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招标公告(2024)



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W11-F101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详见附件
江苏扬州
1年,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9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中外合资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月7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jjscgz@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2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8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8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郭助理
办公电话:025-81020314、025-81020311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卫先生
办公电话: 025-81020313

附件.docx

一、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2.服务地点:江苏扬州。★(二)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1.单位布局、就餐实力、采购方信息等,均列为秘密范畴,供应方有责任对上述信息保守秘密,存储相关信息的办公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2.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方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和来访,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单位的相关信息。3.供应方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保密教育管理,不得对单位设施进行拍照或视频直播,不得向外界透露单位内部有关情况。4.采购方提供给供应方的相关信息、资料的保密期限按照采购方规定执行。5.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6.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付款及结算方式1、托管服务费用:预算人民币198万元/年,按月结算。采购方根据每月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结算服务费。通常每月5日前双方派员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由纪检人员监督统计汇总满意率,回收问卷数量达到上月工作日平均就餐人数60%以上为有效结果。(1)满意度大于80%(含),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2)满意度小于80%,扣除当月服务费5%,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累计2次小于80%的,扣除当月服务费10%;累计3次小于80%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大型或重要接待任务需要临时增加人员,由供应方负责派遣人员,保证服务质量,费用另计。3、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气费用以及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费用以及食堂设备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由于供应方人为损坏除外)。4.供应方应按每日实际就餐人数向采购方缴纳伙食费,标准为35.4元/人/天,每季度结算一次。★(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100000元)。经供应方认定,采购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无需要采购方处理的遗留问题(含设备及物资清点移交、超额破损损耗费用赔偿、损坏设施设备费用赔偿、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等)后,则在合同期满供应方按期撤场后30日内,办理无息退款手续。(五)伙食调查问卷科室(部门):日期:年月日现状调查序号内容评价改进建议1卫生状况A、满意B、一般C、不满意2服务态度A、满意B、一般C、不满意3菜肴的新鲜度A、满意B、一般C、不满意4厨师烹饪水平A、满意B、一般C、不满意5菜肴品种搭配A、满意B、一般C、不满意6菜肴温度A、满意B、一般C、不满意7菜肴补充是否及时A、满意B、一般C、不满意8菜肴更新A、满意B、一般C、不满意9水果品种及质量A、满意B、一般C、不满意10主食A、满意B、一般C、不满意菜肴选择您喜欢的品种不喜欢的品种希望增加的品种早餐午、晚餐伙食保障总体评价评价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意见和建议您对改进提高食堂伙食有哪些建议和意见二、服务要求采购方将食堂(含高干灶)委托给供应方管理,由供应方为采购方人员提供餐饮劳务派遣服务。供应方根据服务量收取管理费用、劳务费用、低耗消洗费及其他费用。采购方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交由供应方使用管理。(一)餐饮保障对象、时间及保障方式第1类是内部人员工作日每日三餐,约180人(周末、节假日少量值班人员);第2类是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日每日三餐,约240人(周末、节假日少量值班人员);第3类是集训人员每日三餐(约5个月,含周末、节假日),每日约100人;第4类是体检人员,其中内部人员约(5个月,仅工作日),每日约120人、地方人员(非固定时间,仅工作日)每次约40人,仅需早餐。第5类是内部病员每日三餐(含周末、节假日),约50人,需提供集中送餐和个别送餐服务;第6类是临时接待餐,时间人数不定,采用桌餐或自助餐形式;第7类是地方住院病人,人数根据每日订餐量确定,需提供送餐服务。(二)人员配置供应方应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不少于20人,服务期间采购方需要增设岗位或增加人员的,与供应方商定后可增加人员,费用由采购方支付。除有单独要求的年龄限制以外,其他从业人员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其中项目经理、厨师长需在供应方单位从事1年以上工作(提供社保证明),非临时招聘人员,投标时配置人员与中标后实际现场人员必须一致,服务期间若有人员变动需向采购方报备。需要工作经验的岗位由供应方提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承诺书。供应方可适时组织人员轮休,人员在位率工作日不低于90%,周末及节假日不低于60%,采购方可通过考勤记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具体人员配置数如下表(共20人):序号岗位数量相关要求1项目经理1负责本项目运行管理。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餐饮公司项目管理经验,熟悉食品行业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统筹协调管理能力,有较好服务意识和亲和力。2厨师长1负责食谱制定、食材定量、食材验收、伙食调剂,厨师和面点师管理。要求具有高级(三级)中式烹调师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同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烹饪技术出众。3厨师3负责各类餐食烹饪制作,要求具有中级(四级)中式烹调师资格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烹饪技术娴熟,南北风味兼通。4面点师2负责各类中式或西式面点制作,要求具有中级(四级)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熟练掌握各类西式、中式糕点、甜点、各类地方特色小吃。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2年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5文员1负责各类台账登记、仓库管理,遇有接待任务时,负责接待餐保障工作。要求40周岁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统筹协调能力,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6服务员5负责食堂内外区域卫生打扫,开餐期间传菜、打餐、维护就餐秩序。要求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7切配工兼送餐员4负责蔬菜、水果、水产、肉禽等副食产品的拆箱摘洗、精细化切配、整理储存保管等工作,刀工熟练,能按照副食品加工要求和菜品加工属性切配成型。负责将各类订餐餐食准时送达指定场所。要求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8洗碗工2负责餐厨具清洗、消毒,熟练掌握洗消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要求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9会计1负责统计每日各类人员就餐人数及对应主副食、水电气消耗等伙食费核算工作。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采购方权利和义务:(1)采购方应对供应方的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标准、卫生状况、人员在位率、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供应方进行整改。(2)采购方提供必要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并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供应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采购方。供应方归还采购方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如赔偿协调不成,可向原告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采购方应选取优质主副食品采购供应商,每日按需配送主副食品,单位炊管人员、官兵代表、供应方、主副食品供应商四方共同验收食材。(4)采购方对供应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供应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供应方保证普通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但人员必须保持在位交接。2、供应方权利和义务:(1)供应方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对外经营,不得利用餐饮场所进行非法活动。(2)供应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接受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考核和监督。(3)供应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和监督。供应方应当为项目人员提供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围裙、袖套、胶鞋等必要劳保用品。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着装统一,佩戴口罩,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供应方自理)。(4)供应方应依据采购方制定的餐饮成本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食物成本,每日根据订餐量按需提报采购数量。对超出餐饮制作成本、食品原材料数量提报不精准,造成采购方伙食费超支、严重餐饮浪费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方进行处罚。(5)供应方在服务期间因供应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如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人身安全等事故,或供应方的员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所有赔偿责任(含全部法律责任)由供应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6)供应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采购方的房屋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随意破坏护采购方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因人为损坏和遗失的照价赔偿。(7)供应方应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开餐。其中,早餐:7:00~7:50,午餐:11:30~12:30,晚餐:18:00~19:00。如有体检,早餐时间需延长。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供应方应根据采购方需要及时供餐,并保证为采购方临时就餐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如需外出应急保障,供应方须积极配合,服从采购方的安排。(8)供应方应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保制度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雇佣人员休息和休假的权利。(9)供应方必须落实菜品分批制作,小锅快炒、勤备多炒、随需随补。所有菜品(含面点)均由供应方制作,严禁采购成品。(10)食堂区域定期消毒,餐具每餐进行消毒,所有菜品48小时留样,厨余垃圾每日清理(供应方方可自行委托具有清运资质的单位负责,费用自理)。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入库、仓储、出库等管理。(四)违约责任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相应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方需按时结清供应方服务费,逾期不付每天按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供应方需按时结清伙食费,逾期不付每天按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推迟结清的除外)。1、供应方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责令退出:(1)供应方在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人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2)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或因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3)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4)违反单位有关规定,对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5)在经营过程中利用餐饮场所从事非法活动,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6)月度伙食满意度测评结果累计3次低于80%的。2、供应方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采购方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1)供应方不得拒绝执行采购方在担任紧急任务或重大活动中的饮食保障任务。拒不执行时,扣除2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供应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供应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的(10人以下,需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确系供应方责任,由供应方负责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扣除10000元。(3)供应方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及相关服务,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不可抗因素或甲乙双方沟通协调通过后除外)而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超过15分钟以上),每次扣除2000元。(4)供应方接到采购方书面整改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整改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扣除2000元。(5)供应方超年龄要求配备人员的,更换人员未及时向采购方备案的,人员资质不满足岗位要求的,健康证过期的,未履行每半年健康体检要求的,人员在位率不满足工作日不低于90%、周末及节假日不低于60%的,每次扣除1000元。(6)供应方未依据采购方制定的餐饮成本标准要求,未根据订餐量按需提报采购数量,造成采购方伙食费超支、严重餐饮浪费的,或直接采购成品的,每次扣除1000元。(7)供应方未按照48小时要求留样、留样品种不足、留样不足125克、留样登记不全的,厨余垃圾不及时清理的,每次扣除500元。(8)由就餐人员发现食物中有不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球、蝇虫、绳带等)的,日常检查卫生状况不达标的,每次扣除200元。(9)遇采购方有上级工作组检查时,供应方需全力协助配合,如有加班需求,应无条件服从。如因供应方原因导致迎检工作出现问题并被上级通报批评的,采购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500-2000元。(五)争议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1.采购方和供应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一致的,采购方或供应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上级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同等权限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3.调解不成功的,采购方或者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以上加“★”的条款应逐条响应,如有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视为未响应或视偏离程度评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