22.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5.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7号令第31条)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6.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6.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7投标人串通投标;26.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9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8.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8.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8.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8.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8.4.4提起质疑的日期;28.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8.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8.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8.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28.9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等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如遇质疑、投诉、政策调整等情形,导致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采购项目流标、重新招标等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发放中标通知书,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任何后果。在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供应商为完成项目付出的所有成本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0.签订合同30.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1.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2、履约保证金3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2中标供应商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32.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2.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32.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32.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32.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32.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32.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3、有关说明33.1对采购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产生分歧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采购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33.2在合同执行期间,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33.3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4)滨海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33.4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招标管理文件明确限制投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33.5投标人投诉时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3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6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档案,并视情节予以公示三个月至三年,公示期间,滨海县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33.7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第三章合同条款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内容:1.3合同履行期限: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2.2合同款包括运营服务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维修费、网络通讯费、投标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意外风险赔偿金,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2乙方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乙方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乙方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6.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乙方履行合同违约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______9.2交货方式:_________9.3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10.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在房屋搬迁协议签订和拆除结束,并及时完善移交档案后可支付服务费用的70%,搬迁项目结束,经审计后,搬迁户安置全部结束,安置房领取钥匙,无任何矛盾后支付尾款。(注:最终结算总价=中标价/103000平方米*最终实际完成的面积)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10.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10.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调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使用技术,通过发放资料和指导形式,进行宣传推广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滨海县。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服务要求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搬迁服务项目价格构成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平方米)备注1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登记、预丈量,调取房屋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手续;向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调取被搬迁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协助编制、报批、公示搬迁补偿方案,进行房屋搬迁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协助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组织对搬迁补偿方案进行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等工作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组织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搬迁房屋价值进行预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确定拟被征收房屋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确定拟被搬迁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户数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8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就搬迁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搬迁人协商,并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9协助开展搬迁补偿决定下发前的有关工作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0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补偿协议》落实补偿安置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1其他房屋搬迁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事项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计(含税价)单价中含有所有人员的工资(预计需要人员60-80人、保险、车辆、协调等所有费用,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滨海港经济区搬迁范围序号搬迁范围户数面积(平方米)1六合庄村80150002三洪村4080003翻身河村45100004陶湾村80200005陶湾村、首乌村、三港村、双港村20050000合计44510300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1.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2.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适用于:服务业。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有效评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效评标价最低者不止一个,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不符合的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922-YTGC-G2024-0003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此次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后九十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电话(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名称小写:大写:主要货物制造商与产地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各项费用组成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投标总报价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服务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搬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